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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雪晴》集叙事的距离控制*

2013-04-07刘涵之

关键词:城里人沈从文

刘涵之

(湖南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沈从文作品结集印行的几个有名的版本,如四川人民出版社的《沈从文选集》,花城出版社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香港分店联合出版的《沈从文文集》都以“《雪晴》”为题名选录过《赤魇》、《雪晴》、《巧秀和冬生》、《传奇不奇》几个短篇小说。2002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沈从文全集》的编者延续了这一编辑体例,继续以《雪晴》为题选录上述作品。研究界一般认为,沈从文于1945-1947年间发表的《赤魇》、《雪晴》、《巧秀和冬生》、《传奇不奇》四个短篇虽独立成篇,但又有着紧密联系,大体能构成一部中篇小说的规模。①刘洪涛在他的专著《沈从文小说新论》里把《雪晴》当作中篇小说看待。(刘洪涛:《沈从文小说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沈从文全集》的编者也认为这四篇小说“互有联系”,而将它们编入《雪晴》集(编者说明载《沈从文全集》第10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400页)。本文在论述这一作品集时,正是考虑到四个短篇小说的有机联系而将其视为一部内容丰厚的中篇小说看待。需要指出的是,与沈从文的大多数乡土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述的手法不同,《雪晴》集整部小说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我”亲临了故事发生的现场,洞悉事态全局,并作为叙述人向读者讲述了自己的一番见闻:“我”是一个年仅十八岁胸怀画家梦的军中司书,受命回乡下整理书画,在一个名叫“高枧”(在《雪睛》集中,有“高枧”、“高砚”两种称谓,本文统一为“高枧”)的村庄正赶上儿时同伴满家哥哥的婚娶喜事,故事即从这里开始。第二天,“我”在满家进食早饭时长工告知昨晚为“我”安排寝宿的巧秀和迎亲吹唢呐的中寨人私奔,原本对十七岁的巧秀有着朦胧好感的“我”心头因为这么蹊跷的事情便烦乱不安起来——这是《赤魇》和《雪晴》两个篇章的主要内容。紧接着《雪晴》,《巧秀和冬生》这个篇章叙述“我”搬出满家大院住药王宫偏院中小楼,从团防局师爷那里渐渐了解到巧秀的身世以及杨大娘和儿子冬生对巧秀的关爱、倾心。《传奇不奇》叙述的则是田家兄弟掳掠押送烟土的团防局丁冬生,诱拐巧秀的中寨人和田家兄弟结伙逃向老虎洞与团防局满家队长展开对峙,终于酿成一场充满血腥味的残杀。

倘若由《传奇不奇》在整个《雪晴》集所占的篇幅和《巧秀和冬生》的有关铺垫去看,似乎这部中篇小说的重心落在对田家与满家械斗原由、发生、发展状况的叙说上,乡土社会宗族冲突以武力相见的情形在此可见一斑。通过“我”的视野,乡村血腥的暴力杀戮场面得到了细致的呈现,而其中所牵系的乡土社会的现实约略说明了暴力机制和社会腐化的相互承转关系,以致金介甫也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沈的乡土文学作品中,《雪晴》的现实主义色彩特别浓烈。它探讨了乡村社会腐化现象和伦理道德的转变……”[1](P380)我们姑且不论“现实主义”标签的定性分析作用,而是就第一人称叙事和有意为之的客观化描写之间的张力来讨论沈从文对尚武习俗的反省,对农村社会暴力性分解力量的担忧和“我”的乡村之旅对湘西梦的彻底终结意义。①沈从文在1981年为自己的作品集《湘西散记》(由戴乃迭翻译为英文,面向国外出版)作序时针对《雪晴》集说过这样一番话,小说“记的是我于一九二○年冬天回凤凰时,应一个同乡邀约,去离县城约四十五公里乡村‘高枧’作客吃喜酒,村子里发生一件事情的全部经过。村子不到二百户人家,大族满姓,人并不怎么‘刁歪’,头脑简单而富于冲动性是他的特征。和另一个村子田家三兄弟,为了一件小事,彼此负气不相上下,终于发展成为一个悲剧,前后因之死了二三十个人。仇怨延续了两代,他本人和惟一孤雏,若干年后,先后也为仇人冤家复仇致死。”(沈从文:《〈湘西散记〉序》,《沈从文全集》第16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393页。)沈从文的说法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考虑到《雪晴》集的完成是在40年代中后期,所以我在这里将这部小说与沈从文的湘西梦的终结联系起来。

