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日常检查发票验旧的问题及建议*
2013-04-12杜贞
□杜贞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局国税局,湖南 长沙 410013)
发票验旧是发票日常检查的重要手段,是对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和保管发票情况的检查核对,发票专项检查中所要查找的问题通常可以在发票验旧中及时发现并加以处理。发票验旧是加强发票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笔者在办税服务厅从事多年的发票验旧工作,发现纳税人在使用和保管发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税务机关认真研究解决。
一 在日常发票验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1、作废发票偏多。在岳麓区国税局辖区内通过区局办税服务厅领用发票的纳税户共计900余户,在每月的发票验旧领新过程中,发现有45%的户存在或多或少的作废发票。甚至有纳税人一次领用填开的几十份发票出现全部作废的现象。部分纳税人是因为不熟悉发票使用业务规范而开错票,亦有部分纳税人是因为“对方客户的开票信息发生了变化没有被及时告知”,但此类情况的实际原因有些是虚开发票,最后造成大量发票作废。
2、红字专用发票开具频率高。红字专用发票只有在销货退回或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开票有误,但又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开具。然而在每月验旧领新中发现有40%左右的纳税户都开具了红字发票,部分纳税人一次性开具的红字发票已经占到了当次用票总数的30%。少数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注明申请原因为“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事实上绝大多数是购货方拿到该进项发票后超过了180天的抵扣期限,购货方为了收回购货款,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同时让销售方减计销售收入,以达到减少上缴税款的目的。
3、超规模、超经营范围开具专用发票。部分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金额比较大,有的明显超过其经营规模,甚至超越其经营范围,实际是为那些无证无票的经营户代开专用发票以提取手续费。这种情形不仅造成发票管理的混乱,更增加了税务部门对无证无票户的管控难度。
(二)手工版农产品收购发票
1、开票日期填写不规范。纳税人在领购多本发票后,经常会很随意地先使用其中任意一本,并按自己所需填写开票日期,或者干脆将开票日期留空,最后根据每月销项税额的多少,填写需要抵扣税款的日期,以此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最后造成发票顺序号与开票日期杂乱无章、发票上无开票日期,甚至开票日期在购领日期之前的混乱现象。例:一纳税人在2011年11月24日领购20本收购发票后,先开前面的8本和最后的2本,再接着开具剩下的10本,前两本的开票日期全为购票日期2011年11月24日之前的日期,余下的发票没有一份填写开票日期的,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
2、发票上开具的“收款单位名称”不真实。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开具的“收款单位名称”即农产品出售人(农业生产者个人)的名称必须真实,不得以他人名称虚拟出售人或虚拟收购业务开具收购发票。但在日常的发票验旧过程中,发现一些纳税人附在收购发票后面的农产品出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过期的身份证,甚至出现出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收购发票上开具的不一致的现象,属明显的造假。
3、违规汇总开具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要按农产品出售人逐笔开具,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而且使用收购发票收购的农产品要属于农业生产者个人自产的农产品。按这样的规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才能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在日常的发票验旧过程中发现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千元版收购发票每份尽最大金额开具9900多元,而且同一开票日期开票收购的同一出售人的农产品金额高达几十万元。这明显是一次性汇总开具纳税人派出的收购员或农业生产者个人在某个时期收购的农产品。但这样违规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也抵扣了进项税额,造成了大量税款流失。
(三)手工万元版往来收款收据
1、填开收款收据后对部分收据没有换开正规发票。手工万元版往来收款收据在使用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很多纳税人开具的内容是“货款”或“预收货款”,每份收款收据尽最大的金额开具99990多元,而且连开几十万。由于销货结算方式的多样化,大部分“货款”或“预收货款”开具了相应的正规发票,但也有少部分有意或无意地没有开具发票,造成了税款的偷漏。
2、将收款收据完全代替发票使用。纳税人在往来收款收据上开具的交款项目为“营业员罚款”、“售商务卡”、“办理VIP卡”等内容后便不再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部分纳税人因为不熟悉国地税业务划分范围,用往来收款收据开具地税业务,如开“手续费”等。由此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四)税控收款机发票(卷筒票和平推票)
税控收款机发票(卷筒票和平推票)在发票验旧中常被发现发票上的机打号码和印刷号码不一致,这是由于纳税人在输入第一个机打号码时输错了,结果导致接下来的几十份或更多的发票上机打号码和印刷号码不一致。有些纳税人开具退票的情况比较多,而且在发票验旧中发现和该负数发票所对应的原正数发票缺联现象严重。
(五)纳税人对发票的保管
纳税人应确定专人专柜专房对发票进行保管,并建立严格的发票领用存登记制度,对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不得擅自损毁。而在日常的发票验旧过程中,由于纳税人对发票管理知识的缺乏,对发票的保管没有引起重视,在保管中轻率、疏忽大意现象严重。抽查发现纳税人对已经开具的有效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作废发票的全联或部分联次丢失现象严重,有些已经填开的作废发票甚至被撒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内。
二 针对发票验旧过程中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发票管理知识培训,促使纳税人自觉规范用票
针对纳税人对发票领取、开具、使用、保管没有正确的理解,随意开具、随意丢失的情况,税务部门应经常不定期地举办有关讲座,强化对纳税人发票管理知识的培训,并对用票单位从发票的作用、发票的规范使用等方面进行宣传,加强纳税人对正确开具、使用发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避免因不懂政策法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大规范用票奖惩力度
建议以后取消使用往来收款收据,规定所有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必须按规定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对那些“诚实经营、依法用票、诚信纳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鼓励。对那些以偷逃税为目的,非法使用发票和违规使用发票的违法、违纪户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对其中屡查屡犯的用票户,要公开曝光,实行顶格处罚。并将发票的使用、保管情况作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评定内容和必查项目,促使纳税人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使用发票。
(三)成立专门检查组,以票促征管
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我们在日常的发票验旧过程中都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且在后续的发票跟踪验旧过程中发现那些曾经违规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纳税人改正了开票情况,但由此造成的大量税款流失不是发票验旧窗口可以控制的,因此建议成立专门的发票检查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手工版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所有凭票抵扣进项税款的发票进行专项的、覆盖全部用票纳税人的清查补税,以票促征管,防止税款流失。
(四)提高税控收款机智能化程度
建议以后在税控收款机发票(卷筒票和平推票)的开票系统中,设置提示语或相应地提示印刷号码,避免或减少机打号码和印刷号码不一致的情况发生。设置较低比例的限额,控制开具退票的金额,增强税控收款机的技术含量,推进发票管理科学化、现代化,降低税收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