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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中的天命观

2013-04-29周媚

西江月·中旬 2013年9期
关键词:历史文献尚书

周媚

【摘 要】《尚书》不仅是一部历史文献,也是一部先民思想史。通过《尚书》,我们可以了解虞、夏、商、周不同时期人民天命观的异同:同在于他们一致认为天是特定的和正义的,也深信君权天授;异在于逐渐从最初的认为天命授予个人向天命授予家族转移,也产生了从相信天命恒常到后来认定天命无常的转变。

【关键词】《尚书》;天命观;历史文献;君权天授

《尚书》是一部记录尧至秦穆公时期君臣言行及重大事件的史料汇编集。透过《尚书》,我们不仅可以了解虞、夏、商、周时期的重大政治事件和政权更替情况,还可以窥探早期人民的思想。

早期社会,民智未启,人民依靠自然而生存并对赖以生存的自然产生深深的恐惧和敬畏心理,认定在人类以外,一定有一个无形的神掌控着自然和生灵,世间的一切都按照神的意志運行。这种思想体现在《尚书》中,就是“天命”。《尚书》记录了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历史,不同朝代人民的“天命观”有着内在的联系和一致性,然而社会在发展,人的思想在转变,“天命观”在虞、夏、商、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体现。本文试图从虞夏商周相同的天命观和不同的天命观两个大的方面分析《尚书》中的天命观。

一、虞夏商周时期对天的认识:天是特指的存在物

古代社会,初民的认知能力不高,生产力低下,这些都决定了当时的人民无法解释自然界带来的一切变化和灾害,更无力通过自己的力量改变自然界,由此他们便将自己的信仰加之于神秘的神灵,认为神灵掌控着一切。自虞至周都存在这样一个神灵,他是万物的最高主宰,人民将他称为“天”、“上天”或“上帝”。这个最高主宰是一种主观产物,不与任何客观存在物相对应,他区别于祖宗神、鬼神、土地、山川、四时等等,他的等级要更高一级。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i

这里的“文祖”指太庙,是供奉皇帝祖先的地方。“在尧的太庙举行禅位典礼……接着便举行了祭天的大典,把继位之事报告给上帝,然后又精心诚意地祭祀天地四时,祭祀山川和群神。”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有虞一代“上帝”与祖先、四时、山川、群神等指的不是同一个事物。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ii

《甘誓》是一篇受上帝的命令讨伐有扈氏的动员令,“祖”指祖庙的神主,“社”指社庙(土地庙)的神主。如果将士努力完成命令,便在祖先的神位前奖励;不努力完成命令的,便在社神的神位前予以惩罚。这里指出有夏一代祖庙与社庙不同。当然,他们与“天”也不同,如果等同,就不用分开进行惩奖,笼统的惩奖于“上天”之前即可。

“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 iii

“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 iv

《金縢》中说成王没有周公那样多才多艺,不能侍奉鬼神,只能从上帝那里接受任命。表明鬼神与上帝不同。《召诰》中说祭天时,要用祖先配祭。可以看出祖先与周人所谓的“天”也是有差异的。

《尚书》中,无论虞、夏、商、周人的“天命观”里,天都是一个无形的、特指的、至高无上的、不与祖先鬼神等同的概念。

二、虞夏商周相同的天命观

“天命”这个概念在有虞一代已经提出来了,《尚书?虞书?皋陶谟》中说:“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v,充分体现了当时人的天命意识已经非常强烈了。

(一)天是正义的化身

在虞、夏、商、周人的潜意识中,天既是可敬可畏的,又是正义贤明的。他惩恶扬善,“孚佑下民”,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天下人民的利益。

上天选用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等有德之人管理天下。帝尧“……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vi他具有明察温和、诚实恭谨的良好品德,以至于族人团结,百官昭明,邦族亲密,百姓和睦。帝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従;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vii他用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美德指导自己的行动,使得臣民服从,百官听命,诸侯和睦,最后“庸命巽位”,登上天子宝座。汤、文王、武王都是这类有德行的人。任用有德行的人管理天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使人民安享太平,不至于遭受暴政的祸害。

