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
2013-04-23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4期
“企业缺乏合作动力和责任意识,相关政策法规缺乏有力支持和明确规定,职业院校缺乏合作意识和服务能力,都是校企合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
“校企联合主导型合作办学是今后高职院校主要的和基本的存在方式,校企合作不是作秀,而是生存之道。”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俞仲文
职校与企业互相“倾慕”已久,但校企“联姻”除了要“仰望天空脚踏实地”,还要带着困惑去解决实际问题,使校企合作既发挥“人才源”的作用,又具有“技术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