很少有研究者就《雪晴》的结构来论述第一人称“我”的乡村之旅、乡村发现的重要作用。整体看来,《雪晴》并非一部自传性质的乡土小说,这不仅仅因为“我”在高枧近四十天的逗留只是以城里人的身份见证了巧秀的私奔,冬生的被掳,田、满两家的械斗,同时“我”在乡下被当作城里人看待,说明叙述人尚未完全融入乡村生活,乡村之旅实现的是我与农村短暂的零距离接触,显然无能、无法意味“我”有资格作为乡村的代言人事无巨细地叙说发生在高枧村的一切事情。不过,将叙述人设计为年轻的城里人,以城里人的眼界观察乡下人事多少会获得乡下人不能拥有的新鲜感,叙述人传递的就是城里人接触乡村生活后的实际经历和感受,尽管有一回他还为自己乡村经验的匮乏进行开脱:“我问你读者,算算时间,我来到这个乡下还只是第二天,除掉睡眠,耳目官觉和这里一切接触还不足七小时,生命的丰满,洋溢,把我感情和理智,已经完全混乱了。”[2](P414)

开脱归开脱,叙述人“我”跳过乡村经验的匮乏的障碍,很快就能从“感情和理智”上把握住巧秀私奔、冬生被掳的真相,之后叙述人不断突破城里人身份的局限合理地转变为这一真相的如实报道者,直到巧妙地支撑着报道全程。在叙述人看来,巧秀私奔无伤当地风化,因而并不造成怎么恶劣的后果,正如作为城里人的“我”做客高枧村,“影响这个地方并不多,凡是历史上固定存在的,无不依旧存在,习惯上进行的大小事情,无不依旧进行。”[3](P422)巧秀是八十里开外的溪口人,父亲早逝,守寡的母亲和黄罗寨的打虎匠相好,族长和族里人假公济私对巧秀的母亲课以沉潭的重罚,巧秀从此被表叔送到满家庄院当佣人。巧秀长大成人,不乐意、不甘心被安排去做满家大队长的“小婆娘”……在十七岁的年龄充满着荒唐幻想,因而有了和吹唢呐的中寨人私奔的抉择。

叙述人“我”和喜欢上巧秀的冬生就巧秀的出走有过一场饶富意味的对话:

我逗弄他说:“冬生,巧秀跑了,那清早大队长怎不派你去追她回来?”

“人又不是流水,用闸那关得住。人可是人!追上了也白追。”

“人正是人,那能忘了大队长老太太恩情?还有师爷,磨坊,和那溪水上游的钓鱼堤坝,怎么舍得?”

“磨坊又不是她的财产。你从城里来,你喜欢。我们可不。巧秀心窍通了,就跟人跑了,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这笔账要明天再算去了。”

“她自己会回不回来?”

“回来吗?好马不吃回头草,那有长江水倒流。”[3](P427)

当冬生说“追上了也白追”内心可能夹杂着埋怨巧秀私奔、忘恩负义的消极情绪,而他为她的出逃做出“心窍通了”的辩护又在在显示出由爱生及的宽宥,这无不证实高枧村民风的淳朴、自然。叙述人完全不提满家老太太、大队长对巧秀出逃的反应,其实从冬生的口吻“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这笔账要明天再算去了”,即可猜测出来。冬生并不怎么过分计较巧秀的辜负恩情,想必满家老太太、大队长也会宽容待之。叙述人设计的对话场面在此回避了对巧秀私奔后果的交代,由后文叙事重心的转移可以见出:它无疑一方面有利于叙事从巧秀出走的事件过渡到冬生押送烟土遭掳掠的事件上,形成情节的跌宕;一方面又委婉地颂扬了满家“门庭充分保留传统的好规矩”。

