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稳步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2013-04-29魏祥瑾
魏祥瑾
近年来,安徽省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2009—2012年,安徽省按照突出重点、粮食优先,优先支持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的原则,以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为平台,分期分批推进74个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截至目前,重点县2009—2012年度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初步统计,共完成土石方7500多万立方米,新建修复塘坝、堰、灌溉泵站、机井等各类小型水源工程14000多处、整治修复渠道5500多公里、清淤排水沟道9000多公里,桥、涵、闸等沟渠系配套建筑物及其它工程94000多处,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调动了基层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安徽省在重点县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择优遴选重点县,部分重点县也通过公开竞选、竞争择优方式选定项目区,使各县乡村都能够公开公平地参与项目竞争,充分调动了县乡各级政府和村组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初步统计,2009年以来通过重点县项目实施共实现新增灌溉面积83.21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47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94万亩,项目区农田灌溉保证率普遍提高到80%以上,除涝标准基本达到5年一遇,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39326万公斤,受益人口391万人。
三是提升了农业节水能力。据统计重点县项目实施共建设节水灌溉面积16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61万亩,实现新增节水能力16800万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减少了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水的利用率,直接降低了供水成本,减轻了农民用水水费负担。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灌溉保证率和排水标准的提高,为项目区种植结构调整、发展高效节水作物、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奠定了基础,预计项目实施可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亿多元,项目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可增加约350元。
五是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工程建成后,随着防洪排涝、灌溉节水效益的发挥,项目区水多、水少、水脏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工程设施得到了配套完善,通过对灌溉渠道的硬化处理和排水沟道的清淤疏浚,减少了水土流失,净化了水质,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的水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做法和体会
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体经历了民办公助—重点县专项工程建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省里及时跟踪指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省财政厅、水利厅建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责任,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重点县高度重视小农水项目建设,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总体上讲,各地积极性高、工作力度大,政策落实到位,进展较为顺利,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农田水利建设模式和制度。按照集中财力、整体推进的原则,全省项目建设主要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各地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水源、骨干沟渠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同步推进,发挥了工程的整体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领导重视、部门协调、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是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力保障。为抓好项目建设,各重点县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督查。各项目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项目村组落实自筹资金、筹措劳务、协调施工环境。各重点县通过层层签订工程建设责任状,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县财政和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和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二,确立基本原则是前提。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确立并严格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是重点县遴选总体原则:即坚持突出重点、粮食优先,集中财力、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示范引导的原则遴选重点县。二是项目申报基本原则:省里每年印发项目立项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总体原则、申报审批程序、建设范围与内容、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资金整合要求等,指导各地规范申报项目。三是重点县竞争立项原则:建立竞争立项机制,省里每年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县进行综合评审,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项目县。四是公告公示原则:对拟定的重点县名单,省里每年在有关网站及媒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资金投入和管理是基础。2009—2012年,各级财政共投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30.55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26.97亿元,县级财政投入3.58亿元,同时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特别是2010年以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变、部门配合、各记其功”的原则,各重点县以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每年整合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此同时大力推行项目公示制,要求重点县在工程建设前后,对项目工程受益范围、工程总投资、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建设目标、管护责任人等要在项目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定额、工程进度审核拨付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强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是根本。重点县工程建设,严格参照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四制管理。严格把好三关:一是项目公示关。项目实施前,将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施工单位选择关。要求各重点县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择优遴选工程施工企业,并严禁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三是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关。要求各地对工程大宗材料设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是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大宗材料设备的品牌范围,切实把好材料入口关。此外省里每年对重点县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进行督查。各重点县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控,切实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
五,搞好工程建后管护是关键。为构建小农水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小农水工程的功能和效益发挥,按照“建管并重”原则,规定小农水项目完工验收后,要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要按照“谁建、谁有,谁用、谁管”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和管理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小农水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努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2013年在全省选择260个管护组织开展试点,其中省级试点10个,市级试点39个,县级试点211个,逐年推广。争取从2013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立充满活力的小农水工程管理服务体系。
六,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是途径。在重点县建设中,安徽省始终注重发挥小农水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集中投入、规模推进的总体安排下,注重突出核心区理念,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要求每县每年至少建设1个工程技术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其中从2010年起要求凡是大中型灌区内的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申报必须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等骨干工程相结合,从水源到地头系统规划,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各类水利工程的综合建设效益。目前安徽淠史杭灌区、茨淮新河灌区内各县均已实现了重点县项目与干支渠节水改造、渠首灌溉泵站改造项目等同步规划,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同步建设实施,既保证了项目区灌溉水源,也有效促进了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
(作者单位:安徽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