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育人模式与机制创新
2013-04-06刘双清伍小松王奎武
刘双清,匡 勇,伍小松,王奎武
(湖南农业大学 科学技术处,湖南 长沙 410128)
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农业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综合能力,构建农、科、教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综合服务模式。 通过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解决农业高校科研与产业链条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转化应用成效不明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突出等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适应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大学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以此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无疑是高校培养人才的新阵地,有利于在生产实践中创新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大学生所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为培养高层次本科生、研究生和科研人才开辟新途径。
一、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育人模式
(1)本科生培养模式。利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基地平台条件,重点在农科类专业及涉农专业中,选择部分专业班试点,学校教务处与研究院共同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减少课堂教学学时10%—20%左右,探索和实施“学校培养+基地培养”相结合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培养以基础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为主;基地培养实行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1]。第一,“2+1+1”培养模式。学生前两年在学校学习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第三年到基地进行“理论+实践”的培养,第四年再返回学校进行一年的学习与毕业论文写作。第二,“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学校学习,第四年在研究院进行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第三,“3.5+0.5”培养模式。学生在4年学习期间,按照农业生产的周期,安排半年左右时间在基地完成与一个农业生产周期相关的实践环节的培养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其他三年半在学校学习。第四,“2.5+1.5+2”(本硕连读)模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半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后,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学校选拔具有一定创新精神、愿意从事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符合专业学位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进入基地进行一年半的综合素质培养。被选拔学生在基地培养期间,实施导师制,在专家和基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理论学习、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并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达到相关要求的可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基地继续研究生的学习。对于试点班级的本科生,增加实践学分,在培养期内实行完全的弹性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基地的理论学习、生产实践、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和创新创业等活动计算学分。
(2)硕士生培养模式。在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畜牧学、兽医学等大农学学科中选择部分学科进行试点,探索“学校理论培养+基地科研实践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第一,“1+2”培养模式。该模式针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将理论学时压缩20%,第1学年主要在校进行理论学习;第 2-3学年,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论文研究等到基地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在实践中提升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第二,“1+1”培养模式。该模式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理论学时压缩50%,第1学年在学校完成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第2学年,到基地开展科研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完成毕业论文,重点在基地培养其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对于试点学科的研究生,实行“四双制”培养机制,即“双导师制、双导向制、双向考核制、双边监控制”。双导师制:坚持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结合指导制度,校内导师注重理论与科研能力培养,校外导师注重实践技能的训练与提高。双导向制:坚持提高学术水平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学术研究能力的同时,培养和提高实践技能;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重点培养动手能力的同时,同时培养和提高理论基础水平。双向考核制:坚持基本技能、基本理论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综合考核学生;对基础扎实、实践水平高的学生,给予支持和鼓励。双边监控制:坚持学校和基地双方监控,按照学校与基地共同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双方在研究生培养上的职责,确保培养到位,质量监控到位。
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育人机制的创新
1.统筹研究院基地与教学实践基地建设
统一规划和统筹考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建设与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把大学生在基地的实习实践、社会调查、科学研究、经营管理、创新创业等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统筹安排。
学校新进青年专任教师原则上必须先下基地工作至少一年,接受实践锻炼;学校 40岁以下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则上要有半年以上在基地或农村基层工作的经历;研究生导师评聘,把下基地工作和参与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
学校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地方政府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的专家,到基地所在县、市、区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或农业局、科技局副局长等职务[2];基地所在县、市、区选派干部到区域综合试验站任职或到学校挂职。
对于下基地培养锻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派遣到基地所在县、市、区挂职的人员,以及抽调到研究院工作的专职人员,除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和津贴待遇外,同时全额享受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奖金和福利。对于在基地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非专职人员,根据其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实行补贴制。
2.创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制度
按照研究院建设管理要求,设置研究院的专职管理岗位和职责。研究院专职副院长、各部门部长(主任)和各试验站专职站长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公开竞聘;其他专职管理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学校制定基层专家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从基地所在区域内选择一批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强、推广服务经验丰富、并且乐于为学校工作的涉农部门技术专家、特色产业基地的技术头人及技术骨干等基层专家,聘为研究院兼职教授或副教授,使其成为研究院基地建设以及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重要力量。对于聘上的基层专家,学校发给聘书,并根据其工作业绩,每年给予一定的薪酬。
根据研究院建设发展需要,建立岗位科学家制度,每一个优势和特色产业设 1名岗位科学家,每一个产业以产业链为主线,以岗位科学家牵头组建起专家团队。专家团队作为研究院的基层组织,具体负责新农村基地和信息化共享平台的统筹与建设,并依托基地平台,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专家团队实行岗位科学家负责制,充分赋予岗位科学家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自主管理权。岗位科学家从校内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中公开选拔,实行聘期制,4-5年为一个聘期,聘任期间编制仍保留在原来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由研究院负责。根据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建设的需要,从各学院选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有丰富的生产实践和科技推广服务经验、合作精神好、能够吃苦耐劳的教师,作为研究院的专职研究人员和推广服务人员,进入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所需兼职人员既可以从学校内聘任,也可以从基层专家中聘任,实行专职和兼职结合。
充分利用基地平台,鼓励教师探索“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操作+现场考察”以及“课程教学+生产实践、课程教学+研发训练、课程教学+生产管理经营”等多方式的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在基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上调一定的课时津贴,同时学校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对于在基地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与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享受相应的奖学金或助学金待遇,给予表彰,并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提前攻读博士推荐指标中,给予重点倾斜,在毕业就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建立研究院人员到服务基地的激励政策。一是设立推广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技术职务。在职称评审中,学校每年单列一定比例的职称指标给予研究院,单独制定评聘标准,推广教授、副教授享受与同一级别教授、副教授的同等待遇。二是修改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把研究院人员在基地的创业和服务工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学校分配体系。修改学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管理办法,鼓励研究院人员在基地以独资、合资、入股、承包等多种模式开展创业[3];对在基地开展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对长期在基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示范推广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
[1]朱立学.实践教学改革促进地方农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研究与实践[J].高等农业教育,2011(10):35-36.
[2]邓后勤,夏延斌.高等农业院校结合科技特派员制度培养创业型人才的认识与思考[J].科技促进发展,2011(6):4-8.
[3]李崇光,陈晓琳.构建农科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高校科技,2011(1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