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出台局部“禁养令”
2013-04-09戴届全
湖南畜牧兽医 2013年4期
2013年6月25日,湖南宁乡县召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三乡一镇(包括玉潭镇、城郊乡、白马桥乡、历经铺乡)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会议,要求三乡一镇的禁养区畜禽养殖业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退出。
宁乡县这次三乡一镇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由各乡镇政府为主,环保、畜牧、工商、规划、国土资源、城管、食品安全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参与组织实施。退出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到9月30日。这项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退出,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要组织开展“三乡一镇”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摸底调查,分户建立调查档案,根据存栏头数、栏舍面积和环境污染程度锁定退出对象;相关乡镇分头组织召开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动员大会,逐村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养区畜禽养殖退出的通告。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批送达畜禽养殖业退出通知,明确退出的时间和要求;对逾期未按要求退出的养殖场(户),由所在乡镇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相关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制退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由乡镇负责监督,一旦发现,依法关闭。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街镇退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总结退出工作的具体做法、成效,及时上报检查情况。(供稿: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戴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