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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房间

2013-04-29余西

文学界·原创版 2013年7期
关键词:村子乌鸦房间

余西

我来到这个村子里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他。

那是在十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我完成当天的工作后,靠在二楼阳台上的一把木椅里,双手松弛地搁在扶手上。对面是一丛竹林,风吹过时会响起咝咝咝的声音,很好听。我闭上眼睛,让午后的阳光照着我的脸。我喜欢这个时节的阳光,尤其是在快接近黄昏的时候。它没有夏日的燥热,也没有冬季的阴冷。它介于冷热之间,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温暖。这种温暖总是让人觉得伤感。它能让躺在椅子里得到暂时休憩的人毫无感觉地堕入虚无的境地。那是种精力被抽空后又疲累又眩晕的感觉,好像你刚与一位姑娘做完了爱。此时,如果能再抽支烟那就更棒了。实际上,我确实是在抽烟。我吸了一口长长烟,含在胸口那么一两分钟,再缓缓吐出去。我想制造出一个又一个蓝色的烟圈,就像在王家卫的电影里,那些孤独的男人斜靠在床头所做的那样。可我没有这样的能耐,那蓝色的眼圈只是在我的想象中一遍又一遍地升起。久而久之,真与假的界限模糊了,有时我以为我真的做到了:在午后四点,靠在椅子上慵懒地吐着一个又一个蓝色烟圈,很完美也很艳丽。

在吸完了第四根烟———也可能是第五根,这没有什么区别,总之,大概就是在这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有人在盯着我看。我懊恼地从虚无中抽身,走到阳台的栏杆前往往下张望。

他站在院子的中央,抬着头,手搭额头遮挡住阳光,眯缝着眼朝我观望。

见我注意到他了,便咧开嘴,露出暗黄的一对门牙。我猜他准有大半年没刷过牙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整日里无所事事,在村子里像个梦游人似的游荡着。偶尔,也会突发奇想做些很奇怪的事情。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对周围的人(他们在做什么想什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问我,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会怎么做?

“什么怎么做?”

“我是说,假设你发现村子里来了一个陌生人,这个家伙除了傍晚出来走走之外,大部分时间都窝在家里,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终于,你看到他从房间里出来了,然后他躺在椅子上,一动也不动,足足有半个多钟头。”

“我会怎么做呢?我不知道。”

那段时间,我从熟悉的生活圈子里潜逃出来,到了这个偏僻的乡村,我所希望的就是不被人注意,也不注意别人。一个暗黑的角落,一座孤岛,让我独自安静地生活。所以对于一个人对别人有着如此强烈的好奇心,为了了解一个人如此唐突地进入他的生活,这是我无法理解的。我把它归之于一种精神病症。当然我什么也没有对他说。

开始的几天,我并不怎么高兴见到他。

他就像布谷鸟钟里的那只小鸟,在每个下午的三四点钟准时地跳出来,落在院落的中央,仰头看我,希望我跟他说话,告诉他今天我做了些什么。而这个时候,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坐会儿,抽支烟,喝罐啤酒,让阳光照透身子。我真不想理会他,但我没法做到视而不见。不知为何,他让我想起暴露在阳光下直立起后腿的野兔,紧张不安又充满期待。

有时我在房间里工作,他站在院子中央的画面会突兀而至,不知为什么,它会让我变得心烦意乱,无法安静下来。我不得不放下正在做的事情,到阳台上去看个究竟。等我重新坐在电脑前时,之前那些曾让我激动不已的画面、声音或者句子早已杳然无踪了。为此我生过气。在我最生气的时候,我想过把他写进正在写的小说里,将他作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走在大街上被汽车碾过,像碾死老鼠那样凄惨、血腥,并让第二天的报纸对此不作任何报道。当然,这样的想法真够幼稚的,所以也就只是想想而已。

大致情况就是如此。不可否认,他的出现给我带来了些困扰,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意外和插曲,生活才会变得更有意思。

有一天,他可怜兮兮地说,他怎样每天都来看我,缓解我初来乍到的不适,而我却对他却一点都不够哥们儿,除了让他就这么在院子里站着,不冷不热地丢下几句话,此外什么都没有做。等等等等。他对我的“控诉”让我觉得很好笑,但我还是决定让他进屋里来坐坐。

他坐在客厅的椅子里,喝着我递给他的绿茶,一个人在喋喋不休的说个没完。我很高兴作了个明智的决定。我知道,在以后的一些时日里,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填充这空荡的房子,会有另外一种声音在寂静中回响。

