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泛滥的根源及对策
2013-04-29朱继东李晓梅
朱继东 李晓梅
【摘要】随着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并抓获一批在网上造谣、传谣者,网络谣言泛滥的问题以及如何整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社会转型期的意识形态混乱、一些媒体转企改制后为追求利益而忘记责任、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网络和传统媒体的渗透等是网络谣言不断泛滥的根源,我们应该从既要积极“打苍蝇”更要敢于“打老虎”、新闻行业要争做整治谣言的表率、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等几方面去努力,才能标本兼治,杜绝网络谣言。
【关键词】网络;谣言;意识形态;市场化
近日,长期在网上造谣传谣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中被抓获并刑拘,消息一经公开便引发了社会关注。网络不是逍遥法外的虚拟世界,恶意造谣、传谣势必面临法律的审判。那么,网络谣言为何屡禁不绝,其不断泛滥的根源在哪里,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呢?
网络谣言不断泛滥的根源
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是近年来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切身利益,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更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面对网络谣言泛滥,广大人民群众也多次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但此前多次整治结果并不尽如人意。那么,网络谣言为何如此难以整治,其不断泛滥的根源在哪里?
社会转型期的意识形态混乱是直接原因。随着当代中国乃至当今世界进入网络时代,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形式的不断出现,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和民众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要求空前高涨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易发,社会思潮呈现开放交流性、自由互动性、复杂多样性、利益主导性。尤其是网络时代传播手段日新月异,颠覆了传统意识形态传播规律,打破了传统意识形态传播格局,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征日益明显,正确的与错误的、先进的与落后的、主流的与边缘的思想观念相互交织,意识形态领域的噪音、杂音此起彼伏,也导致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多样化并发生冲突,一些矛盾在冲突中酝酿、发酵甚至激化。而网络为谣言的制造、传播等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一些人就开始通过制造谣言等手段让别人认同自己的思想或者谋取利益等。
网络作为社会民众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的一种很方便、低成本的手段和渠道,尤其是由于微博言论的碎片化、感性化、情绪化、片面化甚至偏激化等特点,再加上其成本小、隐蔽性强、传播快等特点,使其可以通过裂变式、感染性传播扩大某条信息的影响力,尤其是关于官员贪污腐败、侵害民众利益、污染环境、野蛮拆迁、为富不仁等问题的信息;谣言一旦在网上发布后,很容易引起网民的共鸣,不少人不辨真假便加以传播,使之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而有关部门对这种言行也缺少有效监管,更使得一些人在通过制造这些谣言发泄自己不满情绪的同时,还成为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红人,甚至成为媒体、民众追捧的所谓“反腐英雄”“揭黑尖兵”等,这种靠造谣、传谣竟然名利双收的“典型”人物对网络谣言愈演愈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市场经济的冲击、渗透、影响是重要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换等原则几乎渗透到每一个领域,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利益集团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或者谋取私利,自己出面或者利用公关公司、广告公司、传媒策划机构等,用金钱、名利、美色等收买一些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甚至负责人,相互勾结起来制造谣言、假新闻,并大肆传播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近年来多次爆出的中国乳业两大巨头——蒙牛和伊利在媒体上的相互攻击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据警方证实,2010年7月14日,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与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商讨炒作打击竞争对手——伊利“QQ星儿童奶”的相关事宜,并制订网络攻击方案。网络攻击方案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并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联系点击量较高的个人博客博主撰写文章发表在博客上,并通过“推荐到门户网站首页”“置顶”“加精”等操作,以提高影响力;发动大量网络新闻及草根博客进行转载和评述,总计涉及费用约28万元。如果不是警方介入,这种多方勾结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很难被发现。
如今已经出现了一大批在互联网上围绕某一事件大量发布信息或有针对性地进行炒作的网络推手,这些有组织的网络推手俨然形成了一个由各帮派云集而成的“网络江湖”,他们通过制造、传播谣言来引领网络舆论进而误导甚至控制大众舆论,为达目的不惜伪造民意,将局部问题全局化、个体问题公众化、普通问题政治化等,通过制造看上去强大的民意影响人们对事件的判断和法院判决结果或者政府决策等,秦志晖、杨秀宇等使用淫秽手段对“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并进行牟利就是例子。
