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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

2013-04-29李先智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3年7期
关键词:程式化

摘 要:秦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指的是秦汉统治者为维护统治、巩固政权,专门制定的体现其制度权威的程式化文章。其程式化包括朝政文章的文种、格式、内容、专用语辞、上书途径、使用对象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实质上是文章从内容到形式各要素的格式化过程,其内核本质是皇权话语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皇权制度的需要促成了朝政文章的程式化,程式化的朝政文章反过来作为秦汉统治者治国的工具加强了皇权统治的权威性;程式化的朝政文章从文种格式、内容、行文方向到文类划分专用语辞,经过秦汉两朝的演进,在汉末已基本定型;它随着封建统治延续、发展了两千多年,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朝政文章,对中国传统实用文章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秦汉朝政文章 皇权制度 程式化

秦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指的是秦汉王朝统治者为维护统治、巩固政权,专门制定的体现其制度权威的程式化文章。其程式化包括朝政文章的文种、格式、内容、专用语辞、上书途径、使用对象等。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过:“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此“文章”指的便是朝政中处理政务的程式化类的文章,曹丕以帝王身份,站在维护皇权权威的高度,论述了朝政文章与维护统治的关系以及它在朝政运作中的重要性。班固在《艺文志》中阐述朝政文章与朝政的关系时说“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历朝历代,承载着管理国家工具的朝政文章,它的形成与皇权制度的关系之紧密可见一斑。皇权制度的需要促成了朝政文章的程式化,程式化的朝政文章反过来作为秦统治者治国的工具又加强了皇权统治的权威性;皇权制度促进了朝政文章文种的多样性,多样性的文种又承载了制度的变迁。程式化文章实质上是皇权统治权力的外化形式,它随着封建统治延续、发展了两千多年,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朝政文章。朝政程式化文章对中国传统实用文章有着深远影响。

一、秦汉朝政文章程式化的必然性

荀悦说:“(上圣)乃作书契,以通宇宙,扬于王庭,厥用大焉。”[1]文章的制作与社会、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刘勰所说的“政化贵文”。受本民族语言与社会文化的影响,举凡文章都会有一定的程式,这程式既包括格式、程序,也有内容与语辞,而与朝廷政务相关的文章,因其特殊功用与地位受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的制约,在内容和写法上便形成了特殊的程式。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地方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书同文车同轨,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秦皇权体制的建立,给秦朝政文章的程式化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程式化为政治体制、制度所赋予,所以将这种文章称为程式化的秦朝政文章。

我国远古时期政治性应用文章,最早见于甲骨文、金文,《尚书》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保存最完整的以应用文为主的总集,但由于其社会政治功用的差别,应用性文章的程式也不一样,如文种为“誓”的文章,它的功能在《礼记·曲礼》中定义为“约信曰誓”,文种为“诰”的下行文,其功用是由上而下的命令,“商、夏被于诰、誓”[2]是也。它们有自己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所谓“文体”。因此,朝廷文章的程式化从上古便开始萌芽,但程式化文章从应用范围到体式也仅仅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直至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皇权专制的统一大帝国,而汉承秦制,刘汉皇朝继续这种制度又实现了数百年的统治,中国历史从此演进到新的阶段。秦皇权体制以“立私权”(贾谊《过秦论》)为特征对皇帝的个人威权加以突出,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的需要,皇帝与诸多臣子在文化上采取了许多措施,而作为治国重要工具的朝廷文章便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秦汉朝政文章渐进式地进入到程式化,这是秦汉朝政文章发展的一种必然。

在秦汉朝政文章渐进式地进入到程式化的初始,起决定作用的人物就是秦始皇与丞相李斯等。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天下大定”后第一时间,“更名号”成为秦始皇着手做的一件重要事情,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他亲自给丞相、御史发了一道“令”,令中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3]他认为“更名号”就是“称成功,传后世”,变更“名号”是在思想文化领域建立新的统一制度的一个标志。

始皇令下,丞相王绾、御史冯劫、廷尉李斯等朝廷大臣不敢怠慢,他们认真研究讨论,得出了如下结论:“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4]众大臣认为秦始皇“更名号”的主张无比正确,一因陛下平定天下“上古以来未尝有”,二为树立皇权威望,与“更名号”相匹配同等重要的还应当变更与皇权紧密相关的尊号、天子自称、文书名称,因此,朝政文章中,皇帝所下“命”“令”,规范为“制”“诏”,这不是简单的文种的规范,它是秦始皇、李斯君臣在进行秦代政治社会制度改造的同时,对肩负管理朝政、政令上传下达的文章在权威性、规范性以及程式化方面所作的设计。

其设计蓝图遵从树皇权威严、强皇权政治建设的目的,围绕着制定出专属国君个人的文章程式,从朝政用语、文种入手,规范文化领域中的文章写作。首先规范朝政用语,手握重权的皇帝“更名号”,君主称“泰皇”、“天子自称曰‘朕”,皇帝的特殊称谓、多种专有语辞的设置,上下尊卑、皇权的确立在有形的语言表达中便有了明显的标记。其次是规范文种,君主专令臣民文章“命为‘制,令为‘诏”。朝政文章写作的程式化正是秦朝推行“法修术明”[5]政治路线在文化领域的具体体现,它的核心意图是站在皇权高度将政治制度与朝政文章做通盘考量和安排,这显示了皇权朝政对文学的巨大影响。

