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民间的金银消费与宋代的承继关系
2013-04-08肖爱民刘明罡
肖爱民,刘明罡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黄金、白银与人类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这一点古人早有认识,“生民所资,曰衣与食。物之无关于衣食而实适于用者,曰珠、玉、黄金。先王以为衣食之具未足以周民用也,于是以适用之物作为货币以全之。”[1]4马端临这种仅重视金银货币职能的观点虽然有些狭窄,但是却也说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金银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元之前金银货币的研究,前人已经多有建树,如:日本加藤繁的《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汪圣铎的《两宋货币史》,彭信威的《中国货币史》,李侠、晓峰的《中国北方民族货币史》,千家驹、郭彦岗的《中国货币史纲要》等①上述货币通史都有部分篇章涉及元代金银货币,但都过于简略。。对宋代的金银民间消费已有定论,“金银的使用,至宋更发达”,“宋代在其私经济方面的用途除唐代所已使用者包罗外,尚有放债、赔偿等”,“金银的使用者虽多属于官吏、商贾等富有阶级……金银(特别是银)之用途即在稍贫人民之间亦流转使用。”[2]217
元代金银货币的研究虽没有专门的著作出版,也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论文,研究的重点大都集中于金银在元代是否成为货币,以及金银与元代钞法之间的关系上。对于元代金银消费的研究都集中在对元朝皇帝的滥赏金银方面的介绍与研究上,对元代金银的民间消费情况的关注十分不够。这种研究现状究其原因无外乎三点,一是整个元代一直推行纸本位币制,研究者更多地关注这种超前出现的纸币制度,而忽视了元代金银的使用情况;二是有关元代金银方面的记载过于零散,因此受史料的限制,涉足这方面的研究者较少;三是研究者的研究目光大都囿于基础史料,对文学作品,如诗歌戏剧小说等方面的材料虽有挖掘,但仍嫌挖掘不够。
笔者在对元杂剧材料的梳理过程中,发现了相当数量有关元代民间金银使用方面的记述,可进一步对元代金银问题进行研究,也可弥补正史之不足,更加具体和细致地了解元代金银使用消费的真实状况。
一、银匠与元代民间银钞倒换
元世祖中统钞法推行至至元二十一年(1284)时,已经出现了“物重钞轻”[3]2370的情况。此时,民间使用金银代替纸币已经无法禁止。为了控制金银使用,保障钞值,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十一月诏“金银系民间通行之物,自立平准库,禁百姓私相买卖,今后听民间从便交易。”[3]4565金银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作为货币手段流通使用的趋势。元廷为了推行钞法而禁止百姓私下兑换,但随着制度本身执行者的违规行为,使得法停令坏,是无法禁止民间私下兑换的。时任济宁路总管的胡祗遹就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他说当时钞法规定国家金银兑换比例是“每钞二贯文当白银一两,钞一十四贯八百文当黄金一两”。而阿合马之辈却利用自己的权力来钻政府的这个空子,他们往往不用纸钞征收赋税而是规定必须使用黄金,于是,民间金价大涨,“金一两收钞百两”;同时南面官在卖官鬻狱之时,也只收黄金,金价进一步涨到“金一两卖至钞百五六十贯”;这样一来黄金的市场价格超过了它自身代表的交换价值,纸币相应贬值,这些人再用贬值的纸币去官府用官价倒换金银,使得国家平准库中的金银被大量兑换,直至无金可兑,于是国家下令百姓禁止到平准库倒换金银,民间开始公开的买卖黄金。此后,虽然元政府在推行新钞之时,也屡禁民间的金银买卖与流通,但是只是在口头上说说,无法贯彻下去的。
