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冈县创新新农村建设模式的调研与启示
2013-04-29黄玉凡李绍文
黄玉凡 李绍文
近年来,黑龙江省青冈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把近郊村建设与县城发展有机结合,把资金重点向近郊村、中心村倾斜,不仅使近郊村能够主动融入城市,而且也加快了村民由“农民”变“市民”的进程。在确保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搬得进、住得起、富得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先行先试,创新资金筹集和建设模式
青冈县把地处县城北郊1公里的青冈镇乐园村做为新农村建设中近郊村城市化的首选目标。经过科学规划,该县在乐园村东、西尤家店两处自然屯建设“五星十有”标准的农民乐园,让全村502户农民集中迁入小区的楼房居住,目前一期工程已经竣工,500余户农民已陆续喜迁新居。全部建成后,将容纳2500户农户近1万人。
乐园村中心村建设初期,县里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考察论证,确定了“依城而建、集体开发、拆平建楼、以楼换地、以地经营、补贴群众”的总体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多元化投入,创出了集体开发新模式。村委会成立开发建设公司,不经过开发商环节,建设农民乐园只花材料费和工时费,节省的建设资金“反哺”村民,平均每户补贴1万元装修费用。乐园村村民筹集首期建设资金近4000万元,同时,县里在财政政策方面给予了最大程度支持,凡是县本级收取的相关行政性收费全免,实现“零收费”,并整合相关项目打捆投入。
乐园村规划总投资达5.2亿元,分三期建设。首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可置换出两个自然屯农民宅基地14.7万平方米,为二、三期工程腾出建设空间。中心村全部建成后,扣除规划利用土地外,还有近30万平方米的集体宅基地可供开发利用。通过实行市场化运作、滚动经营的模式,不仅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而且乐园村的农民预计还可实现土地经营利润近亿元。
立足发展,打造新村发展的不同功能区
青冈县根据产业布局和该村发展优势,按照“五星十有”标准,协助乐园村制定了中心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并委托黑龙江省北方规划设计院大庆分院和大庆油田地质勘测院对中心村进行系统勘测和产业发展功能区规划,形成了设施农业发展区、农民生活住宅区、农机停放和粮食仓储区、预留经济发展区的合理定位。其中,中心村建成后闲置出的4个自然屯近30万平方米集体宅基地将作为乐园村预留经济发展区,通过市场化运作经营土地,挖掘创收潜力,为百姓谋取更多利益,逐步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移民目标。
通过财政资金的积极引导,乐园村集体自主开发的中心村建设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2009年以来,该县就逐步加大了对乐园村新农村建设力度,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4500万元,建设温室园区1个,新改建温室大棚24栋,大棚50栋,新引进种植品种5个,种植裸地蔬菜500亩,建设4.5公里白色路面,修建了硬质排水沟4200延长米,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这些资金的注入,不仅使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显著的改善,也为其他乡村农民向乐园村流转聚集预留了可持续发展空间。2011年乐园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率先突破万元,达到10200元,同比增长27%。
从青冈县财政资金引带、创造性采取村集体自主开发的中心村建设模式的实践看,不仅为本县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也为全省城郊型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和借鉴:
一是新农村建设必须以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为前提,确保“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没有生产发展,中心村就会失去活力。乐园村规划打造主导产业发展区,利用主导产业支撑中心村发展,形成了稳定的经济增长点;发挥多年来发展棚室蔬菜的优势,村集体利用经营利润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扩大建设规模;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带,提高了经济效益;通过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和建设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区,实现了生产规模化,改变了传统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效益。同时,将沿街的商服楼优先出售给本村村民,发展二三产业,有效推动了农民增收。
二是新农村建设必须以改善生活条件为出发点,确保“生活宽裕”。农户以现有住房面积为基准,调换楼房面积,双方按照房屋质量评估作价,互补差额,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补偿,农户用泥草房换楼房,享受宜居环境。同时,中心村配套完善了文体广场、社区、超市、幼儿园、警务室等公共服务功能,乐园村老百姓将充分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拥有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大大提高幸福感和满意度,乐园村中心村将真正成为农民的乐园,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三是新农村建设必须以改善村级组织服务能力为保障,确保“管理民主”。通过实施中心村建设,乐园村支部一班人紧紧围绕服务群众这个中心,切实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乐园的村级组织在广大农民中的认可程度也得到了提高。通过经营土地,村级经济实力得到增强,对农民的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同时,由于农民集中居住,有助于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培养新时期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