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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海南王化治理的实践路径

2013-04-12张朔人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海南

张朔人

(海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关于宋代如何对海南进行治理,学者们从不同的侧面展开论述。

“对黎政策为王朝政策核心”论,如“通过黎族土官对海南地区实行间接统治”[1],旨在强调土官制度所发挥的作用;从“生黎”向“熟黎”转化的角度,阐述宋及其以后王朝治理政策[2];岛内行政建制的演变,与“汉人”、“熟黎”、“生黎”环形人文政治地图的关系[3]。

经济层面:如,政治上的统一,密切了黎汉之间经济文化的联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了黎族社会的发展[4];宋代国内外局势变化和王朝采取相应政策的双重作用,促进了广南西路对外贸易的发展[5]。

文化层面:“是海南接受中原文化的关键时代”,奠定了“内地化”基础[6]。

宋代海南王化政策推进,是一个多层面的系统工程。一个层面的历史叙述,对还原历史真相未免有失偏颇。本文认为:治理政策、经济手段和教化功能是王朝在边陲民族地区推进王化的重要手段。有宋一代,黎汉双轨制治理,是宋代三百多年海南王化最具特色的政治实践;而海南的“教化”则是在王朝意志、守土官员努力等多种力量的互动下才得以完成。本文试图从治理政策、教化两方面,就海南王化治理的实践路径展开述论。

“岛之中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四傍,号黎人。其去省地远,不供赋役者,名生黎;耕作省地者,名熟黎。…熟黎之外,始是州县。大抵四郡各占岛之一陲。其中,黎地不可得,亦无路通”[7]。南宋史家李心传展示了绍兴三十年(1160)本岛内基本情况。因黎人反叛无常,导致沿海台地的陆上交通时断时续,即便在南宋时期,仍然是“四郡各占岛之一陲”。因此,北宋在海南的开疆拓土,似乎并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王朝统治基础十分脆弱。从制度入手,培育统治基础,是王朝主要着眼点。

一、州县治理政策变化

宋初经过两代人的努力,以战争统一北方并未如愿。与在北方同契丹、回鹘等民族对峙而取守势经略方针比较,宋在西南地区则呈现出较为积极的态势。本岛行政建制的调整及选官制度的完善,是其重要标志。

(一)路一级调整

太宗至道三年(997),始定天下十五路。广南路(治:今广州市)分为东(治:今广州市)、西(治:今桂州市)两路,海南隶属于广南西路。广南西路设置,有利于朝廷对于民族地区的统一管理。广南路的分治,是对立国之初岭南行政建制进一步的细化。

仁宗皇佑年间(1049-1054),鉴于“岭南诸郡无城郭、甲兵之备”[8],侬智高在岭南一带势力迅速扩张的实际情形,宋仁宗担心“贼或顺风下海,掠琼管及海壖诸州”[9],设“琼州兼广西路安抚都监”,“置小帅以临之。琼守权能擿发四州军官吏。今兼本路安抚都监、提辖海外逐州军公事”[10],以加强对海外军州的管辖。

路一级政治布局的完善及“琼州兼广西路安抚都监”的设置,密切了民族密集的西南地区及孤悬海外的海南与王朝之间的联系。

(二)岛内建制并省

开宝四年(971年),南汉亡,海南归宋。宋初对新归附海南的处置,显得有点简单。针对“岭南图籍,州县多而户口少”的情况,宋太祖在岭南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州县“并省”[11]工作,岛内建制的调整便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

开宝四年,“以儋、崖、振、万安等四州隶琼州,令广州择官分知州事”[8]第314 册:109-110,次年,命太子中允周仁浚知琼州,“择伪官,因其俗治之”,对原南汉反正官员“各授检校官,俾知州事”[8]第314 册:203。省振州,迁崖州于振州,全岛共四州十三县。

