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论语》中的“孝”的几种层次
2013-04-29李敖
摘 要: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文明传承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很多典籍中都展现出极其丰富的内涵,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而在《论语》中也同样如此。本文将从儒家经典《论语》入手,来寻求孔子思想中的孝道思想,并希望通过探究《论语》中的“孝”的思想内涵来寻求对今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孔子 《论语》 孝
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文明传承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在诸多典籍中都展现出极其丰富的内涵,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孝”这个字本身就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其最早出现在典籍《尚书·尧典》中:“岳曰:‘以孝,又不格奸”,指舜能以孝行美德感化父母兄弟,从而使家庭和睦。在说文解字中,孝,会意字,金文“孝”字,为子承老形。小篆之孝,从老的上半部分,从子的下半部分,故而意为子背着父母,即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故其本意即为“孝者,善事父母者也”。由此观之,孝的本意是指家族关系中子女对父母的由衷感情,其出发点在于维系血缘情感,保持家庭的稳定与和睦。
然而《论语》中“孝”却似乎还有着更为丰富的涵义,并据此分为了几个由低到高的层次。
一、“孝”的第一个层次:养
众所周知,“孝”的最基本方面就是在物质上赡养父母长辈,这也是在上古时期就有的关于“孝”的基本含义,今之孝者,首位能养,这是子女回报父母的抚育之恩,进而去表达反哺之情的最基本的外在形式。[1]
故而,孔子首先就用简单易懂的语句告诉人们应当怎样做以达到最初的“孝”,例如要“能养”,还有“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2]。
与此同时,这一层次还要求我们要关心父母的身体。如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里仁》)[3]
然而,是不是做到了“有所养”,就达到了“孝”的要求呢?很显然,这是不正确的。在孔老夫子看来,这仅仅只是“孝”的最初一个层次,侍奉父母,需要做到能养且敬。
二、“孝”的第二个层次:敬
孔子认为侍奉父母要做到敬养,所谓敬即是指为人子女对父母始终保持发自内心的尊重与敬仰。
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4]又如,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5]
故而要满足“孝”的要求,除了满足父母适当的物质需求以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要让父母身心愉悦,即要有“愉色”。“孝”应该首先是体现在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上,换言之,实行孝道,最重要的是培养对父母的孝敬之感情,不仅要懂得应该怎样做,更要在日常行为中自觉培养“孝”的情感,使这些行为规范成为发自内心的自觉的要求,而不仅仅流于形式或仅仅成为一种经济领域中的赡养行为,否则就“与犬马同”了。
三、“孝”的第三个层次:少忧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6]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7]在这里,笔者认为其表达的意思是我们求学、工作在外,一定要让父母少担心。即做子女的要做到让父母只为自己的疾病担忧,做自己该做的事,不要让父母为子女的所作所为整日担惊受怕,这样也就做到了“孝”。[8]
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永远是最无私的,发生在子女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会深深的牵动着父母的心。故而,为人子女者一方面要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的身体发肤有所毁伤,以令父母担心;另一方面则要时时小心,事事谨慎,不做有违法理之事,不让父母有除了疾病之外的担忧。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做到了这些,也就算的上是尽了“孝道”了。
四、“孝”的第四个层次:守礼
在孔子看来,“礼”是儒家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孔子讲的“克己复礼”就是用“礼”的规范来约束自己。[9]而在《论语》中,“孝”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不违礼”。
如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10]这一章的两个“无违”就充分体现了孔子“无违”谓之“孝”的思想。至于“无违”,宋代理学家朱熹解释为“谓不背于理”[11]。
“生,事之以礼”使父母在世时开心愉快;而“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则体现了对于父母身后的孝道,丧尽其哀,祭尽其诚。孔子“礼”的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教化作用,展现了相对强大的正面力量。其一方面教育了人民;另一方面也激发了民心,培养了人民的感恩之心,使得人民更加了解道德,更加敦厚。
五、“孝”的第五个层次:不怨
“孝”的标准是否是指作为子女的一定要无条件的服从父母的任何要求呢?也不尽然。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12]这句话说明身为人子,在对待父母时并不一定只是一味的顺从,在必要的时候,还应当对于父母所存在的问题有所谏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行事之时,一定要服从“礼”的要求,即便意见不被采纳,也不能“有怨”。这一点在《论语》中也有所体现,如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先进》)[13]故而我们理应做到既不愚孝,也有自己的处世智慧。
六、“孝”的第六个层次:传承
这是“孝”的一个较高的表现层次。孔子在《论语》中并没有将“孝”仅仅停留在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及守丧之上,在孔子看来,“孝”在一定层次上是超越于“父”与“子”的自然血缘关系层面的,它还体现在“子”对“父”的文化生命甚至价值生命的传承之上。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先进》)[14]愚认为这里所强调的就是一种文化之传承,而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种传承,我们的家庭文化与氛围才能薪火相传,我们民族的文化与氛围才能够绵延不绝。
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家庭一直是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家庭既是生活的单位,也是生产单位,更为重要的是,家庭还是中国文化价值的一个重要根基。而“孝”则是维系这些根基的一个基础。
正如论语中所提到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先进》)[15]
“孝”一方面成为构建“仁”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成功地型塑了各个家庭的价值观与整个民族的品格,使得百姓亲人爱人,且由家庭中对于亲属的爱推广至对大众的爱,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天下万民的安居乐业,故而始终值得为我们所借鉴。
注释:
[1]张元:《<论语>中的“孝”思想解读》,大众文艺,2011年,第23期。
[2][3][4][5][6][7][10][12][13][14][15]杨伯峻:《论语释注》,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0年版。
[8]韩高良:《析《论语》中的“孝”》,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9]田占峰:《论孔子孝道观的时代价值——对<论语>中“孝”的解析》,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李敖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