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新闻伦理教育改革的路径探析
2013-04-29罗彬
【摘要】高校新闻伦理教育是培养具有高尚伦理品质的新闻从业者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我国高校新闻伦理教育偏重道德规范的灌输,在道德推断能力、伦理批判精神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新闻伦理教育成了一种“灌输式”的道德说教。新闻伦理教育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新闻伦理教育;建构式教学;批判性思维
伦理道德自古以来就是维系各种关系和组织机构的必要因素。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伦理道德不仅有效地规约着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活动,同时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行为因新闻传播活动范围之广及影响力之大,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如何坚守伦理道德底线,不仅关涉新闻传媒业的未来,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基石。对于一名新闻工作者来说,只有当他从内心认可、接纳新闻道德规范,并使其成为一种真正属于他自己观念中稳定的东西时,道德才可能在他身上发生作用。这就需要新闻专业的学生在成为真正的记者之前,形成正确的新闻伦理观。目前,我国高校新闻伦理教育偏重道德规范的灌输,更多的是教会学生什么样的新闻行为是道德的、什么样的新闻行为是不道德的、如何抵制新闻伦理失范,以至于新闻伦理学成了一种道德说教,而在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道德规范、如何判断新闻行为是否道德、如何制定优良的道德规范等方面略显不足。“对于任何道德规范来说,重要的不是规范本身,而是制定规范的理由。如果我们无法为道德规范提供合理的、正当的理由,也就无法从逻辑上说服人们,人们更不会从内心遵从并践行。”[1]因此,新闻伦理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革新传统的新闻伦理教育理念
不同的教育理念造就不同的人才。新闻教育的终极目标并非是向媒体输送具有一定新闻工作技巧的成品毕业生,而在于形成一种向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守望者的人才机制。没有一定媒介伦理素养、伦理品质的从业者,很难真正实现社会守望的职责。
(一)新闻伦理观念的再认识
就新闻伦理这一概念,目前各种教科书中的定义普遍是:新闻伦理亦指新闻道德,是指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所形成的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该定义是从新闻伦理功用的角度进行阐述的。对新闻伦理观念的认识,我们应该从人类生活的角度来考量。新闻传播活动是人与人之间或主体与主体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流和分享活动,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体性组成部分。通过各种新闻信息的交流,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才得以形成,继而才可以生存和发展,新闻传播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交往的需要,服务于人们的生活。新闻传播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其本质就是一种受利害关系支配的伦理行为。“新闻传播活动产生于人的需要,渗透在人的一切活动中,其目的在于服务人的交往,满足人的需要,为了增进人类的幸福,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幸福。”[1]人类制定任何伦理规范,其目的都是保障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最大程度上实现人们的幸福。这种目的性来源于我们的生活。新闻伦理规范作为一种自律性规约,其目的同样是使新闻传播活动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生活,使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其目的性同样来自于新闻传播活动本身,也就是说,新闻伦理规范原本就产生于新闻传播活动中,是人类生活的本真要求。我们制定、遵守新闻伦理规范就是为了增进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使自己生活得更幸福。因此,我们在进行新闻伦理教育时,应当把新闻伦理置于人类生活的大场景中,从生活的本真意义来考量,摒弃意识形态的限制,任何凌驾于人类生活之上的道德规范,都是虚置性规范。从这种角度出发,才能使新闻伦理观念真正成为新闻从业者的道德自觉。
(二)新闻伦理观念的核心——以人为本
新闻传播活动是在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自发自觉地逐步形成的,是围绕人自身的幸福和美好生活追求而展开的,它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终极价值,根源于人性的内在需要。人是所有实践活动的中心和目的,人具有最高价值。因此,以人为本是新闻传播活动的本质所在,也是新闻传播的内在要求。人本价值是衡量新闻传播活动的根据、标准和归宿,也是新闻传播活动中最基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新闻传播中只有那些能满足人的主体需要,符合主体利益的事实才可以在媒体上刊播。同时,媒体只有坚持维护人的尊严、实现人的价值和潜能、保障人类社会的公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新闻价值观,才能将那些有用的、有益的东西提供给广大受众,才能实现新闻传播的各种功能,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新闻伦理规范的核心内容就是从不同方面保证作为主体的人能够通过新闻传播满足需要,实现价值,生活得更加美好。
