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秩序管理”课程中“模拟演练”实践教学法初探
2013-04-11赵玉丽
赵玉丽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南京210046)
“治安秩序管理”是为解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问题提出正确对策的应用性社会科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治安秩序管理”教学中所教授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都是来源于社会生活实践和公安业务实践,承担着培养学生管理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协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一般性突发事件等专业核心能力的任务。“模拟演练”教学就是通过有目的地、系统化地组织学习者在实际或模拟的专业环境中,参与设计、实施、检查和评价职业活动的过程,学习者发现、探讨和解决职业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体验并反思学习行动,最终获得完成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在“治安秩序管理”中运用“模拟演练”教学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该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和创新性,提升教学效果。
一、“模拟演练”实践教学法的特点
(一)互动式教学,以学生为中心
目前国内公安院校的学生培养模式均以校内学习、老师讲授为主要模式,而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就是理论和实践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同时,基层公安工作比较复杂,公安院校学生在校园里所掌握的有限的理论知识严重脱离实践,不足以应付各种复杂的局面。“模拟演练”教学法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而是师生互动型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作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从传统的主角,教学的组织领导者变为活动的引导者、学习的辅导者和主持人。
(二)开放式教学,重视能力的培养
(三)规范化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诚然,近些年来,一些教研单位也在研究和探讨实践教学的方法和模式,但是,由于主客观的原因,以及各教研单位的实际条件局限,有的单位缺乏实践教学内容,有的单位即使有也不规范,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普适性。实践教学的系统设计与有效运作,不但能够确立具有前导性的实践教学内容,而且能够极大强化学生把治安秩序管理专业理论有效转化为实践操作的能力,有效提高学生的治安秩序管理实际工作技巧。“模拟演练”教学法能够形成规范的教学模式,具有程序性和可重复性的优势。这样,能够保证教学内容的规范,提升教学质量。
(四)趣味化教学,提高学习兴趣
就基础知识讲基础知识、就管理谈管理的传统教学模式,常常使课堂教学显得呆板、单调,学浮于式[1],也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而“模拟演练”教学法由于有了“活生生”的具体情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只用脑,而是脑、心、手共同参与学习,通过行为的引导使学生在活动中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思维、形成关键能力。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充分发挥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二、“治安秩序管理”课程中应用“模拟演练”教学法的内容
从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实践来看,“治安秩序管理”是治安民警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业务工作,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只有与时俱进,顺应客观实践的发展,才能创造有序的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
“治安秩序管理”课程中“模拟演练”教学法的基本要求包括:明确治安秩序管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各种“模拟演练”情境,确定该门课程技能点的训练方法和考核方案;设计与治安秩序管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容相匹配的实验、实训室的建设项目、要求;进一步完善治安秩序管理的教学内容,尤其是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充分发挥实践性教学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的作用。
根据笔者多年教学经验以及同行相关著述,“治安秩序管理”“模拟演练”实践性教学情境可以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编制,娱乐场所治安安全检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查询训练,中小旅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调查,群体性事件的预案编制与处置演练,社会治安状况与群众安全感调查,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治安巡逻实景训练、盘查勤务方法与技巧,重点部位、场所防爆安全检查训练,堵截勤务和守望勤务训练,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事件处置,场所治安检查训练,指定区域巡逻方案制定,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查询训练等训练内容。
以上内容之所以可以在教学中应用“情境模拟”实践教学法是因为这些方面内容的“情境性”较强,可以以具休案例的方式进行生动展示。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较易进行相关的角色扮演,从而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模拟演练”实践教学法的操作程序
(一)“模拟演练”之情境设置准备
情境设置准备阶段主要是指,教师要在课前根据教学内容,设置教学过程中的各个具体“情境”。这些“情境”的设置要体现出目的明确,考点突出,应用性强的基本要求。情境设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体现为实践(实训)教学大纲、实践(实训)教学指导书、实践(实训)教学任务书等教学材料的搜集和制作过程。
