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与对外汉语中双及物构式教学
2013-04-29朱颖
朱颖
【摘 要】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相匹配的结合体。建立在认知语言学基础上的构式语法为我们分析语言现象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很强的解释力。Goldberg认为,构式的语义从本质上来说是多义的,并决定动词的及物性用法,像双及物构式这类的基本句型是人类基本经验场景的编码,是一个形式(NP1+V+NP2+NP3)和意义(实际的成功转移)的匹配。本文主要用构式语法对汉语中的双及物构式进行阐释,将构式理论运用到对外汉语教学中,希望对对外汉语中的双及物构式教学有所帮助。
【关键词】构式语法;双及物构式;对外汉语教学
一、构式和构式语法
构式语法理论是80年代末兴起的,基于认知语言学理论之上的语言研究方法。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匹配 ,并且强调对语言整体的解释,包括一般规律和特定构式。
美国语言学家Goldberg对“构式”所下的定义是:“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
传统的结构主义语法观认为,句子的意义是由其组成成分,特别是由中心谓语动词的词义决定的。构式语法树立了构式中心观,强调整体的研究与把握。这与心理上的“完形”感知一致。构式强调整体结构及意义以及结构的独立性。
本文主要采用Goldberg的构式语法理论对汉语双及物构式进行解释,弥补传统动词中心观在对双及物结构研究中的不足,以期对对外汉语教学中双及物构式的教学有所帮助。
二、双及物结构的构式分析
以往对双及物构式的研究多从“位置”的角度来考虑,如朱德熙定义“双宾语指一个述语后边接连出现两个宾语”;马庆株定义为“述宾结构带宾语构成双宾语构造”;李临定定义为“谓语动词后边有两个独立的名词性成分的句式”。“为了突出这个句式整体的语法语义独立性,我们打算放弃带有强烈结构分解色彩的‘双宾语的说法,而使用‘双及物式(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这个术语来指称讨论的对象。” ii
朱德熙认为这两个宾语可以都为真宾语,也可为一个真宾语,一个准宾语。并且将真宾语组成的双宾语格式分为给予类、取得类和等同类三种类型。马庆株所描述的双宾语结构有:给予类;取得类;准予取类;表称类;结果类等十多类。李临定着眼于动词的语义类型,分为“给”类、“送”类、“拿”类、“问”类等。
语法学界没有对双及物句式做出概括性的语义描述,对于哪些动词可以进入这一句式等问题也没有一致、确切的概括,使对外汉语教学中双及物句式的教授遇到不少困难。从构式语法的角度研究和解释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视角,同时对对外汉语中双及物构式教学有所启发。
1.双及物构式
Goldberg利用构式语法对英语双及物构式进行了研究,集中讨论了英语双及物构式受到的特定语义限制及其扩展。认为英语双及物表达式的形式可表现为“Subj V Obj1 Obj2 ”,其中,Subj是施事,Obj1是与事,Obj2是给予物,表示“X致使Y收到Z”,施事论元做出动作致使一个客体转移到接受者,它的中心意义是“实际的成功转移”。
双及物构式在英汉两种语言中都普遍存在。我们认为,汉语双及物构式是一个形式(NP1+V+NP2+NP3)和意义(实际的成功转移)的匹配。对于构式中的两个宾语,我们采用传统语法沿用至今的“直接(NP2)/间接宾语(NP1)”的概念。
2.双及物构式的中心意义及多义性
Goldberg认为,英语双及物构式的中心意义是指“发生在一个自愿的施事和一个自愿的受事之间的转移。”适合这个中心意义的动词有三类:①内在地表示给予动作的动词,如给、送;②造成瞬间作抛物转移的动词,如扔、踢等;③在某个直指方向中的持续致使动词,如递、传、喂等。最典型的如“我给他一本书。”其中,“我”是施事,“他”是与事,“一本书”是给予物,“书”由“我”這里转移到“他”那里。又如“我扔给他一个球”,“他递给我一支笔”。
但是,构式的语义从本质上来讲是多义性的,即一个构式所表达的语义是一个由中心意义和一些延伸义组成的语义系统或范畴。根据Goldberg的研究,英语双及物构式语义图示具体如下:
双及物结构是一个构式,它的整体意义是“有意向的所有权转移”。这一构式通过隐喻和转喻引申机制,在汉语里形成若干不同类型的双及物构式,它们构成一个放射性的范畴。这一构式意义能整合进入该构式的动词,将构式的论元赋予动词,使其具有“转移”意义。同时,人们也会广泛认识到许多双及物构式并非严格地表示受事论元被成功地转移给接受者。如:
含有未来转移义的动词(如分派、转交、安排、补贴)的表达式“表示施事做出动作致使第一宾语指称在未来某个时间收到第二宾语称……这类动词并不表示主语指称有意图或义务去实施未来的动作;转移过程中施事角色的实现由谓词所表示的动作完成。” iii如“学校安排了我一间宿舍。”转移事件可能并不是立马发生,而是“我”在未来某个时间才会收到宿舍。
如果一个表达式含有表示施事承担某种义务(如承诺、答应)的动词,该表达式也并不严格表示客体的转移,例如,“老王答应了我两本书。”表达式隐含着潜在转移,并不严格地表示我实际收到了书。
