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
2013-04-29高敏
高敏
摘 要:城市拆迁中的冲突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在强势的政府和开发商面前,社区居民因资源的稀缺而沦为弱势群体。为此,专业的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以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一条可行的方法。将揭示社区工作与社区居民维权之间的关系,具体分析社区工作者在解决城市拆迁冲突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和介入途径。
关键词:城市拆迁;社区工作;维权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090-02
近年来,各地因城市扩张和旧城区的改造,城市拆迁逐渐增多,并引发的大量的冲突,出现了很多所谓的“钉子户”,更有以自焚和其他的方式对抗政府与开发商强拆。这些冲突的激烈冲突和外显程度之高,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在这场拆迁运动中,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地政府和官员在土地财政和政绩工程的刺激下,大搞城市拆迁。由于当前拆迁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拆迁程序的混乱,补偿机制的不合理,公共利益的界定模糊以及社区居民维权途径和资源的缺乏,在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往往以暴力、网上发布极端言论等手段进行维权,然而这种极端的方式却收效甚微,不但不利于维权,反而使冲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现实的社区维权行动中,社区居民非常需要外界的引导和帮助。笔者通过下面这个案例来谈社区工作与社区居民维权之间的关系。
一、个案回放与分析
2010年5月31日南都网报道,光明新区凤凰社区为了给广深港客运专线清场,动用执法力量将3户人家共18间房子全部拆除,昨日,光明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林继童称,多名防暴警察在与居民冲突中受伤。而南方都市报记者见到被拆民房女主人吕绍艳肩膀、手臂上有多处外伤,她说这是当时在与执法人员的肢体接触中受的伤。拆迁仅仅进行了一小半,还有数十户民房共百来间房屋待拆[1]。据了解本次拆迁冲突的起因是社区居民在与政府就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政府实施强制拆迁。居民在请求法律手段情况下,得到的依然是政府“强拆”的决议,居民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暴力的手段抵抗拆迁。
从上述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社区居民在拆迁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一开始凤凰社区参与维权的居民并不多,只有几户居民,由于力量的弱小,而遭到政府的强制拆迁。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社区居民对利益的受损并不关心,社区是否拆迁也不重要,而利益关联的强度与社区维权行动有很大的关系。关联度越高维权行动就越积极,关联度越低维权行动就越消极;第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维权行动十分缺乏。在拆迁冲突中,并不是每一个居民不关心这种破坏行为,而是社区缺乏必要的组织而导致维权行动无法有效进行;第三,相关政策的不合理。例如,补偿机制、拆迁程序和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等。
从社区工作的角度来看,解决拆迁冲突和社区维权必须依靠专业的社区工作才能取得较大成效。社区工作者可以向社区居民揭示拆迁与居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引起社区居民的注意;也可以有效组织社区居民建立维权行动小组直接和政府展开谈判,以避免暴力冲突;另外社区工作者也可以利用专业知识和社区资源,为拆迁政策的改进做出努力。鉴于此,下面将进一步就社区工作者在为社区居民维权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社区工作对城市社区拆迁冲突的介入进行阐述。
二、社区工作的定义和目标
所谓社区工作,它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通过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厘定社会需要,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生活环境和质量;在参与过程中,让居民建立对社区的归属感,培养互助、自助和自决的精神,加强居民社区参与及影响决策的能力和意识,发挥居民的潜力,培养社区领袖才能,以达至更公平、正义民主及和谐的社会[2]。在了解社区工作的定义后,笔者将进一步结合社区居民在拆迁的维权行动中谈一谈社区工作的目标。
第一,促进居民的参与解决自己的问题,改善生活质量。社区工作者相信虽然居民缺乏解决问题的专业知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学习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城市拆迁中,很多社区居民因房屋被拆迁而暂时找不到住所,导致日常生活出现困难,这样就需要社区工作者联系相关责任部门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第二,提升社区居民的权利意识。当前,中国还不是一个公民社会,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不能权衡社区居民所享有的权利对于社区居民生活的重要性。城市拆迁中,拆迁条例还不完善,拆迁程序和补偿机制的不合理,居民在强势的政商关系面前,往往被剥夺了发言权、知情权和参与决策的权利,因此社区工作者要做的就是增强社区居民的权利意识,引导他们参与到城市拆迁的决策过程中,以维护自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到拆迁的维权行动中,发挥社区居民的集体力量,培养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城市的拆迁中,社区居民往往不知道怎样将社区所有居民联合起来对抗拆迁,个体居民抵抗到最后却沦落为“最牛钉子户”,出现了孤立无援的局面。社区工作在社区居民维权行动中就是发挥其专业的组织能力,帮助社区居民认识到社区的共同利益,鼓励他们团结到一起,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以达到维权目的。
