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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给视角的农村金融体制优化研究

2013-04-12郭旭红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供给

郭旭红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新乡453000)

一、农村金融供给型抑制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金融产业的发展依旧呈现出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作为我国金融体制的重要特征,金融抑制也涵盖了农村金融市场。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属于需求抑制型,即农户对正规金融部门相对有限的资金需求是导致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二是认为我国农村的金融抑制是供给型的金融抑制,即导致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供给有限。与此相对应,治理金融抑制、发展农村金融的模式分为需求追随模式和供给领先模式。需求追随模式强调经济主体的需求是完善金融体系的内在动力,强调需求引致发展[1];供给领先模式强调金融供给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主张通过金融机构的扩张、金融深化等满足金融需求,推动投资增长、经济增长。

金融抑制治理模式的选择需与一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相适应。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金融供给不足构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约束,此时主要应采取供给领先的治理模式。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金融需求不足成为抑制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约束,此时的金融发展应由供给领先型转向需求追随模式[2]。

然而,上述治理模式的选择是否适合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呢?表面上看,我国农村金融初步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金融需求的相对不足,在数据上表现为农村存贷款差距较大,资金供求缺口较宽。一个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差距过大说明了该金融机构的资金没有得到合理的配置与运行[3]。由此,许多学者得出一个基本判断,即对借贷资金的需求不足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更多的闲置。我们认为,农村存贷款差距并不完全是需求不足造成的。由于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需要,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用来扶持城市工业企业的发展,通过倾斜性的支持政策、完善的金融服务和较高的利率,把社会闲置的金融剩余,转变为城市和工业经济发展所需的储蓄金融资源。相对而言,对农业部门的资源分配则较少,资本市场的二元性非均衡供给十分明显,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4]。因此,农村金融发展的抑制并不完全是需求不足导致的,政府实施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计划改革也是造成农村存贷款差距过大的重要因素,在这一体制运行条件下,金融的供给并不一定以金融需求为导向[5]。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向,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对农村金融的供需结构的均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也已基本建立,然而农村金融的供给与需求呈现出不对等的非均衡布局,农户真正需要的与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并不一致[6],金融供给的不足以及供给结构的失衡是限制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建立起能够满足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供给机制是优化农村金融体制的主要任务。

二、我国农村的金融需求主体与需求结构

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不同农户在文化水平、家庭年龄结构、土地的经营规模及其他非农生产活动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其金融需求各不相同。根据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可以把它们分为贫困农户、维持性农户和市场型农户。农村企业是农村金融的另一重要需求主体,根据其对金融需求的不同要求,可以分为乡镇企业和龙头企业。

1.贫困农户。贫困农户因其还款能力差、贷款风险大,尽管生产和生活资金均十分缺乏,对贷款有强烈需求,但却常常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之外,他们的资金需求只能通过民间小额贷款、政府财政性扶贫资金及政策性金融的优惠贷款资金等方式满足。

2.维持型农户。该类农户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较为讲求信誉,因而成为农村信用社主要的贷款供给群体。但由于各种贷款政策的限制,加之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维持性农户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3.市场型农户。该类农户大都以市场为导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对资金的需求远大于贫困农户和维持型农户,但是由于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缺乏效率,农户自身又缺乏可以抵押给银行的物质资产,因而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较大。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仅有20%的农户能够得到贷款。

4.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依赖于农村的本地资源以及乡镇的自我投资,由于乡镇企业规模一般较小,其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又不稳定,因此其还贷能力也面临着不确定性,贷款的风险较大。资金短缺、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是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5.龙头企业。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地区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与乡镇企业相比,其资金实力较为雄厚,还贷能力较高,农村商业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小,其资金需求较容易得到满足。但当龙头企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尚未完全形成之时,其还贷能力同样是一个不确定变量,因此金融机构对其的金融支持十分有限,同乡镇企业一样,资金短缺、金融资源供给不足成为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微观经济主体来看,无论是农户还是农村企业都或多或少面临资金短缺和金融产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随着农村产业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农村市场逐渐繁荣,农户和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单一的、传统的金融供给体制已经不足以满足其不断升级的金融需求[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城乡之间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对农村地区金融的发展一直采取的是约束和限制政策,尽管近年来有较大松动,但此前形成的单一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资源的自我良性循环机制。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边际效率较低,农村地区的金融剩余大部分被转移到城市或发达地区,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城乡分割,本来急需资金的农村地区却无法得到有效支持,相反,城市的经济发展则得到金融资源的充分保证,而且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强化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农村的金融剩余进一步向城市和发达地区转移,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呈现出明显的二元化特征,农村的金融需求被压制,城市的金融需求则容易得到满足[8]。