一些媒体转企改制后为追求利益而忘记责任是特殊原因。近年来,一些媒体随着转企改制,在媒体行业竞争激烈的压力下,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等,竟然不惜牺牲新闻真实性甚至故意造谣、传谣而去追求所谓轰动效应,有的甚至公然炮制虚假新闻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谋取单位私利等目的。还有的新闻单位在市场经营的压力下,为了追求广告利益,以软新闻等形式变相出卖新闻版面,把一些未经核实或者根本就不进行核实的广告以新闻的形式刊发、播出,导致这些广告误导民众、危害社会,尤其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医疗广告等方面的软新闻危害更为巨大。近年来,从“金庸去世”到谣传抢盐,很多虚假新闻最初都是在微博上出现,并且连《中国新闻周刊》这样的知名媒体也成为网络谣言的制造者。网络上的谣言、虚假新闻被一些传统媒体不经核实加以传播,严重损害了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
近几年微博的迅猛发展使其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一些网站的微博管理人员与一些打着公关、广告、文化、传播、策划等旗号的公司互相勾结,通过虚假的实名认证、在微博首页推荐等手段为谣言的大肆传播提供便利。更有一些网站为了提升自己的微博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以换取经济利益,也默许甚至纵容包括一些网络大V在内的微博用户造谣、传谣。
西方国家对我国网络和传统媒体的渗透是外部原因。近年来,西方国家凭借其在各种新闻媒体资源上的资本、科技优势,尤其是利用其掌握的网络话语霸权大肆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力度进一步加大、手法更加多样化、方式更加隐蔽化,网络更是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对中国的和平演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不仅通过实施“文化帝国主义”、利用其在网络信息上的垄断地位以及利用其控制的传媒资源,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的渗透,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并且美国等西方国家利用一些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不仅通过收买、同化一些国内的官员、知识分子在网络和传统媒体上散布一些攻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的言论甚至谣言,还收买、同化一些新闻单位的编辑、记者,甚至借一些媒体转企改制的机会以参股、控股的形式介入,先是控制媒体的市场经营权,然后一步步渗透最终控制新闻采编权。目前,在一些网络媒体乃至传统媒体上不时出现攻击我们党和国家根本制度、丑化我们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捏造我们党和国家的所谓悲惨秘史等谣言,就是这些问题的体现。
秦志晖、杨秀宇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忽悠”网民,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据悉,秦志晖、杨秀宇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等,甚至声称要“谣翻中国”。他们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就是一个例证。那么,这些所谓的“意见领袖”是谁,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仔细分析更多网络谣言不难发现,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网络大V的父辈、祖辈是曾经被我们党和政府打击、镇压的反革命、反动派等,有的网络大V本人甚至就曾经是罪犯,不少网络谣言的矛头是直接指向我们党的历史、纲领、领袖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等,这背后有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哪些政治势力参与甚至指使、操纵都是一些应该彻查的问题。
有关部门对网络谣言打击不力是关键原因。面对网络谣言泛滥,有关部门此前曾多次整治,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何在?打击不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我们看到,对一些故意造谣、传谣的网络大V常常只是禁言一段时间而很少销号,并且其在一家网站的微博禁言了却不妨碍其在其他网站的微博上继续造谣、传谣,给人感觉整治就是做样子、走过场;一些网络大V经常编造谣言攻击我们党的历史、纲领、领袖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等,不少网民举报却得不到回应,更看不到应有的处理;网络上的内容是否为谣言,往往是发布的网站自我判定,有关部门对网站在这方面的监管和纠错却很少看到;包括一些大型商业网站在内的不少网站多次出现故意甚至恶意的造谣、传谣事件,不少网民也呼吁严惩相关网站,但是却很少看到哪个大型商业网站受到严惩;这些年专家多次呼吁建立“谁提供发布平台谁负责”的网站责任制,但一直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就连曾一度被寄予厚望的网络实名制也因为利益干涉等原因大打折扣,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谣言的蔓延;并且,这么多年一直说要建立健全包括整治网络谣言在内的网络犯罪的法律制度,但是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至今仍不健全。
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
公安部这次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开局就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等网络推手,赢得了社会赞誉。这同时也表明,只要有关部门真正出重拳、敢抓真问题,就会有好效果。那么,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努力:
一是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出重拳、狠招。公安部这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并且,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的消息传出后,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微博大V和没有实名认证的所谓“意见领袖”等纷纷悄然删除了自己以往造谣、传谣的很多微博内容,有的甚至把原来的几百上千条微博删除得只剩下几十条,一些历史类造谣微博就是典型例子。由此可见,拿起刑事打击这把利剑打击网络谣言,开了一个好头。期盼这个好头能够带动各地严打网络谣言的风暴行动,对网络谣言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狠打所有造谣、传谣的网络犯罪分子,让谣言彻底远离网络。