实践(实训)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是教学内容中实践部分的大纲,也就是以纲要形式规定该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内容、目的、要求、任务及课时分配及考核方法的规范性文件。实践(实训)指导书是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的实践性教学教材,也是课程教学中十分重要的辅助资料。主要涉及课时安排、实践(实训)目的、实践(实训)要求(场地器材要求和教学组织要求)、实践(实训)内容、考核方式等内容。
在设置具体“模拟演练”情境时,首先要做到目的明确,通过实践教学想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是明白原理还是学会操作?不同的目的,应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在娱乐场所治安安全检查、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事件处置等“模拟演练”情境中,由于其操作性、针对性比较强,就需要增加课时量,并且选择恰当场地、分组进行演练。
气候变化与北冰洋融化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科学家表示,由于北极冰盖的体积在近30年里减少了20%,极地海洋一旦缺少冰层覆盖,其海面相对温暖的空气就会向寒冷的高空移动,影响极地大气循环,其结果是极地冷空气在高压系统推动下,向北半球大陆地区进发,导致当地气温骤降。
其次,要做到内容突出,内容主要是指考核点,也就是每个具体“模拟演练”情境要考核的课程内容。一门课程,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会有很多教学重点和难点,要求学生达到了解、学会和掌握的不同层次。“模拟演练”就是选取一定的重点或者难点作为考核点,通过设置不同的情境帮助学生培养思维方式,提高思辨意识,增强动手能力。
最后,要做到要求具体。实践教学不是为了灌输理论而教学,也不是为了展示现代教学手段而教学。实践(实训)项目的教学要求着重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和实战技能的训练,强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教学过程的操作性和演练性。人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认知和接受能力是有限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对减弱,边际效益递减。当然,人对自己生活范围之外的情境除了好奇还有排斥情绪。因此“模拟演练”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实际公安工作需要,也要稍加调整,注重情境的模拟性和可重复性,融娱乐性、刺激性、研究性为一体。
(二)“模拟演练”之课堂实践应用
实践应用就是在具体课堂中按照课前设置好的“情境”,组织学生具体实施。根据实践主导、突出岗位能力的要求,把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理论学习与模拟演练有机结合起来。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应当具体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教师要发挥指导性作用。一般来讲,在“模拟演练”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该对学生如何根据模拟演练实施计划开展分组、如何分析案情、参与演练的同学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各小组如何根据具体案情去适用法定程序查处模拟的治安案件、如何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指导[2]。指导教师要调控整个“模拟演练”过程,在学生兴致不高时,积极鼓动学生情绪;在学生气氛混乱时,适当调整演练节奏;在学生偏离主题时,及时引导教学路径,从而使整个过程在老师的指导与掌握中稳步进行[3]。
2.要加强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公安院校的业务课程,更加注重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特别是面临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尤其是针对场所行业以及社会丑恶现象等破坏社会治安的问题,如何提高实践能力,有的放矢地提出防范措施,应用现代化的设备和仪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模拟演练”过程中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诸多方面体现科学技术的应用,如制式相关法律文书、录像、照相器材、无线通讯器材等,这样才能够在公安实践工作中取得实际成效。
3.在操作中应当以治安管理原理进行指导。治安秩序管理课程属于治安学专业和治安管理专业的专业骨干课程,以讲授社会治安秩序的形成、控制和改善为主要内容,以实践实训教学方法为载体,以培养学生能力为目标,这种课程教学要体现一定的学理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框架和模式支撑。因此每一个“模拟演练”项目都需要具体的操作步骤,从动员部署、角色分组、实际演练等环节制订详细规划,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和可重复性。
4.要侧重于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实践来看,“治安秩序管理”是治安民警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业务工作,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只有与时俱进,顺应客观实践的发展,才能创造有序的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在“模拟演练”过程中要及时更换案例,选取适合场景,针对现实的、变化的情境进行演练。
(三)“模拟演练”之总结反馈
总结反馈是指在实施相应的“模拟演练”情境之后的点评、分析、总结阶段,要体现出科学客观,不断调整,完善创新的基本要求。“模拟演练”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点评,对优秀的表示鼓励表扬,对错误的表示批评指正,否则学生热火朝天地训练完,不知对错、糊里糊涂地又进行下个项目训练,就失去了实践训练的意义了。
除此之外,指导教师还要对具体“模拟演练”情境进行价值评估,完善实训要求和操作指标,根据学生训练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环节,充实案例库、解决场地问题,有条件时和学校实习基地的公安机关联系,将模拟演练的部分案情置于其辖区范围之内,提高模拟演练的真实性。
[1]王占军.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作[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2]刘轶.“模拟演练”在“治安案件查处”教学中的运用[J].当代教育论坛,2005,(5).
[3]王占军,戴虹.“场景教学”在“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