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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丹子》的主题意向与思想基础

2013-04-11

关键词:荆轲秦王太子

叶 岗

(绍兴文理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在小说史上,《燕丹子》的成书问题和文本形态历来众说纷纭,对其主题意向以及所蕴含的思想文化的把握,也存在着不少争议,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燕丹子》是一部学术张力颇强的研究性文本。下面,就从内容和情节方面,来提炼作品的主题;同时,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揭示作品的思想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厘清诸家之说。

《燕丹子》以在秦汉之际流传颇广的荆轲刺秦故事为题材,叙述战国燕太子丹为报质秦之仇和解社稷之危,募得壮士荆轲入秦,陛刺秦王。主要情节可分为逃归、募士、刺秦三节,涉及有名有姓的人物达10人之多,而以太子丹和荆轲为主。

“逃归”一节,主要体现在开篇一段:

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白头、马生角,乃可许耳。”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夜到关,关门未开,丹为鸡鸣,众鸡皆鸣,遂得逃归。深怨于秦,求欲复之,奉养勇士,无所不至。[1]3

从小说艺术角度而论,此段文字简劲直接,开篇不凡。截住既往,引逗“逃归”,点明事件的核心因素是“秦王遇之无礼”。太子丹以燕国人质的身份,居秦期间,秦王待之“无礼”至何程度,既往的遭遇,小说不予铺叙。令人滋生想象的是,在“求归”之时,秦王所设置的蛮横无理至不可逾越的条件:“乌白头、马生角”。对此极端之刁难,小说以“谬言”叱之。同时,秦王许归之后却又不甘心,设下一个欲置太子丹于死地的陷阱:“为机发之桥,欲陷丹。”由上述两端,实可逆推与想象居秦为质期间秦王对待太子丹是何等的“无礼”,以及太子丹所承受的欺凌与煎熬。

甚至,对于这一人间苦痛,上天也发出了正义的谴责。在此,小说吸取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如孟尝君之“鸡鸣狗盗”),运用了神怪题材的表现手法,今人或可名之曰魔幻现实主义,揭示了天意之护佑的方向:“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丹过之,桥为不发”“夜到关,关门未开,丹为鸡鸣,众鸡皆鸣”。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天具有两重性,一为物质之天,二为精神之天。以精神或信仰之天而言,创伤巨痛而莫可伸于人间者,天下百姓对于正义的吁求,均于“天意”明之。小说中的三个细节,说明天佑太子丹所遭受的不公和痛苦,同时也代表人间谴责了秦王之暴虐阴诈。

太子丹与秦王之关系,其实既复杂也可玩味。《史记》记载:“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而秦王政生于赵,其少时与丹欢。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2]两人同处异国,身为孤独的质子,结为玩伴,而时过境迁,则一为“质于秦”的太子,一为国君。境遇不一,命运则殊异,致使太子丹沦为秦王施虐的对象。从“少时与丹欢”至“遇之无礼”,史书留下了大量空白,难以测度。

从提炼主题的角度,“逃归”情节牵涉到的问题是:太子丹为何要摹士行刺秦王,即整个事件的动机问题。从以上的梳理,我们已明确了秦王对待太子丹的态度,因此,小说递接下面一句:“深怨于秦,求欲复之”。看来,太子丹由怨生仇,由仇生报复之心,自是必然。作品后文,于复仇动机反复申明:

今秦王反戾天常,虎狼其行,遇丹无礼,为诸侯最。丹每念之,痛入骨髓。(与麹武书)[1]4

丹尝质于秦,秦遇丹无礼,日夜焦心,思欲复之。(与田光言)[1]7

丹尝游秦,秦遇丹不道,丹耻与之俱生。(与荆轲言)[1]12

对于太子丹来说,这等遭遇真是理不容,情不忍,故不仅不遮掩回护反而再三揭明,这实有大义存焉。

人质即以人为质的制度产生于西周,这种现象最晚在春秋时已存在,如《国语·吴语》载句践嫡子赴吴,服侍夫差。至战国时发生了一些新特点,其中一点就是“国与国之间出质的主要对象是诸侯的公子”[3],即质子。张守节《史记正义》的“国弱惧其侵伐,令子及贵臣往为质”[4],点明出具质子一方的国家,主要是弱国。至于为何选取公子与贵臣,则主要是取其砝码贵重之义,因为他们可能是未来的国君。