老百姓虽然不到官营的平准库去倒换金银,但是日常生活却离不开金银,毕竟在手中的纸钞随时可能变成废纸之时,金银成为了最具有贮藏价值的等价物。可是,金银由于价值较高、体积较小的特点,小额的日常消费使用起来十分不便,好好的银子总不能铰成碎片使用,就需要到银匠那里换成零钞。银匠是元代诸色户计中的一种,除系官匠户与投下匠人外,还有民间自由经营的金银匠人,而普通百姓最常接触到的就是第三种。有关银匠的记载,正史中几乎没有,可是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元杂剧中,却对银匠的日常工作有着详细的描写。
元人郑廷玉杂剧《宋上皇御断金凤钗》中,用匠人之口说出:
(净扮银匠上,云)自家是个银匠,打生活别生巧样。有人送来的银,半停把红铜掺上。自家是个银匠,清早晨开开这铺儿,看有甚么人来?(邦上,云)自家李虎的便是。自从昨日偷了十把银匙箸,将状元店里九只金钗换了。我如今没盘缠使用,我去那银匠铺里倒换些钱盘缠。早来到也。兀那银匠,我有些东西,倒换些钱使。(银匠云)甚么东西?将来我看。(邦取金钗科,云)兀那九只金钗。(银匠云)将来放下,你转一转来取钱。(邦云)就与了我罢。(银匠云)钞不凑手。(邦云)也罢,住一住儿来取。(下)(店小二上,云)自家店小二。这两日无盘缠,有赵鹗秀才与我的那一只金钗,将去银匠铺里,换些钱使。(做见科)(银匠云)哥做甚么?(店小二云)我有一只金钗,换些钱使。(银匠云)你将来。(店小二云)兀的你看[4]第四卷22。
在这里银匠自陈自己的职业与主要业务是每天将顾客拿来的银打造器物。但清早上门的顾客李虎与之后的顾客店小二,则都是由于缺少用于日常消费的纸钞使用,到这里用金钗与银匠倒换纸钞,这种行为在元杂剧中是较为常见的,足可见这也是银匠的日常业务之一。而杂剧中的银匠手中纸钞“不凑手”,可能是由于元代规定金银匠“不许自用金银打造发卖,若已有成造器皿,付平准库货卖”[5]整治钞法770的原因。这一点与宋代的金银铺十分不同,宋代的金银交引铺能够大量收买储存金银并且进行售卖[6]。可见,民间金银匠人的日常业务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打造与修理金银器物,二是货币兑换与倒卖金银。银匠修理金银器皿的工价因手艺的高超而收益不菲。郑廷玉另一出杂剧《包侍制智斩鲁斋郎》中鲁斋郎有把银壶瓶跌漏了,需要整理,说好的工价竟为“十两银子”[4]第一卷359。民间的这些金银匠人不但能够修补,同时也能发挥技艺补缺创新,贾仲明《荆楚臣重对玉梳记》中的一分为二的玉梳,就是“银匠用金镶就,依旧完好。”[5]第五卷450元代民间的金银匠人与官系匠人同样具备着高超的技艺。
金银匠人所开金银铺子的另一重要业务就是货币兑换与倒卖金银。元廷屡次严加禁止私人倒卖金银,但是由于官营平准库毫无信誉可言,拿昏钞充当响钞兑换;并且由于盗臣私自印发纸钞,官库中常常是没有纸钞可以进行兑换的,老百姓只得转向私人的金银铺倒换货币。金银匠铺子内的金银与纸钞的兑换价格,一般会比官定价格略低,元杂剧中记载了这一价格差。郑廷玉《包侍制智勘后庭花》:
(搽旦云)你唬我一跳。你卖了呵,那金钗重几钱?卖了多少钞?你说来我听。(正末唱)牧羊关那金钗兑重六钱半,三折来该九贯五,你从明朝打扮你儿夫[4]第四卷37。
元代金银官库兑换价格为“赤金每两入库价钞一十四两八钱,出库价钞一十五两。”[5]《整治钞法》769六钱半的金钗按照这个比值计算的话,应该换钞九贯六百二十文,但杂剧中在银匠手中换到的是钞九贯五百文,差价为一百二十文,与官价出入并不大。这里的金银匠应当是用信誉与官库竞争的,但从杂剧内容上看,这应当是钞法还没有败坏时的情况,到了钞法败坏时期,“金一两卖至钞百五六十贯,回易于官库则官库无金”,则是明显的暴利了。金银匠人倒换金银虽有利润,但也冒着一定的风险,银匠要时时提防顾客用假金银来兑换纸钞,元人张国宾《罗李郎大闹相国寺》中就记述了顾客用假银倒换纸钞被银匠发现告到官府的事情。当然,有些银匠也用这种伎俩对付顾客,但这同样也背负着很大的风险。
