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深层反思*
2013-04-07郑根成
郑根成
(浙江财经学院 伦理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8)
近年来,以电视相亲节目为代表的电视节目被指为低俗而备受批评,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也连续刊发文论,呼吁去除电视节目的低俗风气,国家广电总局则接连下发文件,以整治此类节目泛滥、造假、低俗之倾向。在这场电视低俗节目泛滥的风暴中,学界与公众几乎一气同声地指责大众传播媒体,认为正是它们导引了低俗的社会文化风气与品位。这种思考本身并非一无是处,但却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当前媒介文化低俗化与我国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文化领域的大众化与后现代化等直接相关。窃以为只有在这些维度的考察中,我们才能把握到媒介文化的原初脉动,也只有在这种考察中,我们才能找到问题解决的真正方向。
一 传媒市场化——电视节目低俗化的幕后推手
低俗电视节目的主要表征是节目形式的娱乐化与节目内容的庸俗化。但不论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电视娱乐化热潮,还是近年来被批为低俗的一轮又一轮电视相亲热潮,都与传媒市场化直接相关,可以说,传媒市场化才是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真正幕后推手。早在19世纪中后期,我国传媒就开始了市场化的尝试,但真正意义上的传媒市场化则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相伴行进: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八家报社实施企业化管理的报告,我国传媒就开始了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轨制转变。基本方针是:国有制方针不能变,在此基础上,国家财政尝试着分期分批减少对传播媒体的经费投入,各传媒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政不给补贴”。此后,我国不断推出了更多的传媒市场化举措,传媒市场化的宏观管理体制在理论与政策上也逐渐趋于明确化,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及“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方针基本上没有太大的调整。市场化、产业化进而促进了我国广电传媒的集团化,从形式和内容上看,传媒集团化都无疑是我国传媒市场化的顶峰。
传媒市场化运动对当代中国的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就传媒自身而言,传媒的身份及其传播理念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大环境的实际情况,我国传媒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轨制。“事业单位”强调的是其“事业性质”,这要求它在政治方针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挥好舆论引导者、道德教化者的社会精英作用;“企业化管理”则是要强化其自主经济主体的职能,以释放其创造有益于国家、人民的文化作品并激活其市场潜能。这种双轨制赋予大众传媒以双重属性或身份:一方面,传媒是为公共服务的社会舆论机构。这种身份要求它应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作一个高明的舆论引导者与社会公正的代言人。另一方面,传媒又被作为是自主创收、自谋生路的企业主体而推向市场,必须自谋财路以支撑自身的运营;换句话说,媒体只能凭借其产品的优良品质以赢得市场份额,从市场份额的回报中获得再生产的投入。
当代中国境遇下,大众传媒的这两种身份并不必然导致冲突,因为,我国意识形态的根本点在于国家的政治生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这种宗旨贯彻到媒介实务中就是要以服务受众,满足受众的需要为自己的最高追求。而在传媒市场上,传媒拥有了受众也就意味着占有了市场,从而获得了生存空间。故此,从理论上讲,坚持意识形态属性最好的传媒,也完全可以在传媒的产业属性方面表现出色。但问题却是,传媒的产业属性及其所赋予的经济创收者身份时常被片面地夸大了:针对传媒产业属性的一种错误理解与操作是将其产业属性视为主导性、决定性方式方面,以至于完全凌驾于它的公共服务属性之上,并在事实上导致了传媒把自身的经济效益凌驾于它的社会服务原则之上,从而呈现出一种“市场原教旨主义”倾向,这使得许多传媒机构在强调其文化产业部门性质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自己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与地位。