朱德熙(1979)曾经把双宾句分成两大类:“给予义”双宾句和“取得义”双宾句。表示给予意义的双宾句是指包含着下列三个句式语义特征的句子:一是存在着予者A和受者B双方;二是存在着予者所予即受者所受的事物C;三是A主动地使C由A转移至B。
事实上,汉语“给予义”双及物构式又包含两大类:具体事物的传递或转移,现代汉语里常见的这类动词有:送、赠送、卖、还、交、发等;主要指信息的传递的告示类,如:教、告诉、通知、报告等。在汉英语里,这两类“给予义”双及物构式基本相同。如:“他送我一本书。”“我交给老师作业。”“他递给我一份资料。”“我告诉你一件事情。”
另外,我们将“等同类”的双及物构式也归入“给予义”双及物构式。这类表达式含有如“喊、称、骂、叫”等动词,如“我叫他老师”,“大家骂小王混蛋”。“我”和“大家”作为动作的发出者,使接受者“他”、“小王”领有“老师”、“混蛋”这一称呼。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之间具有了领属关系。
3.汉语“取得义”双及物构式分析
在汉语双及物构式(NP1+V+NP2+NP3)里,“V”是一个表示广义上的“交接动词”,发出“交接”动作行为,“NP1”(施事)和“NP2”(与事)代表交接双方,“NP3”代表移动着的事物,即受事。(据范晓)“所谓‘交接义,是指这种句子是表达交接行为态势的,表示一个交接行为或事件:或是施事把受事交给(给与)与事;或是施事从与事那里接纳到(接得)受事。这种句式的交接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跟交接动词本身的与有”向性质密切相关。” iv “V”决定直接宾语的转移方向。在汉语中,双及物构式除了具有“给予性”转移,还有一类“取得性”转移,即由直接宾语转移到施事,这在英语双及物构式中是没有的。
朱德熙指出,表示取得意义的双及物构式含着下列句式语义特征的句子:
①存在着得者A和失者B双方
②存在着得者所得即失者所失的事物C
③A主动地使C由B转移至A。
“朱德熙先生的‘取得义着重点在于索取动作的后果——‘得到,而‘给予所表示的实际上是一个动作过程。” v所以,非基本双及物动词“消耗类”和“改变状态类”都属于“取得性”转移双及物构式,表示的是一个“索要”的事件过程。“索取”事件表示的是动作发出者把某一事物从另一方转移到己方的动作过程,典型的转移过程是物质实体的转移。” vi如“他骗我三千块钱”。此类动词有买、拿、偷、骗、赢、罚、浪费、占用等。
三、构式角色与动词角色的整合
并不是所有的三价动词都可以进入双及物构式,二价动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入双及物构式,无论三价动词还是二价动词,它们进入双及物构式的条件是要蕴含双及物构式的语义特征,动词和构式之间形成动态整合关系。根据林艳《进入双宾构式的动词类型》,双及物构式的句式语义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表示“领属关系转移”,表示一种广义上的“领属关系转移”。既包括“给予义”双及物构式,也包括“取得义”双及物构式。
动词对句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研究双及物构式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动词的语义。但堅持只用动词配价方式解释双及物句式的语法意义会犯部分决定整体的错误。双及物构式的中心意义是“有意向的成功转移”,构式赋予动词以意义,能进入双及物构式的动词蕴含双及物构式的语义特征。双及物构式自身具有“给予性转移”的语义,并且双及物构式的整体意义要求三个强制性成分(施事、与事和受事)与动词重现的特征,如
我泼了他一盆水。
表达式中,这盆水从“我”这里转移到了“他”那,动词“泼”通过增加论元的方式进入到双及物构式中。除非我们把“转移”这一意义与构式相连,否则我们只能认为“泼”自身有“X通过泼致使Y收到Z”的意义。
Goldberg认为,动词和构式之间的互动主要是指动词参与者角色和构式论元角色之间的相容性。“在动词的语义结构向句法结构投射的过程中,要优先考虑满足句法结构整体的配价要求而不是优先满足谓语动词自身的配价要求。” vii 参与者角色与论元角色的融合主要由语义一致原则和对应原则两个原则决定。
一一对应关系是动词参与者角色和构式论元角色之间最典型的融合关系。典型的双及物构式的意义从整体上看是“施动者有意识地使事物的领属权发生转移”,和双及物构式相联的论元角色有三个:施事、客体和与事,它们分别与句法成分的主语、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相联系。例如,“给”是三价动词,其语义框架中带有三个参与者角色,分别是给予者、给予物和被给予者,它们分别与双及物构式的论元角色施事、受事和与事一一对应。如,我给他一本书。动词“给”有三个侧重的参与者角色:动作发出者、接受者、被给予物。这三个被侧重的参与者与“给予”双及物构式的参与者角色一一对应。
