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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疆保税港与香港经济金融联动发展为切入点促进天津市深层次开放

2013-04-11天津市深层次开放研究课题组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3年10期
关键词:东疆保税港区

■天津市深层次开放研究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要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创新开放模式,促进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形成引领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开放区域,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我们认为,以推进东疆保税港与香港经济金融联动发展为切入点,促进东疆保税港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进而形成新的深层次开放,是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的。东疆保税港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建成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自由贸易港区,而以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国际著名的自由贸易港城香港的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为切入点,推进东疆保税港区的深层次开放和发展,将不仅能推进滨海新区,而且可带动天津全市经济金融业的全方位深层次开放,推动天津新一轮发展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的必要性

(一)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有利于东疆保税港区向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港区转型

东疆保税港区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港区,而著名的自由港香港,拥有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港 (区)最本质的运行方式和发展环境:

1.进出口手续极为简便

国际通行做法是船只从海上自由进出自由贸易港区,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关税区时才向海关报关,缴纳关税及其他进口税。特别是香港由于整个城市都是自由港,因此不存在境内关外事宜,除香烟外,所有进出香港货物,无论是供香港本地消费或是转口出口皆为零关税;进出口贸易不设置管制,不设置关税壁垒,进出口手续极为简便。

2.货物运输便捷

来自世界各地的远洋货船可以在自由港卸货、转船和储存,不受海关的任何限制,以此吸引世界各地的货物、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转口贸易,带动航运、船务、港口、货舱、保险、银行、邮电等行业的发展。

3.投资环境优越

绝大多数投资领域可自由进入自由贸易港,而且进入门槛低,注册手续简便。以香港为例,其税制特别宽松,没有遗产税、资本利得税、代扣税和销售税及增值税,税种只有三类,即物业税,薪俸税和公司利得税,且外汇自由进出,各种货币自由买卖、汇兑。

香港国际自由港制度使香港发展成为国际性多功能的经济金融中心,具有国际航运、贸易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正在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东疆保税港区,可以借鉴国际自由港香港的发展经验,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优化自由贸易港区的贸易、投资和金融政策环境。

(二)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有利于滨海新区的经济金融改革先行先试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 “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指出: “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为龙头,推进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完善与周边地区和内陆腹地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辐射并带动‘三北’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连接东北亚经济圈的国际物流运营中心。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 《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指出: “允许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简化离岸账户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试点。”

这一系列文件的颁布对于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和整个滨海新区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都有着重要作用。目前东疆保税港区和整个滨海新区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虽取得了极大的进展,但在某些改革和深层次开放的关键节点上仍存在一些问题。若能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特别是双方合作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则能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能促进东疆保税港区进行深层次开发开放,加快东疆保税港区向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和接轨。

(三)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有利于推动滨海新区和天津全市经济金融业的进一步深层次开放

滨海新区是天津改革开放的前沿,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能带动天津全市的开发开放,而东疆保税港区是滨海新区重要功能定位的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是滨海新区及天津全市开发开放的桥头堡。其率先进行进一步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东疆保税港区的功能作用,促进滨海新区总部经济、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发展,从而带动航运资源高度集聚,提升航运服务功能,活跃航运市场交易,提高国际物流服务效率,而且还可以培育滨海新区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提升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国际化水平,进而带动天津全市的进一步深层次开放。

(四)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天津滨海新区在国家开发开放中的战略地位

东疆保税港区利用香港与内地经济金融合作的优势,推动与香港的经济金融联动发展,不仅可使东疆保税港区发展成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而且可在逐步联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影响和提升滨海新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度,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天津滨海新区在国家开发开放中的战略地位。

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的可行性

(一)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已有了基本的制度和政策基础

《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指出: “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为龙头,推进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完善与周边地区和内陆腹地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辐射并带动 ‘三北’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连接东北亚经济圈的国际物流运营中心。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 《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指出: “允许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简化离岸账户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试点。”这一系列文件的颁布都为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和政策基础。

(二)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已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东疆保税港区从2002年开始开发建设,到目前已有十个年头,而且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以2011年为例,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实现GDP14亿元,同比增长109%;税收收入达5.4亿元,同比增长88%;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同比增长42.8%;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2亿元,同比增长55.3%;进出区保税货值达53亿美元;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45万标箱,同比增长25.4%。东疆保税港区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主导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融资租赁、航运物流、职能型总部、国际产品交易等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7亿元,对区域经济贡献率超过六成。

(三)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有了国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一个重要契机

近些年来国家为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在香港建立了中国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香港依靠距离内地和亚洲市场近的特殊优势,2004年开始推出离岸人民币业务,使海外企业在香港银行的人民币存款显著增长,香港人民币存款在2009年时达627亿元,到2010年增长达3149亿元,再到2011年时已达5885亿元,期间最高达到6273亿元。