冬生被掳掠的事件的植入使得叙述打破了叙说乡村野趣的平静。叙述人在《巧秀和冬生》这一篇章的结尾部分预述了冬生的不幸遭遇:“……杨大娘如何作她那一顿晚饭,是不易形容的。灶房中冷清了好些,因为再不会有一只鸡跳上砧板争啄菠菜了。到时还会抓一把米去喂鸡,始明白鸡已卖去。一定更不会料想到,就在这一天,这个时候,离开村子十五里的红岩口,冬生和那两个烟贩,已被人一起掳去。”[3](P431)冬生被掳掠的事件显示了危机降临高枧村的可能,事实上它已从婚宴喜事的氛围转向人命悲剧的势态。我们发现《雪晴》集前三个篇章,叙述人反复提到过村庄秩序的安好,“因为地方治安无虞,农村原有那分静,表面上看也还保持得上好”,“地方由于长期安定,形成的一种空气,也自然和普通破落农村不同”,那么这一次冬生的被掳掠就直接挑战了高枧村长久以来秩序的安好,同时可能还说明村庄秩序的良好只是“我”的初步印象。叙述人将冬生被掳掠的事件和地方的安定局面联系起来还有另一层考虑,叙述人注意到近二十年的社会变动,内战自残自黩的割据局面“分解了农村社会本来的一切”,“乡村游侠情绪”滋生出一批“寄食者”,他们中“有家有乡的可能成为‘土豪’,无家无柢的又可能转为‘土匪’,而两者又必有个共同的趋势,即越来越与人民土地隔绝,却学会了世故和残忍。”[3](P425)叙述人非但对乡村传统的分解深怀忧虑之情,还要以议论形式展开对当局政府的指责,“国家重造的设计,照例疏忽了对于这个现实爬梳分析的过程,结果是一例转入悲剧,促成战争。”至此,可以看出“我”的乡村之旅发现的是类似高枧这样的村庄,“表面上看还保持得上好”,实际已经“会合了各种不得已而作成的堕落”[3](P426),乡土社会的历史与现实已是奇妙地交结于此。

在《雪晴》集前三个篇章,如果说,巧秀私奔的事件掀不起高枧村的一丝波浪,冬生的被掳掠事件则揭开了地方堕落势力相互瓜葛的真实内幕。这种瓜葛导致的生死予夺现象令人发怵、令人震惊。在《传奇不奇》这个篇章中,由冬生被掳掠到营救冬生引发的堕落势力的交锋便是乡村传统分解过程的具体表现。叙述人没有掺进任何阶级分析法的因素来叙说这场械斗的对立双方利益分殊,而是摆出了观望的姿态,“局中师爷和我各背了被卷去红岩口老虎洞观战,先是到河下看了许久,又爬上对山去,欣赏一番。一切情景都缘只宜于一个风景画家取材而预备的,不是为流血而预备的。”[4](P444)很难想像叙述人刚到高枧村面对残忍械斗展现出来的这种坦然心态!叙述人说“观战”、“欣赏”,暗示着“我”要拉开距离力图摆脱主观好恶来叙述田、满两大宗族的暴力械斗,“攻守两方都用尽了乡下人头脑,充满了古典浪漫气氛,把农村庄稼人由于渔猎耕耘聚集得来的智慧知识用尽后,两方面都还不服输,终不让步。”[4](P446)在这里,叙述人的“观战”、“欣赏”心理已是昭然若揭。我们看到的叙述人完全抽离了是非观念,变成毫无价值立场的冷漠观望者,甚至有理由相信他对械斗场面的欣赏只是纯粹出于观摩乡村获得新鲜体验的需要,以满足自己乡村之旅的猎奇心理。叙述人愈是冷静,叙述口吻愈是从容,械斗场面的杀戮却愈是凶残。这种反衬手法为叙述人找到了一条从武力杀戮现场脱身而出的途径:叙述人无须怀着某种道德诉求来劝阻这场完全可以避免的械斗,相反作为袖手旁观者,他的不介入就是一种介入,于是械斗不再是一个可以避免不避免的问题,叙述由此不必从道德立场上去辨析“我”对一场械斗的知情权和知情后而不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的伦理责任,“我”的身份只是一个来自城市的胸怀画家梦的军中司书,“我”没有义务去干涉高枧村正在发生的一切。