有关质之语意,《说文解字·贝部》云:“质,以物相赘也。”质,最早指的是交换过程中的抵押行为或用作抵押的物品。由于在完成这种抵押行为的时候,当事者要进行一些交涉,达成相应的某些协议,因此,质又可借指盟约。既然订了盟约,双方就要遵守,于是质还可引申为信。由是观之,“质是以诚信为基础的,离开了诚信的保证,质的行为不可能发生,也不能顺利完成。也就是说,质的活动是建立在道德约束的机制之上的,靠信义的力量来维持”[5]。

但是,战国时期质已被欺所取代,七国纷争,要挟勒索,血流漂杵,诸侯国为了诸如土地等利益,大多抛弃了信守道义的诺言,转而在“质”的幌子下行欺诈和较量之实。本来,弱国无外交,对方信不由中,质实无益也。于是,被扣在他国的质子便往往成为诸侯们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粒棋子,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作品中太子丹所倾泻而出的“无礼”“无道”等控诉,道出了作为质子的无尽悲哀和憎恨。

因此,贵为太子,出使他国,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主要的是国家。质以国贵,亦因国弱。对方施诸自己的欺凌,可视为对自己国家的无礼和污辱,而不仅仅是针对自己的。前面所说秦王与太子丹的关系,从“少时与丹欢”至“遇之无礼”所留下的猜测空间,其实部分地可归纳为两人对于各自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之间的必然冲突。而天佑太子丹,其实也可理解为对暴秦必亡的昭示。

所以,太子丹所欲复仇者,我们切不可理解为仅仅是出于私仇,这之中,实有国恨之意存焉。故此,他对麹武、田光、荆轲三士,于复仇动机反复申明。其中的大义,则与燕国的利益有关,也与对坠诚信而行欺诈的秦国的反抗有关。这层大义,在太子丹与荆轲交心时也透露了出来:

今丹以社稷干长者。[1]12

今秦已破赵国,兵临燕,事已迫急。[1]13

与此相映的是,荆轲也认为太子丹之受辱,乃为国事。他有言:

解燕国之耻。[1]13

数以负燕之罪。[1]13

燕国见陵雪。[1]13

又在秦廷数落秦王,曰:“足下负燕日久。”[1]15

故此,太子丹摹士并行刺秦王之动机,既出于个人之道义,亦出于群体之正义,合乎天理人情。

小说的“摹士”一节,人物关系集中在太子丹之与麹武、田光、荆轲三人之间的递接,即由麹武引出田光,由田光引出荆轲。从提炼主题的角度,可关注他们所共同呈现出来的精神气概。

战国公子王孙如“四君子”有招养门客的传统,门客汇集帐下,品类不一,既有鸡鸣狗盗等一技之长的食客,也有择主而事、致位将相的游士,形成“士”与“门客”的交集。一般来说,在“主二客一”的历史环境下,除极少数外,“门客”的人生目标大多是求富贵、取尊荣、建不朽之功业,他们往往依附某个主子,将自身“工具化”,达成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

但是,在《燕丹子》中,通过“摹士”一节的展示,我们却看到了卓然不同的门客群体,他们中的殊绝者,所展现出来的人格情操,达到了孔子所谓“志于道”的儒士的精神高度。

麹武为太子丹之傅,是门客中的策士。他从“智者不冀侥幸以要功,明者不苟从志以顺心。事必成然后举,身必安而后行。故发无失举之尤,动无蹉跌之愧”的角度,向太子丹提出了“愿合纵于楚,并势于赵,连横于韩、魏,然后图秦”的建议。不被采纳之后,进退有据,推荐了田光,谓其“深中有谋”。

田光居“上馆”三月,在了解太子丹意图及其门客的才能之后,以“欲为太子良谋,则太子不能;欲奋筋力,则臣不能”的两难,向太子推荐了“神勇之人”荆轲。事后,却因太子送别之时的一句叮嘱“此国事,愿勿泄之”而在荆轲面前“吞舌而死”,既以保全“不为人所疑”之节操,亦借此激励荆轲。

