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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公务与通用航空 2013年6期
关键词:财务司中国民航暂行办法

64家通航企业共获3.9亿元通航发展补贴

据中国民航报消息,民航局已于10月底对符合《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64家通航企业发放了总计3.9亿元的经济补贴。本次补贴的补偿时间范围为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据民航局财务司负责人表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补贴金额仍在计算之中。

为支持通用航空发展,2012年12月,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制定了《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局每年从民航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通航企业开展通航作业、飞行员培训,以及完善通航设施设备等。

据悉,民航局还将在未来继续完善通用航空补贴政策,适时对现有办法进行补充与修订,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从不同层面对通用航空进行引导和扶持,促进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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