当然,这一角色的设置和前文提及的叙述人对传统乡村的“分解”表现出来的忧虑有了反差。这既可以看作《雪晴》集整部小说叙事不一致的矛盾,又可以看作叙述人作为不合格的乡村代言人没有找到有效的统一立场来建立自己的叙说方式所产生的缝隙:他是对部分事件保持着中立,对部分事件不那么中立的;对部分价值保持着中立,对部分价值不那么中立的。叙述人“我”的顾此失彼暴露了城里人发现乡村、审视乡村的暧昧性的一面。而叙述人以“传奇不奇”来命名一场宗族械斗所搅动的社会波澜时,上至当地县长下至普通乡民都成为了“传奇不奇”暴力杀戮的作俑者,他们主观上虽然不愿意看到一场血淋淋械斗的发生,但是一旦卷入暴力杀戮,那种人性残忍、嗜血之处很快就得到了彰显。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标题“传奇不奇”的修辞似乎要恢复传奇不足奇的平静叙述,叙述人“我”对械斗采取的“观战”、“欣赏”心态潜意识上还是有着残忍、嗜血的人性之恶。叙述人没有掩盖这一事实,也没有过分去描述自己“观战”、“欣赏”的心理,却又努力呈现画面感极强的械斗场面:“过了三天毒烟散尽后,团队上有人入洞里去检查,才知道十四人都已伏地断气多时,还同时发现了二十多只大白耗子,每头都有十多斤重,和小猪一样。队上人把十四个人的手都齐腕砍下,连同那些大耗子,挑了一担手,四担耗子,运到高枧团防局,把那些白手一串一串挂到局门前胡桃树示众。一村子妇女小孩们都又吓怕又好奇站在田埂上瞧看这个陈列。”[4](P446-447)显然,叙述人“我”的这种不但叙述出“我”的乡村生活而且表达看法的套路有助于报道事件的真相。这只是把械斗事件作为“传奇不奇”的中心来理解,其实在高枧这样的村庄,当械斗成为农村堕落的必然结果,械斗就不再仅仅被理解为农村社会存在的偶然事件,农村传统的分解正在随械斗的不可避免清晰起来。

在《雪晴》的故事中,叙述人“我”可能不是一个太令人欢喜的角色,高枧村的人们将他当作“城里人”看待这是原因之一;无故产生对巧秀的轻薄性幻想,这是原因之二。叙述人建构了乡村之旅的认知结构,他对“传奇不奇”秘密的发现就不再拘囿在探知一位十七岁乡下姑娘“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以及愿望的证实”上,[3](P409-410)从“我”的寓居高枧村,巧秀私奔,冬生的被掳掠,田、满两大宗族的械斗,一系列事件的结果只有一个:“我”的乡村发现决不是简单地满足于“乡村式的欢乐的流注”上,在悲剧展开之后,农村传统分解所带来的变化已经彻底断裂了人与土地的素朴关系。对于高枧村来说,暴力功能的发挥以及暴力的被欣赏大半是人心太坏的缘故。在小说的结尾,叙述人不由得发出了感慨,“我还不曾看过什么‘传奇’比我这一阵子亲身参加的更荒谬更离奇。”[4](P453)叙述人的感慨是对“传奇不奇”真相更进一步的揭示,也预示着社会冲突所发生的“横暴权力”正在日益恶化类似高枧这样的中国乡村的生存条件。田、满两大宗族的械斗起因于经济利益的纠葛,叙述人将它归属到乡土社会的堕落,“有家有产的可能成为‘土豪’,无根无柢的又可能转为‘土匪’,而两者又必有个共同的趋势,即越来越与人民土地隔绝,却学会了世故和残忍。……永远有个‘不得已’作借口,于是绑票种烟都成为不得已。会合了各种不得已而作成的堕落,便形成了后来不祥局面的扩大继续。但是在当时那类乡村中,却激发了另外一方面的自卫本能,即大户人家的对于保全财富进一步的技能。一面送子侄入军校,一面即集款购枪,保家保乡土,事实上也即是保护个人的特别权益。两者之间当然也就有了争斗,有流血事继续发生,而结怨影响到累世。”[3](P425-426)满家大队长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剿匪的名义进行的对田家兄弟掳掠冬生的报复扩展的还是“土户人家的对于保全财富进一步的技能”,尽管在小说故事的结局满家大院门上的匾额由“乐善好施”换成了“安良除暴”。这一颇具讽刺性的结局暗合了费孝通的说法,“如果没有经济利益可得,横暴权力也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之也就不易发生。”[5](P61)横暴权力在高枧村的发生说明了经济利益引起的农村传统分解消泯了人的美好人性,农村社会将不再绝对保持那种似乎“与生俱来”的美好人生形式。