上天对待无德的暴君,必使其失权丧国。有扈氏违背自然和社会规律,背弃天、地、人的正道,上帝因此要废了他的大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viii夏桀犯了很多罪,上天因此要诛杀他。“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ix商纣王听信妇人之言,不问祭祀之事,任用罪人为官,上天为此命姬发伐纣。

上天设置了分明的奖惩制度,“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x设置五种不同的服装制度,表彰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的不同德行,设置五种刑罚来惩治五种罪人;“天惟纯佑命则……” xi上天帮助人十分讲究原则,只帮助有德行的人。

上述的种种材料都表明,在虞夏商周时代,人民心中的天是正义的,天永远从正义的一面来维护伦理纲常、统治秩序和百姓的利益。

(二)君权天授

天是万物的最高主宰,自然界的雷电风云雨、金木水火土、花草虫鸟兽,社会中的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法律制度、伦理规范等等,一切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事物,统归于天的管理范畴中。但是天并不是亲自来管理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他将权力授之于君主,让君主代替天进行管理。无论是实行“禅让”制的虞代还是实行“家天下”的夏商周代,都认为君权天授,君王只是听从上天的命令,根据上天的要求来管理百姓、子民。

“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xii帝尧恭谨的根据上天的旨意,根据日月星辰的变化制定历法,来教导人民从事农业生产。“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xiii尧能够当上君王,完全是上天的安排,在他即将退位之际,他也要谋求一位能够顺应上天的命令代替他登上王位的人。夏启、商汤、周武王这三位君王讨伐罪行滔天、穷凶恶极的有扈氏、夏桀和商纣王,并非出于主观意志,而是严格的遵守着上天的旨意。“我生不有命在天?” xiv商纣王认为自己是从上天那里接受的大命,“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 xv武王驾崩后,他的儿子成王在上帝那里接受任命,管理四方。

“君权天授”是一个古老的信念,无论是出于对自然的未知还是出于对天的崇敬,抑或是出于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需要,虞夏商周时代始终认定君权天授。普通人不能随随便便成为君王,只有德行高、威严重的人才能成为君王,代替上天统治、管理天下,一旦德行无存,上天便要废了他的君主之位。

三、虞夏商周不同的天命观

虞夏商周人的天命观虽然是一代承襲一代的发展,有内在的一致性,但“天命观”毕竟是个发展的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知识面逐渐增广以及朝代的更替,人们的天命观也随之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一)天命从个人向家族的转移

唐虞时期实行的是禅让制,尧、舜、禹帝都是上天直接降下的有德行的人,他们从一出生就具备了相应的德行,这种德行是天生的。古人认为天象运行的变化决定了君王的上任与退位,而天象运行的变化又是上天决定的,由此推知,君王的任与退不由君王自己的意志决定,而且这种王权是终身的。上天选择君王的方法是从众多的子民中选择自己已经设定好的有德行的人来担任君王,统治天下。天命只授之于君王这一单个的人,往届的君王和现任君王之间没有十分密切的家族关系。

到了夏商周代,君王的选举制度由禅让制向“家天下”转变。上天不再每次都从众多的子民中挑选已经设定好的有德行的人担任君王,而是先任命一个有德行的人为君王,继而在他退位之后,再由他的长子继续为君王,依次类推。夏禹退位给儿子启,启继而退位给儿子太康……;商汤退位给儿子太丁,太丁继而退位给儿子外丙……周代亦复如是。这样就顺利实现了天命从个人向家族的转移,天命由开始的只授予单个人转向了一次性授予整个家族。一个家族的天命能维持多久取决于君王的德行,德行败坏的君王将不能延续家族的天命,天命将被上天取缔并转移到另一个家族。

