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农业产业化存在的瓶颈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例
2013-04-12暴元
暴 元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低碳农业产业化存在的瓶颈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例
暴 元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发展低碳农业经济,利用产业化形式来推进低碳化,可以促进低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应对气候“大变脸”。但总体来看,我国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存在严重的发展瓶颈,诸如农业发展阶段、发展模式、技术支撑、管理保障以及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带动能力,利益联接机制、农村金融体制等。只有突破这些障碍,通过组织经营、产业带动、金融支持、技术推动,才能促进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低碳农业产业化;瓶颈问题;发展路径
农业生产非理性行为的不断强化,引起了生态环境恶化的日益加剧。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给人类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研究发现,发展低碳农业经济,利用产业化形式来推进低碳化,可以促进低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应对气候“大变脸”。
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在我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研究促进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健康、永续发展问题,对于全国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存在的瓶颈问题
(一)“五大制约”因素凸现,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
目前,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五大制约”因素。
1.发展阶段制约。农民生态观念的新旧,直接关系到农村生态环境的好坏和农业的发展是否可持续,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民还处于文化知识水平较低阶段,农民的农业生态观念淡薄,发展低碳农业产业化的意识不强,形成了“重产出、轻生态”的生产行为惯性,特别是以单家独户为农业生产单位的种养农户,过分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很难做到科学生产。
2.潜在风险制约。我省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多种污染物的危害,有的源于种植、养殖环节,猪、牛、粪污排放随意,对河流、耕地以及地下水污染严重;一些化工企业的污水不进行污水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接排放;生产者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形成的残留,对土壤、水源、空气和农产品造成复合型污染。
3.发展模式制约。我省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专业农户正在进行低碳农业产业化实践探索,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发展模式还比较少。
4.技术支撑制约。低碳农业技术创新、推广和应用是发展低碳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但目前,由于我省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技人员断层、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直接影响到低碳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广大农村缺乏农业污染防治、病虫害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
5.管理保障制约。低碳农业产业化基础薄弱,标准体系不健全,行政监管不力、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缺乏,生态养殖面临畜舍建设成本高,菌种依赖进口、价格昂贵,垫料原料来源有限等困难。
(二)经营组织的组织程度较低,低碳农业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1.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地区和行业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组织水平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1],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覆盖率不到10%[2]。
2.大型立体生态一体化龙头企业较少。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约6400家),但像双汇、思念、白象、三全、华英等上规模的大型龙头企业不多,像河南省豫牛集团、河南恒友实业集团、新乡大北农集团、辉县市盛福养殖场等立体生态种养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更少,存在新开发低碳农产品少,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低,带动、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合同关系不稳定,利益联接机制不紧密
河南省合同农业比较脆弱,一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稳固的合同关系,利益纠纷时有发生。
1.一些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还是简单的“买断卖断关系”。目前,河南省一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稳固的合同关系,这就决定了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形式一半以上是松散型的,容易导致产业链中断。
2.合同签订不规范。河南省的一些龙头企业只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中介人等签订“不完全合同”,而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签订规范合同,企业对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无法有效约束,也难以做到“让利于农”,农户也就享受不到农产品加工增值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
3.合同内容不完善。河南省的一些农业合作合同没有规范的文本,对低碳农产品的规格、质量和各自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风险责任规定得不明确,从而也为合同的履行埋下诸多隐患。内容不完善的合同突出形式有两种:一是霸王合同。公司或企业事先单方面拟好,让种植或养殖的农户被动签字、无条件遵守,一旦发生纠纷只对出售方有利。二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往往是供需双方口头协商,没有文字记录。一方一旦违约,另一方必然受损。
(四)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信贷困难
目前,河南省基层金融机构支农措施不多,有针对性的支农信贷方式和信贷产品有限,支农积极性不高,低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层金融环境较差。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与农业经济主体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1.对低碳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不够。河南省的广大农村金融覆盖率和服务水平较低,广大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民在当地享受到的金融服务较少。有些行政村根本没有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有些行政村虽然有服务网点,但是仅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机构,业务品种单一,即使是部分农户的简单种养业资金需求也很难满足,更难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
2.农村金融贷款业务服务周期错位。当前我国与农业相关的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资金来源多数为短期,往往在年初一次性投放贷款,期限不到一年,在当年年底前到期,利随本清,若为跨年度的贷款,年底前必须结息一次。而低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明显、量大集中、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资金需跨年度使用,从而造成金融服务与农副产品销售环节错位,为了还贷以保住信誉,继续取得贷款支持,低碳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不得不挤压其他发展资金,偿还再贷,严重影响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3.低碳农业担保贷款、农村保险业务滞后。农业生产具有集中采收、周年供应、季节性强、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等特征,使得涉农企业或组织收益不稳、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一般贷款的要求。河南省的低碳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数量较多,但大规模、上水平的较少,普遍存在规模小、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不高的情况,农产品多属初级、低端、低利润产品,抗风险能力低,在金融领域没有形成长期信用基础,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五)农村科普机制创新不够,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科技支撑
