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须充分竞争“金融分权”
2013-04-29张茉楠
张茉楠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已到了必须要动“利率管制”这根硬骨头的时候,这不仅是一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更是中国深层次利益分配的一次重大改革。
人民银行宣布自7月20日起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的下限,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推进的重要一步。利率市场化一直被视为中国“金融抑制”(即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控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从而造成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的“破冰器”,全面放开贷款利率自然也是众望所归。
近些年来,政府对金融部门的干预和控制逐渐增强。由于“二元金融”结构以及官方利率与民间利率的背离,导致巨量社会资金疯狂逐利于其他投资渠道,积聚了大量金融错配的风险。信贷资金运用结构以及企业资源配置结构都因此出现问题。要根本改变金融资源错配的局面,进而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利率市场化无疑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推动“金融分权”的突破口。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自身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由市场供求决定资金价格的利率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主要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笔者认为,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必须解决“充分竞争”及“金融分权”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又密切相关,如果不能够真正解决,中国金融改革就难以进入深水区。
这次央行首次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确实是利率市场化实质性一步。一直以来,在官方利率市场中,贷款利率实行的是管制低利率,资金成本大都低于市场影子利率,这样对利率的管制实际上使得贷款变成了一种稀缺资源,对贷款的需求饥渴使贷款市场基本上处于一种买方垄断市场,大企业或者地方政府靠着较高的位势获得了更多的金融资源。据统计,目前我国占企业总量0.5%的大型国企拥有50%以上的贷款份额,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大约占比10%,这些贷款中的20%属于低效贷款。
相反,那些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导致资金供需加速失衡。于是,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形成了位差,民间金融更有了填平其资金“水位”的机会,这也是近些年来地下钱庄、民间高利贷盛行的重要原因。
对于金融机构和银行体系而言,“一直吃利差”的盈利模式使得国内银行的净息差普遍在3%上下,这是银行业“旱涝保收”的关键,也被视为银行业“与民争利”,与“实体经济争利”的症结所在。因此,这次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确是打破利率管制,促进竞争的关键。
然而,放开贷款利率依旧表明利率市场化还在路上。真正的利率市场化必须改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金融分权”。事实上,由于以中央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隐性担保机制普遍存在,随着金融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包括银行理财、银信合作等规避利率管制的金融工具被大量创设出来,起到了绕开利率管制、信贷控制的作用。这样,一些政府担保之下的杠杆率极高的“风险资产”,很可能不但没有为高风险支付高溢价,反而享受了“无风险资产”的高信用和低成本。大量的资金还可能继续投向与政府相关的项目和资金回报率高的领域,金融资源的错配局面并不会因贷款利率放开而根本性改变,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可能依旧困难。
利率市场化将成为影响中国经济金融格局的重要因素,但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绝不仅仅是放开利率管制那么简单。当前,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垄断导致金融市场分化和畸形利率市场化,其改革核心在于要打破政府对金融资源的过度垄断,向市场真正放权。如果政府不能主动放弃自己的支配力,市场力量就难有发挥的空间。
就国际经验而言,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利率市场化是“价高者得”,而如果政府不能够真正向市场让渡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权的话,中国利率市场化就可能变成“权重者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利率市场化实际上是对政府放权的倒逼。下一步,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实现必须有待于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由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存款利率立刻分化使得金融机构失去过度保护,金融风险上升势必要求建立相配套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只有整体金融体制改革到位,才可能真正建立起能反映风险定价和实体经济需求的利率市场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