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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与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培养

2013-04-18高筱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公安院校公安

高筱媛

美育与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培养

高筱媛

“阳光精神”是一个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经常出现的词汇,寓意着一种积极向上和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培养公安大学生的阳光精神,就是要培养他们公正、威武的职业形象,清正廉洁的价值取向以及秉公执法的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美育在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院校的美育教学应积极围绕阳光精神的培育展开,并努力实现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美育 公安大学生 阳光精神 培养

“阳光精神”是一个在公安文化建设中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一个词汇。虽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释义,但从它广泛应用的语境和通常修饰的对象来看,其主要是指主体所蕴含的积极向上、健康开放、公正透明等相关特性。可以说阳光精神彰显了公安文化的独特个性,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学生阳光精神的培养。

一、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首先,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来自于公安院校面临的生源条件的压力。目前,全国公安院校绝大部分的在校生都是高中毕业后经过高考进入公安院校的,年龄通常都在20岁以下,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警察意识养成的重要时期。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现在绝大多数学生不仅本人是独生子女,而且其父母也多半是独生子女,由此带来了非常典型的“独生子女现象”:许多学生进校时存在吃苦精神欠缺,心理脆弱,不够合群,经不起挫折,心态不够阳光等等。再加上我国中小学教育长期以应试教育为主,对青少年的阳光心态、健康人格等方面的培养明显不如对文化成绩的重视,即使有家长不惜重金从小培养孩子在声乐、器乐、美术等方面的才能,但大多数也是以考级考证为目的,而很少顾及到孩子的兴趣和乐趣,更谈不上“阳光精神”的培育。因此,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后,几乎所有高校都须担负义不容辞的“补课”职责,公安院校更是由于职业要求的缘故需要高度关注这一问题。

其次,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来自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的要求。公安院校是以培养合格的人民警察为目标的,需要将培养对象从一名高中毕业生转变为合格的人民警察。在校期间,学生除了公安业务知识的学习外,还有忠诚警魂的锻造和警察意识的养成,接受的是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在磨练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适应问题,有的甚至想打“退堂鼓”。为此,在“每一个人都是人才”,要“促使所有人的成功”的理念指导下,公安院校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所有学生明白“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但“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道理。所以,公安院校对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培养还有其独特的重要意义。

最后,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来自未来岗位职责的压力。公安院校的毕业生,绝大部分都会进入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行列。虽然他们在校期间已经掌握了警察职业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但走上工作岗位后,还将面临从预备警官向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公安工作的性质与职业的要求决定了一名警察在几十年的从警生涯中,既要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又要面对邪恶,惩治犯罪。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自身受委屈的情况,此时若没有一个阳光心态的支撑,是难以持久积累正能量的。同时,在警察的职业经历中还会遇到大量的违法犯罪分子,要经常与社会的“阴暗面”打交道,这与社会上其它职业的工作环境是截然不同的。一名人民警察要能持久地战胜邪恶,不仅要“出污泥而不染”,还要始终保持一个正面的职业形象,若没有从骨子里具备阳光心态,显然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应从入学开始,尽早对公安大学生开展阳光精神的教育与熏陶。

二、美育在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中的独特作用

(一)审美功能与警察外在形象的塑造

阳光精神的内涵之一就是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警察的形象包括警察内在的精神气质和品格素养以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众形象。借用《南方都市报》主办的“内地十大影视警察形象”评选结果来看,人民群众所认同的警察形象依次为:苏瑾、濮存昕、王志文、李冰冰、张丰毅、胡亚捷、蒋雯丽、仲星火、尤勇、姜文。当然,这十位影视明星各有特点,老百姓的审美观也各有不同,但受群众喜爱的警察形象的共性特征还是可以窥见一斑,即刚正威严与亲民爱民的和谐统一。我们所要培养塑造的正是这种良好形象,我们要让公安大学生都能朝这一目标去努力。公安院校的美育教学,可以让学生在创造和欣赏美的事物中产生美感,如愉悦、享受、激动等精神现象,逐步形成一定的审美价值观,进而在提高自己的审美鉴赏能力的同时,内化为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最终在成为一名警察后展示出自身的良好形象。

(二)美育修养与警察内在素质的养成

警察的内在素质包括警察的精神、气质、品格、修养、心理、职业操守等多方面。就阳光精神而言,它要求一个人民警察能够在履行职责时,秉持公开、公平、公信的原则,以公平保民生,以公开彰民权,以公信赢民心,将执法与管理活动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暗箱操作。对人民大众而言,阳光意味着的公信力,阳光总是意味着光明和希望的来临,阳光所到之处,黑暗就会消失。在此,《中国公安廉政宣言》对“阳光精神”作了最好的诠释:“国旗在上,警察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金色盾牌。宪法在上,警察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以我廉洁,守护正义,从警一日,清廉终生。”警察内在素质的养成,除了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的长期磨练外,也需要公安院校在学生的阳光精神培育、廉政文化熏陶、职业道德养成等方面下功夫、用力气,充分发挥美育所具有的不可估量和不可替代的功能。美育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培养具有崇高审美情操的新人,它包括培养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和清明淡定的人生涵养,当然也包括培养宏阔多元的认识领域。公安院校坚持美育教育,就是要使公安大学生学会感受真、善、美,鉴别假、恶、丑,通过教会他们如何在低级趣味和崇高情操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陶冶情操,培养良好的修养和内在素质,向具备阳光精神的合格的人民警察迈进。