荆轲居燕三年,在考量太子丹与燕国内外形势之后,首先排除了以合纵之计解燕危的可能性,“今天下强国,莫强于秦。今太子力不能威诸侯,诸侯未肯为太子用也。太子率燕国之众而当之,犹使羊将狼,使狼追虎耳”。这一点,实与太子丹相契。在此基础上,决然提出了“得樊于期首、督亢地图,则事可成也”的行刺计划,并慨然自任,出使秦廷。小说“刺秦”一节,于重彩浓墨中荡漾起“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无尽哀思。

以上三士,均是太子丹的座上客,智勇兼备。但在田光和荆轲身上,我们确乎看到了另一种更为可贵的精神品质,即诚信与信义所焕发出来的力量。田光因“耻以丈夫而不见信”而自杀;荆轲秉持“士信于知己”的原则,追求“心向意,投身不顾”的人生境界,怀抱“将海内报仇”的天下公义,行刺秦王,奏起历史绝响。

在小说语言中,“士”字出现11次,值得注意的是这样几个特殊用法:太子丹以“勇士”指称所奉养的门客;田光褒扬太子有“仁爱之风”故以“天下之士”而誉之;荆轲与太子说起“烈士之节”,又在易水送别时唱起“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作品中,所谓“勇士”“天下之士”“烈士”“壮士”,均非一般的士,更非普通门客,而是那种具有为信义和公理而把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气概的特殊的士。这些特殊的士,除了太子丹、田光、荆轲之外,还应包括“当车前刎颈以送”的夏扶、为除“积忿之怒”而自刭的樊于期。若以“士志于道”来衡定,概之以“志士”可也。

作品以行刺秦王为题材,意在展现一群仁人志士当燕国国势迫急之际而展现出来的为信义而轻生死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在与强秦以欺诈和暴虐吞并列国的行为对比中,在“势”与“道”之争中,建起了另一座价值丰碑。

《燕丹子》的主题,是以公羊学的复仇观念作为其思想基础的。

《春秋公羊传》虽成书于汉景帝之时,但早期公羊学自孔子作《春秋》之时便已存在,并经过孔子口授传至后代。[6]在战国,得圣人之初心的子夏对《春秋》的诠释就已经受学者推崇,《韩非子》中就多见引述。

春秋战国时期,乱世滔滔,社会颠簸,政治失序。在此背景下,重在政治实践的公羊学所要解决的是乱世中的王道王法问题,希望以此给痛苦无望的历史提供另外一种发展的可能性。其中,大复仇说即其基本思想之一。

孔子《春秋》推崇复仇,于报国仇、雪国耻之行为往往给予褒奖,公羊学在这方面多有传承:

《春秋·庄公四年》经曰:“纪侯大去其国。”

《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7]112

传文中,齐襄公灭纪国却被称为“贤者”,缘于他替远祖复仇的行为,故孔子予以褒奖,同时,提出了复仇的两条原则:一是由于国君一体,历代相袭,故九世仍可复仇;二是在“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即天下无道、公义尽丧的情况下,个人可以循着恩痛去复仇。“这种恩痛之情是人类自然的血缘之情,充溢在人的心中不能已,在人类一切价值都毁灭后这种缘恩疾而产生的情感就成了人类唯一的、最后的价值,成了恢复人类公义的最后希望。职是之故,公羊家大复仇说对人类的恩痛之情给予了最高的赞礼,并以之为复仇的最终依据”[8]。

在《燕丹子》中,太子丹的复仇集合了个人之道义与国家之公义,虽以行刺的形式付诸实施,却于理未失;此外,九世仍可复仇,更何况是针对现时之痛。

《春秋·庄公四年》经曰:“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公羊传》曰:“……此复仇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仇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7]114

传文中,齐襄公灭纪国却安葬纪伯姬,孔子称赏他,许之以“侯”。《公羊传》于此指出了复仇的又一条原则,即须光明正大,把握分寸。

《燕丹子》中荆轲行刺一段,渗透着复仇当有分寸的理念,但最为人诟病。原文如下:

轲左手把秦王袖,右手揕其胸,数之曰:“足下负燕日久,贪暴海内,不知厌足。于期无罪而夷其族。轲将海内报仇。今燕王母病,与轲促期。从吾计则生,不从则死。”秦王曰:“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琴声而死。”召姬人鼓琴,琴声曰:“罗鄃单衣,可掣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轲不解音。秦王从琴声负剑拔之,于是奋袖超屏风而走。轲拔匕首鏝之,决秦王,刃入铜柱,火出。秦王还断轲两手。轲因倚柱而笑,箕踞而骂曰:“吾坐轻易,为竖子所欺。燕国之不报,我事之不立哉!”