因应“琼州兼广西路安抚都监”设置,1073年,“废儋州为昌化军,崖州为朱崖军,万安州为万安军,以昌化、感恩、陵水、宁远、吉阳为镇”[8]第318 册:233。“琼州,总统海南地始此”[12],知琼州事兼琼管安抚使,统摄本岛军民两政,从而形成了一州三军十县两镇的行政建制。琼州统领的行政体制,到绍兴十三年(1143年),吉阳、万安、昌化军,脱离琼州管理而改变,从而形成南北两个中心格局。这种变更固然与三军之间,因“再涉鲸波”[7]90、673,使得政令难以畅通有着某种关联,深刻反映出南渡朝廷在本岛行政建制上的探索。

北宋期间,在今东方市昌化江流域中部设立镇州,是王朝经略海南的一次失败的尝试。大观元年(1107年),知桂州王祖道言:“请于黎母山心立镇州,为下都督府,赐军额曰靖海,知州领海南安抚都监”[13]。王之所请,宋徽宗诏曰:

镇州,国家际天所覆,悉主悉臣,薄海之南,增置郡县。凡前世羁縻而弗可隶属者,莫不稽颡竭蹶,顺服王化……扼控六州,为一都会,顾惟形胜,实据上游,俾升督府之雄,庸示节旄之寄,示昭文德,永载舆图,可以靖海军为额[14]。

这一决策,事实上是对琼州业已取得统摄全岛军民两政地位的一次修正,反映了王朝开发西南部地区的意图。

治理中心西移,是建立在“崇宁中(1102-1106),王祖道经略广西,抚定黎贼九百七峒,结丁口六万四千,开道路一千二百余里”[10]406的基础上。然而,这种以黎人归化数量来衡量官员治绩的标准,终究无法取代“出差货物不多,并深在黎峒,中间别无人旅往还”这一现实。由是,四年之后的政和元年(1111年),罢镇州,“靖海军额拨归琼州”[14]7438。

(三)选官制度完善

如果说,周仁浚知琼州,统儋、崖、振、万安四州,择伪官治之是一种权宜之计的话,后来的政策则不断地从官员对王朝政策执行力度、自身胆识、廉洁程度等诸多方面加以完善。

大中祥符五年(1012),黎洞内部互相攻杀,巡检使发兵平息,导致士兵被伤。此次出兵违背了朝廷“羁縻”政策,所以“令有司更选可任者代之”[8]第315 册:241。

侬智高事件后,出于对“广南西路诸州接连交趾,控制夷落”[8]565的认识、边吏在平叛事件中的良莠表现,朝廷着手整顿吏治。

庆历六年(1046),“令转运使察长吏、罢老不任事者以闻”。

嘉祐二年(1057),“诏广南东西路经略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司,体量本路知州及主兵官、沿边城寨使臣懦怯者以名闻”[8]第317 册:114。

绍兴十七年(1147),赵构对于两广地方阙官且官员“自来多是权摄”现象十分焦虑,并对“如海外,州军、监司巡历不到”所产生的后果有了充分的认识,是故,右承奉郎陈适知昌化军[7]196。

吏治的整顿及“权摄”现象的改变,充分反映出王朝对海南经略的用心。

二、黎族治理政策调整

对海南黎族治理,因历代王朝的认知程度不同,而治理方略迥异。西汉时期,王朝65年统治,因珠崖之弃而结束[15];隋唐之际,岭南冯冼家族势力的崛起,开启地方势力经营海南的先河。黎人自愿选择的羁縻制度与唐王朝所推行的郡县制度,经过长期较量而并存[16]。

(一)对黎情的认识

入宋之后,随着中央政权在岛内控制的逐步深入,以文人士大夫为主体,对于黎情的认知日益清晰。官员用“黎人”、“黎峒”等固定的称谓向朝廷报告。

南渡之后,文人笔记抑或私纂史书,多对黎族族群称谓、居住环境、生活状况等诸多方面进行描述,进而就其汉化程度将其划分为“生黎”和“熟黎”。

在范石湖的记载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幅情景:“岛之中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四旁,号黎人”[17]。此外,还描述了黎人的居住环境、女人绣面等生动画面。

