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大学排名
2013-04-23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4期
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超过2300所,如何评价这些学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科学评价大学的办学效果有助于让社会了解大学,也有助于大学了解自身,大学可以从各种排行评价中发现自身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但是,大学排名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而纵观国内各类大学排行榜,绝大多数关注的指标落在高校科研上,如高校论文数量、办学规模等,反而忽略了大学应有的人才培养的功能及其效应。而“学生培养”“社会服务”也难以用数据显示。不难看出,国内各类排名主要关注的是“数据背后的竞争”,这实际上助长了大学“数字办学”风,鼓动大学在数量、规模上盲目攀比,盲目求大,不利于加强大学自身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1.规范“大学排名”行为。目前的大学排名机构有从事高等教育的研究机构,也有资料收集的机构,还有个人行为。要杜绝“大学排行”这一商业行为,目前尚有难度。但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其他行政部门解决大学排行机构的资格问题,不能哪个单位或对大学评价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对大学进行评价。
2.信息公开化。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高校(尤其是专业)办学的数据,让社会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从而带动社会机构大学排名向正规化、公开化转变,引导社会客观地了解和评价高校。
3.重视人才培养在评估体系中的比重。建议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导的学科评估中,重视人才培养这一大学的根本使命,引导和推动各级、各类高校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尤其是本科人才培养工作。
(王汝成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