二、百姓手中金银的日常用度
元代的钞法尽管经过几次变革,但是终究无法阻挡钞法一再败坏、物价飞涨,甚至最后以钞买钞的情形出现。纸钞的贬值,以及钞种的混乱,使得百姓无法再依靠手中的纸钞,只得使用手中的金银进行日常的消费,这一点在正史史料中以及元人的文集笔记中都有记载,但大都过于简略。元杂剧来源于元代百姓的日常生活,是元代百姓日常生活的高度凝炼,要了解元代民间的金银消费以及金银流通的程度,需要向元杂剧中仔细探寻。
元代的贫富差距很大,贪官胥吏以及地方的土豪劣绅,通过聚敛以及对普通百姓的盘剥与搜刮积聚起大量的财富,这其中就包括了金银。社会财富是一个常量,大量的金银被聚集在了少数人手里,那么普通百姓的手中是否还有金银以供使用流通呢?这恐怕是元代金银货币研究者的共同问题。元人刘君锡《庞居士误放来生债》中就描绘了普通百姓对金银的认识:
(正末云)孩儿,我自有个主意。行钱,将一个银子来。孩儿也,你见这个么?(磨博士云)这个唤做甚么?(正末云)孩儿也,唤做银子。(磨博士云)则说银子。我可不曾见。爹,要他做甚么?(正末云)他也中吃也中穿。(磨博士做咬银子科,云)中穿中吃?阿哟!艮了牙也。(正末云)孩儿,那中吃中穿,是教你将他凿碎了,买吃买穿。(磨博士云)哦!倒换过来买吃买穿[4]第五卷406。
剧中的磨博士是地主庞居士的奴仆,在磨坊日夜辛劳,劳动量巨大,为赶工甚至不能睡觉。由于元代的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较宋代的逆转和倒退,农奴制被继承下来,磨博士这类人在元代数量很大,他们不被计入户籍,只是依附于地主名下,毫无身份自由,如果不是地主的施舍,终其一生也不会使用金银。因此,剧中的磨博士从未见过银子,也不知道银子如何使用的言行,看起来似乎滑稽,但实际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
与奴隶不同,普通的民户生活状况会好很多,元杂剧家王晔《桃花女破法嫁周公》中提到周公给家里的雇工报酬为“每年与他五两银子”[4]第五卷234,而且整整给了三十年。王晔主要活动的时间在元顺帝时期,可以推知在元末,钞法基本上已经破坏的时期,普通雇工的报酬也是以银支付的。而且元代诸色户计中最基础的民户,也就是国家差役赋税的主要承担者,手中也是积累了一定的金银,并以财富的方式贮藏的。高茂卿的杂剧《翠红乡儿女两团圆》在表现庄农人家分家时,介绍庄农家产,“钞有十块”“银子十斤”“还有牛羊孳畜、田产物业”[4]第五卷370。这是普通庄户人家几代积累的结果,也不过有白银一百六十两,而更为富裕的地主与富商就完全不同了。秦简夫《东堂老劝破家子弟》中,破家子弟扬州奴为富商之子,未破家之前他的每日用度,“一二日不使得几十个银子呵,也过不去”[4]第五卷30。破家之后,扬州奴贫困潦倒,友人拿出他父亲“暗寄课银五百锭”[4]第五卷56,这两千五百两白银就将家业复兴了。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杂剧《古杭新刊小张屠焚儿救母》中的张屠户,家中并没有多少金银积蓄。一旦家中遭遇了紧急之事,张屠户的母亲病重,“药直银七两”[4]第六卷72,这药用一钱朱砂引子,但卖主只肯用现钱,最后只好用张屠户妻子的陪嫁金耳环换来。
从元杂剧中的这些材料足可以看出,在元代民间金银是作为货币进行流通的,但是只有地主、富商以及一些家境比较富裕的普通民户才能够使用得起、接触得到,一般的家庭即使拥有也大多是少量拥有,充作紧急之时的救命之物,而那些生活在底层的贱民则是见所未见,更谈不上使用了。所以,金银在元代的流通程度我们绝不能过高估计,但是金银确实在执行着一定的货币职能,并且与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
