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队制奥秘
2013-04-29
就一般的学校管理而言,从校长到学生,不少学校需要经过“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小组长→学生”,一共9个层次。
但在10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河南洛阳宜阳县双语实验学校,只需要5个层次。全校只有一个校长,没有副校长,没有教导处,没有政教处,没有分管小学、初中的专门领导和机构,只是设有小学部、初中部、稽核部、综合部四个部,整个学校内外工作都由这4个部门分工负责。学校实行扁平化管理,对工作进行详细的分工和具体的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校长只管4个部长,其他的事情都由部长再向下落实。
这像是天方夜谭的模式是如何实现的呢?其奥秘在学校的学队制。
在多数学校,一个班级会设有班委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正副组长等职务,有职务的学生可能要占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还有一些学校和班级,人人安排有职务,人人都是“官”,最后造成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
针对此种情况,河南省宜阳县双语实验学校把原来的学习小组改造成学队,让学生自己选举最有能力的学生做学队长,建立班主任领导下的学队长负责制,分块包干,分工负责,一个人管理5至8人。学队长带领学队实现集体预习、集体自学、集体执行任务,队长、队员,以及队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实现了真正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学队与小组有什么质的区别?
学队是由班级中5至8名学生组成的“基层学生自治机构”,以自我管理、合作学习、共同成长进步为目标的成长小分队,带有明显的任务性质,而原来的小组则是班级中最低的“行政机构”,带有明显的行政性质;学队作为学生的基层自治机构,有着明确的组织目标、组织原则、议事规则、独特的学队文化,每个队员都有强烈的归属感,而小组则没有或者不完全有。
实行学队制管理之后,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日常表现就不再是个人的事了。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反映着学队的形象、荣誉,代表着整个学队的水平。因此,每个队员都不愿意落后,都会积极主动学习,违纪现象大为减少,学生品行日益改善。
有了学队,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直接冲突的机会也少了很多,不管哪个学生出了问题,学队长首先会处理,当学队长处理不了时,再由老师出面解决。
有专家考察后评价认为,学队制管理,使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由政教管理、教师管理模式演变为以学生自治为主、教师管理为辅的格局。这改变了以往学生“被管”的常态,学生成为管理的主人。因此,尽管学校没有政教处,学校的德育功能不但没削弱,反而因为学队制的实施把德育的工作落实得有声有色。同时,学队制管理和学生的民主自治制度,让一部分管理工作分流给了学队和学生自己,减轻了老师的管理压力,减少了师生间的矛盾和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