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导说字]“兴”和“与”
2013-04-29陈燕民
陈燕民
国家一级导演、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
前些时候看了一部表现西北风土人情的电影,开篇有一段情节,家族的族长率领家族成员面对祖宗牌位,高声朗诵祖宗留下的家训,其中有一句“与利除害”,听了之后一时不解其意。当看到那幅挂在墙上的家训在镜头中出现后,方才悟出原委。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年间,那家训自然是用繁体字书写的,原句写的是“兴利除害”(源出北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中的“兴利除弊”),演员和导演大概都没太注意繁体字“興”(兴)和“與”(与)的区别,所以弄混于是读错了。
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字最初的写法。
兴(興)——“”(小篆),“”(金文)。
与(與)——“”(小篆),“”(小篆)。
这两个字看上去确实十分相像,都是会意字,都是相同的部首,象征四只手伸向某一种器物。只是因为简化过后,把相同的部首去掉了,只留下中间不同的部分,才形成了字形上的不同。
先说说“兴”。
“兴,起也。”(《说文解字》)它是一个会意字,像是四只手共同举起一只容器或具有象征性的某种器物,所以“起”是兴这个字的本意。我们常说的成语“夙兴夜寐”,就是很早起很晚睡的意思;还有“百废俱兴”、“兴旺发达”、“兴利除弊”和上面提到的“兴利除害”等等,都是沿用的这个本意。
“兴”字中“起”的本意,还被延伸引用到文学创作之中,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创作手法“赋比兴”中的“兴”,就是这种引伸义的典型。比如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诗经》在开篇时所采用的主要表现手法就是“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意思是用一种与自己所要表现的内容相仿佛的事物或者状态,激发读者去充分产生联想,之后再引出所要表现的内容本身,形成一种能够产生美感的艺术效果。比如人们熟知的“关关睢鸠,在河之洲”,还有后来的“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等等,就是用了“兴”的手法。
再说说“与”。
“与,赐与也,一勺为与。”(《说文解字》)与的本意就是给予,它在形成文字之初,也是个会意字,像是四只手,众星捧月般伸向一只勺状器物。勺即酌,以物与人,表示赐予别人东西。所以 “与”字的本义就是“赐予”、“施予”、“给予”。在漫长的文字使用过程中,又产生出了很多引伸义。比如:表示“和”,如“优与劣”、“成与否”、“生与死”;表示“跟”,如“生死与共”;表示“赠”,如“与人方便”;还有表示“参与”“交往”“赞许”等等引伸义,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中国的汉字,在全世界各民族最古老的文化遗产之林中,可称之为生命力最为旺盛并且至今仅存的一枝独秀。很多曾经辉煌一时的文化,都逐渐消亡了,只有汉字,从它诞生伊始,历经几千年传承,历久弥坚,至今仍在使用,并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须臾不可分离。它是一直活着的文化。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如果没有汉字的记录、传播和传承,想流传至今,融入华夏子孙的骨血,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汉字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最坚强的载体。因此,深入学习汉字知识,在感受到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的同时,会油然生出对中华民族文化和祖国的热爱,学好用好汉字,也就天经地义地成为繁衍永久的华夏子孙与生俱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