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要避免农村“撂荒”
2013-04-29
在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城镇化率”指标下,一个现实问题正在引人担忧,那就是农村会不会出现“撂荒”,进而引发“粮荒”?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湖北省考察工作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4、5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所以只有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
其实,本届政府反复提到的“新型城镇化”中的“新型”2字,深意所在正是为避免单纯城镇化,导致农村出现土地荒芜的现象。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应该和谐统一,不存有矛盾。从经验来看,城镇化水平越高,农业发展也会越好。保障土地不荒芜,要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规划,降低农业综合成本,促进非农产业的开拓,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谢扬表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普遍现象,农村耕地的大量减少,同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客观现象。一方面,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支持,更离不开市场的培育,所以这不仅是农民要考虑的问题,更是国家要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民的收入不能单一靠农产品,也应在农村区域适当发展一些乡镇企业、非农产业等。这样既可与农产品的市场发育相衔接,又可以跟整体城市相衔接,实为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目的。谢扬说:“但问题在于,农产品的国家支持保护政策在逐步完善,而小城镇的政策虽一直强调其重要性,却总把它放置在完全的市场环境中。简而言之,国家的支持、补助和投入现在还相当少。近几年来,地方较为重视城市扩张、强调规模,真正给农民补偿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支持往往不多,因此这种只考虑城市个体,而不考虑农村的大拆大建,应予以防范和制止。”
眼下农业生产成本高,再加上有些耕地的质量和条件较差,加之交通不便,种了之后收成不好、离市场又远,还不如打工挣钱多。于是,农民不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种地,土地才会荒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城镇化的推进需要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一部分村庄从地图上抹去,这是一个必然发生的过程。要想把农村的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好,帮助农民降低农业综合成本是关键。这包括几方面,一是推进规模化农业,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采用先进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三是帮助农民降低流通成本;四是改善整个农村的基础设施。在农村,改进服务设施、基础保障,特别是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策略的重要体现。改革的方向尽量与市民的社会保障接轨,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肤浅意义上的“就地城镇化”并不实际、准确,要推进城乡一体化,还是得吸引人口大规模到城市去。目前,我国二、三线城市吸纳农村人口的潜力还很大,希望真正把土地的城镇化转变为人口城镇化,打破以往制度束缚,为农民创造自主迁移、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优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