他对目前的这种生活状态很满意。三十来岁,单身,但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也找不到结婚的理由。这样一个人过活很好。他有房子。大部分的时间里,也不怎么缺钱。真到了没钱的时候,他会到建筑工地、或者其他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做上为期一两个月的短工,赚来的钱足够他花上大半年的。他可以在这里过上他想要的生活,因为维持这种生活的前提不是金钱,而是一种心态。

一个月后,我们在我家的客厅里相聚。那时我们俩都很熟了。我喝啤酒,他蹲着身子就花生米喝不知从哪里带来的烧酒。我们之间隔着一张方桌。三个空啤酒罐挨着烧酒瓶子摆在桌角,在阳光中闪着微光。一群麻雀飞掠过窗口。

“不结婚也可以吗?”我喝完罐里最后一口啤酒,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是说,家里人对这事不管?”

“家里人?”他停顿了一两秒钟,看那神情,似乎他都忘了他还有家人这么一回事。“哦,是的。我妈她不管我。二十岁以后,我的事情她都不怎么管了。”

他母亲是他唯一的家人,不过她不常在家,想管他也管不着。在这个村子里,有很多老妇人都喜欢跑到山上的寺院里生活,喝茶吃斋,拜佛念经,唯独他母亲不是如此。他告诉我,她喜欢火车和火车车厢里的气味,喜欢坐在靠车窗的位置上看沿途后退的树、房子、道路和原野。她喜欢选择长途的车次,就是那种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的火车。终点站到了,她喜欢选择火车站附近的旅馆住下,哪也不去。她对所到的城市不怎么感兴趣。她只是待在房间里,翻阅那座城市的报纸,或者打开电视,频繁地更换频道。她最喜欢做的是站在窗前,看火车站像头巨型的野兽吞下一批人,又吐出一批人。说到底,她喜欢一直在路上那种不断变换的感觉。

“真神奇。”我假装很感兴趣地说道,暗地里却在想,这个人是不是在骗我。因为那样的人也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我曾在《蒂凡尼的早餐》里看到过类似的一个人物,奇怪的是,霍利小姐却让我觉得是那么真实,好像这个世界上真有这样一个人似的。

“她可能比我讲的还要神奇呢,”他附和着说,他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我的怀疑。

他伸长脖子咪了一口白酒,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那么她现在不在家?”

“她要是在家的话,我就不能来你这儿了。”

最初的一个月,我几乎每天都能见到他。后来,他来的次数慢慢减少了。大概是因为他对我已没了当初的好奇心,或者他也想到了这样每天的造访会带给我不便,或者他有了新的癖好,我不大清楚。

现在,一个星期他还会来那么一两次,不过我想,那很可能只是出于他的习惯罢了。

有时,他也会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一段时间。大概是他母亲回来了,或是他又到了手头拮据的关头,不管怎样,他也有自己的生活。

自认识他后,我的生活也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不是说这种变化与他有必然的联系,两者之间仅仅是随着时间的先后顺序发生的而已。我不再一味地待在家里,而是每天抽出一两个小时———一般都在傍晚时分,绕着村子走一圈。途中,也会上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酒馆喝一会儿酒。

这座村子里有很多空房子。一律门窗紧闭,蒙着灰尘和蜘蛛网。一楼的窗台上放着纠结成一团的抹布、肥皂盒、干裂的肥皂、几株干枯的花朵等等,原本住在房里的人都搬到城里去了。据我所知,留在村子里的都是一些老人、小孩,以及无事可做的年轻男女。

傍晚,穿过两幢房子间灰白的小路,寂静会随着鞋底和路面的一次次有节奏地碰触,缓慢地滋生。这时,如果你见不到一个人,也没有看到从房间里透出来的灯光,你会以为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剩下你一个人走在空落落的村子里。还好,这种情况我并不是常常遇到。总是有那么一个人从窗口好奇地探出头来,或者像雕塑一般坐在门廊里的一把椅子上,或是在路边咳嗽着弯腰去捡什么东西,或是有一个小孩尖细的声音在某个房间里像苍蝇那样嗡嗡响……能在路上见到那些人,我总是会很高兴地向他们点头,打招呼,好像是在异国他乡遇到了故交。