(二)天命无常和人的觉醒

虞夏时代并没有认识到天命无常,帝王从接受天命的那一刻起直到自然退位,中途不会有任何被取代的可能性。他们认为天命是恒久的,夏桀甚至说:“吾之有天下,犹天之有日,日亡吾乃亡耳。” xvi他认为自己的天命将与太阳等长。而到了商周时代,商目睹了夏代灭亡的过程,周见证了夏、商代衰落的过程,才逐渐认识到天命并不固定在某个人、某个家族或某个国家身上,天命是无常的。“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 xvii周公劝说康叔要考虑、谨记天命无常的道理。

商周时代仍然信奉、敬畏上天,但出现了人的觉醒,“越我民罔尤违,惟人在我后嗣子孙……” xviii 人们意识到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日常生活乃至政权更迭中的重要性。此时,天的地位逐渐降低,人的地位逐渐抬高。天命无常的原因不是上天不想让天命恒久于某个家族或国家,而是人自己不义的行为招致了祸害,惹怒了上天,上天才将天命转移走。

“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xix商人祖伊说上天已经终止了殷国的天命,卜筮也没有遇上吉兆,不是先王不帮助殷国,而是商纣王自己沉湎于饮酒作乐中,自断了天命。“自绝”突出了人的重要性。周人也意识到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在今后嗣王酣身,……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xx商纣王昏荒没有节制,最终亡国,不是上帝暴虐,是商民自己招来的祸害。

既然天命无常且天命受人的行为的影响,那么怎样做才能保持天命的恒常呢?“敬德、保民就能获‘天辅而有大命。” xxi

“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xxii根据德行就能祈求天命的长久。

“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xxiii德行像上天一样宏大,政权就不会被废弃了。

“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保后胥戚,鲜以不浮于天时。”xxiv先王秉承民意去办事,百姓也体贴先王的用心,因此没有受到上天的惩罚。

商周人对天命无常的认识以及懂得用“敬德、保民”的方法来获得天命的长久,充分体现了人的觉醒和民的重要性,较之于虞夏一味尊天、顺天的天命观,这是一次重大转变,“这就使人们从盲目的天神崇拜的蒙昧主义中获得了某种解放,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类创造历史的自主活动,促进了以神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历史性过渡。” xxv

注释:

i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舜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6页。文中《尚书》原文均引自上述版本,因此下文只标注篇目和页码。

ii 《尚书正义·甘誓》,258页。

iii 《尚书正义·金縢》,496页。

iv 《尚书正义·召诰》,583页。

v 《尚书正义·皋陶谟》,151页。

vi 《尚书正义·尧典》,34—37页。

vii 《尚书正义·召诰》,73页。

viii 《尚书正义·汤誓》,285页。

ix 《尚书正义·牧誓》,423—424页。

x 《尚书正义·皋陶谟》,151页。

xi 《尚书正义·君奭》,648页。

xii 《尚书正义·尧典》,38页。

xiii 《尚书正义·尧典》,57—58页。

xiv 《尚书正义·西伯戡黎》,384页。

xv 《尚书正义·金縢》,496页。

xvi 司马迁:《史记·殷本纪集解》,中华书局,1972年,96页。

xvii 《尚书正义·康诰》,547页。

xviii 《尚书正义·君奭》,645页。

xix 《尚书正义·西伯戡黎》,382—383页。

xx 《尚书正义·酒诰》,557—558页。

xxi 游唤民:《尚书思想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年,57页。

xxii 《尚书正义·召诰》,587页。

xxiii 《尚书正义·康诰》,534页。

xxiv 《尚书正义·盘庚》,350页。

xxv 游唤民:《尚书思想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年,57页。

【参考文献】

[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A].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2.

[3]严定暹.天命与民生—西周人文精神之神权观二探[M].台湾: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7.

[4]游唤民.尚书思想研究[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

[5]王世舜,王翠叶译注.尚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

[6]唐明伟,党珊.《尚书》之天命观解析[J].前沿,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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