从现实来看,香港虽已成为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池,并且已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香港离岸人民币的存款增长速度在趋缓,国家为了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一定会为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金发展拓宽内地投资渠道。目前国家已批准深圳的前海保税港区进行试点,东疆保税港区也具备深圳前海的条件,因此,天津市可以抓住机遇,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积极参与国家推进的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来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进而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是完全可行的。

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应选择的主要内容构想

通过对中央颁布的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文件研究,结合东疆保税港区的实际,以及东疆保税港区作为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功能区先行先试的要求,我们提出以下5个方面的联动内容。

(一)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贸易及转口贸易的联动发展

东疆保税港区具有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功能,有区位和临港经济及享有在关税及其他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优势,同时还可利用CEPA给予香港的零关税优惠,吸引香港物流公司、国际贸易与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驻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贸易和转口贸易,促进国际贸易和中转货源及国际船运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的集聚,推动东疆港的贸易和转口贸易规模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东疆保税港区可以利用自身国际中转功能和香港发展转口贸易的资源优势,通过吸引香港客商来东疆港开展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不仅可加强天津与西部内地的经济联系,而且可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合作,使东疆保税港区发展成为东北亚地区转口贸易的重要中心。因此,以此联动为突破口,进一步简化东疆保税港区国际中转、转口货物监管环节和程序,提升港区的自由化程度,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港区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二)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服务贸易的联动发展

发挥香港先进管理经验、国际营商网络、专业知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高端服务业的合作,吸引港资国际贸易货主和大型船公司入驻东疆保税港区,推进国际航运和转口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产业的发展。允许香港仲裁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东疆保税港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进而密切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

(三)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邮轮旅游业的联动发展

香港一直是内地第一大入境客源市场,对内地入境旅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香港也是内地居民出境的第一大目的地,内地赴港旅游人数和消费增长迅速,随着内地与香港旅游交流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两地双向交流人数达到1.08亿人次,两地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双向旅游市场,互为最重要的客源市场。

虽然目前入驻东疆港的几个邮轮公司并未将香港列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因此其暂无开通天津到香港航线的计划,但从CEPA的角度进行战略性考虑,天津到香港,及香港到天津航线发展相互间的邮轮旅游业前景还是较光明的,应该加以引导和政策推动。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邮轮旅游业的联动发展方式之一,即由东疆港的游轮母港与香港的游轮母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发展双方的邮轮旅游业。

(四)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的投资合作发展

1.促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两地的双向投资

利用香港作为内地引进外资的重要窗口作用,实施促进投资、电子商务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合作等措施,为进入东疆保税港区的香港企业提供全面的便利化服务,吸引香港企业落户东疆保税港区。同时在香港拓展贸易公司、运营公司,利用香港的投资税收优惠推动本市的企业到香港投资,并利用香港的投资中介平台 “走出去”到第三方国家投资,或与香港企业联合 “走出去”,以联合投标、联合承揽项目等方式加强合作,促进两地合作对外投资,开拓国外市场。

2.加强津港两地在证券、银行等领域的合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天津企业到香港上市,为天津的企业利用东疆港与香港的合作平台到境外市场直接上市融资创造便利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投资非上市股票和基金试点。还要支持天津与香港的金融机构相互设立和发展分支机构,开展银行等金融业务活动。

(五)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

1.支持东疆保税港区内的金融机构开展面对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

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允许区内银行向境内机构在香港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发放离岸人民币贷款,开展香港境外人民币项目大额融资业务;开发针对离岸客户的人民币保值、增值产品,放宽人民币非居民账户的资金运用,增加人民币非居民账户资金质押贷款、结售汇和投资理财等业务;还可在东疆保税港区内建立离岸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给予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应的政策支持。

2.拓宽香港之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东疆保税港区的通道

要针对香港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受限的情况,可以在东疆保税港区发展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支持香港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将香港大量闲置的人民币资金引入东疆保税港区,建立和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拓宽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渠道,促进香港的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既可丰富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投资渠道,也有利于带动东疆保税港区经济金融的进一步开放与发展。

3.鼓励东疆保税港区内企业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开展融资活动

目前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资金利率成本相对内地市场较低,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当放宽东疆保税港区区内企业在香港人民币市场融资和回流限制,优先支持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参与跨境人民币债券投资,并给予放宽发行管制的优惠政策;还可允许区内企业以内地资产为担保来获取香港离岸市场贷款,将人民币借款汇回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允许东疆保税港区企业利用在香港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再以对外直接投资渠道进行对外投资,或以增资的形式注资区内企业,或用于区内的项目融资,以增强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发展的活力;东疆保税港区企业在参与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同时,也可以把人民币投资产品等方面的优势从境内延伸至香港离岸市场,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