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倾向促推了传播理念的变迁:在市场化体制中,受众的身份不再是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公民,而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息消费者,斯迈思把这种信息消费者解读为媒体出售给广告商的商品 受众商品;与之相关的是,传媒则把自身定位为信息生产商。这种观念变化对传媒的编辑方针、运营模式等都产生了整体性冲击:标志着受众群量指标的发行量、视听率、点击率等被视为传媒的生命线,而这一生命线支撑有赖于节目的接受率及随之而来的广告,且二者的实现完全遵循市场逻辑;循此逻辑往更深处演绎,则是市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转化为现实层面的追逐受众群体,市场经济中商品的多数原则与通用原则也由是成为媒体的最高原则。受市场逻辑的影响,传媒在信息选择上也以市场价值作为信息价值的基本标准,即实际赢利的能力成了传媒信息价值大小的标准。需要强调的是,当受众被定位为消费者时,传媒对受众的关注就主要集中在与消费行为相关的统计学属性,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及消费偏好等,相对忽略了受众的其他社会特性,这实际上就把复杂的传播关系简化为纯粹的商品买卖关系。当前的现实情况是:传媒在市场化进程中片面地追求视听率,“多数法则”被奉为至尊,所谓“多数法则”,即是指不管什么内容,只要能吸引最大量受众,能迎合后者欣赏趣味,就是要提倡的内容。简单粗俗的“多数法则”虽然提升了媒介的视听率(点击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媒介的文化品味,传媒低俗化由是蔚然成风。
二 娱乐化浪潮下的媚俗之风——低俗电视节目的文化实质
许多人认为,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把文化导向了低俗化,或者说是媒体助推了文化的低俗化。这种解读固然是看到了当前大众传媒在当代社会的强势地位与作用,看到了大众传媒对人们的认知方式、行为的决策、品格的型塑以及社会教育与评价等方面的深刻影响,但是,这种理解却忽略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大众文化对传媒有着更为深远的文化影响。从文化层面审视,低俗电视节目的风行至少表明这种节目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追捧,或者说,这种节目的趣味被许多人所接受,而这恰说明了当前社会文化的态型。从这个角度看,当前电视节目的低俗化其实是媒介文化与社会文化强势互动的结果,而不是媒介单方面的强势影响。实际情况是,当代中国正经历一个由前现代向现代、前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以及由封闭的一元性社会向开放的多元性社会转型的过程。从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看,这一社会转型并不是孤立的当代事件,它其实是始自鸦片战争的一百多年以来,中国社会探求现代化道路的持续。这一转型导致了社会整合方式的质的变化,也从根本性上改变了人们的社会交往方式;最根本的变化发生在文化层面,正如布莱克所指出的,社会转型最本质的东西乃在于社会文明结构的转型,[1]而汤因比则更是在社会转型中找到了文明生长方式的基本规律[2]。与我国近代以来的社会文明结构转型相关的是,我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体系在自我救赎的现代性进程中反遭解构,而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且为大众所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一方面导致了社会秩序普遍的失落与大众行为的普遍失范,另一方面,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则表明,社会转型时期公众的社会心理往往趋于脆弱甚至迷茫无助,并会伴随着产生诸如“物欲化、粗俗化、冷漠化、躁动化、无责任化和浮夸虚假化”的“病态社会心理”[3]。在这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心理的支配下,人们更倾向于强调感官刺激、消遣娱乐而无视净化精神,纯娱乐性信息因此更受追捧[4]。传播学的相关研究同样支持这种理论:传播研究表明,受众在接受信息时会受到惰性心理的极大影响——人是有惰性的——人在接受信息时,往往更趋向于选择勿需耗费大量时间或精力就能获取的信息。美国传播学大师威尔伯·施拉姆曾经设计了一个信息获取的因素公式:可能得到的报偿÷需要付出的努力=选择的概率。意思是说,信息及其传播渠道被选择的概率与预期报偿(满足需要)呈正比关系,而与获取这一信息所耗的时间与精力呈反比关系。这就是说,人的惰性心理使人们在接受新闻信息时不希望引起心理结构的改变。低俗节目的娱乐化趋势正是顺应了大众的这种需求,因为它在使受众从舒适和愉快中直接兴奋起来,却不要求太多精神上的努力,它可以使人在几乎不需付出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快感;而其它严肃的信息给受众带来的往往并非“快乐”,相反,对严肃信息的整体把握要求受众能了解到信息的背景知识,对信息的意义及评价则更提出了受众在思考创造方面的主观性和能动性要求,这种需要受众更多投入的节目只可能是窄众型,而不可能成大众型节目。
