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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开闸

2013-04-29

居业 2013年8期
关键词:再融资棚户区信贷

无论如何,“新型城镇化”已经让嗅觉灵敏的房地产企业把握住了先机。充斥整个7月份的房企停牌潮,以及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开闸的传闻,终于在8月伊始被真正做实。获得“放行”的首家上市公司——新湖中宝,推出的方案正是定向“新型城镇化”。新湖中宝日前推出定向增发方案并复牌,募资投向为上海棚户区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虽然该方案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还有待观察,但新湖中宝复牌后涨停报收,房地产板块当日也处在涨幅榜的前列,显而易见“新型城镇化”对上市房企是重大利好。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表示,有再融资需求的不止一家企业,进入7月份以来,也有多家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因“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停牌。之所以再融资开闸选择的是新湖中宝,一是由于近期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经济工作问题,谈到房地产,但是这次没有再融资、调控等字眼,也没有过多地讲到房价,更多的还是提它的健康、稳定发展,这表明我国房价的格局,肯定会出现某些变化。其次,这次新湖中宝5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目的很明确,主要是投入到上海的棚户区改造。新湖中宝推出这种方案,应该说符合现在我国发展房地产、推动城镇化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出台,更容易反映出市场或者公司本身,对于未来房地产的预期,以及投资者对于未来房地产发展重心的猜测。

上市房地产企业再融资暂停3年后,首次有新的方案推出,融资门槛一定很高。如这次新湖中宝的定向增发方案,明确指出募集的投向为棚户区的改造项目,可能也会成为在这之后,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的一个风向标。可知未来的监管层,即使能够放开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但是对于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管,注定会异常严格、苛刻。

我们能够明白,让什么样的公司上市,让什么样的公司进行再融资,这是一个技术问题,要符合上市或者再融资的基本条件。但是,这也有一个导向问题,与当时调控房地产的大背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从事棚户区改造的企业,首先让它来进行再融资,正反映出这种益处。但对于政策本身来说,其只是一个导向,而导向并不等于政策的全部,只要符合条件,房地产公司再融资都应该得到肯定,或者得到相应的支持。因为对投资者来说,希望得到支持让企业发展再融资,促进棚户区改造,同时也希望能够获得盈利,如果一个项目有很好的社会效益,但没有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实现商业运作。当然反过来,如果只有经营效益,社会效益很少或者很差,恐怕这个项目一样难以得到认同,因此最终应该是两者之间的一种积极合作。无论大部分房地产企业,今后是否会恢复再融资,它的门槛相对来说肯定比较宽,而且要兼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因素,顾全大局、通盘考虑。

一位地方大型国资房企的负责人表示,地方国资背景的、保障房相关概念的、业务模式定位符合新城镇化基本思路的房地产企业,因此将更有优势。新湖中宝的定增方案有一定标志性意义,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开闸有一定条件限制,而这个限制很可能是“新型城镇化”。他同时表态,募集资金投入什么方向,实际上还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希望它投向“新型城镇化”发展,但也要知道一家公司不可能只简单地从事单一的旧房改造、旧区改造或者棚户区改造,这当中可能还会有一个资金上的安排问题,也可能有商业楼盘开发的需求等。如果之前它几个业务都在做,并且可以通过筹集到的资金从事棚户区改造,那么相应地也能筹集其他方面的资金,从事商业、商品房的改造,以及从事商业计划的开发等。所以,重点在于政策本身体现了对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支持,并不等于其他领域都不能得到相应好处。

“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房企的意义不仅仅是政策导向,还有生死攸关的庞大资金需求。新湖中宝敲开了房企在证券市场再融资的大门,而农行则打开了银行业信贷支持之门,尽管近期“钱荒”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话题,但“新型城镇化”仍然为房企撬开金库之门,获得信贷政策的“松绑”。日前,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城镇化建设信贷政策指引,这是农行针对城镇化建设领域,出台的首个综合性的信贷政策,明确了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信贷策略、基本原则、支持重点、信贷产品、客户准入、资源保障,以及专项风险管控措施。

指引在对支持城镇化的历史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全面整合农行服务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政策、产品和流程。一是明确了农行信贷支持“新型城镇化”的16字方针,即“依法合规、产业支撑、分类指导、风险可控”。二是重新梳理和整合了支持城镇化建设的12类信贷产品。既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产品,又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城中村”改造等新内容,创新了相应的信贷产品,同时围绕“人的城镇化”,突出了对新市民、新农民就业和消费的信贷支持。三是明确了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区域和业务重点,并根据不同信贷产品的风险程度,确定了差异化的准入标准,还对不同类型的城镇化发展,配套了相应的信贷策略和信贷产品。

此外,《指引》还从信贷规模、业务流程、授权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信贷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并在项目合法性手续、资金监管、内部运作、监测分析等方面,明确了针对城镇化建设信贷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农行下一步将根据《指引》要求,抓紧改进和创新城镇化建设专属信贷产品箱,出台针对不同类型城镇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确保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务必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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