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再思考兼论作家的人文意识
2013-04-08田建民孙胜存
田建民,孙胜存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一、人文精神讨论的简要回顾
2013年3月14日,上海的《文学报》联合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发起“人文精神再讨论”征文活动,并于本年9月21日在上海大学举办“人文精神再讨论”学术研讨会,以纪念20年前发端于上海的那场大规模的人文精神大讨论,以深化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探讨。此间,《深圳特区报》(2013年7月1日)的“人文天地”栏目也发表了郝雨的《“人文精神”今如何》的文章对此进行了关注与呼应。人文精神这一被学界搁置已久的话题,似乎再次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在此,让我们来简要回顾一下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有关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吧。
人文学者在1980年代绝对是全社会最耀眼的明星,作为新启蒙运动的思想精英,他们以激扬的文字来启蒙大众,以经天纬地的理想来指点江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人们仰视崇拜的对象。然而,好景不长,他们空幻而脆弱的梦想很快就碰在社会改革的坚硬的壁上被撞得粉碎。加之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经济市场化的转型,自然科学家、经济学家、法律学家等应用型人才纷纷闪亮登场,取代人文学者而占据了社会的中心舞台。世俗文化也伴随着市场经济迅猛滋长,它不再对人文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取仰视的姿态,而是以现实的实用主义态度对精英知识分子坚持的价值与理想进行解构与质疑。人文学者被挤压到社会的边缘,他们在尴尬的处境中痛苦地体验着空前的迷茫、困惑与失落,以致一度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当然,他们的沉默,有些类似于辛亥革命后至五四文学革命前蛰居北京绍兴会馆的鲁迅,不发声并不是真的沉沦或退隐,而是沉下心来对人文知识分子在新形势下的社会责任与自身价值进行冷静的审视和重新定位,他们敏锐地觉察到经济市场化改革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逻辑的魔手开始把神圣的精神文化产品商品化,原来负有培养理想陶冶情操的文学变成了媚悦大众捞钱获利的工具,致使个人欲望膨胀,价值观扭曲,道德理想萎缩。人文知识分子对此岂能冷眼旁观。1993年第6期《上海文学》发表了王晓明和几个博士研究生张宏、徐麟、张柠、崔宜明等人有关文学与“人文精神”问题的讨论纪要——《旷野上的废墟——文学与人文精神的危机》。文章从分析当时的文学创作的批判精神的缺失、艺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匮乏等现状入手,认为差不多由“新写实小说”开始,文学创作就表现出了人文精神的萎缩,致使文学面临严重的危机。这“不但标志着公众素养的下降,更标志着整整几代人文精神素养的持续恶化,文学的危机实际上暴露了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危机。”人文精神危机这一命题的提出,迅速引起了因社会转型而失落与焦灼的人文知识分子的共鸣。以此为契机,人文知识分子又开始集体发声。很快使这一肇始于文学的话题扩展成一场延及整个文化界的大规模的“人文精神”大讨论。参加讨论的人数之多,热情之高,在新时期以来不敢说是“绝后”,但绝对可以说是“空前”的。尽管这场旨在解决人文知识分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和位置,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的严肃的讨论没有能够沿着论题发起者们预设的轨道深入发展下去,而是陷入一种讨论各方自说自话的混乱状态,把“人文精神”这一严肃的学术命题沦为一句社会的流行话语,对“人文精神”到底是什么、如何认识和应对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给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应该秉持怎样的价值信念和理想追求等等严肃而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深入的讨论,但是,这场讨论本身却激活了人文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意识和思想活力,促使全社会关注和解决社会转型后人们精神文化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人文精神讨论的几种偏向
人文精神的讨论无疑是当代思想史上值得记取的一件大事,它促进了人文知识分子思想活力的恢复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精神文化的重建,但是,在这场讨论中,也表现出了一些令人担忧的不正确或不健康的偏向。
首先,一些人把人文精神庸俗化。人文精神到底是什么?这是讨论问题的前提或出发点。然而,一些人对此根本不做学理的界定就大谈人文精神,似乎自己对这个概念已经心领神会,实际说起来却云里雾里模糊不清。当然,人文精神颇有点像老子《道德经》中的“道”,有点“玄之又玄”可以意会很难言传的意味。不过,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是以哲学家的眼光和思辨对他所体验和把握的宇宙万物的本源来进行界定和说明。认为“道”作为万事万物的本体,是不能用语言和概念表述出来的,而为了讨论和说明问题,又不能不勉强给其命名为“道”,但这个“道”一旦用语言来表述,就不是他所体验和把握的那个永恒的“道”了。可见老子虽然在处世上主张无为和退隐,但在学理思辨上却是究根问底绝不马虎的,比如对“道”的界定和说明就有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意味。而一些高谈人文精神的学者却不然,他们多是积极入世的实实在在的“实用主义”者或“唯物主义”者,把学术当成晋身的阶梯或获利的工具,心心念念想着的是名位、头衔,当然,或许还有“黄金屋”或“颜如玉”,而对一个学者自身的职责——学理的探究——却不以为然,或无暇顾及。他们张口闭口把人文精神挂在嘴边上,可是,当你谦逊地请教他所说的人文精神到底指什么,或包蕴着什么含义的时候,他却王顾左右而言他,或是摆出一副不屑言说的表情,好像人文精神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常识或公理一样,所以你问这样的问题足以说明你的幼稚或无知,他自然也就没有解释的必要了。笔者怀疑这些总是高谈人文精神而又不具体解释他所谈的人文精神是什么的人,或如在市井上变着法儿兜售所谓灵丹妙药的江湖郎中,救世良方秘而不宣其实是心怀鬼胎;或是把人文精神当成知识阶级的徽章以标明自己的脱俗或清高。于是社会上人人都谈人文精神。把人文精神这样一个严肃的命题庸俗化,沦为一句时尚的口头禅或走红的流行语。