来到小酒馆时,最后一抹斜阳已消失殆尽。因此在我的印象中,这就酒馆总是远远地从暮色中浮现,而它的室内也很少亮堂过。天花板头尾两端都垂挂着两只五十瓦的灯泡,不足以照亮酒馆的每一个角落。灯光昏黄,吧台前的老板披着件军大衣,安静地站立,等待着顾客叫他添酒,或是算账。他是个老头子,驼背,矮小,也有可能是他的驼背给人造成矮小的印象。他的脸颊消瘦,颧骨凸出,一双金鱼眼冷漠地瞪着你,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不过这里的酒倒是不错,尤其是自家酿制的黄酒和烧酒。供应的小菜,如花生米,鸡爪皮,五香干之类也算是物美价廉。

我喜欢在散步的中途来到这里,喝几盅烧酒。我以前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烈性的酒。入口后,从嗓子眼一直烧到胃部,烧得人面红耳赤,但身体也因此暖和了不少。说是烧酒,倒是名副其实的。

我在这里碰到他三四次。他喝酒,但很有节制,很少把自己弄得烂醉如泥。他解释说,喝酒是假,他是在听别人说话呢。对于他这样一个好奇心过重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个好去处。全村所有游手好闲的人都会来这儿坐上一会儿。这些人的身上倒是没发生什么事,但是他们的无所事事却有机会窥视到别人生活中的秘密。这些秘密会在这里,在这家无名的小酒馆中流传到外面。

他也有喝醉的时候。

第二年四月的一天傍晚,我刚要离开小酒馆,金鱼眼老板就把我叫住了。他那天倒是难得没有披上军大衣,不过脸上仍然是那副漠然的表情。他问我是不是认识他。我说认识的。他说这样事情就好办了。他指着吧台后面,躺在一张躺椅上的人说,把他带回去吧,他喝多了。

“他倒是没怎么发酒疯。”我打趣说。

“嗯啊……他不常这样。”他好像没听见我的话,只管自己说下去。“大概是他妈回来了。”

老板说完后就走开了,好像剩下的事已经跟他没关系了。

他靠在椅子上,头歪在肩膀的一边,身上盖着的正是老板的军大衣。除了叫醒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办法。我可不想一路背着他回去,他要比我想象中的要沉很多。

就这样,我扶着半睡半醒的他来到了他家。

为我们开门的是他的母亲。

不过我第一眼看到她,还以为是他的姐姐,或者情人之类的,隔着十来米的距离和暮色看,她显得年轻,动作敏捷、利索。只有在明亮的灯光下,看她说话,微笑,牵动嘴角和眼角的皱纹,我才意识到她要比我原先以为老那么十岁,甚至二十岁。

我扶他上楼,来到他的房间,把他放倒在床上。他侧躺着蜷缩成一团,拉过被子便呼呼地睡去。他那样子,让我也想找个地方睡一会儿。我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累了。

来到楼下的客厅,他的母亲已为我准备好了茶和水果。她坐在桌前一把带白色坐垫的藤椅上,笑着对我说:“喝杯茶再走吧。”

我坐在她的对面,捧着茶杯,茶水的热度透过杯壁传到手心,让我暂时温暖许多。这种茶我以前我未见过,也没喝过。它的叶子肥大,茶梗粗壮;味道苦涩得要命。可惜,在当时我并没有想过要问她这是什么样的茶。

她一边喝着,一边要我多喝点。她说,这茶对你可能没什么好处,但对她来说就不同了。它能让她回想起过去那些日子。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对于陌生人,尤其是说话奇奇怪怪的陌生人,我向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只得一味喝茶,尽管我并不喜欢这茶的味道。

大概喝了半杯左右,不知为何我的耳边回响起了乌鸦喝水的故事。

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乌鸦看见一个瓶子,瓶子里有水。可是瓶子很高,瓶口又小,里边的水不多,它喝不着。怎么办呢?乌鸦看见旁边有许多小石子。它想出办法来了。乌鸦把小石子一个一个地衔来,放到瓶子里,瓶子里的水渐渐升高了,乌鸦就喝着水了。

这些简单的句子像是曲童谣,缓慢流淌着。我看到了一个教室,里面坐满了学生。那个小孩就在最后一排。他对乌鸦喝水的故事看起来并不怎么感兴趣,无聊地看着窗外,一对松鼠在树枝间跳跃。就在这时,女老师把他叫了起来。她问,如果他是那只乌鸦,他有更好的办法吗?

我有更好的办法吗?我问自己。

“……大半年了。”

“什么?”我还没有从那些画面和声音中走出来,一时没听清楚她的话。

“我听说你在这里有大半年了吧。”

“嗯……我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走了。”

“小说快写完了?”