在小说作者看来,秦王对待太子丹“无礼”并且“兵临燕”,但罪不至死。抛开真实的历史场景,从理念出发,虚构了荆轲“今燕王母病,与轲促期。从吾计则生,不从则死”的劫持秦王为人质的“桥段”,用以消弭战争,这实在是为太子丹组织的行刺活动奠定了以礼对礼、以牙还牙的“义举”色彩,颇与公羊学思想相契合。绑架之未成、荆轲之死,则是缘于秦王之“乞听琴声而死”的诡计。这里,光明正大与欺诈狡猾,当下立判,并照应篇首。

《春秋·庄公九年》经曰:“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

《公羊传》曰:“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曷为伐败?复仇也。”[7]125-126

一般来说,春秋无义战,但有两次,其中就包括鲁庄公战齐师于乾时之战。作战失败,《春秋》违反了“内不言败”的通例而直书“败绩”,原因在于褒奖鲁庄公为复仇而战,故大力彰显。因此,公羊学认为,勇于复仇,这是大义所在,已值得肯定,即使战败,也是光荣的。

《燕丹子》故事的结尾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以公羊学思想而论,太子丹摹士而行刺,属大义之举,故虽败犹荣,值得赞扬。因此,小说作者的通篇笔墨,回荡着一股光明磊落的激越昂扬之气,对燕国阵营中的人物,也大多怀抱着同情和赞赏。

公羊学复仇理论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尚耻精神,也表现了古人希望在社会历史中追求自然公正的心理原则,这种积极的民族精神在《燕丹子》的主题中得到了回应,从而在历史的天幕中,肯定了道义、正义以及国耻亲仇必复的合理诉求。以这种思想为基础,自《燕丹子》始,中国文学史上出现了一大批复仇作品。

对于《燕丹子》的内容和主题,在历代的传闻异辞和诗文中,有些代表性的评论。兹择要列举并点评如下:

(一)荆轲感燕丹之义,函匕首入秦劫始皇,将以存燕宽诸侯,事虽不成,然亦壮士也。惜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及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童子妇人且明其不能,而轲行之,其弗就也,非不幸。燕丹之心,苟可以报秦,虽举燕国犹不顾,况美人哉!轲不晓而当之,陋矣。[9]

李翱肯定了荆轲为义而行事,许之以“壮士“,肯定其精神价值。但是,对荆轲的智谋却予以否定,理由有二:一是不识秦王阴谋,二是昧于太子丹的主奴之交。这种观点,曲解了小说结尾安排的用意,并且误解了太子丹的人格品质。

(二)一旦秦皇马角生,燕丹归此送荆卿。行人欲识无穷恨,听取东流易水声。

注:此为(当作“谓”)燕太子恨于秦王无穷,犹如易水之声也。夫勇士者,怀须其智,先立其功,荆轲虽决裂之心,临事因循,岂不劳而无功者也。[10]

胡曾的诗文,以功利之心来评判燕丹子复仇之义举,并以此贬低荆轲,显然没看懂作品,亦不识古人有如此卓然之人格情操。

(三)余家所藏《燕丹子》,一序甚奇,附载于此:“目无秦,技无人,然后可学《燕丹子》。有言不信,有剑不神,不可不读《燕丹子》。从太虚置恩怨,以名教衡意气,便可焚却《燕丹子》……”[11]

《枫窗小牍》作者所保留下来的《燕丹子》序言,真可谓小说之隔代知音。既洞烛小说中主要人物的精神气概与诚信人格,又推崇他们的勇士之能,同时指出《燕丹子》不能被衡之以道家与儒家后学的文化观念,它只能是属于那样一个特定时代和特殊文化观念的历史产物。

