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官方兽医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2013-04-29王子学
王子学
摘要:由于官方兽医制度推行时间较短,官方兽医如何面对当前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按照官方兽医的职责履行工作尚在摸索之中。根据永丰县工作实际,就官方兽医如何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挥作用进行了一些探索。
关键词: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中图分类号:S851.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8-0083-01
官方兽医是我国现行推行的兽医制度,按照OIE提出的官方兽医职责主要包括动物卫生、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三方面的监督。由于官方兽医制度推行以来时间较短,官方兽医如何面对当前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按照官方兽医的职责履行工作尚在摸索之中。
1 完善官方兽医监督巡查机制
一是落实官方兽医监督巡查的责任制,明确具体官方兽医人员监管的区域、范围和监管频率。对不同的饲养规模和不同的防疫管理水平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辖区范围内养殖户监管率达到100%;二是明确监管的重点和内容。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养殖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疫情报告、消毒、养殖档案、畜禽标识、能繁母猪保险、粪便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出栏前检疫申报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三是做好巡查记录和提出整改意见。官方兽医巡查结束后要按规范要求做好监督巡查记录,并规范建档,保存完整。同时,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以期下次巡查时检查整改情况。
2 落实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工作
按照农业部相关文件精神,乡镇检疫申报点是官方兽医的具体办公场所。申报点要统一制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检疫申报点标牌、公示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张贴上墙,并统一印制检疫申报单、受理通知单、无害化处理登记表、检疫情况登记表等业务工作凭证。官方兽医要认真受理畜主(货主)的检疫申报,严格按程序检疫。符合条件的,官方兽医应在规定时间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现场检疫;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做好上述业务凭证的详细记录和档案保存。
3 强化定点屠宰场(厂)检疫和监管
官方兽医对屠宰企业的检疫监管是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官方兽医监管屠宰企业主要包括屠宰场(厂)动物防疫条件,防疫制度,进场时查证验物、登记、检疫证明和耳标佩戴、场所及运载工具消毒、出场(厂)动物产品是否持有檢疫合格证明以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瘦肉精自检情况等。要重点落实屠宰企业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主题职责,屠宰企业要向社会承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企业与贩运户(养殖户)建立诚信制度和签订不使用添加违禁药物承诺书,并开展企业“瘦肉精”自检,官方兽医不定期抽查,对没有动物检疫证明或未佩戴防疫标识的畜禽严禁入场,发现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在驻场(厂)官方兽医和屠宰企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官方兽医对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严把“四关”,即:屠宰检疫关、出场动物产品出证关、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关、检疫结果的登记关、检疫票证和耳标的回收。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电子出证和建立检疫电子信息化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