不难看出,低俗电视节目的文化实质是媚俗,是大众传媒对受众趣味的曲承与迎合。需要注意的是:大众传媒固然能引导舆论、指导时尚,但是,社会意识形态与公众趣味才是大众传媒舆论导向的方针、立场以及它所倡导的文化态型与趣向的决定性要素,因为,大众传媒的价值取向会受到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市场化态势下,大众传媒的文化定位与节目风格,特别是娱乐化节目的文化定位与节目风格则完全取决于作为信息消费者的公众的文化趣味。关于这一点,有学者指出,现如今,“传播媒介的私人占有和对利润的追求已经导致它注重大众文化,大多数消费者的兴趣爱好主导着传播媒介的内容”。并强调说:“很清楚,这种内容往往缺乏艺术性、知识性和教育性。”[5]也就是说,当代传媒低俗化的实质是大众传媒在迎合社会公众庸俗、不屑的需求心理与文化品位。通过这种媚俗性曲承与迎合,大众传媒获得了它想要受众关注率,并从广告商那里获得了相应的回报。
三 后现代化——媒介立场的异化
从哲学的角度审视,低俗电视节目表征了道德价值与意义的后现代消解,它代表了当前传媒价值立场的异化。后现代是一个争歧极繁的概念,后现代化也是一个疑似的社会进程,后现代性则更多地昭示了一种价值立场或取向,这种价值立场或取向主要表现为非中心性、平面性或无深度性、复制性和大众性等。一般来说,后现代性是西方文化的现代性进程中所衍生出的反思性心态、社会文化以及与其生活方式相适应的思维方式与价值立场或态度。但在当前社会的全球化与媒介化态势中,后现代性表现出两个极需关注的发展趋势:其一,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后现代性有由西方世界向东方世界漫延的趋势。如果说,在西方发达国家,后现代性更多地体现为对现代性的反思及“晚期资本主义”价值重构的自主与自觉的话,那么,对不发达国家来说,后现代性则体现为在现代性尚未发育成熟情况下的对现代性的解构,从道德、文化的角度看,其破坏性意义更甚于其建设性意义。因此,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后发”后现代性是一个需要区别对待且值得深入反思的问题。其二,在社会媒介化的态势下,后现代性与传媒,特别是大众传媒密切相关:因为,大众传媒,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众传媒事实上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与价值层面的后现代转向的最重要动力因素,与之相关的是,大众传媒自身也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诸多后现代性的特点,有学者甚至认为,后代理论研究中所勾画出的后代性特点在处于现代与后现代连续性之间的大众传媒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麦克卢汉与鲍德里亚都通过“内爆”①*在鲍德里亚那里,内爆是指“相互收缩,一种奇异(巨大)的相互套叠,传统的两极崩塌进另一极”。或者“一极被包含到另一极之中,每一个意义区分系统的对极之间都出现了短路,述评和不同的对立面被消除了,传媒和形式也随之被消除了”。他说,“在当前的模拟世界中,所有的事物都崩塌(折叠)进所有其他的事物之中,所有的事物都在内爆”(参见乔治·端泽尔:后现代理论[M].谢立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第138-139页)理论阐明了大众传媒是促成当代社会后现代转向的重要力量;鲍德里亚甚至认为大众传媒从根本上瓦解了现代社会和现代主体,这主要体现在大众媒介对意义的消解上——鲍德里亚指出,媒介创造了一种“仿像文化”的新型文化,并将这种文化深深地根植入日常生活的中心。在这种文化中,媒介生产的“仿像”成为现实的替代物,但这种替代只能是表象层面的替代,而根本无法深及现实的意义层面,因为,仿像的虚幻性与意义毫无关联。鲍德里亚的内爆理论指出,大众传媒导致了传媒资讯和现实之间不再有什么区别,精英与大众等的区分也不再有效,信息与娱乐之间也没有了界限,新闻转而追求娱乐消遣的效果,用戏剧化的夸张的方式来组编它们的故事,政治和娱乐合于一体,各种阶级、意识形态和文化形式之间的界限好像被黑洞所吞噬了一样[6]。当代社会虽然充满了信息,然而由大众传媒制造的信息迷狂、信息的肿胀症却使庞杂的信息在内爆中成为毫无意义的噪音。在《媒介意义的内爆》一书中,他指出,正是由于传媒中的符号和信息把自身的内容加以去除和消解,从而导致了意义的丧失。在鲍德里亚看来,在信息、传媒以及大众传媒的消解和去除活动中,信息吞噬了自身的内容,并进而摧毁了意义和指称,或者使之无效[7]。在这里,意义已经不再需要各种深度的解释模式,因为意义问题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说,已经不再有任何意义了。美国当代文艺理论家查尔斯·纽曼也认为,影视文化构成后现代文化的基调,影视所再现的现实,使现实成为一种技术组成的产品,并使得经验和想象的审美完整性、人与作品在沉思中静静观察交流的氤氲“韵味”消逝殆尽,剩下的是银幕屏幕画面的强制性效果[8]。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更是在他的《电视与社会》一书中系统地整理了电视的后现代主义的主要特征,并指出电视是典型的后代主义形式,这一方面体现在电视运用图像和零散式播放这一方法所产生的全面影响上;另一方面,个别的节目也是后现代主义的,因为它们冲破了界限,突出外表,自我指认,既非写实,又非叙事[9]。