每当有关部门打击网络谣言时,就有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幌子拿出来横加指责。因此,我们应对有关部门出重拳、狠招整治网络谣言的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网民网络自律、网络文明等的教育,让广大网民在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性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同所有自由一样,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作为负责任的公民,不仅要不造谣、传谣,更要积极举报制谣传谣者,主动打击谣言。
二是既要积极“打苍蝇”,更要敢于“打老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要敢于“打老虎”,不仅深得民心,而且效果显著。整治网络谣言要真正见成效、得民心,同样不仅要积极“打苍蝇”,更要敢于“打老虎”。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一些粉丝较多的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些谣言“老虎”有的直接攻击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有的不加考证就随意甚至故意转发一些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官员腐败、暴力拆迁、环境污染等虚假信息,有的故意为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和攻击毛泽东、周恩来等我党历史上的伟人等,尽管网友反映强烈,但相关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因素考虑,不愿意对其采取销号等严厉措施,这进一步纵容了其错误言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应敢于对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行为严厉打击,对影响恶劣的一次就销号,其他则普遍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实名认证,第三次销号”的严厉措施并形成制度,后果严重的公安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进而彻底整治网络谣言泛滥的局面。为了防止相关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因素不作为、乱作为,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意识形态主管部门要设立公开的举报热线,积极受理广大网民对网络造谣、传谣以及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等打击不力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是干部、学者要争做打击谣言的主力。俗话说得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搞好搞不好,关键在领导。在整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非常关键。首先,应该大力加强广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并将打击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各种造谣、传谣行为作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应该明确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总负责,使广大党员干部都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以身作则全力打击网络谣言。其次,对于那些在课堂上造谣、传谣攻击党和政府、故意为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毛泽东等我党历史上的伟人等言行的高校、党校教师要毫不手软,对经教育仍不悔改者,要坚决将其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对于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各省市下属的各种研究机构中的专家、学者存在的上述言行,也同样要毫不手软;同时,对于造谣、传谣的人长期活跃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而对那些受国外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资助甚至收买大肆攻击党和政府甚至煽动群众闹事的人,可以请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证后采取相应措施。
四是新闻行业要争做整治谣言的表率。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求每一位新闻从业人员都要牢记做到:不仅新闻来源要真实、可靠,来源所反映的事实也必须真实,绝不能道听途说去助长谣言的蔓延;要注重“走转改”活动的长期化、经常化、制度化,推动更多新闻从业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采访发布权威、完整、准确的信息,通过第一线、第一手的切身采访去伪存真,还原事实真相,增强媒体的公信力。对于那些故意制造虚假新闻、谣言以及传播谣言的编辑、记者,要坚决吊销其记者证,并驱逐出新闻队伍,同时通过其所在的媒体以及更多媒体刊登公告来通告全社会让其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我们要总结这些年来在推进新闻出版行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忽视意识形态属性出现的“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一切靠点击率(发行量、收视率)说话”等错误思想,深刻剖析一些报刊社、网站、出版社为了经济利益买卖版面、频道、书号等为谣言传播提供平台的巨大危害性,并对一些影响特别恶劣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彻底纠正目前依然存在的错误做法。2011年4月,有“德国之声”员工公开称编辑部内设有“意识形态监察员”一职,所有文章均须通过“鉴定”后方可发表。这种做法虽然不一定值得效仿,但对我们确实有一定借鉴意义。