《岭外代答》则是从宋王朝经略海南以来,黎人的募化、习俗、两性关系、特产、衣着、同汉人互市等多方位地再现黎族变迁情况。其中,“海南有黎母山,内为生黎,去州县远,不供赋役;外为熟黎,耕省地,供赋役,而各以所迩隶于四军州”,这种族群内部划分,极有见地。“黎质直犷悍,不受欺触,本不为人患。熟黎多湖广、福建之奸民也,狡悍祸贼,外虽供赋于官,而阴结生黎以侵省地,邀掠行旅”[10]405-406,则表明族群内部不同构成,是其性格悬殊的主要原因。

李焘诠释了黎族称谓来源,“俗呼山岭为‘黎’”,表明“黎”是他称而非自称,并揭示出该族群的基本生活状态,“居其间者(即山岭)号黎人,弓刀未尝去手。弓以竹为弦。今儋、崖、万安皆与黎为境,其服属州县为熟黎,其居山峒无征徭者为生黎,时出与郡人互市”[8]809-810。

范成大、周去非、李焘及李心传的文章都较为客观地叙述了黎族族群的实际情形。

(二)治黎政策调整

海南归宋之际,汉以来的王朝治边之策为宋继续沿用,而推行“因其俗治之”的方针。这表明,宋代立国之初经营海南,与以前朝代比较,并没有太大变化。宋真宗时期,开始修正原先的治理方略,代之以“羁縻”政策。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琼、崖等州同巡检王钊派员平定岛内黎人相仇剽夺事件。宋真宗曰:“朕常戒边臣无得侵扰外夷,若自相杀伤,但用本土之法。苟以国法绳之,则必致生事。羁縻之道,正在此尔”。五年,万安州黎洞互相杀害,巡检使派兵平息,导致兵士受伤。宋真宗闻而切责之:“蛮人相攻,但许边吏和断,安可擅发兵甲,或致扰动!”,州巡检使因之被革职[8]第315 册:171、241。

两则事件皆描述黎人内乱,官员派兵平息以维护地方稳定。“羁縻”政策,表面上是一以贯之的“因俗而治”理念,深层次是王朝对“或致扰动”的担忧。

应该说,这一政策还是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治绩。前文述及王祖道募化生黎成就,“自汉唐以来所不臣之地,皆入版图”[10]406,无论是从人口数量、道路开通里程上,都取得超越前代的成就,“海南一千二十峒皆已团结,所谓得者百七十峒,今黎人款化,则未得者才十之一耳”[13]。因黎人“反叛无常”,这一成果随化为乌有,故而宋史撰者脱脱对王祖道所奏之章亦颇有微词。即便如此,“羁縻”政策使得王化治理向纵深处推进,这一发展趋势毋庸置疑。

为了加强羁縻政策的推进,北宋还尝试通过利诱的方式,策划族群内讧来达到平乱之目的。

景祐二年(1035年),广西转运司言,儋州获妖獠百余人,其余党方会兵掩捕之。乃诏:“贼中有能斩首来降者,除其罪”[8]第315 册:810。

元祐三年(1088年),广南西路东门峒黎贼伤害兵官。诏经略司:“(黎人)若奸狡反覆,度终不可制,则厚赏密募熟黎杀取首级,或以计诱,豫报军官等掩捕,勿令辄入黎峒”[8]第321 册:212。

北宋上层意志从宏观“羁縻”方略谋划到细微措施设置的转变,折射出王朝在本岛的经略思想开始从粗放式向精细方向发展。

随父苏东坡一道贬至海南的苏过,在其《论海南黎事书》全面分析了历史上对黎族所采用“以锐师出其不意,焚其聚落,一举可灭”等诸手段利弊,进而提出:“上策莫如自治”的主张。苏氏言论,事实是对北宋治边政策得失的总结,也为南宋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

