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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用好农发项目资金

2013-04-29孙绍华

当代农村财经 2013年9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财政资金

孙绍华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办农民之所需”为行动指南,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要手段,扎实工作,规范理财,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立足资源优势,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集中资金,重点投入。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创造规模效益。近年来,黑龙江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扶持水稻、大豆、玉米、奶牛、肉牛、生猪、马铃薯、亚麻、蔬菜和山特产品10大优势产业。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农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市场销售等环节,提高综合效益,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推动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加快重点产业发展。该省还把农业综合开发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投入机制,形成了加快村级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农发办帮建74个新农村试点村,倾力扶持,使这些村变化显著,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保证项目资金不留缺口。省农发办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把地方财政匹配能力和群众自筹能力作为申报项目的先决条件,促进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的落实。目前,该省很多地方已将配套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自筹资金方面,除项目立项时要完成以前年度自筹资金任务外,对当前立项的项目所需自筹资金,要召开受益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落实,做到有会议、有表决、有记录,把投入形式确定下来,现金、投劳落到人头,以物折资落实到户。

三是通过政策吸引,实现多元化投资。在坚持地方财政配套政策的同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在选定项目时,以增加地方投入为条件,向财力较好的哈尔滨和大庆两市倾斜。在扶持对象上,不分所有制形式,只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投向,具有自筹能力,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都一视同仁,充分发挥扶持对象投入主体作用,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对于产业化经营项目,以扩大投资规模、加大扶持力度为条件,吸引龙头企业增加投入,形成更大的规模效益,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

四是理顺拨款渠道,缩短资金在途时间。省、市两级财政当年预算批复后,迅速将配套资金拨到县级财政;省级财政接到中央财政资金后,一个半月时间内将资金拨到基层财政;县级财政接到上级拨付的资金后,按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将资金及时用于项目建设,从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监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介入项目前期工作。财务人员积极介入项目立项前期评估论证,对项目投资结构的规范性、配套及自筹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财政无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实施项目企业的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黑龙江省制定了《财务承诺意见书》,包括事业费承诺、地方配套承诺、农民或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等十几项内容,避免了项目前期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为项目资金安全把好第一关。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从申请立项到批复工程预算、项目建设、完工结算各环节,坚持严格把握资金投向,按国家规定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加大资金审核力度。全省农发机构层层建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由省、市、县对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开支范围、建设标准、核算依据、审批手续等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全部项目随时查、重点项目重点查、中期检查集中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扣减财政投资指标、暂停或取消开发县资格。

四是推进项目资金管理民主化、公开化。加大宣传力度,让受益群众掌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政策和财务制度,便于其参与管理和监督。如大庆市实行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公示制,做到选项阶段预案公示、申报阶段具体公示、实施阶段全面公示、财务收支重点公示,受到好评。

五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省农发办要求各项目县,在年度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地方审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省农发办汇报。根据三年一个验收期,对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县由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审计;每两年由财政部驻省专员办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专门召开整改推进会议,逐个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整改。

三、落实责任主体,着力创新机制

一是规范实施县级报账制,明确核算主体责任。土地治理项目分对外招标承包工程和自营工程两种。对外招标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或承包人凭承包合同、预决算和发票及竣工验收单结算,并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自营工程采取发票报账管理形式,凭工程材料采购发票、出入库单、工资概预算、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竣工图、决算、验收合格证等分批报账。产业化经营项目由项目用款单位凭有效票据据实报账。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四有”,严把“三关”。即开工有预算、预付有申请、审批有签字、施工有报告;严把项目资金拨付报批关、单项工程资金概预决算审核关、报账票据审核关。同时,注重软件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二是建立有偿资金管理机制。近三年,黑龙江省到期有偿资金额度大、有偿资金回收难度大。为保证到期有偿资金及时回收,省农发办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按期足额偿还的县,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代投并在下年度立项时予以资金倾斜;对不能按期偿还的,除通过预算在年终结算时将所欠到期资金如数扣回外,还相应削减下年度投资额度,起到奖优惩劣作用,形成了有偿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收得回的运行态势。

三是落实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对完工项目宜卖则卖、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包则包,及时明晰产权,办理移交手续,并将资产收益用于工程管护或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再投入,形成自我积累、滚动开发的良性循环模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抓领导。为转变“重立项、轻管理”的观念,省农发办在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和组织政策培训时,要求市、县农发办主要领导参加,使其提高对财务工作的认识,研究政策,熟悉业务,逐步改变单靠财务人员抓财务的状况,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财务、层层重视财务管理的新局面。

二是抓制度。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和设备管护办法(试行)》。市、县农发办制定了实施细则,为规范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提供了依据。

三是抓培训。在积极参加国家农发办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黑龙江省每年都组织大型业务培训活动,系统学习国家新出台的资金管理政策、办法、会计制度。市、县农发办从实际出发,采取办培训班、外出学习、实务看账、交流经验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业务培训。近三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财务人员1000多人次,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是抓考核。省农发办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全省农发系统以资金到位为重点,以健全财务制度和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定期开展赛账评比活动。对于每年的中期检查、三年一次的验收考评,我们都制定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同时还将有偿资金还款、计划编制、统计报表、资金决算等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评价,将财政资金投入与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挂钩,向先进单位倾斜,推动资金管理不断升级。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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