早在1932-1937年写就的中篇小说《凤子》中,沈从文就成功地开拓了城里人的乡村之旅这一主题。《凤子》最后一个篇章“神之再现”这样来叙说城里人的乡村感受,“那个城里来的客人,拥着有干草香味的薄棉被,躺在细麻布帐子里,思索着自己当前的地位。觉得来到这个古怪地方,真是一种奇遇。人的生活与观念,一切和大都市不同,又恰恰如此更接近自然。一切是诗,一切如画,一切鲜明凸出,然而看来又如何绝顶荒谬!是真有个神造就这一切,还是这里一群人造就了一个神?本身所在既不是天堂,也不像是地狱,倒是一个类乎抽象的境界。”[6](P151)在《雪晴》集这里,“我”的初访高枧村和迁居村外药王宫偏院中小楼的感受几乎类似于《凤子》里的城里人,“我一生中到过许多稀奇古怪的去处,过了许多式样不同的桥,坐过许多式样不同的船,还睡过许多式样不同的床。可再也没有比半月前在满家大庄院中那一晚,躺在那铺楠木雕花大床上,让远近山鸟声和房中壶水沸腾,把生命浮起的情形心境离奇。以及迁到这个小楼上来,躺在一铺硬板床上,让远近更多山鸟声填满心中空虚,所形成一种情绪更幽渺难解!”[3](P416)可以看出,作为城里人的“我”乡村之旅的初衷还是在于渴望亲近自然、渴望乡村能提供有别于城市的新奇景象、渴望在与如诗如画的乡村接触中实现“作画家的美梦”……在《凤子》中,城里人的乡村美梦是没有得到完满实现的,因而多少带有一份遗憾;在《雪晴》集中,城里人的乡村美梦最终被噩梦代替,宗族杀戮粉碎了“我”对乡村寄予的希望。看来,城里人原本对乡村充满五彩缤纷的幻想,一旦和乡村“亲密接触”,事与愿违,幻想总是容易被打破。对于初来乍到的城里人,乡村的确以它的自然野趣式的景观满足了他们出于猎奇心理的需要,城里人的不见容于乡村以及乡村的藏污纳垢的一面构成了乡村发现的实际,那么随情节的展开,这一主题就可能被扩充、被丰富,以致乡村之旅“美”的发现会被“丑”的暴露代替,它显示了乡村之旅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感觉餍足不再是从城里人的一厢情愿出发,城里人显然没有必要将乡村想像为多么恬静自适的人间乐园。在《雪晴》集中,城里人“我”与高枧村的隔膜就表明了实际距离所在,它隐现着现实生活中城与乡的差异、隔膜。即便“我”的乡村之旅对高枧村的现状没有丝毫影响,“美”的发现被“丑”的暴露代替也能证明“我”的乡村之旅意义的充分——我到底是一个对暴力杀戮的前因后果有所审度的叙述人。

但也不能说“我”是完全了解乡村的,城里人的身份决定了“我”是偶然走进高枧村的局外人,就连对田、满两大宗族械斗的知悉也是带着几许猎奇的眼光,“我”也缺乏兴趣去融入高枧村进而理解高枧村的人事。如果从叙述的客观效果的取得去考虑,把宗族械斗当作乡村发现的重心去处理,是不是这原本充满浓浓血腥味的暴力事件在小说中不被有意作为乡村的阴暗面看待,而是要另辟蹊径当作某一类新奇的景观被看待、被叙述呢?

在前文里,我们已经指出叙事结构上第一人称叙述的主观性、限知性和叙述的客观化追求的矛盾导致了《雪晴》集叙述人对部分价值保持着中立,对部分价值不那么中立的倾向。这一倾向几乎成了《雪晴》集叙述人口吻的标志。然而这种标志被言明又是和“我”作为城里人的身份分不开的。并非作为城里人的“我”乡村之旅、乡村发现产生了差错,而是叙述人要认定“我”的发现是对乡村现状的一次适度发掘,因为叙述人要把乡村之旅当作人生经验的增长去看待,“我”和乡村的这次亲密接触便成功地化解了乡村经验不足的烦恼。

这样,在《传奇不奇》这一篇章里,暴力事件一旦成为“我”的乡村发现最为真实的部分,“我”对这个暴力事件的叙述就具备了关键的作用,掣肘着小说的结构与层次,“我”的叙述会排除那些推动着“我”一步一步接近、认识乡村真实的铺垫性东西,仿佛“我”已经不是那个不见容于高枧村的城里人,而是一个从高枧村走出的熟稔高枧村一切的讲故事的人,“我”无须做出多少铺垫就充当了一个乡村暴力杀戮事件的见证者,一个最具有资格报道乡村见闻的叙述人。在《雪晴》集中,叙述人有好几次否定了自己做画家的初衷,却从来不去深究自己是否能胜任对这个传奇故事的讲述,也许就包含了个中道理。