(四)《燕丹子》三卷。丹,燕王喜太子。此书载其事为详。……夫丹不量力而轻撩虎须,荆轲恃一剑之勇,而许人以死,卒致身灭国破,为天下万世笑。其事本不足议,独其书序事有法,而文彩烂然,亦学文者之所不废哉![12]

宋濂虽被明太祖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却不识小说之文心,亦不排除泼污太子丹和荆轲,以灭绝天下人的复仇愿望。若果然,则宋濂推荐《燕丹子》,内心当五味杂陈。

(五)握中铜匕首,粉锉楚山铁。义士频报仇,杀人不曾缺。可悲燕丹事,终被狼虎灭。一举无两全,荆轲遂为血。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无道吞诸侯,坐见九州裂。[13]

王昌龄诗作于太子丹和荆轲的精神人格并无识见,亦不察小说笔墨灌注之处的用意。但是,认识到秦国瓦解之因在于“无道”,与小说所揭示之秦王无道相一致。

(六)好把雄姿浑世尘,一场闲事莫因循。荆轲只为闲言语,不与燕丹了得人。[14]李山甫之诗,把太子丹视为搅浑“世尘”之人,同时把丹受辱、燕国迫急当作“一场闲事”,其看待历史的眼光和作为诗人之情性,太过低下和冷漠;另外,认为荆轲是受了太子丹的言语之骗,才卷进到事件之中。他根本看不到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那种意气相投的热诚之交,既昧于时代,也昧于人性。

(七)左太冲、陶渊明皆有荆轲之咏,太冲则曰:“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渊明则曰:“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是皆以成败论人者也。余谓荆轲功之不成,不在荆轲,而在秦舞阳;不在秦舞阳,而在燕太子。舞阳之行,轲固心疑其人,不欲与之共事,欲待它客与俱,而太子督之不已,轲不得已遂去,故羽歌悲怆,自知功之不成。已而果膏刃秦庭,当时固已惜之。然概之于义,虽得秦王之首,于燕亦未能保终吉也。故扬子云:“荆轲为丹奉于期之首、燕督亢之图,入不测之秦,实刺客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可谓善论轲者。[15]

葛立方的笔记,由左思、陶潜的诗说起,对于两位诗人贬低荆轲人格,予以纠正,并指出均出自于以成败论人之庸俗历史观。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值得赞赏。然而,在他指责太子丹催促荆轲出发行刺而导致了荆轲之失败,并谓“概之于义,虽得秦王之首,于燕亦未能保终吉也”之时,同样犯了以成败论人的痼疾。至于举汉代扬雄之言,斥荆轲无义,并视其为后代黑幕刺客之绪,则更为无稽。盖扬雄身处排斥游士的汉代,处禁锢日深,站在时代的立场,自然要非议荆轲,反对复仇;何况扬雄信奉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有隔。故此,扬雄反感以公羊学为思想基础的作品及其所塑造出来的人物。

以上这些,在今人解读《燕丹子》之时,还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会受到它们的影响。故此,不辞琐碎,一一拈出,以示存照。

[1]程毅中点校.燕丹子[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2528.

[3]孙瑞.试论战国时期人质的几个特点[J].史学集刊,1997(4).

[4]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223.

[5]杨爱民.春秋战国质子制度考论[J].昆明师专学报,1997(4).

[6]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1959:509.

[7]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112.

[8]蒋庆.公羊学引论[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319.

[9]李翱.李文公集(卷五)题燕太子丹传后[M]//程毅中点校.燕丹子.北京:中华书局,1985:25.

[10]胡曾.新雕注胡曾咏史诗(卷一)易水[M]//程毅中点校.燕丹子.北京:中华书局,1985:25-26.

[11]袁□.枫窗小牍(卷下)[M]//程毅中点校.燕丹子.北京:中华书局,1985:28.

[12]宋濂.诸子辨[M]//程毅中点校.燕丹子.北京:中华书局,1985:29.

[13]王昌龄.杂兴[M]//全唐诗(卷一百四十一).

[14]李山甫.游侠儿[M]//全唐诗(卷六百四十三).

[15]葛立方.韵语阳秋(卷第九)[M]//何文焕辑.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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