秦王嬴政称帝后发出的朝政文章留下的不多,下面以他的《除谥法制》一文为例,试述天子在自己的写作中如何体现出新的文章程式要求。该文中秦始皇为自己坐江山的安排是“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

该文文种为“制”,它三次使用专用人称“朕”,全篇语气果断,风格庄重,是一篇典型的朝政程式化文章,从内容、用语到文种,都极为典型。

伴随着秦的统一,秦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随之出现。朝政程式化的文章通过确立专用语、文种、使用对象等,强化了程式化的朝政文章为皇权服务的工具性质,因此,伴随着秦的统一以及汉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秦汉朝政文章程式化的出现也成为必然。新的程式化文章呈渐进化的发展趋势,中国文章发展史上的新文体,从秦汉开始萌芽。

二、秦汉朝政文章程式化的内容

秦代开始的朝政文章程式化的内容,李斯等既有写作实践也有理论上的阐述,但一种文体的萌芽与成长,必然经历一段漫长的时间。因此,在考察秦朝政文章程式化的过程中,本文将立足于发展的角度,从汉反观其演变的过程。从现存可查找的史料中,笔者选取班固、蔡邕、刘勰等人的著作,可以看出秦已对朝政程式化文章从文种、内容、格式到专用语辞、上书途径等都作出了全面规制;在适用范围、使用对象与具体运用功用上,都进行了较为明确而严格的分类;运作系统则以行文关系、授受对象为划分标准,分为下行文与上行文,各种专用文书也都有了较为固定的名称。

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说:“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据此可知,秦臣下使用的“奏”,是秦初在“书”的基础上变化而来的新文种,至汉,又衍生出“章表奏议”等一系列的上行文,且每一个文种的功用各不同。“章”用以臣下对帝王对己施予的优遇和宠幸表感谢;刘勰《文心雕龙·奏启》中说到“奏”的功用:“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宪清国”,“奏”用于考查核验,查验弹劾;“表”是臣下对上陈述理由以提出请求的;“议”则用以臣下对上陈述自己的见解与主张。

班固在《艺文志》中对“章奏”的程式问题虽然没有正面分析,但他说:“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左雄奏议,台阁为式;胡广章奏,天下第一;并当时之杰笔也”。文中出现了“章奏”两种文体,表明班固对朝政专用文章已有清晰的类别划分。

对朝政文章程式作出系统论述的当属汉末蔡邕,他在其著作《独断》中,确认汉朝政文章的程式化进程是“汉承秦法”,并且就皇帝和臣下上对下与下对下双向处理朝政的文章在文种、书写格式、用语与上传下达的方式等方面,择其要进行了简洁明了的阐述。下看《独断》(卷上)中对上行文即群臣上书天子的朝政文章的一段论述:

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

章者需头,称稽首,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

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闻”。其中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

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上文多用编两,行文少以五行,诣尚书通者也。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大夫以下有同姓官,别者言姓。

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言”。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顿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公卿、侍中、尚书衣帛而朝曰“朝臣”,诸营校尉、将、大夫以下,亦为朝臣。”[6]

此段文字从五个方面分析了群臣上书天子的朝政文章程式:一是文种有四为“章、奏、表、驳、议”。二是格式,开头中段结尾的写法,如“章、奏”需有开头语,“奏”文一开始,京师官用“稽首”,下言“稽首以闻”。三是内容的规范,如“奏”,正文中可写与查验弹劾相关的内容。四是行文方向,“奏”中规范为“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五是专用用语,汉承袭秦法,群臣上书谦言“昧死言”,王莽慕古法,改“昧死”为“稽首”,光武因袭朝臣为“稽首顿首”,非朝臣则写“稽首再拜”。

稍后的曹丕,对朝政文章的文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在《典论·论文》中说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7]。对朝政程式文章中的“奏议”,以一个“雅”字定位其风格即庄重典雅,富有权威。

后世文选家对秦汉程式文章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萧统的《文选》中,有“赋”“诗”“诏”“册”“令”“表”“上书”“对策文”“启”等,除了“赋”“诗”外,其它都是朝政程式化专用文章。《文选》在作品选取方面,各体文章均把秦汉作品作为首选,例“上书”类,首推秦丞相李斯的《上秦始皇书》,“檄”类,第一篇就选用了司马相如的《喻巴蜀檄》。

这充分证明,程式文章从文种、格式、内容、行文方向到文类划分、专用语辞,经过秦汉两朝的演进,在汉末已基本定型;古代程式文章从萌芽到成长过程中,秦汉两朝起着决定性作用,有着无可辩驳的地位。

朝政文章的程式化,实质上是文章从内容到形式各要素的格式化过程,其内核本质是皇权话语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程式化的朝政文章,随着皇权体制的绵延,从萌芽成长至发展鼎盛凡两千余年。后世的程式化的朝政文章,均由秦汉衍生至多姿多彩,如基本文体“诏、策、制、戒”“章、表、奏、议”等,一直沿用到清末民初,随着文言至白话的改变,才退出历史舞台,而现今使用最为广泛的公文,在文种分类、格式规范、内容界定上,其渊源则要上推至秦汉时期的程式化朝政文章。

注释:

[1][南北朝]范晔著:《后汉书·荀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

[2][南北朝]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史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3][4][汉]司马迁著:《史记·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

[5][汉]司马迁著:《史记·李斯列传》,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

[6][汉]蔡邕:《汉魏丛书·独断》(影印明刊本),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7]夏传才:《古文论译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李先智 济南 山东轻工业学院财政与金融学院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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