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工作的症与解*
2013-04-12姜敏
□姜敏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教学部,辽宁 大连 116023)
一 当前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与渠道
提到税收宣传,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每年税法宣传月。始于1992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是税收宣传的主要渠道。各级税务机关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每年确定的活动主题,采取送法上街咨询、发放税收宣传材料、媒体访谈、张贴宣传画、表彰先进纳税人等形式,集中进行税收宣传,全面普及税收常识。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征管工作的探索,网站税法宣传、税收短信发送、税收管理员纳税辅导等也逐渐成为税收宣传的新形式、新渠道。
(二)当前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1、税收宣传非常态化,缺少系统规划。
一直以来税务机关都把完成税收任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税收宣传工作被视为一项阶段性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宣传就做做样子,没有要求就放置一旁。由此,税收宣传属于偶然事件、宣传的内容没有规划,随意性很大不成体系。
2、自身不认同税收宣传的作用,宣传流于形式。
纳税服务没有被正式提出之前,“只要管理不提服务”的做法很普遍,在这种思路下税收宣传的重要性得不到税务机关自身的认同,税收宣传只是对上级税务机关的一个工作交待。每年四月份,一方面是税务机关动用大笔的资金、大量的人员大张旗鼓的进行税法宣传;另一方面要么场面冷清、无人问津,要么热闹的人群拿走了宣传品,留下满地的宣传材料。这种情况很多地区都很常见,没人关心宣传的结果。只要印制的材料发送出去,报纸、杂志刊登了税收宣传的照片、材料,新闻报道了宣传活动,税收宣传工作就是胜利完成,圆满结束。
3、税收宣传对象划分模糊,缺少针对性。
税收宣传的对象不同、其需求必然不同,税收宣传的内容也必然不同。以往所进行的税收宣传往往是以社会公众为授众对象的,而社会公众对税收方面的需求是多样的,这样的税收宣传缺少针对性,其结果必然是要么事不关己、要么难以理解、要么非我所需、要么难解我渴。
4、税收宣传内容空泛,缺少实用性。
宣传对象大众化必然使得宣传内容空乏,缺少实用性。以某市地税局2009年税法宣传为例,地税局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安排七大活动,分别是:举办“漫说税收”漫画大赛、举办“我为本城税收发展献一策”征集活动、开展税收走进千家万户活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户外现场咨询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开设户外税收宣传栏、开展“税收进企业”活动。在上述七项活动中只有“税收进企业”实用性较强,一定程度能满足纳税人需求。
另外,税收宣传不能与时俱进,将宣传重点放在新政策上。许多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由于没有税收宣传加以指导,纳税人理解、掌握容易出现偏差,从而给征管带来新问题。
5、税收宣传单向对外,权力义务失衡。
税收宣传单向对外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税法宣传中偏重纳税人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力,难以引起纳税人关注税法宣传的兴趣;其二,税收宣传的对象只为纳税人,似乎需要提高法治意识只有纳税人。众所周知税收法治的含义包括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两个不可分割环节。为发挥税收宣传对税收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必须强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义务,因此税收宣传应双向交互,即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也宣传税务机关、人员的义务。
6、税收宣传成效难评价,制约其发展。
花很多时间、精力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收效如何、有何需要改进之处?由于缺少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评价机制而无从知晓。这是制约税收宣传工作发展与完善的一大瓶颈,没有考评就没有完善和提高。
二 新形势下提高税收宣传实效的途径
2008年7月,第一个专为纳税人服务的司局级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成立。纳税服务司提出很多税法宣传的指导性意见,2013年税总发15号“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税法宣传要规范宣传内容、推行个性化税法宣传。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更将节约作为重要工作原则。在这新形势下笔者认为强化意识、分类宣传、优化现有宣传方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可控化,是切实提高税收宣传实效的途径。
(一)正确认识税收宣传,做好整体规划
税收宣传意义非凡,直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关乎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遵从度的提高和治税环境的改善。税收宣传只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体而言,税务部门每年年末要在总结本年税收宣传工作基础上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包括时间、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所需配套措施、宣传要实现的目标、具体负责人等,实现阶梯式宣传。
(二)把握纳税人需求,实施分类宣传
税收宣传的内容包括税收基本知识、最新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税款计算、行业税收政策、纳税须知、征管办法及办税流程、税务处罚规定、发票知识等方面。不同的受众对象对上述知识,需求侧重点是不同的,需要针对其需求确定宣传内容和方式。
1、对潜在纳税人的税收宣传。
潜在纳税人,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