“羁縻”政策推进过程中,不断地受到黎人抵触,苏过“籍其众所畏服者,请诸朝,假以一命,而岁与其禄”[18]的主张为当局者所吸收,并成为其“羁縻”政策的重要补充。

当然,苏过的上述主张是建立在北宋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只不过,是时任用黎官管峒的做法仍处于尝试阶段而已。早在其前的元丰三年(1080年),“海外黎人陈被,盖五洞首领,异时盛强,为中国患,请得出兵自效,仍乞经略司勿得预事。颉(张颉,时知桂州)命一摄官过海,呼出陈被等补以牙校而去”。神宗认为赏赐太薄,张颉回答说:“荒徼蛮蜑无他觊,得是足矣”[8]第319 册:288。“经略司勿得预事”表明,在“羁縻”之下,试图通过“牙校”来落实对黎族统治。

如果说,北宋黎官管峒仅具个案特征的话,那么南宋的治理政策,则更多地体现出小朝廷的时代特色。由强硬向笼络的态度转变,广置“黎官管峒”,并将其逐步制度化,是南宋治理的主要内容。

绍兴三十年(1160年),知琼州定南寨刘荐未及时偿还黎人王文满银马香钱,致使王文满掠临高、澄迈二县。时为琼管安抚邓祚,“调土兵击文满,逐之,夺其田,以赐有功者”[7]。文章虽然没有说明王文满的身份,但从其放贷、“率其徒,破定南寨”及掠临、澄二县的行为来看,恐非一般黎人所为。朝廷似乎并没有迁怒琼管安抚对其用兵,析其财产的做法。

这种强硬的做法,南宋后来的统治者鲜有效仿,是否担心朝廷“无以示信”,不得而知。自此之后,怀柔政策大行其道。

绍兴间(1131-1162),琼山民许益为乱,黄氏抚谕诸黎峒,无敢从乱者,以功封宜人[14]蕃夷五之48。

乾道六年(1170年),因抚喻黎人有功,王平、王利学官承信郎;符安节,进武校尉;符安礼,进义副尉[14]蕃夷五之46。

乾道九年,官王日存、王承福、陈彦,借补承节郎[13]14219。

淳熙元年(1174年),受五指山生黎峒首王中期率其旁八十峒丁,口一千八百二十人归化影响,“诸峒首王仲文等八十一人诣琼管……琼管犒遣归峒”[10]406。此次王中期及诸峒首得到什么,无法臆测。但“犒”,非金钱即官爵,或者兼而有之。

为了稳固对已归化黎人的统治,确保黎官管峒政策的延续性,淳熙之后,多侧重于完善世袭制度。

淳熙元年,诏承节郎王日存子孙,许袭职。

淳熙八年,诏三十六峒都统领王氏女(其母黄氏在绍兴间功封宜人,黄氏年老无子之故),袭封宜人。

嘉定九年(1217年),诏宜人王氏女吴氏袭封,统领三十六峒。

除了世袭之外,这一政策还体现在向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推恩的倾向。淳熙十六年,大宁寨黄弼补承信郎,就是黄氏之姪[13]14220。

此外,宋代在黎汉交界处,设置栅、寨,主要用于防范黎族的叛乱。徽宗政和年间(1111-1118),知琼州的郭晔为“隘阻黎人”,而乞置西峰寨、定南寨。此后,通往澄迈、临高“道路无梗”[12]卷33 名宦。这些防御性军事设施,在南宋存废情况,因相关史料的缺失不甚明了。但是,绍兴三十年,王文满事件表明,至少定南寨的基本功能运行良好。

三、文教工作的开展

衡量“王化”在海南的落实情况,除了生黎募化的考量外,另一个则是,王朝教化——中原文化在海南的实施程度。哲宗绍圣五年(1097)被贬于此的苏东坡对儋州教育作了这样的记录:

闻有古学舍,窃怀渊明欣。摄衣造两塾,窥户无一人。

邦风方杞夷,庙貌犹殷因。先生馔已缺,弟子散莫臻

……今此复何国,岂与陈蔡邻?[19]

儋州教育的寥落情形,由此可窥一斑。

绍兴期间,则体现出另一番景象。“青衿之士,日以增盛。郡试于有司者,至三百余人。……学者彬彬,不殊闽浙。异时长材、秀民,业精形成,登巍科、膺膴仕者,继踵而出”。

李光认为如此变化,主要建立在“靖康以来,中原纷扰,而此郡独不兴兵。里巷之间,晏如承平”的外部环境,以及“时人知教子,家习儒风”[20]内在需求的基础上。事实上,海南文教在两宋之间有所发展,是宋代政府文化政策、地方官员的大力推动以及民间对中原文化的需求等多种力量整合的结果。