三、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与供给结构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经历了多次变革,大体已经建立起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金融体系,大致包括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调控体系等[9]。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主体,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包括两部分,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是指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包括正规金融中介如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和正规金融市场如同业拆借市场、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所等。非正规金融是指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等金融组织或活动,包括非正规金融中介如货币贷款人、货币经纪人和私人储蓄协会和非正规金融市场。

1.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业务相对萎缩。我国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从形式上看,上述三大金融机构在我国农村形成了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金融格局。但事实上,却远远无法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对金融的需求[2]。其一,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发展呈明显收缩之势,支农功能日益弱化,逐渐淡出了农业生产和开发领域。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贷款主要投向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和乡镇企业,其业务与农业农户基本上没有直接关系,已经严重背离其重建时的初衷——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二,唯一与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农村信用社因其资本充足比率低,不良资产比率高,管理水平有限,对“三农”的支持力不从心。其三,以承担粮棉油收购为主要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与农户、个体工商户的金融需求基本无关。

2.非正规金融体系发展不稳定。目前,我国农村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主要有个人借贷、各种金融会、互助资金以及一些政府尚未认可的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等。有数据显示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借贷则占农户借贷比重的55%。由于非正规金融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监管,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其金融供给的风险系数较高。

总的来看,我国农村的金融供给机制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上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我国农村储蓄在向农村投资转化过程中严重受阻,大量资金流出农村。虽然我国农村贷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其他产业得到的贷款相比,支持力度偏低,农业得到的贷款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相称。

2.农村金融的供给总量不足,农村金融供求缺口巨大。据专家统计,2005年全国农村资金需求总量近40000亿元,同期资金供给总量为27000亿元,供求缺口大约为13000亿元。众多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量远小于农村金融的需求量。尤其是大额、商业性农业贷款的供给相对充足,小额农业信贷供给却相当短缺,农村的普通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普遍存在困难。

3.农村金融资源非农化趋势加剧。由于农业的弱势地位及对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存在的较高风险,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和业务发展上都向城市进行较大倾斜,致使农村金融业务相对萎缩,农村的金融资源非农化趋势日益严重[10]。

4.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与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模式,与此对应,我国在农村金融机构分布上,也呈现出东部发达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分布密度较大、金融供给较为充分,中西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分布密度小、金融供给明显不足的特点,严重制约了中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拉大了区域差距[11]第4章。

四、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制的路径选择

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初始阶段,正是由于政府自上而下实行的支持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政策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金融体制,而新阶段农村金融的发展依然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政府相关制度安排与战略选择要有所改变。

(一)均衡的金融发展战略

这里的均衡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金融体制要注重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城乡金融的非均衡发展难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运行步伐,而且城乡间金融配置结构的不合理,使得金融功能得不到合理发挥,金融效率难以提高,导致部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滞缓。因此,应根据城乡不同地区金融运行状况的差异,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宏观金融调整政策,以扩充农村资金的来源,增加对农业部门的金融资源配置,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在金融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必须完善金融配置结构,统筹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优化金融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普惠性金融体系。二是区域间金融要均衡发展。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处于快速发展的良性循环,而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出现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缓慢的恶性循环,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越来越大[11]第3章。要摆脱这种“恶性循环陷阱”,纠正市场失灵,政府可以通过实施适度倾斜的差异性金融政策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金融体系供给结构的均衡发展。对我国农村而言,既要有正规的金融安排,也要有非正规金融安排,要积极发挥非正规金融在满足金融需求方面的作用,既要有适合发达地区的商业性金融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通道,更要有适合落后地区的政策性金融和互助性金融。

(二)提高农民收入,培育农村金融需求

构建以供给为主导的金融体制并不是忽视金融需求的作用,而是要从提高农民收入入手,通过培育农村金融需求,建立符合不同地区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需求,始终要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出发点。同时要把提高农民收入与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农村公共保障机制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结合起来。培育农村金融需求,必须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地方政府的任务是营造有利的农村金融制度环境,以达到吸引商业性金融或规范发展本地区民间金融的效果。地方政府在农村金融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切忌深度介入金融活动,不能一厢情愿地向农村提供更多更先进的金融资源供给,更不能试图以财政资源主导农村金融安排。

[1]高帆.我国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2(12):68-72.

[2]李建英.论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错位[J].经济与管理,2006(10):5-9.

[3]白广玉.农户信贷融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分析[J].中国金融,2005(11):29-30.

[4]张杰,尚长风.我国农村金融结构与制度的二元分离与融合——经济发展视角的一个解释[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5):60-65.

[5]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调整的绩效——金融需求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2章.

[6]叶敬忠.社会学视角的农户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供给[J].中国农村经济,2004(8):31-37.

[7]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J].财经研究,2006(4):103-114.

[8]刘卫柏.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展望[J].财经问题研究,2012(2):61-65.

[9]冯兴元,何梦笔,何广文.试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结构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5):17-29.

[10]田力,胡改导,王东方.中国农村金融容量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4(3):125-135.

[11]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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