尽管后现代是否是一个与当代中国思想事实相关的文化概念尚处于争论之中,但是,许多学者认为,当代中国传媒已经在各个层面都凸显出了西方后现代性理论所勾画的诸多特点,恰如杜骏飞所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的传播时代在模式建构和总体理念上,似乎无意中融合了后现代主义的动态哲学”[10]。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后现代化特点突出地表现在它所营造的后现代语境以及后现代文化立场的张扬等方面:大众传媒的各种娱乐化节目中广泛使用各种后现代话语,并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广告、娱乐节目提供的思维素材宣扬了后现代的话语方式与价值方式,传播了“后现代”的种种含义的同时,也借此形塑了一个后现代的传媒语境。这是一个极需反思的问题:在现今的媒介化时代,传媒话语事实上已经成为大众思维和交流的主要符号,但后现代化传媒所打造的后现代话语和符号对大众的包围与影响阻隔了大众与现代话语、意识的有机联系,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大众与现代的接触基础,并进而消解了现代性。站在后现代的立场反思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世俗化与庸俗化,可以发现,大众传媒的世俗化与庸俗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传媒对大众的趣味片面地曲承、迎合,尤为严重的是,它在使公众及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本身急坠入庸俗的泥沼的同时,还解构了一切社会意义和价值:在现今的娱乐节目场域中,高尚价值刻意地成为世俗价值的嘲笑对象,流俗反而显得崇高。“躲避崇高”的价值立场与方式被刻意地正当化,并在娱乐的喧嚣中不断被强化。事实上,躲避崇高并非真的要摆脱崇高,而是要追求一种反传统道德意义的“另类”崇高,在后现代的辞典中,崇高被定义为“世俗的随意”、在这种叫嚣声中,“崇高”体现为对“崇高”本身的反动与反叛。当代大众传媒还通过灌输娱乐与享受的信条改变了许多公众关于生活方式的观念――电视节目、娱乐报道及各种广告所传达的信条是:拥有无限丰富的物质财富,特别是广告宣传的财富是一种幸福,它甚至标志着生活问题的全部解决;而在当代大众传媒的视野中,这些物质财富似乎勿需通过艰辛的劳动就能获得!这种信条很容易使人们得出这样的设想:物质财富与社会的普遍健康和福利是高度同一的。循此逻辑,物质财富就成了真实的价值标准。这种观念把娱乐、享受理解为生活的主体内容与方式,娱乐与享受被解读为生活的最大乐趣,这其实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消费心态,这种消费心态的普适化同样深度地解构了现代性的价值。
从哲学的角度审视,娱乐化立场的非道德化及其对道德意义的解构与消解完全体现了传媒后现代化特点。值得深入反思的是:尽管当代中国社会整体上并不具备当代西方社会所谓的“后现代性”特质,但鲍德里亚等人所描述的信息与娱乐边界模糊的内爆现象,即普遍的传媒娱乐化已经真实地发生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大量的娱乐频道与海量的娱乐节目所掀起的传媒娱乐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在这场由大众传媒所主导、公众普遍参与的娱乐化浪潮中,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娱乐板块呈现出了肇始于西方世界的后现代的诸多属性:后现代的基本立场就是解构,曾经的传统的道德威权的光环在“去中心化”与个性张扬中日渐褪色,曾经是社会整合之基础的道德意义与价值一再被践踏。在处理严肃的社会道德问题时,娱乐化的立场是祛除崇高、恶搞一切,不但不作信息传播中应该做到的深层解读,还坚决反对来自精英阶层的评价与判断,特别反对精英人士的道德价值评价与判断;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平面化的即时体验最为重要,任何深度的评价都没有必要;他们尤为反对那种探究现象背后的本质或表象背后的深度的信息行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理性霸权”!后现代主义者所追求的是那种在娱乐中、在不需动脑筋的笑与乐中放逐理性批判,而不是深沉的对生活的反思以及对人生真、善、美的价值判断。总之,在娱乐化的浪潮中,意义不仅不被首先讨论,而是从根本上被消解了。在论及后现代境遇中伦理学的境遇时,齐格蒙·鲍曼指出:“伦理学本身被诽谤或嘲弄为一种典型的、现在已被打碎的、注定要成为历史垃圾的现代束缚,这种束缚曾经被认为是必需的,而现在被明确地认为是多余的。另外一个错误的观念,即:后现代的人们没有它也能生活得很好。”[11]吉里·里坡维特斯基则以“没有人被激励或者愿意使自己达到道德的最高目标,并去守护这种道德价值观”[12]来描述娱乐化节目的道德取向。