(一)汉人对中原文化有着强烈的需求

唐末五代的中原战乱及南宋政权的南迁,中原人口纷纷落籍海南,前者以西部儋州为主要迁入地,后者以文昌、琼山为主要落脚点。

“五季之末,神州陆沉。大夫君子,避乱相寻。海门一带,比屋如林”。是时中原大家世族,纷纷迁往儋州,其中有羊、杜等十二姓氏,他们“或以仕隐,或以戍谪”,散居在顿积港和德义岭之间沿海台地上,以种蔗为业[21]。

靖康之难,中原人口大量南迁,“四方之民云集两浙,两浙之民百倍常时”[22]。闽浙一带的居民开始向他处移民,其中就有不少人落籍海南。根据王俞春先生对历代各姓迁琼先祖(共176 人)祖居地和迁入地的统计表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除了祖籍不明的12 人之外,闽籍迁琼共97 人,占总数的59%;而两宋时72 人迁入,除5 人的祖籍不明外,福建籍有50 人,约占75%,其中福建莆田籍的已超过是时外来人的半数。闽人迁入地在文昌、琼山等岛的东部及东北部有47 人之多,占总数的70%。以地缘关系为特点福建人开发海岛东北部时代的到来[23]。

大量具有中原文化背景的汉族人口入居,从而对文化产生强烈的需求。这是中原文化能在海南迅速传播的前提条件。

(二)宋朝大行文教政策

鉴于唐末以来的武人专权,藩镇割据而形成的混乱局面,宋太祖极力强调文人政治。于是,宋室的后继者,极力倡导教化,优礼文人。

北宋时期,自上而下的兴学运动有三次,海南的教育因之而有所发展。

庆历三年(1043年),时为参知政事的范仲淹向宋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其中就提出“精贡举”的措施[13]10273,此即所谓“庆历兴学”。琼州府学于庆历四年建立[12]卷15 学校,便是应因此次变法的产物。这种借着王朝势力的兴学运动,对海南教化产生怎样影响,因其短暂而无法时显现。其意义在于,该举措成为中原文化在海南传播滥觞。

宋神宗熙宁中,王安石根据神宗的旨意,“训释《诗》、《书》、《周礼》,既成,颁之学官,天下号曰‘新义’”[13]10550。该著于熙宁八年(1076年)颁布,“太学和州县学校用它作为主要教材,科举用它作为应试的标准,在五十多年间,几乎支配着整个教育文化部门”[24]。受其影响,至元丰元年(1078年),诸路州设学官者达53 处,海南学务由广南西路学官兼管。“最迟于绍圣间(1094-1097),琼州已设专任学官——教授,负责训课汉、黎弟子”[6]。

崇宁元年(1102)的兴学运动,旨在解决州县办学经费。这一刚性规定,为边陲海南办学经费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海南州学随“赡学有田”,以至于琼州郡学生员,唐胄评价曰:“廪给之养,特厚于广右诸郡”。

(三)守土官员的极力推动

守土官员上承王朝意志,下临黎民百姓,某种程度上说,其自身素质将与王朝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平民百姓的受惠程度有着直接的关联。对海南教化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有庆历年间的宋守之和淳熙年间的韩璧。

庆历四年,海南在郡城东南隅,立殿堂、御书阁,积极响应朝廷兴学昭示,使“州县立学”粗具规模。办学除了校舍之外,传播知识是需要传道授业之人。然而,海南郡学至迟在“绍兴末始置校官”。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广南西道“选部属官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海南因教化未开,从坊间寻找宿学、有道业者充任校官,实属不易。庆历年间(1041-1048),郡守宋守之积极筹措,推进教化。为落实学舍,“于先圣庙建尊儒亭”;校官未置,宋守之便在其公务闲暇之日,自己充任校官向诸生讲授五经。在宋守之的努力下,“州人始知向学”[12]卷15 学校。