目前,河南省农村科普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科技支撑。
1.重视程度不够,涉及低碳农业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一些部门和领导往往不能充分认识科普工作在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地位和作用,偏重于经济指标,忽视和放松科普工作,存在“重经济、轻科普”的现象,不能把农村科普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
2.科学素养较低,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人才匮乏。有关部门对农民的科普培训力度较小,低碳农业产业化普及困难。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农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力度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相适应,科普服务水平与广大农村青少年素质提高的需求不相适应,农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3.队伍不强,制约先进低碳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乡镇机构精简后,河南省有些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几乎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制约了先进低碳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河南省低碳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建议
以河南为例,要推进低碳农业产业化,必须围绕“五大核心”、通过组织经营、产业带动、金融支持,技术推动,促进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围绕“五大核心”,创新我省低碳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1.以碳汇农业为核心。低碳农业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新特征,具备“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气候调节、生态涵养、农业金融”多元功能的新型农业[3]。其实质是能源和资源利用高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以及清洁生产问题,核心是碳汇农业,关键是创新能源和资源利用技术。因此,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要以碳汇农业为核心,重视农业多功能性,实现农业发展中的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形成低碳农业产业运行机制。
2.以调整能源结构为核心。要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应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技术,推进农业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创新,进行生物质、水能、风能、地热等能源的研究和开发,实现农业生产过程低能耗、低污染、零排放。
3.以循环农业为核心。循环农业就是利用农林牧工产业共生、产业链条延伸增值,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针对河南实际,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规模生产,发展推广设施栽培模式、生态养殖模式、立体种养一体化模式、种养加一体化模式等,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碳平衡。
4.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要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把碳汇农业发展纳入政府公共管理范畴,通过政府、行业指导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引导和影响农业参与主体的行为。
5.以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为核心。要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资源”的循环方式,以“种植业→作物秸秆→畜禽养殖→三沼工程→能源或绿色有机肥→饲料加工或种植业”为主要循环链条,实现废弃物再循环化(Recycling)和零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二)实施产业带动战略,发挥低碳农业产业化的转化功能
1.围绕特色产业,提高产品质量。河南省要围绕优质小麦、优质水稻、中药材、特色林果瓜、烟叶、优质蔬菜、苗木花卉、绿色奶业、无公害生猪、绿色禽蛋等优势低碳特色产业,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平台,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使我省由国人“大粮仓”变为国人“大厨房”[4]。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低碳农业规模聚集效应。要再扶持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创新快、资金融通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低碳农业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聚合、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聚集区聚合,形成集群节能减排的低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延伸产业链条上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将大大降低农民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3.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返乡农民工干事创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问题是让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有自信,才有力量。组织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先决条件,是农村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公益发展、自我教育的最好手段,这种组织形式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当地农村能人、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当前,要创建具有行业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
(三)完善利益机制,促进低碳农业产业化永续发展
利益机制是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是低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产供销各主体实现“共赢”的基础。要按照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6]
1.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接机制。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建立紧密型利益联接机制。龙头企业和农户应根据从事的生产和产品的不同,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联接方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在与农户签订合法合同的基础上,要给农户提供农资、资金、技术等服务,或进行“二次返利”,让生产环节的农户拿到整个低碳农业产业链的平均利润。
2.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要使龙头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对低碳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劳动、资金、产品、知识、技术)得到可以接受的回报和收益,它是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动力源,也是低碳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基础。低碳农业产业化经营一般实行系统内的“非市场安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利益调节机制,基本分配原则是各个环节获得较为合理的利润。 要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要采取合作互助方式实施低碳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的组织形式为载体,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机制。
3.推广发展“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低碳农业产业化永续发展的关键是要拉长产业链,而要拉长产业链,就必须以一定的组织形式作为其实现的载体。河南省延津县金粒麦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利用公司与协会和农户之间的一体化关系,引导农户进行标准化低碳农业生产,公司向农户返利,农户从产业化中分享各环节的好处,实现了小麦生产“种子原种化、种植订单化、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带动订单农户10万余户,连接生产基地70余万亩,形成了稳定的小麦农业产业链条。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低碳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力度