在新闻实践中,记者忠实地记录、传播有价值的新闻,这是记者的天职,也是记者作为一种职业服务社会的一种特殊方式,但当新闻事件与血腥、惨烈、死亡等联系到一起时,媒体和记者该如何处置?西方新闻伦理观认为“新闻工具不应该把新闻人物当作‘材料看待,而应该把他们当作‘人看待”[2],强调在危及人的生命的新闻报道中,记者可以选择一种更有价值的服务社会的方式,如可以放下手中的笔,参与到危急的事件中去,因为生命的价值毕竟高于其他一切价值。在文字和图片报道中避免直接表现“身体恐怖”,认为“借口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对灾难中的恐怖信息大肆传布,强调恐惧诉求,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3]。在西方国家的新闻实践中尚且推崇这样的伦理观,在中国更应如此。新闻伦理规范作为新闻从业者新闻活动的伦理路标和道德立法,在制定中只有把人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把人当作目的,体现人文关怀,符合人性、人情的要求,才有可能成为优良的道德规范被人们从内心认可并在新闻实践中践行。传媒不应把自己定位为“工具”,更不应把自己定位为“权力”的代表,否则就会造成传媒社会角色的迷失,以人为本的社会定位才是新闻伦理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和核心。
二、探索建构式的新闻伦理教学模式
建构式教学方法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其来源于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儿童的认知主要来自与外部世界的互动,通过这种互动,使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和新经验反复地相互作用,主动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使自己的认知结构得到进一步发展。建构式教学理论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景性,突出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求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另外,教师在向学生传授新知识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他们的批判精神、多样化思考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一)培养学生的伦理批判精神和道德判断能力
在我国高校新闻伦理教学模式上,教师过多地对学生灌输各种伦理道德规范,把培养“遵纪守德,照章办事”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学生只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这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导致的结果是学生考试结束后,把所学的知识基本都忘记了。大学教育更多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新闻伦理教育则要注重培养学生伦理批判精神和道德判断能力,使学生成为“多向度”的人。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质疑性的、反思性的,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推理的思维活动。伦理批判精神是各种伦理规范生成的价值保证,也是新闻伦理教育的逻辑起点。只有确立了这一精神,才可以自觉地以伦理价值引领新闻伦理规范的生成过程,从而使其与社会主流价值及其伦理精神保持最大程度的契合。伦理批判精神就是要求对任何现存的伦理规范不盲目地认同和遵从,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用一种批判的、质疑的眼光进行审视,批判地接受,建立起一个既有控制又有抵抗的思维习惯。
道德判断能力是指道德实践主体在遇到道德问题特别是道德两难等具有冲突性的问题时运用合适的道德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推导出合理的道德选择。新闻职业道德主要是通过制定自律性的职业规范明确告诉新闻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如何”和“不应当如何”。在“应当如何”方面有着明确的道德判断标准,或者在“应当如何”与“不应当如何”之间界限分明的新闻道德问题,我们都很容易解决。如“不应该制作假新闻”“不应该制作广告新闻”“新闻应该客观、公正”“新闻应该人道”等。但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面对一些存在道德争议或道德冲突,没有明确规范可循的道德问题,如“媒介的商业化问题”“新闻传播与隐私权问题”“新闻暗访问题”“同情弱者还是客观中立问题”等道德难题时应该如何自主地进行道德判断,这是需要我们深思和探讨的问题。新闻伦理行为是“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属于“应然性”范畴,它是“通过道德目的而从新闻传播行为事实的客观本性中产生和推导出来的,完全取决于对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与道德目的的认识之真假”[4]。对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培养其在不同的道德情境中如何运用道德推理的能力,通过对新闻传播行为事实进行道德分析和道德推理,从中提炼出合理的、潜在的伦理规范,进而进行道德抉择,从而摒弃传统的“填鸭式”的灌输和教条式的背诵。让学生学会运用道德评价和道德推理解决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以提高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批判精神。
(二)案例教学的灵活运用
