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3-04-29方秀华
【摘要】随着全球变暖形势的日益严重,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各个国家的必由之路。文章首先阐述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进而分析了低碳经济中低碳会计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探讨。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会计;会计
近期,英国科学家通过对9300万年前的化学风化作用的研究中指出,CO2增多地排放所造成的全球变暖,虽然地球具有相应的自我调节能力,但是要通过此能力使地球恢复到原来的水平需要30万年,而在这期间,如果我们现在保持二氧化碳排放趋势的话,严重风化作用可能会导致海洋的“死亡区域”的产生。要降低风化作用,我们必须要降低CO2的排放;在今年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开幕式上,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指出,中国和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大国,排放量总和已经超过了全球的40%以上;而在之前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我国为了响应节约减排,承诺到2020年国内的CO2排放要相比2005年减少40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中国的低碳经济势在必行。
一、低碳经济与低碳会计
低碳经济所倡导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的经济模式;而低碳会计指的是依据能源环境法律、法规,通过货币、实物单位计量或用文字体现对企业履行低碳责任,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和考核企业自然资源利用率,披露企业自然资本效率和社会效益的一门新兴会计科学[1]。当今,国际上主要通过碳排放,碳交易来控制CO2的排放,而这只能通过碳会计进行衡量。故无论是低碳经济的考核还是从其理念上,只有发展低碳会计,才能更加科学的衡量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和企业的经营利润,从而更好的评价我国低碳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下碳会计存在的问题
1.尚在初创期的研究理论
相对比其他的发达国家,我国的碳会计研究起步较晚,现如今,国外的低碳会计理论已经达到相对成熟的阶段,无论是方法还是会计理论上已经有经验指导;但是对于我国,低碳会计的财务规范还处于规范零散阶段,对于碳会计相关的理论还存在争议,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理论体系,而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尚未成熟的理论我们就无法对我国的企业的碳会计工作进行指导。
2.缺乏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
对于低碳经济,国际上主要通过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相关企业的碳排放量报告;对于我国,为了更好地科学的发展我国低碳模式下的经济,我国也相继在会计和环境保护中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但是却未结合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其一,作为会计的根本大法《会计法》并未在碳会计方面进行规范[2];其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中未将碳信息的披露作为我国企业的披露要求,因此主动披露者屈指可数,甚至作为环境敏感行业的领导者的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两大的大型国有企业都未能主动提供企业的排放相关信息。对于主动提供碳信息的企业由于理论体系的匮乏,就其所披露的碳信息的质量缺乏可比性,与国外的上市公司有着很大的差距。
3.政府和企业缺乏减排动力
低碳经济作为低碳会计实施的前提,虽然目前低碳生活、节能优先、科学发展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的导向,但是,纵观现在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近日提出,中国如今的增长还是工业企业,2012年我国能源消耗总额达到36.2亿吨的标准煤,占全球的21.3%,即使“十二五”规划能把GDP的涨幅控制到7.5%左右,但是就其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将会突破45亿吨标煤,所以要真正做到减排,我国就要求政府能够加强监督的同时工业企业自身能够有效的进行减排工作。但是就企业而言,由于减排的前期投资大,对低碳生产依旧不重视。而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评估虽然节能减排已经纳入到其考核指标中,但是当地高耗能的企业的生产规模也与地方政府的地方收入相挂钩,所以对于高能耗高收益的行业,地方政府有的非但不执行低碳政策甚至还阻扰执法进行包庇,出现了“数字减排”或“数字节能”,并不能真正的达到低碳经济的要求。
4.专业人才队伍的缺乏
低碳会计是一门综合学科,其不仅涉猎到会计领域,还涉及到生态、环境、资源等各个的专业的领域,因此更强调的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而我国现在对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还是属于忽略状态,其表现一:我国现代的高等的学府,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会计专业人才的教学中还是注意的是会计与审计的培养,没有培养低碳会计人才的意识,也就缺乏对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只是传授;其二:对于企业而言,碳会计对于中国的企业而言并未得到重视,在人才的选拔方面还是只强调会计知识、会计实践经验,对复合型领域的知识并未进行要求;其三:现今的会计相关的考证方面,从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注册会计师资格,在考试的内容中并未对环境、生态等学科进行考查,由此可见,其大大的降低了会计从业者对其他交叉学科的重视,制约了碳会计的发展。
5.碳审计薄弱
碳审计作为低碳经济的产物,英国作为世界上碳交易平台的最早使用者,其在低碳经济发展一直处于国际的领先地位,早在2009年,英国的审计委员会对低碳经济的相关问题第一次发表了较为全面的审计报告,在报告中其就政府的环保、气候以及可持续发展所采用节能减排方法和执行情况所做出的详细研究说明,通过碳审计,能够提高了被审计单位的低碳生产意识,从而更好的促进单位管理者进行节能减排,也同时提高单位的碳信息披露水平;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碳审计是近年才被国内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重视,而审计作为企业审计报告的签证者,其的自身水平影响到最终的财务报告的质量水平,其主要原因如下:[3]
