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妊娠41—42周之间实施分娩干预的影响
2013-04-29彭静
彭静
【摘要】 目的 探究对妊娠41-42周之间施行干预对分娩方式等方面的影响。方法 本论文从我医院中选取2011年5月——2012年5月的住院分娩的没有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在41-42周之间的孕妇患者252例进行试验分析。试验探究中就孕妇的宫颈评分、患者对缩宫素引产的接受情况、最终分娩方式的选择、孕妇产儿体重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在这252名妊娠在41-42周之间的孕妇患者中,有182例患者选择使用缩宫素进行引产,其占总孕妇人数的72.2%,其中引产成功的孕妇有178例,利用缩宫素进行引产出生的产儿体重在3.5KG以上的有146例。结论 在妊娠41-42周之间利用缩宫素为孕妇进行引产出生的产儿偏大者较多,因此可以适当进行产科干预来降低孕妇成产时的剖宫产率。
【关键词】 产妇;妊娠41-42周;产科干预;影响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9.222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4976-01
目前医学中就是否应当在孕妇妊娠41-42周实施产科干预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孕妇在妊娠39周之后其胎盘功能开始逐渐下降,为了降低孕妇生产危险率应当帮助孕妇尽早分娩为宜。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应当让孕妇顺其自然的进行生产而不应该进行产科干预,也正是这种医学意见导致目前的剖宫产率逐渐升高[1]。本文即是针对是否应当在孕妇妊娠41-42周之间进行产科干预以及进行产科干预对分娩结局的影响进行了探究。
1 资料和方法
本论文中选取的152例妊娠41-42周之间的产妇均无合并症和并发症,且所有孕妇都是41周后接受住院护理。经检查,所有孕妇胎心正常,胎盘功能在Ⅲ级以下。论文中对宫颈评价小于等于6分的孕妇进行促宫颈成熟治疗,对宫颈评分大于7分的孕妇则予以缩宫素进行引产。在引产过程中对孕妇的症状进行随时监护,若出现剖宫产指征则为孕妇施行剖宫产。结束生产后,对孕妇宫颈评分、缩宫素引产成效、分娩结果和产儿体重这四个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2 结果
2.1 宫颈评分情况 在252例妊娠在41-42周的孕妇宫颈评分中,宫颈评分大于等于7分的有130例,占孕妇总数51.6%,4-6分之间的孕妇有64例,占孕妇总数的25.4%,小于等于3分的孕妇有58例,占孕妇总数23.0%。
2.2 缩宫素引产选择情况 在252例孕妇中,愿意接受静滴缩宫素进行引产的患者有182例,占孕妇总数的72.2%,拒绝使用缩宫素进行生产的孕妇有70例,占27.8%。
2.3 分娩方式 选取的252例孕妇中有174例为阴道分娩,占孕妇总数69.1%;利用剖宫产进行分娩的孕妇有78例,占总数30.9%。
2.4 產儿体重 产儿中体重在3.5Kg-4Kg之间的有98例,占总数的38.9%;大于4Kg的产儿有48例,占总数19.1%;小于3.5Kg的产儿有106例,占总数42.0%。
3 讨论
妊娠在41-42周之间是孕妇超过预产期却没有达到过期妊娠的一个妊娠阶段。这个时期的孕妇如果进行生产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孕妇体内羊水量的变化、孕妇胎盘功能的逐渐降低、胎儿体重过于偏大等。其中胎儿体重过大要属生产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在本论文中所选取的252例妊娠在41-42周之间的孕妇,其宫颈评分低于4分的占孕妇总数的23.0%;宫颈评分大于等于7分为孕妇宫颈成熟较好,本论文中宫颈成熟较好的占总数的51.6%;宫颈成熟一般,及宫颈评分在4-6分间的孕妇占总数的25.4%。宫颈评分一般或者成熟较好的孕妇是可以实行静滴缩宫素进行引产并顺利经引导分娩的。为这些孕妇中愿意接受缩宫素进行引产的孕妇占72.2%,引产成功的孕妇有198例,占产于引产孕妇人数的70.6%。所有252例孕妇中,经阴道分娩者有174例,占总分娩人数69.1%;剖宫产者为78例,占总数30.9%。从实验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对妊娠41-42周之间的孕妇生产实施适当产科干预可以降低剖宫产率。
且结合本文的统计发现,选取的252例孕妇中以剖宫产结束分娩的孕妇仅占孕妇总数的30.9%,这一数据其实与孕妇是否利用缩宫素进行引产有着直接关系。且在产儿中体重超过3.5Kg的产儿有146例,占总数的58%。说明孕妇妊娠在41-42周之间时胎儿体重偏大出现率较高,且较大胎儿在孕妇临盆时也会增大孕妇顺产的危险。孕妇处在妊娠晚期时胎头的入盆衔接和前羊膜囊已经形成,两者对宫颈进行压迫从而促进宫颈的成熟。若胎儿体重偏大,会导致胎头不入盆,从而影响到孕妇宫颈成熟和正常分娩。
妊娠41-42周之间的孕妇应及时住院,因为妊娠达41周时很多孕妇的宫颈就以成熟且具备了引产的条件,但是因为孕妇对分娩产生的恐惧心理,因此很多孕妇对利用缩宫素进行引产没有安全感。此时为了让孕妇更好的接受引产生产,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当及时和孕妇进行聊天减压并向孕妇耐心宣教,确保妊娠41-42周之间的孕妇能够尽量都接受缩宫素施行引产,进而降低产妇的剖宫产率。
近年来,西方国家的产前支持和教育项目已作为孕产妇的常规教育之一而被广泛推广,也被认为是孕产妇获得孕产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可以有效促进孕产妇在产前、产时以及产后的健康。我国的产前教育开展较晚,到目前为止尚未完全普及,但其已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得到有效应用。考虑到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多层次需求,本研究采用小班制形式开展分娩教育课程,实施妊娠晚期的干预支持,消除了大班制教学过程中缺乏互动性的缺陷,强调了主动式教学,提倡提问,重视分娩技巧与母性角色的相关训练,确保了授课过程直观性、互动性,有效地建立了孕产妇与助产士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而且,准妈妈们之间的支持,建立了良好的交流环境以及经验分享平台。此外,孕妇的配偶也可以参与培训学习,有利于培养新父母间的和谐行为[2]。社会与信息支持能够加快孕产妇向母性角色的过渡,使初为人母的产妇建立起照护好新生儿的自信心。当代的新父母角色压力是十分繁重的,社会应当给年轻父母提供角色应对的培训或学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产前分娩教育应该作为孕产妇得到有效社会支持资源的主要途径之一。总之,分娩教育仅是孕期阶段性管理的支持干预方式之一,主要关注于分娩知识、分娩技巧的讲解以及心理指导,但是怎样为孕产妇提供在整个围产期的持续性照顾与护理,在生理、心理以及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循序渐进地扩展服务对象的覆盖范围,是我们今后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静媛,胡艳,陈萍.对超朝妊娠实施产科干预的临床总结[J].中国妇幼保健,2008,32(5):331-332.
[2] 乐杰,主编.妇产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