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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文化需求的调查与思考

2013-04-18郭其智

关键词:新型农村住宅居民

马 青,郭其智,戴 倩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文化建设同样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部分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建设,不仅要实现居民物质上的优化,同时应提升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精神生活,培养新型农民,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从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本文中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是指管义伟在《中国农村社区政治性建构的特质》中所说的,即指在有条件的乡镇,通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并且依托产业带动,通过土地置换、流转等等方式,打破现有行政村的界限,将地域相邻的几个村进行撤并,整合成为一个社区[1]。本文以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的3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为例,这3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都是合肥市新农村建设中整村推进项目中的重点示范区,是合肥市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的典型代表。笔者通过深度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230 户居民填写问卷,其中长丰县有68户,肥西县有82 户,肥东县有80 户,做到了问卷分布相对比较平均。在这230 份问卷中,填写错误的有19 份,没有填写完整的有11 份,真正有效问卷200 份,有效回收率达87%。另外,笔者还对这些填写问卷的居民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且回访2次,相对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内容,分析出居民文化建设匮乏的影响因素,并且提出一些满足居民文化需求的对策。

一、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内容

(一)迫切渴求符合农村社区的文化产品和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长期的二元制发展模式使得农村社区文化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社区,政府对于文化建设的投入偏向于城市,致使真正符合农村社区的文化并不多见[2]。“农村基层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不但数量有限,缺乏多样性,而且,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乡镇(甚或乡镇以上)层级,真正进入到村庄以内的公共文化资源严重不足。”[3]笔者在这三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调查中发现,有89%的居民对小区目前的文化建设不满意,认为小区里休闲娱乐场所,文化基础设施匮乏,文化下乡所送的文化活动内容并不适合其需求。肥东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吕大姐反映道“我们搬到小区后,这住的环境真的很好,都是几层的小楼,出门都是马路,小区里啥都有,跟城市的小区也没啥区别,要啥有啥,我们在农村一样可以享受到在城里人的生活。可就是我们现在田地也流转出去了,平常也没啥事干,又没有休闲玩的场所,送的那些免费电影,没啥意思,都没人看,还不如自己在家看呢,文化站的那些书,都是什么《孟子》、《论语》、《资治通鉴》,我们都看不懂,也不看那些书。要是小区里能建一些文化活动室,给我们提供玩的地方,我们也不用天天在家不是看电视就是打麻将了。”而小区里的老人们普遍反映的是,小区里缺乏锻炼身体的器材和场所,刘爷爷说“我们上了年纪的人,啥都做不了了,也不用做啥了,早上想锻炼锻炼身体都没地方去,没办法只能到处走走。要是小区能像城里的小区那样,有健身的东西就好了,我们没事就练练,这身体好,病少了,家人也不用担心了,日子不就越过越好吗?”据笔者调查发现,这三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都存在着文化基础设施匮乏的现象,长丰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中虽有一间图书室,但里面的书大部分是三年前的。该小区没有文化广场,居民跳健身舞只能在小区的路上。肥东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也同样是如此,肥西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虽有文化广场,但缺乏老年活动中心,该区老年人普遍反映没有可供他们的休闲场所。