其一,碳审计相比较传统的审计而言涉及面更广,但是我国碳审计还未出台相应的审计规范和理论指导;其二,碳数据不易核算以至于得到的数据的准确度低;第三,国内审计人员无论是在审知识结构还是审计技术等都还停留在传统的审计模式上,虽然在2011年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ACCA对近140位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碳排放的计量方法、信息披露以及国际上一些较为先进的碳会计理论讲解;ACCA也声称致力对我国22,000名会员及41,000名学员提供技术支持,但是这一部分的培训的相对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而言还是有限的,而我国各大科研机构和高校对这方面的研究也相对的滞后,以至于审计人员缺乏技术指导,限制了审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的限制了我国碳信息披露的水平,使得我国的低碳会计的研究还是停留在初级阶段。
三、对策探讨
1.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碳会计体系
相对于中国,发达国家在低碳会计方面的研究已经到了比较成熟的程度,对于碳会计的体系也相应的颁布了相关的准则,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ISO14064-1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标准,《国际会计准则》、《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以及由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PAS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等准则及规范都涉及到碳排放权及交易的财务会计问题,我国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国的会计理论研究,同时利用实证从而,逐步的建立我国的碳会计体系。
2.制定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法规是用于规范会计工作的准绳,在低碳经济中国际的基本方法是通过碳交易,碳中和进行控制碳排放,部分的试点地区也相应的在国家的领导下提出了地方的实施方案或者实施意见,对于试点企业也编制了相应的碳排放核算指南,但是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些的指南、实施意见无论是核算方法还是在配额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具有可比性,故此就要求国家出台统一的指导法规进行规范,例如对《会计法》中进行修改,对碳会计的核算进行统一的指导,使得各个部门在编制相关级次法规时有法可依,碳信息披露更具备可比性。
3.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会计人才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者,其自身的素质很大的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我们应该提高会计人员的队伍建设;为此,我国应该成立相关的机构对会计人员进行综合知识的培训,及时的补充知识完善其自身的知识结构。在培训上我们可以集中讲授法,案例分析法、研讨法等对碳源、碳计量、碳解锁、碳锁定、碳中和、碳足迹、碳交易、碳金融、碳汇、以及碳会计相关法规进行讲解,使培训人员掌握碳会计相关知识,明确核算内容、程序和方法,使其具备相应的专业业务素质。其次,我们可以和国际一些知名组织、协会和国内高校合作,培养具备扎实会计功底的会计人才。最后我们可以对现有的会计资格证的考试内容进行改革,从而提升其对新的经济模式下会计改革的重视水平。
4.提高政府监督水平
碳会计的实施需要多部委协调工作,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就是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气象局7部委联合签署的[5]。因此在实施的环节中,就要求七个部门能够协力合作,首先环保部门应对碳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要求,财政部门应参考其他部门所得到的相关数据,将发现的环境问题纳入会计法规,从而更好的规范我国的会计行为。而作为会计信息的披露者,各个公司的会计部门则应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将本公司的碳会计信息及时准确的对外界披露,并接受其他监督部门的审核。
除此之外,银行作为政府监督的主体之一,银行在对企业进行发放贷款的时候,可以对企业的运营进行环境评估,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提高贷款门槛或者直接拒绝对该企业发放贷款,对于节能型高效型的新型科技企业适当的降低贷款门槛,从而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5.加强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督的主体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碳审计从而改善环境管理控制及有助于对公司有关环境规范方面的政策鉴证等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但是纵观我国碳审计现状无论实在法规还是人员素质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首先,现在我国的碳审计监督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中还是存在的不足,我国可以通过国外经验的借鉴,加快对碳审计的立法,从而加快碳排放法规方面与国际接轨。对于排放量的确定,我们可借鉴的国际的《温室气体协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标准)[5]。
其次,在人才培养方面,各个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的审计机关可以通过精英的选派,系统学习低碳会计业务知识,并掌握如何进行碳相关业务的审计。在审计时,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企业低碳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众充分披露[4]。
总之,为了促进我国的低碳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在法律法规,政府建设,还是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要重视低碳会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万彩云.浅谈我国的低碳会计[J].中国外资,2013(10):77.
[2]陈旭锋.浅谈我国低碳会计的发展现状[J].企业导报,2012(13):141-142.
[3]陈燕燕,彭兰香.我国碳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财会月刊,2010(27):71-73.
[4]高文君.低碳会计核算体系构建面临的难题与构建措施[J].现代商业,2012(26):221-222.
[5]李百兴.推进我国碳会计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3).
作者简介:方秀华(1986—),女,助教,中级经济师,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