还有一种偏向是把人文精神道德化。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或超越性价值的角度看,人文精神是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观照和理性地把握,当然包蕴着作为人之为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追求,但是,人文精神却不仅仅是道德追求。况且道德作为一个社会或群体的人们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是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的。所以,在一些人看来是道德的东西,另一些人却认为是蒙昧的枷锁或暴力。钱钟书就认为:“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没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还觉得是道德应有的牺牲。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到一般人所不及的理想,更有跟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骄傲和力量。基督教哲学以骄傲为七死罪之一,颇有道理。”(《谈教训》)按照封建的纲常礼教的标准标榜的所谓忠君、孝悌、三从四德等等道德,用五四科学民主的标准衡量则露出了其维护专制的本质和虐杀人性的残酷。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就站在科学民主的立场指斥遵循纲常礼教的道德为奴隶道德。他说:“忠孝节义,奴隶之道德也;轻刑薄赋,奴隶之幸福也;称颂功德,奴隶之文章也;拜爵赐第,奴隶之光荣也;丰碑高墓,奴隶之纪念物也;以其是非荣辱,听命他人,不以自身为本位,则个人独立平等之人格,消灭无存,其一切善恶行为,势不能诉之自身意志而课以功过;谓之奴隶。”我们说,抽象地谈论道德是没有意义的。道德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善恶是非标准的自我约束和内省,而不是相互的指责或说教。一些人却把提倡人文精神与道德说教划等号。说起人文精神就大谈所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似乎除他之外全世界的人都丧了良心,放手作恶。其实,那些天天指责别人没有人文精神或道德而标榜自己有人文精神或道德的人,他的人文精神或道德是值得怀疑的。就像孙猴子自以为得道天天教训猪八戒,不知道自己的猴心猴性也依然固在。我们应该记得苏小妹对哥哥苏东坡说的话:自己心中有佛看万物都是佛,而自己心中有屎的人看别人也就都是一坨屎。就像钱钟书所说:“假使自己要做好人,总先把世界上人说得都是坏蛋,自己要充道学,先正颜厉色,说旁人如何不道学或假道学。写到此地,我们不由自主的想到女鬼答复狐狸精的话:‘你说我不是人,你就算得人么?’”(《谈教训》)
第三种偏向是把人文精神极端个人化。人文精神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和人本主义相通的。也就是说,人文精神是以人为本的,它的旨归是对人的终极关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的自由选择和个性的张扬。但是,这种“终极关怀”是在社会群体协调发展的前提下保障每一个人的选择和个性,而不是无条件地对某一个人的放任和纵容。一些人把人文精神极端个人化,把人文精神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作为掩盖自己无限膨胀的个人欲望的遮羞布,完全无视社会的公序良俗,以损人利己作为自己的自由选择,以伤风败俗作为自己个性的张扬。把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理解为阿Q式的革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这种把人文精神极端个人化倾向是对人文精神的扭曲和亵渎。
三、人文精神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人文”,顾名思义,即人类文化或文明。“精神”,一是指事物的本质或核心;二是指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即意识。这样看来,人文精神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一是,“人文”的实质或核心,即人类文化或文明的实质或核心是什么?二是“人文”意识,即强调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对人类文化或文明的理性观照和把握。
所谓“人文”的实质或核心,其实也就是人文精神的核心内涵。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人创造了自己的文化或文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的一种生存智慧。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或精神文明的成果是多方面的,就物质文明来说,人们从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工业化时代到电子信息化时代一路走来,这种物质生产的极大进步,使人们从茹毛饮血的生活进入到享受高科技成果的现代化生活。就精神文明来说,文字的出现使得人类获得的各种知识和经验得以记载和传承,艺术的创造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们在长时期的碰撞冲突中建立起来的社会文明规范。