考虑到在沈从文的乡土书写中,正义和非正义的杀戮已经多次得到叙说,譬如《刽子手》(1927年)、《七个野人与最后一个迎春节》(1929年)、《我的教育》(1929年)、《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1930年)、《黔小景》(1931年)、《黄昏》(1934年)、《从文自传》(1934年)、《湘西》(1938年),无论戏剧、小说还是散文,沈从文的描述都有意作出对杀戮场景的欣赏和观望,我们不能不说《雪晴》集中叙述人“我”对待杀戮场景的姿态一直未脱沈从文的风格。譬如,自传性极强的小说《我的教育》写到槐化驻军的杀人、砍头,叙述人就以平淡的口吻交代,“大清早就约了几个不曾看到昨天人头的兵士去欣赏那奇怪东西。走到那里时,已有一些兵士在那里看。人头挂得很高,还有人攀上塔去用手拨那死人眼睛,因此到后有一个人头就跌到地上了。见了人头大众争到用手来提,且争把人头抛到别人身边引为乐事。我因为好奇就踢了这人头一脚,自己的脚尖也踢疼了。”[7](P209-210)这里的叙述者“我”面对杀戮的隔膜心理和《雪晴》集的“我”几乎没有差别。在血腥味浓厚的杀戮场景前,“我”既是见证者,又是一个欠缺批判能力的叙述人,“我”的在场和“我”的叙述只是在杀戮事件被叙述过程中才起着建立叙述人形象的作用。

当然,就整个《雪晴》集来看,叙述人“我”并不是一个多么关切情节重要性的角色。如果《雪晴》集用第三人称叙述改写的话,在不影响故事完整阅读的条件下,“我”的作用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我们也许会说,第一人称新闻报道式的叙述和“我”的亲身经历赋予了这个故事最逼真的现场感,故事的完整性也要求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如果第一人称叙述是十分必要的话,《雪晴》集无疑又能分解为两个叙述层面,一个层面是“我”的乡村之旅,一个层面是高枧村的暴力械斗,而高枧村的暴力械斗是被组合到“我”的乡村之旅这个层面的。第一个叙述层面在《赤魇》、《雪晴》两个篇章里占据了最主要的部分,以后逐渐淡出让渡给第二个叙述层面。《雪晴》集第一人称叙述的好处在于能充分照顾到两个叙述层面又让两个叙述层面有机地衔接、拼贴起来。叙述人“我”把第二层面作为中心事件推出,第一层面就充当了叙述的背景,或者说在叙事格局上,第一层面是第二层面的铺垫,第二层面是第一层面的可能深化。不过,第二层面随着故事的推进在复杂化第一层面的同时也调整了它的发展趋势,使得“我”的乡村之旅的浪漫气息在一场婚娶中生发、裂变,很快又在现实残酷的杀戮前终止。从第一层面来看,乡村之旅并不必然要求它的发现是一个现实性的结果,它还能继续挖掘高枧村的那些不为“我”所知的自然乡趣,就是巧秀的的出逃也可以浓墨重彩地追加上为爱情而豁出一切的决绝勇毅,以便展现一个或美轮美奂或斑驳陆离的乡村世界。第二层面的推出是“我”的乡村之旅经验的改变,它是一种征兆,是现实对浪漫的成功反拨,是血淋淋的事实对诗意境界的有效瓦解。两个叙述层面的叠加确定了“我”的乡村之旅是对城里人寄予乡村厚望的解构,如果说在小说《凤子》中,城里人尽管没能赢得乡下女子的爱情还对乡村世界怀有无限的向往、无限的追慕的话,那么到了《雪晴》集,作为城里人的“我”初入高枧村的浪漫憧憬已经被乡村生死予夺的真实状况剥离出去,“我”的乡村之旅不得不调整到对这种真实状况的揭示上来。[8]