(二)社区土生土长的文化产品和团体难以维持,需要政府扶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三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日渐快速发展起来,农民的生活日益富裕。物质文明富足的农民更加追求精神文化生活,这一点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体现得更加明显。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部分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它不同于传统的农村村庄,它是打破现有行政村的界限,将地域相邻的几个村进行撤并,整合成为一个社区,是新型的农村住宅形式,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部分。面对优越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日益富足,很多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表示对小区现有的文化建设现状的不满,希望有自己的文化活动团体和相应的政策扶植。在这三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每个社区都有居民自发组织的文化团体,比如在肥西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有腰鼓队,在肥东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有秧歌队,而长丰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不但有健身舞队,还有象棋协会。居民反映,这些文化团队所办的活动,贴近他们的生活,符合他们的口味,大家都很喜欢,但是这些团体继续发展缺乏资金和专业技术,需要政府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肥东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秧歌队的成员之一何大妈说“我们的秧歌队成立都很久了,大家在一起扭秧歌,开心又锻炼身体,多好呀。我们想把这秧歌队扩大,想时不时的给街坊邻居表演看,但就是缺钱,也没有专业人员来指导我们,不然,我们肯定能做得更好。我觉得政府花钱送电影那些的,没人看,真浪费,还不如把钱投到小区的文化团体上,给我们买点设备,请专业的人给我们指导,我们学会了自娱自乐,不就更好吗?”像这样的民间艺术组织和团体,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文化建设和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发源于农村,具有很大的观众市场,是居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盼望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随着居民土地集中流转出去,如何保障已无地可种的居民就业成为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共同难题。居民苦于文化水平低、缺乏技术,往往只能选择外出打工,从事一些脏、累、险但待遇又低的工作。而调查中,三分之二的居民反映就业是其最困惑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深,也发现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匮乏所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迫切需要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调查中,过半的人提到,政府应该增加对他们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及时提供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和就业信息,另外加强就业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可以通过举办技术夜校、专门技能培训班、委托代培等方式,对已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和未就业的农村青壮年给予免费培训。建成一支适应城市发展用工需求的后备技能队伍。培训应以技术应用型为主,如制造业、建筑业、家政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是农民普遍需求的。另外居住于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居民,虽然在居住形式上达到了城市化小区的标准,但是部分居民在处理问题上依旧不懂得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遇事爱冲动、感情用事,有些涉法的问题,部分群众不是去找法院用法律途径解决,而是习惯于找政府、靠上访。究其原因,89%的居民认为是“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另外有5%的居民认为“诉讼太费时、费钱”,还有6%的居民怀着“进法院是不光彩的事情”而不愿采用找法院用法律途径的办法。长丰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杨大叔说:“在我们农村遇到事,一般是私底下找人私了,不是万不得已,都不愿找法院的,再说了我们也不懂法,都不知道怎么用法律。不过,现在用到法律的地方是越来越多了,希望政府多培训我们一些法律的知识,这样我们在用到法律的时候,也不至于什么都不知道。”表达了农民希望政府为农村培育造就一大批懂法律、有文化、有技术、会操作的农民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建设匮乏的影响因素

(一)农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长期缺乏。郑风田认为,由于体制性障碍和以前重经济轻文化的指导方针,农民在文化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这不仅表现在当前文化产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的社会精英,还表现在文化工作者的创作题材主要是以城市为主,文化为农民和农村的服务意识不强。同时,农民只能被动地接受外界文化信息的输入,对现有的文化活动普遍满意度低[4]。这些在笔者的调查中,得到进一步的印证,被调查者中92%的人都不满意现在的文化建设,认为“文化产品不适合”占到了86%,“休闲场所过少,不能满足需要”的占到了70%,还有50%的居民认为“日常性的文化活动较少”和“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太少”。正是基于以上的事实,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虽然在居住环境硬件设施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实现了现代化、城市化的目标,但在满足居民文化需求、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上,却做得远远不够理想。

(二)城乡二元制结构制约了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城乡二元结构是指在同一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城乡长期分设、分治、分管,致使二者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出现明显的差别特征。”[5]长期的二元制发展模式使得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投入远远低于城市,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文化发展被边缘化,缺乏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文化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相比较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文化传统悠久的地区,领导更加重视该地区文化设施的发展和健全;而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民文化水平低的地区,文化设施就相对比较落后,农民接受文化的渠道就比较有限,从而影响到农村社区文化的深入发展。

在我国传统农业经济的转型和世界经济接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时,产生了城乡二元制经济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文化事业的发展投资上,偏重于对城市文化的投资,造成了我国社会文化出现了城乡差别,出现农村文化发展与城市文化发展相脱节的现象,出现城市人看不起农村人,而农村人不明白城市人,造成了两种文化理解和交流上的鸿沟。同时,城市文化作为强势文化,以外源性的文化形态进入农村,农民盲目模仿城市生活,产生与自身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文化,这样既使得农民丢失了自身的文化特点,又找不到新的文化根基。同时,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导致了城乡文化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造成在我国农村社区,对文化发展认识不到位、经费短缺、人才流失、阵地萎缩、活动贫乏和消费畸形等等现状。

农村文化发展滞后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没有充足的经费发展农村文化,但同时,农村文化发展滞后,又反过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能很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智力支持和高素质的人才。在长丰县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文化站工作人员吕某说“在我们小区周边,没有什么工厂,财政收入有限,根本就没什么钱投到小区文化建设上来,再说了,领导更重视经济的发展,对于社区文化的发展,是只有上级要求了,草草应付一下,平常哪有什么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社区文化,我们是常常被叫去帮别的部门。还有就是,有时候就是我们组织了一些社区文化活动,需要居民参与时,他们都要给钱才干,本来就是为他们好的事情,到头来要花钱请他们,这样就造成了我们办文化活动花销很大。”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农村社区文化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三)农村教育的贫瘠和落后,使得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得不到政府和群众的重视。文化人才队伍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离不开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文化人才队伍。但目前,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相当薄弱,且严重老化,专业知识长期得不到更新,同时,农村精英大量流向城市,更是加剧了农村文化人才匮乏的困境,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文化发展的一大桎梏。