步入南宋以后,海南的教育有了明显的发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绍兴元年(1131),朝奉郎符确,“权知昭州,书填伪度牒千二百余道,为转运司所劾,遂遁去。诏:‘籍其赀’”[7]第325 册:630。符确的行为,使时人对海南士人的人品产生严重质疑。此外,博取功名为重要指归,记诵成为海南士人的学风。

为了砥砺士人品质,扭转为功名而背诵的学习方式,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琼管帅韩璧在“重修郡学及建知乐亭”[12]卷33 名宦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北方大儒朱熹的言行对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正。

淳熙九年(1182),韩璧向朱熹请记,指出:

吾州在中国西南万里炎天涨海之外,其民之能为士者既少,幸而有其记诵文词之习。又不能有以先于北方之学者,故其功名事业,遂无以自白于当世,仆窃悲之。今其公堂序室则既修矣,然尚惧其未能知所兴起也。是以愿有谒焉,吾子其有振之。

朱熹应其所请,谆谆教诲于海南士人,专心读书修行,功名事业即在其中:

为学者,不外于身心之所固有,而用其一日之力焉。则其德成行修,而无所疑;于天下之理,将无难者。而凡所谓功名事业云者,其本已在是矣。若彼记诵文词之末,则本非吾事之所急,而又何足为重轻乎?呜呼,琼士勉旃![25]。

韩氏的作为和朱子的教诲,对当时以博取功名为第一要务的琼籍士人修行方式,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影响,不难想见。但是,这种开放式的办学理念,因其实现了海南士人与学术大儒之间的思想沟通,而难能可贵。

南宋官学败坏,朱熹是书院教育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岛内南宋后期建立的东坡书院,应该与朱熹教育思想南传有着一定的关联。明代海南士人对朱子思想的推崇,从丘编辑的《朱子学的》中可窥一斑。比起韩氏的期望来,可谓是,“墙内开花,墙外香”。

四、结语

随着五季时期的儋州移民和南宋时期本岛东北部、东部移民的加入;通过募化的方式,生黎版籍化也取得积极成果,黎内汉外的民族分布日益清晰。到了南宋中后期,王朝治理区域在“四郡各占岛之一陲”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万安军、琼州、昌化军在沿海台地逐步连接起来。绍兴十三年,岛内南北分治格局,便是这种现状的制度化反映。

岛内政策的诸多变化与调整,主要用来加强对这一区域的王化统治。尤其是官员任用制度的完善,基本上达到朝廷所预期指臂之功效。前文所述短暂的庆历兴学,海南府学兴办,便是一个最好的说明。从解决岛内现实问题出发,而留名于史籍的也大有人在。

海南吏治腐败,属于历史痼疾。元丰年间朱初平对此就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监司未尝巡历”本岛,是官吏“奸赃”的主要原因,解决的办法是,每年或隔年,“专遣广西监司一员,量与支赐,令过海巡历”[8]第319 册:305。步入南宋之后,吏治腐败日益严重。就“吏无顾忌,民苦侵渔,此历代积弊”[12]卷33 名宦之现状,绍兴元年(1131),知琼州虞沇建议“近岁州县之吏多贿败者,望自今命官,犯入已赃,许人越诉,其监司不即按治者,重行黜责”[7]第325 册:670。试图通过舆论和严厉处罚手段来整顿吏治,唐胄称之曰:“数年之间,宿弊顿除,民得安生”。

尚未履新琼管安抚之前,就受到了御史丰稷弹劾的朱初平,似乎注定了他不平凡的海南之旅。元丰三年十二月,就王朝制度海南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的办法,朱初平叠加奏章,主要涉及:摊派盐额、妄增苗税、侵占峒民田土、免役法、朱崖军纳钱、支移之苦、船舶征收之“格纳”、官吏奸赃等诸多问题。奏章之密集、问题之严重,超出想象。宋神宗面对海南的一揽子工程,要求朱初平就奏章中未涉及“常平等事”进行筹划外,“余皆从之”[8]第319 册:302-305。各项积弊的整顿,使得海南的王化治理落到实处。其奏章,也为后来学者研究了解是时的海南状况,提供了详实、珍贵的历史资料。