“差不多。”

“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没有。”

“我年轻时偶尔也会写些故事,”她的眼神恍惚,似乎也沉浸在了回忆之中。“我总是躲在房间里,不想见任何人,不想看电视,也不想看书听音乐,什么也不想做。这样久了,眼前就会出现幻觉。我觉得那些幻觉怪有意思的,就把它们写下来。这些东西都被我丢掉了,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再后来,我开始看小说。我曾想过自己能成为一个小说家,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至于为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很喜欢一个叫简?奥斯汀的女作家。我喜欢她的《傲慢与偏见》。那本书我看了不下数十遍。几十年过去了,在某个瞬间,我的心中会响起书中的某个句子,某段对白。比如现在,我就听到了那段俏皮的开场白:‘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了。”

我没有说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我发现自己倒是很乐意听她说话。但她什么也没有说。

我们沉默不语,但早已没有刚见面时的尴尬了。现在想想,大概是那种茶含有着迷幻剂的成分,它能让人跌落到另外的时空,浑然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我想,你可能听他说起过我。”

“他有好几次都提到过你。”

“他是怎么说我的?”

“他老是说自己能很快地理解路人的心思,也知道很多村里人的秘密,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想要什么。不过对于您,他的母亲,他倒说得不多。”

“他是这么说的?”

“是的。”

“他没有说起我经常外出的事?”

“火车车厢?”

“哦,他还在说那档子事啊!”她嘴角的笑意舒展开来。

这时,她的脸变得红润,富有光泽,散发出她这个年龄少有的青春气息。

“那是他骗你的。”

“有这么一回事?”我假装惊讶地说。

“他说的也不都是假的。怎么说呢?他也许只是不好意思说出真实的情况。”她低头喝了口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想大概是他他爸死后吧,我开始染上一种奇怪的癖好。我总是无法在同一个房间里待得太久。时间长了,心里就空荡荡的,好像丢掉了什么很重要但是却再也找不到的东西。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大概明白吧。”

“我想写小说的人应该能理解的,因为你们要做的就是寻找那样的东西,是不是?开始,我只是在这座房子里更换房间。但这里的房间毕竟有限,很快我对这整个家都厌倦了,或者说,感到害怕。还好,这个村子里大部分的房子都是空的。这给了我一个机会。于是我离开了家,搬进这些空房子里住了。这些空房子一般都有三到四个房间,每个房间我能住上一到两个月。也就是说,一座空房子我能住上半年左右。”

“我可能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了。”

“因为我说得更不可思议,是不是?”

“确实有点。”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母亲,我会怎么对别人说起她呢?“接下来,还要搬到另一座房子去吗?”

“确切的说是另一个房间。”她说,“房间与房间之间看起来都差不多。但住多了,你就会发现细微的差别。气味、光线、墙角的纹路和污渍,以前曾住在这里的人来不及带走的物件,等等,都会有细微的差别。永远也不会有相似的房间。到目前为止,一切情况良好,没有人发现我在做的事情。过一两个星期我就会搬出去住。”

“已经选好哪个房间了?”

“这个嘛,我还在想呢。”

“明白,每个人都应该有秘密。何况你告诉我的已经很多了。”

两三个星期后,他又一次出现在我的家里。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没完没了地说话。这次会面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沉默着喝酒。我们喝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把喝空的易拉罐沿着桌边摆成一个四方形。他连带着把剩下的半瓶烧酒都喝光。有时,我们也谈起他母亲。他说,这时候她应该在火车上用力地呼吸车厢上的气味吧。该死,他真他妈的搞不懂,她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只是他说这话的语气躲躲闪闪的,不再像以前那样自信了。

离开前,他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快了,也就是这一两月的事情。

“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大家不都是这样做的吗?”

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离开前的那个月,跟平常一样,傍晚时分,我仍会绕着村子走一圈。白昼越来越长,冬日里那种灰暗的色调不见了。我总是能看到一抹残阳落在爬满苔藓的山墙上,或照亮了漂浮在水沟里的落叶。我依然与遇到的人友好地打招呼,但那种兴奋劲却没有了。

离开村子的那些人仍然没有回来,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们的房子不会一直空下去,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会有个女人提着旅行箱搬进来,在这个房间里住上一个月,在那个房间里待上两个月。

我在空房子间穿梭,有时驻足倾听房里的动静,但是除了林间传来的风声、鸟鸣,我什么也没有听到。

责任编辑:郑小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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