当动物们在为争夺交配权、领地、食物而日夜拼死撕咬争斗的时候,人类却建立起婚姻制度、社会制度、分配制度、道德准则等等社会文明规范,以法律规则和道德意识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类摆脱了动物性的丛林规则而走上了相对稳定协调的生存和发展的文明之路。为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法律与道德的保障和精神的动力。这种社会文明规范是人类文化或文明最基本的出发点和核心或实质。它表现为人的个体的本我欲求与社会群体的文明规范之间的矛盾统一。其本质目的就是为了人自身及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的文明规范对个体的本我欲求是一种限制,但同时又是一种保护。二者之间是矛盾的,但又是统一的。极端地强调一面而贬抑另一面就会破坏二者的平衡和统一,造成严重的后果。如西方中世纪的严酷的神权统治,我国封建时代的“存天理,灭人欲”以及“十年浩劫”时的“狠斗私字一闪念”式的文化专制主义,否定个体的人的价值和尊严,对人性进行了粗暴的践踏。不了解社会文明规范的本质意义和目的是对人自身的终极关怀。反之,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和绝对权力,放任个体贪欲的洪流去冲决社会文明规范的堤防,同样是开人类文明的倒车,是对人类文化或文明的践踏和破坏。所以对人文精神的理解,既不能只看到其最终落脚点是对人的生存的“终极关怀”而看不到这种“终极关怀”是以遵守和维护社会文明规范为其前提的,也不能把人文精神道德理想化而否定人的个体的合理诉求。
所谓“人文”意识,即在对人文精神的总体性观照和理性把握的基础上,由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关注人们的生活和生命的质量。也就是说,要站在维护和促进个体及整个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点上,对现有的人类文化或文明进行审视和评判,表达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前面我们说人类文明的本质和核心就是建立社会文明规范保证人自身及群体的生存与发展。那么是不是这种社会文明规范一旦建立就万事大吉了呢。这样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社会文明规范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奴隶制被封建制取代,封建制被民主制取代,旧时代的“君叫臣死臣得死,父叫子亡子得亡”的奴隶规则被平等人权的法治观念所取代,“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封建礼教被“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的道德法则所取代,这种从社会制度到道德信条的变化和更迭,就标志着社会文明规范的发展和进步。社会文明规范永远向着更进步、更文明、更合理,即更能维护人的个体的尊严与价值,更能使个体与群体协调发展的方向发展和完善。当然,社会文明规范的进步、发展与完善不是自动完成的,而是靠着有“人文”意识或“人文”理想的人们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而逐渐实现的。为建立理想的社会制度数不清的仁人志士付出抛头颅洒热血的代价,为破除封建礼教的奴隶道德规则唤醒人的独立意识,鲁迅等五四启蒙思想先驱们与旧文化主导下的旧习惯势力作着不屈不挠的斗争。这就是“人文”意识主导下的人类责任感、使命感和社会承担意识使然。这就是人文精神的力量。
四、作家的人文意识
文学作为传达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之一,以审美的方式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以陶冶情感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培育人们的“人文”意识,批判现存社会文明规范及人自身的缺陷,探索人的个体和群体更协调、更合理、更理想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遗憾的是,在商品经济大潮和“去政治化”口号的裹挟下,一些作家淡化甚至放弃了自己人文关怀的批判意识和理想追求,使文学处于失重的“不可承受之轻”的尴尬境地。有的作家迷失在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把文学沦为媚悦大众、捞取金钱和发泄欲望的工具。历来被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文学殿堂的庄严、高雅和神圣似乎一夜之间被痞子式的“玩文学”、精神自慰式的“私人写作”、自我暴露式的美女“宝贝”文学所颠覆或解构。然而,这些媚悦大众的商业化文学虽然一时被炒得沸沸扬扬,但“玩得就是心跳”的“玩文学”也只能是“过把瘾就死”;“私人写作”也注定是“一个人的战争”而无法得到公众的共鸣;美女们的“身体写作”在满足了一些人的好奇心与窥视癖之后自然也就成了昨日黄花,无人问津了。有的作家极力去钻“文艺本体论”和“纯文学”的牛角尖,虽自觉是呕心沥血苦思冥想字斟句酌写出了传世之作,了却了自己的心中事,但却难“赢得身前身后名”。大作虽然被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柜台或书架,然而却少人问津,读者寥寥。于是睁着含冤的眼睛慨叹“文学被边缘化了”,“小说的时代过去了”。文学不再是时代的宠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似乎全世界的人都背叛了文学,冷落了作家。我们说,主张直面现实,表现自我,揭破集体话语的虚幻,反对文艺的政治工具论,反对作者沦为政治家的仆役,这些毫无疑问都是没有错的,但在自我表现与“去政治化”时连同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人文理想和社会责任也一道被“去”掉,这却是对文学的真正的背叛。其实,文学的被边缘化也正是作家放弃了自己人文关怀的人类责任和承担意识所付出的代价。所以作为一个作家,一定要有自觉的人文意识,要在对人文精神的总体性观照和理性把握的基础上,以维护和促进个体及整个人类生存发展,关注人们的生活和生命的质量为基点,对现有的人类文化或文明进行审视和评判,表达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这是一个作家应有的承担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