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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3-04-11黄少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9期
关键词:警官信息安全司法

黄少荣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信息管理系,广东 广州510520)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黄少荣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信息管理系,广东 广州510520)

从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依托行业,立足市场,提出“警学结合”的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改进、师资队伍建设、职业认证引入、课程网站建设和教材选取等方面不断探索和改革,为培养既懂法律又掌握信息安全技术的复合型、应用型信息安全人才提供参考。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信息安全产业已初步形成雏形,但发展形势依然面对巨大压力:信息安全技术相对落后、相关教育和科研缺乏、技术人才严重短缺[1]。信息安全领域,除了需要学术型的科研人才外,也需要实践能力强的技能型人才,该类技能型信息安全人才有赖于高职院校的大力培养[2]。因此,高职院校应注重各层次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积极培养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具有全面信息安全专业知识、能够防范计算机犯罪的专业执法人才和计算机网络应用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性技术人才。

一、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上存在的不足

自从2001年武汉大学创建信息安全专业至今,我国共有40多所学校开设了该专业,为社会培养出大量信息安全人才,但面对信息安全人才需求的巨大缺口,该专业在培养模式上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3],主要有:

(一)培养人才数量少且社会认同度不高

由于开办该专业的大多为综合性大学,培养的多是高层次科研型、学术型信息安全人才,而技术型、应用型人才偏少。大专院校信息安全专业的培养目标局限于技术防护层面,专业课程内容单薄,培养的人才专业知识不够全面,因此社会对高职层次的信息安全人才认同度也不高。

(二)课程结构不合理

由于经费不足、设施不齐全、师资欠缺,有些高职院校在不具备充分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匆忙开始了该专业的招生,仅根据现有师资设置教学课程,实践教学受限于现有实验室条件,这些造成课程体系不合理、教学计划不科学,导致毕业生知识不全面、动手能力差、不能适应岗位需求。

(三)实践教学欠缺

信息安全学科不仅理论性强,而且实践性更强,相关安全技术与手段必须在操作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上要求配备专业的教学设备和实验室,而目前很多学校这方面条件不充分而导致一些课程配套的实验无法完成,学生学习了基础理论却无法掌握应用技术。设计型项目型实验少,学生缺乏系统训练,难以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四)师资队伍不合理

信息安全的专业教师要求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动手能力,但高职院校教师大多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进入学校担任教师,这些教师虽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但与岗位实践脱节,欠缺项目管理经验,接触不到信息安全行业的最新技术,这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影响毕业生的质量。

(五)教材不规范

目前,信息安全专业很少针对高职高专开发教材。通用教材多为本科层次教材,强调基础理论学习,缺少实践能力锻炼,不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另外,信息安全技术高速发展,但教材相对滞后,教学内容落后于实际应用。

二、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模式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特殊类型,不仅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而且培养的人才要突出其法律专业性、职业特殊性、实务应用性等职业特性。本文在分析目前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不足的基础上,参考其它高职院校该类人才的培养模式,结合本人所在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对信息安全人才培养的改革措施[4]。

(一)构建“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司法警官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基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面对市场、以就业能力培养为导向,并以法律、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为核心,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该类院校开办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应立足司法、面向社会、服务基层,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独特优势,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5]。

首先,积极邀请司法行政单位、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学院的专业设置、培养计划、课程体系的审议和决策,参与教学改革与课题研究等科研活动,在课程安排上,根据行业需求开设一些专业课程,使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与行业接轨。其次,在课堂教学、项目实训和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过程中,继续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与行业紧密合作。最后,信息安全学科建设必须与信息安全专业建设并举,教师将教学任务融入到科研工作中,将自己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中,以科研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明确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

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主要面向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各类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网络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信息安全部门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维护、网络管理与维护、信息安全设备维护和数据库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技术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6]。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培养的是法律与信息安全的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上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主线,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突出信息安全技术的专业性,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具备的“高职生”、“法律专业人士”“信息安全技术员”三个属性来设置课程体系[7]:

1.“高职生”模块:高职生必须具有基本的人文素质和职业道德,并且司法警官高职院校注重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以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培养学生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把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重要地位,严格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开设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警体体能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概论、形势与政策等)、现代管理学等。

2.“法律专业人士”模块:司法信息安全作为高等法律职业边缘专业,学生在系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基础上,应充分了解行政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和狱政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监狱法的运用,具备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的能力。开设课程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及宪法、法律实务、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监狱法、警察法学、司法文书、狱政管理等。

