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管理新趋势——自保公司
2013-04-29黄昊
黄昊
【摘要】近年来,企业风险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自保公司应运而生。自保公司,是指企业所有人为了控制相关联企业的风险而自我设立的保险公司,它在管控风险的同时可以为关联公司提供物质支持。本文首先对自保公司的涵义及其运作机制进行了简单介绍,系统地剖析了以设立自保公司的方式进行风险管理的优点和缺点,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自保公司;大型企业;风险管理
一、引言
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以较小的成本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管理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单纯的购买保险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他们希望可以通过自身的一些方法来控制企业的风险,自保公司作为大型企业风险自留的产物应运而生。
自保公司是企业所有人为了控制相关联企业的风险而自我设立的保险公司,它在管控风险的同时可以为关联公司提供物质支持。一般来说,有较多盈利的大型企业会建立自保公司来管控企业经营风险,同时,母公司的盈利也可以转移到子公司,使资金得到更好地运用。通过设立自保公司,企业可以减少商业保险的投保进而减少成本,同时为自身提供商业保险不保的险种。自保公司还是企业规避税收的一种方式,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自保公司还有财富转移、资产保护等优点。
二、我国大中型企业的风险状况
众所周知,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宏观上讲,风险事故的发生有其必然性,但究竟何时发生或在什么地方发生是很难预知的。在目前的市场上,保险条款单一,供企业选择余地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对保险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推向市场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一系列环节均由企业自主安排,所以除了自然风险外,企业面临更多的是经济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如图1所示:
图1 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资料来源:刘立新,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企业要顺利实现多项计划,则必须寻求一种经济保障途径。当“防患于未然”的控制性措施无法避免损失的发生时,企业会采取风险自留的方式进行处理。在风险管理日益被重视的今天,企业正在努力减少无计划的风险自留,对于有能力的大型企业来说,设立自保公司成为一种新型风险管理模式选择。
三、自保公司的优点及缺陷
(一)自保公司的优点
保险是风险转移和风险配置的手段。风险转移是指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自保公司。风险配置是自保公司像传统保险公司一样把第三方风险汇聚起来进行重新配置。企业设立自保公司有如下原因:
1.较低的保险成本
商业保险市场的保费必须是充足的,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在除去索赔之后获得盈利。通过建立自保公司,母公司可以把这部分利润留存在企业内部,而不用给第三方。同时,自保公司更了解企业自身的损失经历,可以制定出更精确的费率,减少保险成本。
2.充足的现金流
除了纯粹的承保收益,商业保险公司主要依赖于投资收益。一般来说,保费是提前支付的,距离索赔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保费可以用于投资。通过自保公司的设立,保费和投资收益都被留存,从而保证了公司充足的现金流。
3.可保性
商业保险市场对于某些特定风险(如巨灾风险)或价格无法衡量的风险不承保,而自保公司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提供这些保险。
4.增加母公司集团盈利能力
自保公司通过参与保险安排获得佣金收入、保费收入和现金收益。自保公司因为向国际再保险市场转移风险而从再保险公司获取佣金收入;通过自留母公司的风险而获得相应的保费收入;通过各种投资手段获得承保收入的现金收益。最终增加了母公司整体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二)自保公司存在的缺陷
自保公司作为一种新的保障形式,与传统商业保险企业相比,虽然在可保风险和保险成本方面存在明显优势,然而其作为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也有不可忽视的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是否可保
一些重大损失,诸如地震、洪水等巨大损失,企业选择自保或风险自留则是纯粹出于无奈,因而选择自保并不对此风险的规避起实质性作用。
2.自身费用大
企业在成立初期,由于自身规模和资金限制,根本无力成立管理风险的自保公司,此时,与专业保险公司合作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只有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母公司才会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自保公司,拨付专门的款项,管理企业经营风险。
3.险种组合的狭窄性
在公司成立初期,由于历史损失数据的缺乏导致公司险种的风险组合较为狭窄,因而,通常只能采取较低的自留额,而更多的在传统保险市场上寻求保险保护。
4.需要专业人员
保险业业务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其活动开展必须要有专门的保险业人才参与。而自保公司这类新兴的不成熟的保险模式对许多保险从业者并没有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对其业务开展和规模化经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四、自保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其风险防范
自保公司涵盖了某些商业保险市场无法涉及的领域,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自保公司的设立也要考虑企业自身的因素,不能盲目跟风。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适宜设立自保公司的企业应该具备如下一些条件:
1.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
自保公司的设立要求企业具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由于自保公司是技术性比较强的公司,需要較多的专业技术人才,这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都需要大量资金。大型企业具备经济上的天然优势,并且拥有一套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宜设立自保公司。
2.多元化的集团型企业
自保公司是企业自身的一种保险形式,虽然可以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分散一部分风险,但是通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具有很大的系统性风险。集团化的公司业务类型较多,各种风险之间的相关性相对较小,更加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更具有保险的可行性。
3.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在绝大多数企业中如期得以确立,立法与现实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反差。要使得自保公司能够公正独立的运作,公正合理的进行保险安排,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魏建锋.国际专业自保公司研究分析与启示[J].Economic and Trade Update Sum,2011(7):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