四 简短结论:低俗电视节目治理的基本思路
从目前的态势看,电视节目走向亲民化、互动化乃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在当前新媒介迅猛发展的态势下,更是如此。在新媒介态势下,传播者与受众的界限几近“内爆”,传播者自身已成为更为广域意义上的受众,而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则随时都可能以各种形式作为节目参与者而成为传统意义上的“传播者”。在这场由新媒介助推的媒介化运动中,媒介正真正成为人们自己的媒介,媒介在继续扮演着意识形态领域重要角色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娱乐方式,甚至可以说,媒介已经“内爆”为当代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节目内容的通俗化、节目形式的娱乐化本无可指责。然而,大众传媒的通俗化有日益走向庸俗化的趋势,而娱乐化则日益呈现出娱乐至上的趋势;在这个进程中,市场逻辑、资本逻辑凌驾于文化逻辑、生活逻辑之上,这既有悖于文化的基本精神,也有悖于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
当前人们的反思也基本聚焦于娱乐化与低俗化及其治理或纠偏分析方面,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态势看,电视节目低俗化的解读不能局狭于媒介领域,其治理或纠偏也不能局狭于一般意义的加强监管与媒体自律的层面。因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并非媒体不自律或监管不力。虽然,媒体也确有不自律的现象,监管也确有不力的地方,但在电视节目低俗化问题上,规范市场化运作则是亟需考虑的问题;社会文化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构与实践则是更为本根性的解决之道。规范市场化并不意味着要推翻市场化,而是强调媒体在市场化进程中不能完全被市场的多数逻辑与资本的逐利逻辑所俘虏。一般说来,人们期望大众传媒能把握好社会文化的总体责任,引导、宣传具有普遍性与现实意义,且能代表主流的思想文化。由是,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监督与公众舆论手段,传媒应成为社会与公众的耳目喉舌,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一个在当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强势教育工具,人们也有理由期望传媒能担负起公共文化的使命,自觉传播积极、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并自觉抵制消极、有害的文化垃圾。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固然是解决节目低俗化问题的一个方面,但简单的监管思路忽视了媒介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生态”与“文化生态”,从社会生态的角度看,传媒是社会生态系统的子系统,它的状况既受社会生态的影响,也会反过来影响到社会生态本身;从文化生态的角度看,媒体文化既引导、促动社会文化的态势或走向,同时,社会文化本身也引领媒介文化的定位与趣向。因此,在市场化不可避免的态势下,在规范传媒市场化运营的同时,社会文化建设工程的目标设定、实践规划与实际效果,受众的媒介素养等方面才是低俗电视节目治理的根本所在。
当前媒介备受诟病的道德价值导向问题尤其能说明这一点:大众传媒对道德上的“善”、“恶”理解来源于社会生活,换句话说,道德善与恶的判断事实上是一个由社会及社会生活来规定的一个“前媒体”概念。目前,在我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受价值解构的影响,社会大众在道德“善”、“恶”的价值判断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不可争议的现实。一方面,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更为艰巨:它应为当前我国的社会道德重建贡献应有的力量,大众传媒的社会地位及其影响正是人们对它寄予厚望的原因所在。但是,另一方面,传媒价值导向问题的根本乃在于社会道德重建工程本身:单方面地强调提升大众传媒的品位与格调并不能真正解决所有问题,如何及时、高效地推进社会道德重建,提高公众文化品味,这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 。毕竟,在传媒领域,存在着一个影响力的互动,即传媒在影响公众的同时,公众也影响并导引传媒;公众的文化品味提高了,传媒产品的文化品味自然也会受其影响而排斥低级化、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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