从这个角度上说,叙述人“我”并不是那么有理由超然于对故事的叙说,不去做主观的评价。叙述人在宗族械斗一事上表现的冷漠姿态如果被理解为一种公正的介入、介入的公正的话,那么客观化报道就是叙述的责任、叙述的伦理。“我”有理由将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客观地报道,却没有理由去同情那些被报道的人物,叙述是对介入过程的完成,而不是介入完成了叙述。而当叙述人在故事的结尾感慨这一次的乡村之旅是对平生经验的丰富的时候,他似乎又为他的叙述找到一条对介入行为不断开放的路径。叙述人“我”有点身不由己,因此他的感慨又像是对宗族械斗进行了抨击——它意味着“我”最终由一个不太令人喜欢的角色变成了良知未曾泯灭的揭露者,一个洞悉了乡村械斗事件的无情揭露者。这是《雪晴》集叙述人介入叙事过程的复杂体现。

李欧梵曾以《湘行散记》为例分析过沈从文与湘西世界某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疏远感,“……在《湘行散记》中,在对湘西农村赞颂的同时,也透露了作者对这热爱着的地方某种程度的疏远感。这位独行旅客深深沉浸到他所熟悉的这片土地的程度,似乎不像他预期的那么完满。因为,在离去多年以后,他似乎也变成了外人。他在情感上和行动上都只能止于接受,却不能再对这个环境施加自己的影响。有时他也想介入他书中人物的生活,却总不能实现。尽管心中仍怀有热爱,他本质上却也是一个旁观者了。”[9](P79)其实,这种疏远感在《雪晴》集中已经是表现得非常明显,这不只是指小说中的“我”是不大受高枧村欢迎的城里人,作者有意把“我”设计为不受欢迎的城里人自然是要表达城里人无法深入农村、了解农村面貌的看法。如果这个分析得以成立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今天处于大都市的作者对于像高枧这样的乡村也正在产生着“某种程度的疏远感”,只不过作者凭借自己记忆和想像的乡土书写要将这种疏远感巧妙地化装为作为城里人的“我”与高枧村和高枧村的人们的距离,保持着叙述的权利。李欧梵说《湘行散记》对沈从文“这位敏感而又自我抑制的独行旅客(以及读者)来说,这乡村世界实际上只是一个可以从中吸取什么的环境,这旅行的意义也变成了旅行者的一次自我教育或再教育,或许同时也是减少他自己造成的人际隔阂的企图。”[9](P79)在《雪晴》集中,既然“我”在高枧耳闻目睹的暴力事件是一个原本与高枧村无关的旁观者试图接近农村的偶然发现,“我”的这一发现只是改写了曾经的乡村印象、增长了人生经验,但对于高枧村这样的乡村并不带来多少影响,那么我们似乎也能将沈从文《雪晴》集的写作看作是他试图介入家乡人事,去洞察其中秘密,却又无力将这种洞察真正结合到他魂牵梦萦的故乡人事上。于是,小说中城里人“我”对高枧村的旁观就可以理解为现实生活中作者对家乡的旁观,城里人“我”的不可深入高枧村,就是现实生活中作者的不可深入家乡、不可回到家乡,“我”相对于高枧村来说保持的是叙述暴力事件的权利,叙述的权利让渡给作者,也只能是在叙述过程中来减少作者与家乡的实际距离,①在写于1940年的《烛虚》一文里,沈从文说过,“如今居然已生活在二十年前的梦境里,而且感到厌倦了,我却明白了自己,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但与乡村已离得很远很远了。”(沈从文:《烛虚》,《沈从文全集》第12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由此可以见出,《雪晴》集中的“我”对高砚村的叙述也有沈从文夫子自道式的地方。从乡村之旅中发现那些不为人所知、愿知、能知的真实故事。

[1] 〔美〕金介甫.凤凰之子:沈从文传[M].符家钦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0.

[2] 沈从文.雪晴[A].沈从文全集(第10卷)[C].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3] 沈从文.巧秀和冬生[A].沈从文全集(第10卷)[C].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4] 沈从文.传奇不奇[A].沈从文全集(第10卷)[C].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5]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 沈从文.凤子[A].沈从文全集(第7卷)[C].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7] 沈从文.我的教育[A].沈从文全集(第5卷)[C].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8] 唐东堰.重新审视沈从文的“乡下人”观念[J].中国文学研究,2012,(3):91-94.

[9] 〔美〕李欧梵.孤独的旅行者 中国现代文学自我的形象[A].现代性的追求:李欧梵文化评论精选集[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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