一般我们认为,能进入双及物构式的动词大多为三价动词。但是只有一个接受者或者受事的部分二价动词也常常会出现在双及物构式里。二价动词在进入双及物构式时,双及物构式同时会赋予二价动词“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同时二价动词通过增加论元的方式进入双及物构式。例如,“买”是及受类二价动词,其论元结构为:买(施事,受事),参与者角色有两个:买者和被买物,如“我买了两斤葡萄”。而“我买了小李两斤葡萄”是双及物构式和二价动词的句法语义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动词‘买的语义结构向双宾结构投射的过程中,构式语义的控制作用大于动词本身的语义。” viii在该构式中,“卖者小李”作为间接宾语出现在双及物构式中,是由于和双及物构式所联系的论元角色“与事(失者)”语义的相容性。
二价动词通过增加论元的方式进入双及物构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动词和接受者组合时,语义上并不必然涉及另一受事,常常通过增加受事论元的方式进入双及物构式,“帮、骂、照顾、赢”等动词属于这一类,如“我帮他买饭”。二是当动词和受事单独组合时,如“吐、泼、扔、进”等这一类动词,常常通过增加对象论元的方式进入双及物构式,而语义上并不必然涉及另一个接受者。如“他泼了我一盆水”。
四、结语
通过构式语法对构式的定义,证明汉语双及物结构是一个构式,即是一个形式(NP1+V+NP2+NP3)和意义(实际的成功转移)的匹配。我们证实实际的成功的转移是该构式的中心语义,在汉语中它包含两个语义:“给予义”和“取得义”两大转移。
本研究对双及物构式的教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首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弱化传统教学中对语法术语的强调,借助构式语法,告诉学生构式的整体意义更简便易行,双及物构式的习得有助于汉语学习者接受先前不好理解的双及物小句。当双及物小句中出现新谓语动词时,双及物构式意义的教授与习得有助于汉语学习者识解双及物小句的典型意义。另外,学习者认识到双及物构式的存在,并习得谓语动词与双及物构式的整合关系, 有助于识解构式中新的谓语动词,帮助学习者更好地解决动词配价改变问题。谓语动词与双及物构式的整合关系为汉语教师和汉语学习者提供了一个简便可行的解决方法。
注释:
i Adele E Goldberg.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4.
ii 张伯江.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J].中国语文,1999(3).
iii Adele E.Goldberg.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1.
iv 范晓.汉语句子的多角度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9:73.
v徐峰.漢语配价分析与实践——现代汉语三价动词探索[M].学林出版社,2004:213.
vi 同上,P223.
vii 刁世兰.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M].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44.
viii 刁世兰.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M].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45.
【参考文献】
[1]Adele E.Goldberg.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范晓.汉语句子的多角度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9.
[3]马庆株.汉语动词和动词性结构[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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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刁世兰.受事成分的句法投射[M].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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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丹青.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J].中国语文,2001(5).
[11]朱德熙.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J].方言,1979(2).
[12]李临定.双宾句类型分析[A].语法研究和探索(第二辑)[C].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13]林艳.进入双宾构式的动词类型[J].北方论丛,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