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时代的耶路撒冷圣地
2013-04-29张鑫
摘要:奥斯曼时代的耶路撒冷,基督教派林立,圣地的归属权和教会财产问题导致基督教各派矛盾重重,而信奉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帝国政府的不干涉政策使耶路撒冷圣地问题更加复杂化。
关键词:耶路撒冷;圣地基督教
作者简介:张鑫,男(1986.10-),籍贯:江苏南京,毕业学校:山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世界史。
[中图分类号]:K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7--01
16世纪起随着奥斯曼帝国的扩张,叙利亚,埃及,和巴勒斯坦等地区被并入帝国版图。在分隔九个世纪之后,东部基督教四大牧首区(亚历山大里亚、耶路撒冷、安提阿和君士坦丁堡)再一次被置于共同政治实体之下。基督教各派教会和社团开始了新一轮对耶路撒冷宗教遗产的争夺。17世纪时参与宗教遗产争夺的基督教派包括主要包括希腊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亚美尼亚教会以及其他一些或依附或游离在三大教派间的小教会。
16世纪中期,因共同对抗哈布斯堡王朝的需要,法国和奥斯曼帝国结成军事经济同盟,至16世纪晚期法国接替国力衰退的威尼斯,承担起保护奥斯曼帝国境内罗马天主教的职责。法国非常关注天主教在圣地的权利地位问题,1604年苏丹艾哈迈德一世与法国签订有关耶路撒冷圣地和天主教传教活动的条约,1673年又追加新约,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法国公民可以自由前往耶路撒冷朝圣,修道士可以在圣墓教堂定居,此举既不会受到妨碍也不会招致厌烦。
第二、暂未与奥斯曼帝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其臣民(公民)可以以朝圣或贸易身份入境,其人身安全将受法国国王保护。
第三、作为基督教牧师的法国公民,以及其他天主教徒,无论原籍,在不触犯法律习俗的前提下有权在奥斯曼帝国任何基督教宗教场所进行信仰活动,任何人无权干涉。
第四、历史上已定居于耶路撒冷城外和圣墓教堂内的方济各会修道士有权继续居住在上述地区,同时有权保留已使用的朝圣场所。
第五、法国公民和受法国国王保护的人员,无论国籍,在耶路撒冷朝圣时都不会受到任何妨碍。
从内容可以看出奥斯曼帝国给予天主教方济各会修道士和欧洲(尤其是法国)朝圣者许多特殊保障。确认了罗马天主教会对已有宗教遗产的所有权,巩固了耶路撒冷天主教会的势力,增加了罗马天主教会在圣地争夺战中的筹码。
面对罗马天主教教会在耶路撒冷实力的膨胀,希腊东正教会于1630年点燃了战火,主教奥尼法斯(Theophanes)(1608--1644),向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递交了一份文件,申明此文件证明希腊东正教会在圣地的权力和地位是由帝国早期最高统治者所赋予的,并希望获得现任苏丹的再次确认。教会间的冲突一触即发,各方的焦点集中在耶路撒冷的圣墓教堂和伯利恒的圣诞教堂以及其他的宗教遗迹。希腊东正教会的第一个目标是伯利恒之星洞遗址。
1632年初,希腊东正教会的行动初见成效,苏丹穆拉德发布敕令,命令方济各会修道士把岩洞遗址大门的钥匙给希腊东正教,并声称圣迹应由基督教会共同掌控才有意义,它是所有基督教会的共同财产。随后的几年里,希腊东正教会和方济各会继续围绕圣地遗产进行争夺,与此同时希腊东正教会也在逐步提高要求,从共同管理到独自管控,伯利恒之星洞的管理权和岩洞钥匙在短短几年里至少易手四次。尽管方济各会屡次迅速夺回丧失的权利,但权力的多次转移也削弱了自身实力,最终在1637年苏丹的敕令确认了希腊东正教会对伯利恒之星洞遗址的完全控制权。取得圣诞教堂伯利恒之星洞的控制权只是希腊东正教会保护其圣地财产计划中的一部分,而争夺的重点在耶路撒冷的圣墓教堂。圣诞教堂斗争胜利后,希腊东正教会对圣墓教堂做出了同样的权利申请;并且使用了同样的策略,1637年的敕令,使希腊东正教会在取得伯利恒之星洞管理权的同时又得到了其他各地区事务的控制权。希腊东正教会七八年的时间里颠覆了过去的秩序,建立了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新秩序。但是圣墓遗址和教堂圆形大厅仍然掌握在方济各会手中,希腊东正教会继续进行着长期而不间断的斗争,其中充斥着无止境的法律辩论,甚至是流血事件。1675年末,希腊东正教会的努力有了结果,苏丹穆罕默德四世(1648-1687年在位)的一道敕令要求方济各会修士从圣墓以及圆形大厅遗址中迁出,至此希腊东正教会获得了完全的胜利。方济各会的修道士们尽力挽救颓势,并试图重新夺回希腊东正教会得到的权利。直到17世纪末,罗马天主教会与希腊东正教会的命运出现逆转。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衰落,西方基督教国家开始渗透到圣地事务中来,《卡尔洛维茨协定》的签署对帝国和争夺圣地财产的基督教各教派之间来说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奥斯曼帝国围攻维也纳失败以后(1683年),耶路撒冷的方济各会修道士企图去改变1675年以来所形成的圣地秩序。1686年奥斯曼政府任命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就圣地争论的起因进行调查,最后伊斯坦布尔拟出一份调查报告,报告中要求:东正教会必须放弃其在圣地新近得到的财产。奥斯曼苏丹于1690年4月中旬颁布敕令要求恢复圣地到1637年之前的状态。方济各会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夺回了本属于自己的圣地财产,而这一事件也标志着奥斯曼帝国对圣地问题相互矛盾的模棱两可的政策即将终结。
17世纪后期希腊东正教会力图东山再起,但它所面对的是天主教会和亚美尼亚教会的双重挑战。耶路撒冷的亚美尼亚教会发动持续暴乱,以暴力方式接近圣墓教堂。在获得苏丹易卜拉欣(1640-1648)的敕令后,亚美尼亚教会在圣墓教堂中的权力得到了官方确认。除此之外,教会还获得在宗教仪式中安放仪式蜡烛,焚香以及在马槽遗址上举办公共集会的权力。希腊东正教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也从苏丹的敕令中得到了对伯利恒之星洞的完全控制权,这意味着亚美尼亚人占有该圣迹的计划破产。
从16世纪到17世纪,奥斯曼人执行的政策是;向所有基督教朝圣者开放圣地,不分地区和教派;其次原则上不干涉基督教各派对圣地宗教遗产的争夺。尽管其间前后矛盾的政策使当局看似置身事外,但实质上奥斯曼政府周旋于各派教会之间游刃有余,利用教会积极寻求苏丹政治庇护和法庭司法支持的心理,并结合外交形势,分化瓦解基督教社团,稳定耶路撒冷的统治秩序。17世纪末奥斯曼帝国国势日衰,国家外交开始受到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影响与控制,其对圣地的政策被迫变得积极起来。最终,本属于奥斯曼帝国内政的“圣地问题”步入近代后逐渐转变为列强在土耳其谋取利益的“东方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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