(三)美育技能与警察职业能力的培养

多年来,公安院校为了促使学生警察意识的养成,探索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规范和制度体系。它不提倡个性的张扬,更多强调的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这对将来成为人民警察的公安大学生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未来的公安工作中,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也会遇到单兵作战的场合,这时警察职业能力中以个性特征表现出来的创造力就会显得非常重要。所以,在培养公安大学生的警察意识和职业能力的时,必须兼顾到未来警官创造力的培养,而大学美育就是对此问题的最好答案。美育的相关课程不仅能教会学生各类艺术技能,更重要的是它能让学生在掌握各种基本技能、技巧的过程中释放出各种各样的想象力和表现力,美育课程的独特作用就在于它侧注重学生个性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由此可以弥补公安大学生在养成整齐划一的纪律性后个性特征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美育途径

在明确了美育对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重要意义和功能作用的基础上,探讨实现路径自然就提上议事日程。笔者根据自身多年美育教学经验,认为公安院校开展美育工作既要遵循和借鉴普通高校的通常做法,也要结合自身特点而尝试新的路径。目前全国公安院校的美育教学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将美育贯穿于公安大学生警察意识养成教育的始终。美育不是一门普通的文化或业务课,在美育的教学过程中,固然会进行从事美学、艺术创作等方面的技能训练,但其宗旨是通过科学系统的美育教学来促进包含阳光精神在内的警察意识养成,且这一要求必须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全过程。公安大学生的阳光精神,作为一种良好的素质修养是慢慢熏陶出来的,急冲冲的摇旗呐喊未必管用,它需要一个缓慢、长期、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注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以及潜移默化的效果。同时,美育作为育人的一个环节,它又必须遵循高校育人的普适性规律,如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等等,通过一整套成系列且贯穿始终的美育教学环节的科学实施来达到促进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培育的效果。

其次,要将美育的各门课程围绕着阳光精神的培育来实施。大学美育的各门课程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的功能和作用,如书法提高书写技能,美术提高绘画技能,音乐提高歌唱技能,摄影提高图像创作技能等等。但是在公安院校,这些课程作为美育的组成部分,必须从出发点到归宿都落脚在培育阳光精神的层面。比如,美术鉴赏课可以通过对选取的美术作品的欣赏和解读,运用视觉手段,把难以言传的道理形象化,培养公安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情感态度,使公安大学生在爱的情感体验中获得审美的共鸣和喜悦。这样,不仅培养了公安大学生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而且还能美化自身,发展完美的品格。又如,书法课程可以通过对书法名家书法的临摹到创作,培养公安大学生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力、模仿力、领悟力和创造力,不仅对他们将来从事的执法办案工作有直接帮助,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能陶冶性情、提高审美情趣。再如,在高雅音乐已经走进普通家庭的时代,可以通过音乐审美教育让公安大学生在音乐中找到自我,体验致青春、致梦想、致美好的情感。所以,公安院校的美育课程不仅要让学生学到艺术技能、技巧和知识内容,更要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启发心智、打开慧眼,让他们能发现美、理解美、创造美,培养自己淡定、平和、超然的阳光心态。同时,通过美育教育,也要使他们既学会充满激情地享受生活,又能充分认识到人生追求的快乐更多的是来自精神的享受和超越。高官厚禄、锦衣玉食不一定使人长久快乐,而为他人付出,对社会的给予和奉献,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为公安事业献身尽力将会给人带来精神上的享受和长久的幸福,从而使一种阳光幸福感伴随公安大学生的终生。

最后,要将美育融合于公安院校各学科的专业教育之中。虽然美育对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培养来说十分重要,但也应看到公安大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一个诸多因素、环节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所以美育教学必须努力地与其它知识技能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公安院校除了按照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规定的学时要求给予保障外,应更多地考虑将美育融入其它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育之中,特别是诸如刑事照相、图像识别、文字检验、公安宣传、公安应用文写作、计算机网络安全、警察礼仪修养、警察职业道德等课程,在它们的许多教学环节中都可以十分自然地融进美育内容。在高校第二课堂的组织实施中,可以发挥美育功能的机会和载体就更多了。在当前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公安院校校园文化的不断创新发展具备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这也为美育在公安院校获得多渠道、多样化、多形式、多载体的实践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我们的思想认识到位,定位实施科学,组织安排得当,就一定能让大学美育之花在公安院校越开越鲜艳,一定能在培育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方面结出丰硕的果实。

(责任编辑:王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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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高筱媛(1978-),女,安徽蚌埠人,江苏警官学院艺术教研室讲师,南京,2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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