3.“信息安全技术员”模块: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基础上,应注重职业教育与信息安全技术人才需求的同步性,强调专业针对性、应用性与发展性,必须系统掌握信息安全技术的相关理论和技术,包括:信息的获取、发布、资源建设和安全管理;网站建设与网络维护、程序开发、数据库技术与应用等能力。开设课程包括:计算机导论、计算机专业英语、程序设计、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数据结构与算法、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病毒防治、信息安全概论、网络安全技术与防范、加密与解密、计算机司法检验学、计算机恶意代码原理与识别、常见操作系统分析、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等。

在具备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实训课包括:程序设计实训、数据库应用实训、局域网组建和维护实训、网络管理与维护实训、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信息安全系统操作实训等。

(三)改进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

课程教学充分利用计算机、投影机、网络等先进的多媒体网络教学设备,运用演示、练习、讨论、模拟、网上互动等多种教学方式,采取任务驱动式教学、问题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效果。教学上,本着“够用、实用”的原则,导入相关理论知识的教学,突出理论知识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作用[8]。

2.实践教学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强调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三个重要环节,占总课程很大比重。每个学期应安排专门课时实行实践教学,学生在实训中心进行仿真训练,聘请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干警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提高学生实战能力。积极引导建立司法行政单位、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实习的制度,提高毕业生上岗能力。

为切实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给信息化人才提供先进的实践场所,针对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以计算机应用、信息安全技术等应用能力为主的特点,应建立司法信息安全实训中心,包括[9]:

(1)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满足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需要。

(2)硬件维修实验室:供学生进行计算机系统安装,软件安装,硬件检查诊断等。

(3)基础安全实训室:安全设备使用最基本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设备,以基础安全知识培训为目的,安全技术上以防火墙、入侵检测技术为主。

(4)综合安全实训室:在基础安全实训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训设备,增加安全网关、漏洞扫描软件、网络审计软件、漏洞信息资源库等产品,学生在该实训室的仿真模拟网络环境中进行全面攻防性质的项目性实训。

(5)学科建设实训室:为专业教师承接课题和学术研究提供专门场所,教师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以科研促进学科建设,带动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四)优化师资结构

高职教育强调实践教学,要求有一支既能讲理论又能动手操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专职教师要求既有相关资格证书,又有实际工作经验,不断跟踪当前信息安全领域最新发展动态,不断学习信息安全行业的先进技术[3]。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学校应有计划地选派专业课老师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顶岗实践,或与校外实训基地进行换岗工作,积累实际工作能力的同时,积极邀请公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一线专家、技术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组织校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战经验的专家、教师举办讲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引入资格认证

目前我国信息安全职业培训认证主要包括: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NCSE(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水平考试)、NSACE(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职业教育)、ISMS(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等。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专业应适度引入资格认证,鼓励学生参加认证考试,争取双证毕业或多证毕业,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2]。

(六)建设课程网站

由于网络教学互动性强,能促使学生自主、积极地学习,学校应建设信息安全课程群的网络资源,建立课程网站,由专业教师提供素材,将各种教学资源上网,实现共享[10]。学生利用课程网站获取各种学习资源,自主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教师通过课程网站布置学生作业内容并跟进检查学生学习进度。网络教学打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为师生提供了一个自由宽松的教学环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七)教材建设

司法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必须紧跟最新信息安全技术发展,引进先进教材和教学软件,学习最新技术。在有条件情况下,可组织本专业一线教师共同编制适合本层次的教材和实验书,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刘任熊,李畅.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初探[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79-81.

[2]沈洋.高职院校信息安全人才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J].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06(02):13-17.

[3]杜仁义,阎雯.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构建法律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刍议[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9(3):10-13.

[4]阎雯.司法警官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 2012(02):10-12.

[5]周国民,巫敬阳,李强.基于“校局合作”的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人才培养思路初探[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01):122-125.

[6]伍波,江铁.司法信息安全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探讨[J].警官文苑,2007(04):64-66.

[7]黄少荣.司法信息技术专业“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J].管理观察,2009(34):35-39.

[8]余蕊娅.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刍议[J].职教论坛, 2011(26):82-84.

[9]刘静.基于项目引导的高职院校信息安全技术实训室设计[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15):3617-3620.

[10]薛俊玲,古秋婷.关于信息安全课程群建设的探讨[J].福建电脑, 2009(10):191-192.

D631.1

A

1673―2391(2013)09―0183―03

2013-04-12 责任编校:周文慧

教育部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2012年度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高职专业协同教育构建》(JZW 590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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