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我省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1.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业银行要发挥商业职能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农行改革的意见,返回农业和农村,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加大改革力度,彻底改变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等问题,按照河南省政府的安排,改制为规范的农村商业银行,要在满足农户基本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养殖业、低碳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以适应农村发展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邮政储蓄银行要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反哺力度,加大小额贷款和农户贷款的力度,使更多的资金用于本地的发展。同时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争取村镇银行试点运行。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要开展农户土地经营权质押、房屋抵押等贷款业务,采取低碳农业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实物抵押、股东担保、动产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手段,扩大农户大额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贷款投放,拓展农业开发贷款和农田水利中长期贷款,满足低碳农业产业的金融需求。
3.强化低碳农业金融服务。要扩大支农政策性金融的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对象和拓展服务内容,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支农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要从支持粮棉油收购向低碳农产品产业化生产的产前、产中延伸,开展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丰富和扩大大型银行支农服务工具和范围,改进服务手段,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技术性、创新性、外向型优质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各级政府要设立支持低碳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农村小额保险”[7]。
(五)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机制,强化低碳农业产业化科技支撑
发展低碳农业产业化关键靠科普,最终靠科技。
1.五级联动,完善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体系。低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普及,单靠政府部门很难做到,需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搞好科普活动。
五级联动上传下达的农村科普方式就是村级设科普信息员(兼职),上传下达。科普信息员随时收集农民的技术需求、技术难题,上传技术部门,同时定期将科普信息、科普资料下达给农民。乡(镇)级设科技服务站专门解决科普信息员上传的农民技术需求、技术难题。如果遇到大的技术难题解决不了,乡(镇)科技服务站可再上传到上级技术部门。县、市科技部门或科研院所针对农民的技术问题及时派专人前去解决,既节省资源,又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科普工作的针对性。
2.突出重点,创新低碳农业科普教育机制。要把农民、农村青少年和“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低碳农业科普的重点对象,推进低碳农业产业化教育机制创新。 一要加大对农民的低碳农业科技教育力度。农民处在农业生产第一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主体,是农村低碳农业科普工作的主要对象。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深入,农民不仅要直接从事种、养、加、产、供、销等农业产业化生产,而且要从事贸、工、农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和国计民生。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农民对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使用水平,决定着农民对国内外市场的把握水平。农民是农村生产力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只有努力培养和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才能使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要加大对农村青少年和“新生代农民工”的低碳农业科技教育力度。农村青少年和“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对于未来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因此,必须将农村青少年和“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低碳农业科普工作长期的重点对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以培养青少年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使他们能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方位发展,努力造就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
3.加大投入,拓宽低碳农业科普经费投入渠道。要加大农村科普财政投入力度。低碳农业科普经费是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支撑和保证,必须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企业、个人等多渠道对农村科普投入的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科普事业,为农村低碳农业科普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在统筹考虑经费的分配时,要加大对农村科普工作的投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广大科技人员开展低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普及工作时,要落实好科普经费;要把社会、企业和个人作为农村科普投入的重要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科普。
4.壮大低碳农业科普队伍,完善科协组织网络体系。科协是一支专业科普队伍,广大科技工作者是我们科普工作的源泉和力量。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科研人员、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有志于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的各方人士加入到农村科普工作队伍当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科普工作。同时,社会性和群众性的科普志愿者工作队伍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要建立一支以科技人员为骨干,以农民专业合作协会为中介,以各类学会(研究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为载体的科普工作网络,构建以县级科协为枢纽,依托乡镇科协包括科普协会、村科普小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内的农村科普组织体系,县市配备足够的科协专职工作人员,乡镇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抓科普工作,村级建立以科技示范户为骨干、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载体的科普工作小组,在广大农村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科普活动。
[1]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EB/OL].http://law.lawtime.cn/d678692683786.html/pos=02010-08-18.
[2]刘云.河南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径的选择[N].农民日报,2010-01-19.
[3]李晓燕.低碳农业发展研究——以四川为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2010:17.
[4]刘道兴,吴海峰,陈明星.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农业的历史性巨变[C]//中原崛起——河南省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理论研讨会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9:186.
[5]郭梅枝.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165.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3-02-01.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0-02-01.
[责任编辑迪尔]
F303.4
A
1000-2359(2013)05-0085-04
暴元(1962-),男,河南鲁山人,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管理学和“三农”问题研究。
2013-03-21
河南省软科学项目(1224004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