元代民间用金银来进行的日常消费可谓多种多样,在元杂剧中就可以找到很多相关的内容。首先是衣食的支付,《施仁义刘弘嫁婢》中提到了青绢的价钱,“这两日青绢五钱银子一个”[4]第六卷808。《杜蕊娘智赏金线池》中石府尹请客,“我与你两锭银子,将的去卧番羊,窨下酒,做个筵席,请他一班儿姊妹来到池上赏宴”[4]第一卷122。两锭银子,一百两的支出,可谓是大手笔。而《东堂老劝破家子弟》中扬州奴的朋友在外消费也有详细的记录,“(卖茶云)我算一算帐,少下我茶钱五钱,酒钱三两,饭钱一两二钱,打发唱的耿妙莲五两,打双陆输的银八钱,共该十两五钱”[4]第五卷46。在这里茶、酒、饭乃至娱乐消费的总额并不大,也是以白银支付的。就连《罗李郎大闹相国寺》买些馒头也是以银子支付,“(正末见杂当云)哥哥,与你此碎银子,你蒸下多少饭我都要。(杂当云)则有三扇馒头。(正末云)少呵,再来取”[4]第四卷320。足见不论数额多少,衣食的支付也都要使用金银,当然最常用的便是白银。
百姓最常消费的,除衣食之外,便是住行。元杂剧中最为人耳熟能详的便是《张君瑞闹道场杂剧》,张君瑞住到白马寺,也要“有白银一两,与常住公用”[4]第二卷224作为房钱。而出行更是需要携带金银作为盘缠,《相国寺公孙合汗衫》张员外一家资助赵兴孙路费,“十两银子,绵团袄一件”与“一只金钗”[4]第四卷220。杂剧《半夜雷轰荐福碑》中杀手哄骗张浩,有“十两枣穰金,在我这腿曲裢子”[4]第二卷92,张浩也信以为真,可见元代出门之时以金银为盘缠应是个常态,所以杀手哄骗张浩能够成功。
除了百姓衣食住行这些日常消费之外,一些大事比如婚嫁这种大事,更是离不开金银。元大德八年(1304)更是由于当时聘财无法、奢靡日增,不得不由皇帝亲自下诏,规定民间聘财为“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段六表裹、杂用绢四十匹;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段四表裹、杂用绢三十匹;下户,银三两、彩段二表裹、杂用绢拾伍匹”[7]143。杂剧《钱大尹智勘绯衣梦》中,王员外指派媒婆悔婚,就要退掉当年的聘礼“十两银子”[4]第一卷154。《杜蕊娘智赏金线池》中石府尹云替韩解元付给杜蕊娘母亲的彩礼,出的便是“花银百两”[4]第一卷128。这说明官府的彩礼规定在当时也并不是被百姓严格遵守,只不过是亲家双方心内自知罢了。
于这些百姓日常的世俗事情之外,元代的百姓更是笃信宗教,纷纷追求对俗世的解脱以及来世的幸福,在宗教法事之上并不吝啬、挥金如土。《元典章》中记载,“今士农工商,至于走卒、相扑、俳优、娼妓之徒,不谙礼体,每至三月,多以祈福、赛还口愿,废弃生理,聚敛钱物、金银器皿、鞍马、衣服、匹段,不以远近,四方辐凑百万余人,连日纷闹”[5]杂禁2112,足可见当时的盛景。元杂剧中对元代民间用于宗教活动的金银消费,也有反映。《看财奴买冤家债主》中的花销比较大宗,到庙上烧香,花费“十个金子、十个银子、一千贯钞”[4]第四卷154。《昊天塔孟良盗骨》中布施的蜡烛也是以白银为价,“(和尚云)且慢者。一千枝蜡烛,一分银子一对,也该好些银子。我开开这门,放他入来”[4]第五卷194。《包侍制智斩鲁斋郎》中就连念个经也要“五两银子,权做经钱”[4]第一卷378。正是元代这种自上而下,由皇帝带头倡导,百姓笃信不渝的疯狂行为,使得大量的财富被浪费掉了,这也是元代社会经济逐渐衰退的原因之一。在这热闹的礼佛福赛的背后,其实掩盖着多少鬻儿卖女、逼良为娼的现实,而这些也是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现实中也离不开金银的身影。杂剧《翠红乡儿女两团圆》中王兽医云“随身带着些碎银子儿”[4]第五卷379,就能买一个小儿;《风雨像生货郎旦》中的拈个千户买李春郎为儿子,也只不过花了“一个银子”[4]第六卷608。人命之贱尚不及名妓的卖笑钱,《江州司马青衫泪》中的裴兴奴的见面钱就是“白银五十两”[4]第二卷137。