此外,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媒体盲目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再加上网络媒体转载后使得其影响成千上万倍地扩大,使得谣言的传播远远超出了微博的范围。因此,应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在内的所有媒体,绝对不能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等网上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更不应该报道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不管其有可能引起多么大的轰动效应,都始终牢记媒体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和社会责任,决不能随波逐流。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严惩。
五是加大监管、全面实名和畅通举报相结合。从这些年网络谣言的泛滥且没有得到彻底治理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显然未能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统一建立“谁建设网络发布平台谁把关,哪家网站出了问题就追究哪家网站的责任”为原则的平台负责制,并以这种平台负责制为主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制,无论哪家网站出了造谣、传谣等问题都绝不姑息,必须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付出关闭网站的代价。
网络谣言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谣者和传谣者由于可以用编造的虚假身份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有着自认为可以规避法律惩罚的侥幸心理。从“7·23”动车相撞事故后不久,笔者就经过专门调研呼吁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有关部门也曾努力推动,但由于目前网上的微博用户中僵尸粉丝占到非常大的比例,一旦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新浪、腾讯等商业网站的微博用户数很可能从现在的数亿个缩水到数千万个,一个所谓拥有数千万粉丝的微博大V的粉丝数也会缩减到数百万甚至几十万,商业利益大受损害的商业网站自然会极力反对,其强大的资本力量再加上其在有关部门中利益代理人的配合,导致网络实名制后来没能彻底推行下去。而要彻底根治网络谣言,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是必需的。虽然阻力很大,但我们不应该妥协、让步甚至屈服。
网络谣言泛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民举报渠道的不畅通和相关网站、有关部门对被举报的谣言查处不力。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网络在线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等多种形式,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清剿网络谣言。
六是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上,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网民的表达自由,对网络谣言的打击一般仅局限于行政处罚,但立法的善意不能为违法犯罪者所利用。网络造谣、传谣造成的巨大危害表明,在区分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刑事打击力度,不仅是法治社会促进网络文明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和期盼。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谣言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可以、也应该采取的合理行动,对造谣、传谣言行进行刑事打击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坚持对网络谣言进行长期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在外部力量支持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所谓异议人士造谣、传谣的行为,更要坚决严惩。同时,要对造谣、传谣行为设立法律高压线,使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所以,我们应该以“七条底线”的出台和这次集中打击制造传播谣言为契机,加大修法、立法力度和进度,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规范,让敢于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
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方面,国外也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如希腊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条目明确规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传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众安全的谣言,即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为警方开展对网络谣言的监控、查处等执法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警察总部还专门设立“网络犯罪监控分队”,从事发现、查处包括散布网络谣言在内的网络犯罪活动。“网络犯罪监控分队”由互联网专业人员组成,每天24小时轮班,对网上舆论及各种潜在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通报。德国政府对待“破坏国家民主秩序”的网络言论也从不手软,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家庭部下辖的“青少年有害媒体审核署”都有权实施“网页内容审核”,仅在2009年就先后199次要求谷歌公司提供网络用户资料或屏蔽特定网页。令人欣慰的是,我国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出台,这也为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网络谣言开了个好头。
(朱继东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新华社主任编辑、新华网终审发稿人;李晓梅为CCTV-7《阳光大道》栏目主编,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二级文学编辑)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