刘老石认为,当前农村存在着严重的信仰危机,在农村已经找不到能够称之为“文化”的东西,农民原有的醇醇乡情向物欲转化,个人主义、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充斥着农民的思想[6]。笔者的调查结果表明:看电视和打麻将成为居民业余休闲的主要方式,分别占到了75%和74%,而与亲朋好友闲聊的人也占到了43%,真正把时间用于看报纸、杂志、继续学习的人不到10%,究其原因,大部分的农民认为“不用学习”和“没地方学习”。贺雪峰认为,当前农民的苦,不是苦于纯粹物质方面,而更是社会和精神方面。当前农民的问题,不纯粹是经济问题,而更是文化问题,不纯粹是生产方式的问题,而更是生活方式的问题[7]。

三、满足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是满足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关键。王贤海认为,安徽的县域经济发展滞后,政府应通过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8]。通过访谈,笔者深切感受到,大部分居民对文化生活很是渴求,但迫于经济能力有限,使其无暇顾及精神生活的提高。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官亭镇某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刘奶奶,她向笔者倾诉道“我平常在家就是坐在这楼道里,没地方可去,小区没有供我们老年人聚在一起的老年活动中心,待在屋子里吧,又得开风扇,电费那么贵,用不起呀。你看吧,坐在这楼道里,有风又不热,还可以跟邻居聊聊天,不用开电视了,省电。我很喜欢看电视,但就是觉得太费电了,电费贵呀,像我们这样上了年纪,闲着在家的老人,不能挣钱,没什么钱,住在小区里,用钱的地方又多,像看电视、开风扇这些,能省就省了。”像刘奶奶这种情况的人家,在被调查的286 户人家中,大约有50 多户。笔者调查的三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中的居民,土地都已经集体流转出去,土地收益仅有为数不多的土地流转金,加之住进社区后,开销增加。

(二)以农民为主体、消除二元制的城乡文化建设模式,是满足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9]作为面向广大农村社区的文化建设,不论其取材,还是创造主体,都应该以广大农村为主体,体现农民的实际需求,这样才能创造出真正符合广大农民需求的文化产品,才能真正做到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同时,对于文化建设的投资,应避免城乡二元制模式,应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资力度,在做好农村文化建设基础性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其人才的投入。

(三)实现政府、集体、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致力于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是满足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10]作为农村社区文化组成部分的新型农村社区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集体、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流向农村社区,鼓励大学生村官和支教的大学生开展农村文化服务,以弥补基层文化人才的不足和专业技术的缺乏。周晓丽认为,基层文化站从事文化活动的人员,大部分是退休的文艺工作者,虽然他们有舞台表演经验,但是缺乏组织和管理文化活动的能力,难以使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有效展开[11]。同时政府对土生土长的本土文化能人和文化团体的使用和培育,应加大对其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技术指导;集体应重视新型农村社区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多举办文化活动,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实现培育新型农民的目标;企业应走进社区,出资支持社区的文化活动,使得居民在愉悦中,提高对企业的认同,从而使企业达到广告宣传的作用,扩大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消费市场;民间社会组织尤其是文化创造团体,应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多取材于农村,多创造符合农民口味的文化产品;个人应注重自身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多参与文化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做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合格的社区居民。

[1]管义伟.中国农村社区政治性建构的特质[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1):47-50.

[2]傅琼,吴全圣.乡村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研究[J].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2012,(5):21.

[3]吴理财.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J].中国农村观察,2007,(2):62-70.

[4]郑风田,刘璐琳.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文化:现状、问题和对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8(1):112-115.

[5]门献敏.当前农村社区出现的“负文化”现象透视[J].2011,(3):24-26.

[6]刘老石.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重建[J].开放时代,2006,(4):45-47.

[7]贺雪峰.乡村的前质[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81.

[8]王贤海.安徽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宿州学院学报,2005,(1):37-40.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1-10-25].http://www.gov.cn/jrzg/2011-10/25/content_1978202.htm.

[10]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25(1).

[11]周晓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问题与对策分析[J].理论月刊,2010,(5):17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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