三、消费货币外的白银使用
日常使用的货币是应当有所区分的,一部分是用作生产投资的投资货币,一部分是用于消费的消费货币。但在投资市场并没有完全形成的古代,投资货币与消费货币是混在一起的,大部分的消费货币被挪用为投资货币,尽管这时的商人通过借贷作为商业资本,但只要借出方并不是以商业投资为目的,还应当视作消费货币的挪用。元杂剧中除了反映百姓日常的金银消费之外,还反映了这方面的白银使用情况。
在元杂剧中,作为商业资本的全是白银,可见尽管黄金偶尔被用于日常消费,但是由于黄金的稀缺与贵重,是不作为商业资本进入流通的。而作为商业资本的白银,部分是通过经营积攒而来,部分是通过借贷得来的。孟汉卿的杂剧《张孔目智勘摩合罗》中绒线铺商人李德昌,就是带自己经营所得的资本“课银一十锭,贩南昌买卖”[4]第三卷695,获利百倍后于途中染病被弟弟杀害。杂剧《玎玎珰珰盆儿鬼》中同样外出经商获利中途被害的赵国用,他的经商资本则是通过“表弟赵客家借了五两银子,置些杂货,就躲灾避难去”[4]第六卷474而获得的。经商之人也并不都是幸运的,借贷白银作为商业资本具备一定的风险,《庞居士误放来生债》李孝先就是“习儒不遂,去而为贾。只因本钱欠少,问本处庞居士借了两个银子做买卖,不幸本利双折,无钱还他”[4]第五卷398。这两个银子,李孝先借了一年,一年后连本带利一共四个,年利率100%,已经属于高利贷了。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的金银被直接用于生产投资,《瘸李岳诗酒玩江亭》中的牛员外在商路要冲开了一间酒店,酒店由小二经营,牛员外只是资方,投资的白银用于置米造酒,“置米十五石,使银十五两二钱七分半”[4]第七卷8。还有部分白银直接用于商品交易,杂剧《施仁义刘弘嫁婢》中王秀才“驴市里替人写契,一日也讨七八两银子,也过了日月”[4]第六卷807。王秀才口中的替人写契,实际上是在驴马市上做商牙。《元典章》中规定“牙钱每十两不过两钱”[5]杂禁2107,如果按照王秀才的说法计算,他一日写契抽头为七八两银子,那么经他一人之手的成交量就为三四百两银子,足见当时用于大牲畜买卖的白银之多。
总之,通过上述对元杂剧中金银消费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看出在元代金银消费已经涉及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了日益破坏的钞法制度的有力补充,同样也是对宋代金银使用情况的继承,尤其是在私的方面,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的。但是,由于黄金的数量稀缺,价值昂贵,往往是作为财富贮藏,只有在迫不得已之时用于消费。白银则不同,不但用于百姓日常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同时也被大量的用于日常商业活动之中。只是大多数的金银被掌握在了少数地主富商、贪官胥吏的手中,普通百姓对金银的占有只是少数,这一点也是与宋代类似。即使大量的金银用于流通与消费,也无法认定金银取代了纸币成为货币。
[1]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王季思.全元戏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5]《大元圣政国朝典章》[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
[6]姜锡东.宋代新兴商人交引铺的经营活动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2).
[7]方龄贵.通制条格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