新闻伦理教育是“问题陈显”教育和“对话式”教学,“对话式”教学是一种建构式教学,建构式教学强调新的知识要与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产生互动,在这种积极的互动中完成新的知识结构的建构。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建构式教学方法,将纯理论用生动、具体的案例加以阐释,启发学生用相关的理论来解决生活中的新闻伦理问题,既可以加深学生对相关理论的理解,还可以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如何选择案例至关重要。案例式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既要具有典型性,又要具有贴近性,贴近所对应的理论,围绕新闻实践中学生熟悉的、引人关注的伦理问题进行建构。在案例分析中,让学生学会运用道德推理解决伦理问题,特别是道德两难问题,进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意识。目前案例教学中大都是一些“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媒介审判”等“不证自明”的例证,这些案例无法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在培养学生自主进行道德判断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密苏里新闻学院在案例教学方面取得的成就很值得借鉴。密苏里新闻伦理教育的内容是基于形形色色的案例展开的,这些案例都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老师根据伦理原则结合生动、具体的实例现身说法,让学生更好地从理论以及案例分析中来学习密苏里新闻学院所推崇的《记者守则》。
三、重建新闻伦理教材
新闻伦理作为一门理论课,目前我国现有的教材已建构起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内容也比较丰富,但大多是关于新闻伦理现象如媒体失范、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现状等的说明或描述,或者是对一些伦理问题的评论,缺乏有深度的理论阐释。我国关于新闻伦理的教材受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影响较大。在美国,传播伦理学的繁荣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新闻伦理学已经成为美国大多数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必修课。早先的新闻伦理学教材偏重原则和基础,大多都是纯描述性的,到了20世纪70年代,教材中开始加入个案的研究,90年代开始有了相应的理论介绍,如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人著的《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菲利普·帕特森著的《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等。为此,传播伦理学才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正如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所说,“媒体伦理学如果要想得到认可,媒体的日常运作与伦理学严肃的思考之间的鸿沟必须很好地弥合。”[5]由于中西方在社会环境、新闻实践环境、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不能将这些成果完全照搬过来,但对我国的新闻伦理研究及教学无疑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我国目前的新闻伦理教材应该加强相关元伦理学的必要说明,对一些伦理学范畴从元伦理学角度作深层的解释。元伦理学是关于道德判断或价值判断的确证的理论,亦即道德推理或价值推理的逻辑。元伦理学所要解决的是“应该”或“价值”的来源,也就是“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问题,能否从“事实如何”推导出“应该如何”,“是通过对于‘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的探究而达成对于‘应该或‘道德的确证:一方面确证我们对于‘应该如何的道德认识之真伪;另一方面确证所指定的‘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之优劣”[4]。现有的新闻伦理教材仅从规范伦理学的角度阐述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至于为什么要遵从职业道德、如何遵从职业道德没有给予必要的说明,这就容易导致道德说教。“对新闻职业道德的阐释,如果没有对道德哲学的基本把握,就很难把新闻职业道德问题说明白。”[6]不从元伦理学的角度把握新闻伦理规范,各种具体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就失去了依据,对于实践中碰到的种种新闻伦理问题也就很难说清楚。重建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新闻伦理教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新闻伦理研究者、教学者以学术共同体的方式,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哲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共同努力和探索。
笔者就高校新闻伦理教育改革途径从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材等方面做了较详细的阐述,新闻伦理教育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仅从这几方面很难培养出一个具有较高伦理品质的新闻从业者,还需要经过多方力量的整合。如老一辈新闻工作者的言传身教、新闻媒体伦理教育、社会精英的伦理示范等。
参考文献:
[1]罗彬.论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内生性[J].国际新闻界,2012(8).
[2]约翰·赫尔顿.美国新闻道德问题种种[M].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8:151.
[3]阎伟华.面对新闻道德失范[J].新闻记者,2006(6).
[4]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5]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M].蔡文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6]杨保军,涂凌波.超越传统思路 提升新闻教材理论性[J].现代传播,2012(3).
(作者为新疆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
编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