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经济金融业联动发展,使东疆保税港区逐步实行自由贸易港区制度,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在联动发展中针对性地解决加快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中的问题

要通过上述5个方面的联动发展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反思我们在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之中存在的观念和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进而在加快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见分报告)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不断地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新的发展政策,寻求新的发展突破。

(二)探索建立与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相适应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制度

目前,进入东疆保税港区的货物备案报关要求与二线正式进境报关基本一样,是以提单、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委托书等为申报单据。从事转口贸易的大多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他们在办理报备业务时,填写商品完整的申报要素有一定困难。因此,我们建议争取海关对东疆保税港区实施具有国际自由贸易港区的 “境内关外”运作方式,简化进出境和转关的备案清单申报要素。以仓单报备代替备案清单。

(三)建立东疆保税港区和香港服务贸易的合作机制

利用香港服务贸易方面的发展经验,以及服务市场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在东疆保税港区实施对香港服务贸易的优惠政策试点,并制定东疆保税港区与香港现代服务贸易合作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减少或取消对香港服务贸易商实行的限制性措施,从而打造东疆保税港区对香港乃至国际通行的便利化的服务贸易体制和机制。

(四)建立东疆保税港区内的离岸金融服务特区

借鉴国际上本币在境内作为离岸货币流通的运作经验,在东疆保税港区建立离岸人民币金融服务区。在区内开展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试验,实现区内金融市场向境外非居民完全开放。服务区与区外国内金融市场分离,服务区内取消包括存款准备金、利率、外汇等金融管制,区内享受离岸金融业务税收优惠。允许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离岸分行开办离岸业务。资金可自由进出。在服务区内可以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实验。不仅如此,还要制定有关促进内地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暂行条例,包括区内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基本原则、离岸金融交易和离岸金融监管以及特殊税收政策等内容,从而创造符合国际自由贸易港区的金融自由环境,进而能吸引大量的海内外金融机构入驻东疆保税港区。

(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改革我国现行的离岸银行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我国现行的离岸银行机构准入管理办法,只允许商业银行总部机构,且只允许上海的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深圳的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现更名为平安银行)之总部经营离岸金融业务。此管理办法源于2002年,但已经过十余年的时间,原有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今天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特别是不能与天津滨海新区离岸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相适应。可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经验,允许并选择除原有4家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条件较好的总部金融机构如渤海银行等进入东疆保税港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待发展条件成熟时,再进一步争取使国内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之分行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办离岸业务,以促进与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

(六)促进一些金融机构入驻东疆保税港区开办离岸人民币业务

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改革我国现行的离岸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可采取促进一些金融机构入驻东疆保税港区开办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办法,这样可规避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资格的政策限制。具体来说,可以非居民离岸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入驻东疆保税港区的国内金融机构向离岸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开办针对离岸客户的结售汇和投资理财等业务,开展证券、衍生品等投资试点,进而逐步突破政策限制,以此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使东疆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获得较大的发展。

(七)确立东疆保税港区以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带动其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战略实施步骤

1.第一步:开展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主的基础性离岸金融业务。即在目前阶段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侧重以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离岸金融业务,服务对象重点为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企业,重点发展信贷、保险、证券、国际结算、融资租赁等基础性的离岸金融业务,进而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带动一些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开放型企业在东疆保税港区的进一步集聚和发展。

2.第二步:在适当的时候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即在东疆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和一定阶段时,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不仅要重视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础性离岸金融业务,而且要注重发展以银行间批发交易为主的离岸金融业务。进而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形成更好的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环境和更大的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空间。

(八)争取制定与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要争取中央对包括东疆保税港区为代表的中国特殊经济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立法。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全国保税港区建立比较早、且搞得比较好的保税港区,应率先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当务之急是在总结包括自身在内的国内保税港区发展经验及对国际上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区进行调查研究,并做出科学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中国自由贸易区立法,以便使包括东疆保税港区在内的具备条件的国内保税港区在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过程中,既有中国特色又能符合国际惯例而不走或少走弯路。

课题组组长:

李文增,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中国未来研究院研究员

课题组成员:

黑祖庆,天津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刘仲直,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原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孙铁铭,环渤海经济瞭望杂志社常务副主编、编审,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许崇富, 《天津体改研究》杂志副主编、高级经济师,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蔺怀国,天津市信息中心滨海分中心经济师,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李 拉,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项目经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鹿英姿,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王 刚,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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