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建工作评估及指标体系的缺失及其改进
2013-04-06何浩军
何浩军
(湖南农业大学 组织部,湖南 长沙 410128)
高校肩负人才培养、知识创新、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的重任,在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高校党的建设必须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构建科学的高校党建工作评估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其科学化水平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大课题。
一、高校领导体制及党建评估的演进
高校党建工作经历了探索、停滞瘫痪、恢复重建与曲折发展、改革创新等发展历程[1]。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当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78年,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1]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07年,中央组织部提出“建立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2010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基于高等学校领导体制的演进,各高校在不同时期根据中央精神,并结合省(市、区)党委对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对高校党建评估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一定效果。全国高校党建工作评估体系由无到有,并不断完善,形成了高校党建评估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提高了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显示度,强化了党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意识,促进了高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湖南农业大学从1993年就开始开展党建工作评估,其党建工作量化考核评估评价体系建设日益深化。20年来学校每年根据党总支(分党委)和党支部评估考核实践,不断完善细化考核标准,注重可实施性。在原有的党总支部(分党委)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教工党支部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含研究生)党支部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2012年为适应党支部工作的差异,将评估指标体系细化为6个评估体系。并将《教工党支部评估考核评分表》调整为“教学科研党支部”、“机关、管理服务单位党支部”、“后勤、产业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4个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也进一步精确化。有效的党建评估机制确保了党建“先锋工程”和党支部“12345促建工程”稳步推进;同时,完善的党建评估体系也使党建工作日益得到基层重视,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与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2006年以来,学校党委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师生中涌现出了全国首届教书育人楷模、十八大代表石雪晖,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官春云,全国优秀大学生村官彭万贵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代表。
二、高校党建评估及其指标体系的缺失
尽管高校党建工作评估及其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笔者基于部分高校的调研发现,高校党建工作评估体系构建及其实践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失。
(1)“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不突出。有的高校在党建工作评估体系中过多地以业务工作为主,将其绩效考核完全或者很大程度地作为党建评估的重头戏,造成党建评估与行政管理及业务工作评估区别甚微;有的高校则存在奖惩没有落实到位,与高校行政管理及业务工作的奖惩不对称,致使部分党政干部在工作重心上转向经济效益明显的纯粹授课、科研工作,少数功利思想严重、政治敏锐性与组织纪律性不强、缺乏艰苦奋斗精神的党政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2)有关评估指标表述模糊。评估指标存在着评估考核内容陈述宽泛,操作主观随意性太大的问题,常常造成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评估评价的督促功能弱化。如对于教代会应当如何召开缺乏明确表述,导致教代会召开形式化,甚至成为党政决定的通报会情况,造成工作的难以得到职工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对党建工作的人、财、物等配备没有明确具体的最低保障,如党建经费上“用多少就开支多少”的随意表决就可能演变成为不可操控的空头支票或者变相的“施舍”,党建工作也随之成为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3)评估及指标体系创新不足。一方面,由于党建评估及指标体系研究项目设立及研究经费没有足够的保障,同时学校对党建工作者的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党建评估及指标体系创新的热情和创新能力普遍不足。另一方面,党建工作者普遍缺乏必要的培训和交流机会,观念陈旧,知识单薄或老化,工作中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匮乏。总之,顶层设计创新缺乏项目支持,基层实践缺乏经费投入,党员个体缺乏必要培训导致党建评估及指标体系创新不足。
(4)对党建评估执认知存在偏差。党建评估的效用的发挥在于评估促进党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由于对党建评估执认知存在偏差,不少高校党建工作评估工作普遍存在临阵磨枪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或者朝令夕改,造成党建评估对其工作牵引力和驱动力不足;有的对党建评估要求向下传递走样,向上反馈信息不全;有的存在着职责不清晰,分工不合理,工作不合作,处理事情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还有的工作跟着检查的风走,工作处于对上应付、对下糊弄状态,虎头蛇尾。
三、高校党建评估及其指标体系的优化
全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优化评估工作及其指标体系。
(1)加强结果运用,促进长效化。党建工作相对于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推动功效是隐性的和长期的。党建工作评估必须与日常党建工作融合才能产生持久的“正能量”。党建评估作为党建工作系统质量管理的一个保障机制,需要适应参与者的需要和期望[2],并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因此,必须把党建评估考核纳入各基层组织、单位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中,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此调动党建工作组织和个人参与评估的主动性、积极性。
(2)突出关键指标,注重导向性。科学设计党建评估关键绩效指标并进行管理,“可以保证真正对组织有贡献的行为受到鼓励”[3]。高校党建评估“关键绩效指标”的确立必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通观高校党建工作全局,充分反映高校党建工作者的“愿景”和高校党建工作的核心工作内容,体现各利益相关者对党建工作的满意程度。指标设置要遵循党建工作内在的逻辑性,构建相对缜密的框架,为党建工作者工作量化和改进提供诊断、预判和导向。突出“关键绩效”必须避免党政不分或以政代党:用高校年终行政工作业绩指标简单替代。突出关键指标就是要在加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时,提高其评估权重,以及在经济奖励、惩罚与部选拔任用上的参考价值。
(3)注重全面考核,尽可能量化指标。高校党建评估指标体系要注重“评估指标”、“测评要素”及分值等的合理性,做到条目清晰、主次有别,全面到位,并具有可操作性[4]。既要区别于年终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又要将教书育人等业务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其中,避免党政工作“两张皮”现象,推动学校事业和谐发展。高校党建评估指标及权重的确定要做到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兼顾全面,即考虑指标间主次结构关系,建立起层次分明、权重合理的指标体系。同时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量化考核是评估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湖南农业大学党建评估指标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量化和细化考核指标,使党建工作的“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评估结果可比性得到进一步凸显。
(4)在实践中检验和创新评估体系。高校党建评估对象、评价方法、评价主体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其评估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从丰富的实践和新的理论研究中得到完善。高校在每年开展党建评估考核后,其组织者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评估指标体系的不足进行认真研讨,并将有关改进意见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以利于不断调整、健全评估评价体系。
创新来自于生生不息的实践。党建评估及其指标体系的创新需要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特质,适应党建工作内容、活动形式的新变化,才能保持党建评估的生机与活力。如对于群众满意度测评上,在运用组织考评方式之外,将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式充分交给服务对象决定;在思想宣传、文化建设评估方面可增加基层组织及其成员对信息传递的配合和主动性的考察;在党建评估中可设置“党建工作特色”项目,鼓励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包括党建评估及其指标体系在内的一切工作创新。
[1]褚素丽.新中国60年高校党建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J].北京教育:高教版,2010(7).
[2]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党建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6.
[3]吴明华,桑秀藩.高校党建评估工作探究[J].党政论坛,2010(6).
[4]罗维东.高校院(系)党组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的构建与思考[J].北京教育,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