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发布实施
2013-04-08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由四川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水利厅、林业厅、住建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移民局、省以工代赈办和灾区市(州)政府共同编制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已正式发布实施。今后3年,将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一、推进农村沼气恢复重建 全面恢复重建受损农村户用沼气池1 22 1 0口,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7 2处,恢复重建农村沼气服务站(网点)1 0 7个,填埋安全隐患沼气池1 8 8 4 4口。
二、推进农业生产设施恢复重建 修复受损农田4 2 9 4 0亩,恢复重建大棚2 3 2万平方米,生产温室6.7万平方米,种植架1 7 0万根,农村机电提灌站2 6 7座,节水灌溉设施有效灌溉面积1 5 8 0 0亩,机耕道路1 6 0 0公里,吊桥9 4座,农作物良种繁育场1 5个。
三、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雅安市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中心,县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6个,乡镇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7 3个,农业科研所1个。
四、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恢复重建优质水稻产业基地2 3万亩,玉米产业基地1 3万亩,马铃薯产业基地4万亩,优质油菜产业基地1 3万亩,茶叶产业基地5 0万亩,果蔬产业基地2 0万亩,中药材产业基地7万亩。
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恢复重建任务,灾区农业生产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保障能力更加稳固,为到2 0 2 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