针对中小学生,税收宣传主要侧重税收基本常识,使其了解税收、理解税收,从小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一般适宜采取漫画、图片、讲座等方式进行宣传。国外一些纳税遵从度较高的国家一直都非常重视对青少年的税收宣传,如美国有一个称为“了解税”的教育计划,是针对14~18岁的中学生进行的。日本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了专门的“租税知识教育促进会”,编写税收知识的辅导教材《我们的生活和税收》,分发给中小学生学习。同时还编写了许多面向少年儿童的录音、录像教材,培养未来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税收宣传主要侧重与大学生就业有关的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货物与劳务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款计算缴纳、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发票知识等内容,尤其是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宜安排在每年3月份开学初。
针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税收宣传主要侧重双定户管理办法、发票知识、税务行政处罚规定等内容。
2、新办纳税人的税收宣传。
新办纳税人,主要指刚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税收宣传主要侧重税务机关的征管措施及办税流程、行业的税收制度、行业的纳税风险、税收优惠政策、税款计算、纳税须知、发票知识、税务行政处罚规定等内容。
对新办纳税人进行税收宣传,以月为单位进行,每月月末,将本月所有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集中进行税收宣传。宣传对象不仅仅包括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
3、中小企业税收宣传。
中小企业税收宣传侧重新税收政策、行业的风险管理、新征管措施、违法处罚及案例等内容。
4、大企业、跨国公司税收宣传。
大企业和跨国公司,税收宣传主要侧重国家税务总局对大企业、跨国公司颁布的特殊税收政策及征管措施、避税与反避税等内容。
(三)创新和优化宣传渠道,建立立体宣传模式
受时间、地点、人员、需求多样等因素影响,要求税收宣传具有宣传内容可事后查询、互动性强等特点。新型的宣传渠道如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办税资料、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集中税收培训辅导、网上税收知识测试、税收宣传册等因其不同特点在税收宣传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同时也有需完善的地方。
税务网站因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易于检索、信息量大而成为税收宣传渠道首选,税收政策全部集中于此,方便纳税人查询。但是如果不及时清理、作废旧政策也极易误导纳税人;同时,如果不及时对新政策加以解读,也极易导致执行混乱。因此利用网站进行税收宣传要增加政策解读方面的内容,增加新老政策比较的内容。
办税服务厅在税收宣传上具有持续、多方位、互动的效果。笔者曾就纳税人每月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进行过调查,月均2-3次,假设每次在办税服务厅等候时间为10分钟,那么纳税人每月将有20—30分钟时间可以接受税收宣传。因此,办税服务厅在税收宣传的作用不容忽视。目前办税服务厅在税收宣传方面还仅限于设置办税流程示意图等简单内容。笔者建议服务厅还可以应播放专题录像、设置电子点播屏、提供办税指南宣传册、张贴新近违法案件介绍、配备现场咨询人员等,全方位地进行税收宣传。
办税资料等印刷品因其使用量大、方便保管、查询,也可以成为税收宣传阵地之一。税务机关可以在一些需要纳税人填写的纳税资料的背面,印制税收宣传的内容如欠税公告、新政解答、新征管措施等,既可以供纳税人等待办理时阅读也可日后查询。
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因其适用面广、方便快捷、可供查询、成本低,必将成为税收宣传的主要途径之一。纳税人可以像订阅天气信息一样订阅税收短信,及时了解最新税收动态;也可以登陆邮箱查看最新税收政策。
集中税收培训辅导因其可以对纳税人进行系统、全面、互动的培训辅导,在税收宣传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税收培训辅导应成为税务机关常态化工作,每月制定并公布培训计划,每月若干个专题,由税务干部主讲。培训采取学分制,纳税人每参加一次培训,获得一定的学分,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不同,制定相应的必修学分,纳税人可选听专题,但必须完成全年的学分。培训成果检验可采取网上测试方式进行。同时,这种略带强制性的网上税收知识测试也是税收宣传方式之一。
税收宣传册因其可读性强、便于查询保存,也是纳税人喜欢的一种税收宣传工具。但以往的税收宣传册涉及的内容,比较庞杂,不能满足特定纳税人的需要。因此,税收宣传册在编制时应分类别进行。如针对新税收、新税收政策宣传方面,编制“同步解读”,以问答形式从纳税人角度思考问题,详尽告知纳税人可能遇到的各类涉税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专题解读”,将各税种对统一问题的不同处理进行汇总、分析;针对行业特点编制“政策专辑”,将税收、法律、会计等内容汇编成册,提供给纳税人;针对纳税人需要注意的问题编制“纳税提示”等。
(四)建立税法宣传成效考核机制
税收宣传成效考核机制,应由一系列指标构成,涵盖各种宣传手段。其一,网站税收宣传考核指标,即计算纳税人登录网站查看税收宣传内容的点击率,用以考核网站宣传内容对纳税人吸引力程度;其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发送考核指标,即计算税务机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发送人次,用以考核税务机关对此种税收宣传手段的利用程度;其三,税收宣传册领用指标,即计算税收宣传册领用人次,用以考核纳税人对税收宣传手册的关注度和手册的实用性;其四,学分考核指标,即计算纳税人的学分总和占总学分的比率,用以考核纳税人集中参加税务机关培训课程的出勤情况;其五,培训成果考核指标,即计算纳税人参与在线考试成绩的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和不及格率,用以考核纳税人集中参加税务机关培训课程的学习成果;最后,纳税遵从考核指标,即计算纳税人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中补税率,此项指标越低,表明税法宣传效果越好,用以考核税法宣传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