意识形态上的王化,主要是通过中华文化的传播——学校的兴办和士人仕途——科举考试的途径来落实。

王朝教化的主要工具——学校,前文已有所述及。苏东坡的学生姜唐佐的中举,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表明,海南文人的仕途终于在五百年之后与科举制度接轨。最新研究表明:宋代,海南进士人数8、举人7(不包括中进士的举人)、征辟47,合计功名人数62 人[26]。这些获取功名的人士,对海南王化所产生的影响恐怕无法估算。可以断言,博取功名成为海南士人的主要价值取向。

宋元王朝交替之际的民心向背,是考量宋在海南王化结果的重要节点。1276年,元军占领南宋都城临安;5月,大臣陈宜中、张世杰、陆秀夫等在福州拥立益王赵昰为帝,建立抗元政权,试图挽回大宋江山。元军对闽广军事攻势的加强,该政权被迫从福建海域向广东沿海一带流亡。至元十五年(1278)3月,“昰欲往占城不果,随驻碙洲(今广东吴川市南海中)”,6月,“昺徙居厓山(今广东新会市南大海中)”,次年2月,陆秀夫“负昺投海中”[13]943-945,南宋政权结束。

二王海上称制,以琼州海峡为主要活动区域,前后约一年时间,海峡两岸的民众,积极参与拥宋反元的斗争。海南在南宋末年的勤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决“碙洲粮少”的实际问题,“遣人征粮于琼州,海道滩水浅急,艰于转运,别取道杏磊浦以进”,因“雷州总管蒙古特以兵邀击”而无果。行动本身足以表明,南宋官僚体制即便此时仍然运行正常。

1278年7月,宋湖南制置司张烈良及提刑刘应龙,起兵以应厓山,“雷、琼、全、永与潭属县之民周隆、贺十二等咸应之,大者众数万,小者不下数千”。

为了切断海南与厓山政权之间的联系,7月,阿尔哈雅开始对海南用兵,在“南宁、万安、吉阳诸州县及八蕃、罗甸诸蛮皆附”于元之际,琼州安抚赵与珞及冉安国、黄之杰等率兵抵抗元军于白沙口,“相约固守,以死自誓”[9]第346 册:257-258。11月,阿尔哈雅,用原宋南宁军管帅马成旺(亦曰马旺)之名,购买内应,将赵与珞等裂杀。至此,海南抗元主体力量基本被瓦解殆尽。而民间的力量,却并与南宋政权相始终,是年夏末冬初,海南民众除了与广右诸郡同饷厓山之外,“造舟楫,制器械”,保卫南宋政权。

如果说赵与珞等之死,是世食宋禄,以尽臣节的话,那么义勇谢明、谢富、冉安国、黄之杰等喋血,以及“厓波忠魂,不知几许”[12]卷33 名宦的琼崖民众,其自觉行为,则是对宋室三百多年来王化结果的一次整体回报。

而以五指山为中心区域的生黎居住区,则是另一番景象,他们因反叛无常、不纳赋税,仍然被排除在王化之外。宋代三百年的治黎实践,围绕着“羁縻”政策,并不断地加以补充,该政策内容日益丰富。本岛对黎用兵,仅具个案色彩。这既是两宋“守内虚外”的政策需要,也体现出“安边息民”的良苦用心。

对待黎人的笼络政策,岛内民黎相安,使得黎峒内的特产(沉香、槟榔等),依托着闽浙商人在本岛东部开拓的航线,源源不断地输向内陆,从而推动了本岛的经济快速发展。

外汉内黎的民族分布,自然也就影响了宋王朝在本岛的治理政策。用郡县制的方式治理汉人和熟黎,用“羁縻”政策对待生黎,从而形成“外强中弱”的治理手段。这种黎汉分治的双轨制运营实践,为壮大王朝统治基础和本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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