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植业比较优势分析
2013-04-29肖腾姣赵慧峰
肖腾姣 赵慧峰
摘 要: 以调整河北省种植业生产结构为目的,依据比较优势理论,运用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法对河北省近5年来的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了计算分析。结果表明,河北省的主要农产品中稻谷、花生具有效率比较优势;棉花、花生具有规模比较优势。总体来说,河北省在棉花、花生、甜菜的生产上具有综合比较优势。
关键词:河北省;农产品;比较优势;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6.1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3.09.016
Analysis on the Planting Comparative Advantage of Hebei Province
XIAO Teng-jiao, ZHAO Hui-feng
( School of Busines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Hebei 071000,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using the comprehensive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method,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of ma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planting industry in Hebei province nearly five years were analyzed.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efficiency of rice, peanuts, ma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Hebei province had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cotton, peanuts, had the scale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 general, the cotton, peanuts, sugar beet production in Hebei province had the comprehensive comparative advantage.
Key words: Hebei province;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mparative advantage; advice
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善,种植业的发展面临着结构性调整的挑战[1]。怎样做到既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成为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对于河北省种植业农产品结构调整的研究,定性研究较多,提出的建议也多为一些宏观性或者原则性的建议[2]。因此,本研究将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对河北省种植业的比较优势进行定量测算,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河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相关建议。
1 材料和方法
1.1 材料来源
本研究主要选取河北省种植业具有代表性的粮、棉、油、糖料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统计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2007—2011年相关资料。
1.2 计算方法
比较优势的主要计算方法包括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法、国内资源成本法、区位商、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法等[3]。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法适合于同一区域内不同产品之间比较优势的衡量和比较。本研究分析河北省内种植业不同农作物之间的比较,所以主要选择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法进行计算[4-5]。综合比较优势指数主要包括如下3个指标。
1.2.1 效率优势指数 效率优势指数是指某一地区某一农作物的单产与该地区全部农作物单产相比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6-7],其计算公式为:
EAIij= ( APij / APi ) / ( APj / AP )
式中,EAIij为i 区 j种作物的效率优势指数;APij 为i 区j种作物单位面积产量;APi为i区全部农作物平均单产;APj 为全国j种作物平均单产;AP 为全国全部作物平均单产。EAIij >1,表明i区j作物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生产效率处于优势;EAIij=1表示i区第j 种作物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EAIij < 1 表明 i区j 作物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生产效率处于优势; EAIij值越大,生产效率优势就越明显。
1.2.2 规模优势指数 规模优势指数反映出一个地区某一作物生产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是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种植制度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SAIij = ( GSij / GSi ) / ( GSj / GS)
式中,SAIij 为规模优势指数;GSij 为i 区j 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GSi 为j 区所有农作物的播种面积;GSj为全国j 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GS 为全国所有农作物的播种面积。SAIij > 1,表明与全国水平相比,i区j作物生产具有规模优势;反之则表明i 区j 作物生产处于劣势;SAIij 值越大,规模优势越明显。
1.2.3 综合优势指数 综合优势指数是效率优势指数与规模优势指数的综合结果,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一个地区某种作物生产的优势度[8-9]。其计算公式为:
AAIij =
式中,当AAIij > 1,表明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i区j种作物生产具有比较优势;AAIij <1,表明i区j种作物生产与全国水平相比不具有优势; AAIij越大,优势越明显。
2 结果与分析
2.1 效率比较优势
从表1可以看出,近5年来河北省主要农产品的平均效率优势指数排序依次为花生>稻谷>棉花=甜菜,其中花生具有明显的效率比较优势并且其效率优势指数均大于1。稻谷在2007—2009年效率优势指数大于1,2010—2011年小于1,效率优势不明显[10]。棉花和甜菜不具有效率比较优势。
2.2 规模比较优势
从表2可以看出,近5年来河北省主要农产品的平均规模优势指数从高到低排序为:棉花>花生>甜菜>稻谷,其中棉花和花生具有明显的规模比较优势,并且规模优势指数均大于1,但是花生的规模优势正逐年下降。甜菜规模优势不是很明显,稻谷不具有规模优势,种植规模严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3 综合比较优势
从表3可以看出,近5年来河北省主要农产品的平均综合优势指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为:棉花>花生>甜菜>稻谷,其中棉花和花生的综合优势指数均大于1,具有较明显的综合优势,但是花生的综合优势指数呈下降趋势。甜菜的综合优势不明显,并且呈下降趋势,稻谷不具有综合比较优势。
3 结论与讨论
经过上述比较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近5年来河北省4种主要农产品中从高到低平均效率优势指数排序为花生>稻谷>棉花=甜菜;平均规模优势指数排序为棉花>花生>甜菜>稻谷;平均综合优势指数为棉花>花生>甜菜>稻谷。其中,花生的各项指数均大于1,具有明显的生产优势;稻谷具有效率比较优势,但是并不明显,不具有规模和综合优势,并且严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棉花具有规模优势和综合优势但是不具有效率优势;甜菜具有综合优势和规模优势但不具有效率优势。
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建议扩大具有比较优势作物的生产规模,缩小不具有比较优势作物的生产规模。稻谷的规模优势指数和综合优势指数均严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效率优势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应该适当增加种植并且增加科技投入[12],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花生的效率、规模、综合优势指数均比较高,所以应适当增加种植面积,调整产业布局,扩大规模,提高产量。棉花和甜菜的规模、综合优势指数比较高,所以应扩大棉花、甜菜的生产规模,增强规模优势。优势农产品的形成与科技创新密不可分,所以要加大科研投入,培育优质高产的新品种,推广和普及现代化的耕作方式[13],从而增强农产品的效率比较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本研究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对河北省种植业的比较优势进行定量测算,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研究结果更为科学。但是由于数据获取的有限性,只对4种农作物进行了研究,这是本研究的不足。
参考文献:
[1] 李建强,祖立义,钟秀玲.种植业比较优势分析——以四川省为例[J].农村经济,2005(9):47-49.
[2] 代冬芳,俞会新,李书彦. 河北省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 [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2006(10):51-55.
[3] 马慧兰. 区域农产品比较优势理论分析[J]. 中国农业经济,2004,25( 4) : 246-250.
[4] 王晓蜀,蒋旭平.农产品比较优势测定方法国内研究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3) : 54-55.
[5] 马丽荣,王保福,刘润萍,等.兰州市农产品比较优势及区域布局分析[J].河南农业科学,2011(7):9-12.
[6] 宋晨,马新明.河南省三大粮食作物生产比较优势分析[J].中国农业通报,2011,27 (20) : 141-145.
[7] 张姣芳.山西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分析[J].山西农业科学,2005(2):3-7.
[8] 孙海潮,卢道文,万金红,等.河南省主要粮食作物比较优势分析[J]. 安徽农业科学,2010,38 (28) : 15897-15900.
[9] 成果,陈彦云,张晓霞.西吉县马铃薯种植区域优势比较分析[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2):36-38.
[10] 张文晓. 连云港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研究[D].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2004.
[11] 袁梁. 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国内比较优势分析[J].浙江农业科学,2011 (1) : 13-15.
[12] 周贤君,邹冬生,王敏.湖南省主要农作物区域比较优势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30 (6) : 712-715.
[13] 刘海清,胡红.海南热带水果生产优势的比较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09,25 (7) : 25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