第四,善用社区资源,帮助社区居民获得资源。社区工作不仅是培养社区居民适应环境能力的过程,也是为其获得资源的过程。在拆迁的弱势群体中,社区工作者需要利用社区工作技巧帮助社区居民获得有用的资源[3]。例如,借助网络的力量给当地政府施压;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为社区居民解决问题;另外,社区工作者也可以挖掘社区居民内部资源,通过他们的社会资源为社区居民的维权提供给帮助。
三、社区工作者在解决城市拆迁冲突所扮演的角色
社区工作者作为工作在社区建设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多种多样,有经纪人、呼吁者、维权者、组织者、调解者、谈判者等[4]。
城市拆迁中,由于社区居民的弱势地位,作为社区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就十分重要,扮演的角色不同,维权的方式也就不一样。在这里,社区工作者所要扮演的角色有:维权者、组织者、赋权者、调停者、谈判者、呼吁者等。首先,社区工作者在社区维权行动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之一就是维权者。作为一名专业的社区工作者,他应当是社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社区利益的代言人,通过正当途径使社区和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城市拆迁中,社区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定价权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和开发商的侵犯,因此社区工作者就需要在这些方面做出维权努力;其次,社区工作者还要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城市拆迁中,社区居民中因为缺乏优秀组织者和领导者,无法在与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中形成合力,导致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这就是为什么当社区被拆时,还会有那么几个“钉子户”的存在。无论是一群人还是一个人的利益都是很重要的,这体现了权利在公正与正义面前的平等性[5]。社区工作者在这里就需要担当组织者的角色,使社区居民认识到社区的共同利益,将社区居民组织成一个团结的维权团体与强势的政商谈判。呼吁者是从法律行业“借”来的一个角色。在现有拆迁制度面前,社区居民受制度的约束,不能参与政府的决策,政府一纸红头文件,说拆就拆,社区居民没有任何参与和协商的权利,在补偿方案上也是有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社区居民没有任何定价权力。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就可以扮演“呼吁者”的角色。“呼吁者”收集有关信息,论证案主的需要与要求的合理性,对现存制度和机构的政策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四、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
社区工作者可能在工作中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介入社区。如果社区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冲突问题,社区工作者就可以此为契机展开工作。社区工作者对社区的介入不仅可以帮助社区居民解决问题,还能深化和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使居民充分认识到社区工作的工作意义,以获得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简言之,社区工作的介入可以借此为契机,获得社区居民的信任,为进一步社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区工作者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居民揭示社区冲突事件与他们的利益关联后,就应该在深入了解社区现状、冲突的性质和社区需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工作目标,以帮助居民解决社区冲突事件,维护社区利益。社区工作者在决定其工作目标后,就应该制定介入策略,即决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介入策略的制定过程应该是社区工作者与居民(案主)一起决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里,双方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要采取的步骤和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在介入的具体方法上,社区工作者可以将居民组织起来,通过诸如游行、示威、上访、举行记者招待会等途径来解决问题,尽量争取社会大众、传媒及影响力的人士对行动的同情和支持。在本次案例中,通过分析可以知道,由于社区居民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而没有采取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通过暴力的形式对抗拆迁。鉴于此,社区工作者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对维权的手段展开讨论,成立维权小组,也就是通过小组工作找到问题的解决之道。对于本案例,社区工作可以借助法律的力量,直接和政府展开对话,从社区居民利益和法律的角度展开维权行动。另外,可以发动维权小组和政府或者开发商进行谈判,协商解决拆迁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参考文献:
[1]舒峰.政府“讲理”是消除暴力对抗前提[N].武汉:南方都市报,2010-05-04.
[2]汪厚安.社区工作模式与挑战论析[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3]李伟梁.社区维权行动与专业社区工作[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
[4]库少雄.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39-41.
[5]马捷.城市社区冲突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