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异类婚恋作品
2013-04-06张泓
张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社科部,杭州311231)
古代文言小说中常见“异类”一词,如《聊斋志异·青蛙神》中记载:“此小女十娘,自谓与君可称佳偶,君家尊乃以异类见拒。”《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二》中也有记载:“狐侃侃辩曰:‘其父不以异类视我,与我交至厚。’”《辞海》对“异类”解释为“指禽兽狐鬼之属。”本文采用广义的观点,把神仙也纳入“异类”,“异类婚恋”指人和禽兽神鬼之间的婚恋故事。
台湾学者林淑贞认为,“中国的宇宙观有‘天界’、‘人界’、‘冥界’三维空间,所谓‘天界’是指神、仙所居之处;‘人界’是人类与万物共生的场域,包括生物、无生物及变形物妖等;‘冥界’即是鬼魂所处之域”。[1]《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录了百余则异类婚恋笔记,本文根据人神婚恋、人鬼婚恋、人妖婚恋三个方面具体展开阐述。
一、人神婚恋
在古人观念中,神和仙是截然不同的,“一切天神地祗,世界的全部或某一部分的主宰者都是神……一般所谓神仙大抵为长生得道之人,故又称仙人,与神完全不同”。[2]也即天生的是神,而由人修炼而成的是仙。在本文中,把神和仙统一称为神仙,不加细分。
《阅微草堂笔记》中完全描写人神婚恋的笔记很少,只有一则。《滦阳消夏录三》记载某高官夫人早卒,某月夜此高官梦见夫人自树梢翩然而下并告曰:“吾本天女,宿命当为君妇,缘满乃归。今过此相遇,亦余缘之未尽者也。”还告其后的寿、禄等情况,后果然一一应验。严格地说,本则笔记也不能算是人神婚恋故事,纪昀不过是借此表现一切皆命中注定的观念,所以他对人和神仙之间的婚姻生活没有任何描写,因为纪昀是不相信人神婚恋的。他在《如是我闻三》中,借某僧人之口对人神婚恋作了评价:“古来传记所载,有寓言者,有托名者,有借抒恩怨者,有喜谈诙诡以诧异闻者,有点缀风流以为佳话,有本无所取而寄情绮语,如诗人之拟艳词者,大都伪者十八九,真者十一二。此一二真者,又大都皆才鬼灵狐,花妖木魅,而无一神仙。其称神仙必诡词,夫神正直而聪明,仙冲虚而清静,岂有名列丹台,身依紫府,复有荡姬佚女,参杂其间,动入桑中之会哉?”
正因如此,在《滦阳消夏录二》中他记载了一则凡人相恋却诈称为人神相恋而终遭报应的故事。
有中表涉元稹《会真》之嫌者,女有孕,为母所觉,饰言夜恒有巨人来,压体甚重,而色黝黑。母曰:“是必土偶为妖也。”授以彩丝,于来时阴系其足,女窃付所欢,系关帝祠周将军足上。母物色得之,挞其足几断。后复密会,忽见周将军击其腰,男女并僵卧不能起。皆曰污蔑神明之报也。
二、人鬼婚恋
“所谓鬼,即阴间的人;所谓怪,指的是各种‘年老成魔’的动植物或无生命之物,也就是怪物,或称物怪,后世习称为妖精。”[3]98。《阅微草堂笔记》描写人鬼婚恋的笔记有二十余则,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生前即为夫妻的人鬼婚恋
《滦阳消夏录二》记载某游士在京师纳一妾,两人感情很好。游士去世,妾再嫁,但睡梦中常和故夫亡魂约会。不久,妾也去世,临死前请求将她和故夫合葬,后终得如愿。《如是我闻二》记载某妻子去世后,因为感于丈夫恩情,亡魂每天晚上都到丈夫睡梦中和他相会,达数年之久。
《滦阳消夏录二》中还记载了一则妻子去世化身为鬼后抛弃一切与故夫相会的故事。
西晋张华在《神女赋》序言中说:“鬼魅之近人也,无不羸病损瘦。”[4]因为古人相信,“人含阴阳而生,鬼则属阴而无阳;人与鬼交,则损人阳气;阳气损而不足,疾病乃生”,[5]如果人不知收手,长期与鬼交往,等到阳气耗尽,就会命丧黄泉。《聊斋志异·莲香》中也说:“故世有不害人之狐,断无不害人之鬼,以阴气盛也。”但纪昀认为,如果生前即是夫妻,一方去世后余情未了而产生的人鬼婚恋,并不会损害人的健康,所以他往往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如是我闻四》中纪昀就记载了一个感人的人鬼婚恋故事:丈夫去世后,妻子为他守寡50年,最终在阴间相会,过上了幸福美满生活。
(二)邂逅的人鬼婚恋
《滦阳消夏录四》记载乌鲁木齐某书院中曾经有妇女缢死,后某官员带仆人住宿在此书院中,夜深人静时,美丽的女鬼出现,但被官员辱骂而退。此女鬼又去外室寻找官员的仆人,最终仆人去世,临死之前还说:“有好妇尝私就我,今招我为婿,此去殊乐,勿悲也。”
《槐西杂志四》记载某少年与某女鬼一夜情后心中不舍,几天后再去原地寻找,却被一黑面长髯人痛打,不久癫痫去世。
《姑妄听之四》记载:某书生与一邂逅的美女相恋五六年,情深意重,书生将远行时依依不舍,此女才告诉他,自己原为鬼化身而来。
邂逅的人鬼相恋,除了人的阳气会被耗尽以外,纪昀又似乎在不经意间告诉我们,此类人鬼婚恋中的鬼之所以和人相会,目的是将人害死后,自己即可投胎而去,所以此类人鬼婚恋的结局自然都是不幸的。
三、人妖婚恋
司马迁在《史记·留侯世家》中说:“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这里的“物”是指妖怪。钱钟书先生解释道:“‘物’盖指妖魅精怪,虽能通神,而与鬼神异类。”[6]古人坚信妖怪的存在,干宝在《搜神记》中就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7]纪昀对鬼神的存在半信半疑,而对妖怪的存在则持坚信的态度。在《如是我闻三》中他议论道:“《搜神记》载孔子之言曰:‘夫六畜之物,龟蛇鱼鳖草木之属,神皆能为妖怪,故谓之五酉。五行之方,皆有其物。酉者老也,故物老则为怪矣。杀之则已,夫何患焉?’然则物久而幻形,固事理之常耳。”正因如此,人妖婚恋成为《阅微草堂笔记》中异类婚恋故事的主体,有数十则之多。纪昀非常明确地把人狐婚恋分为两类:蛊惑和夙缘。区分的方法也很简单:是否害人。他在《滦阳消夏录五》中议论道:“凡狐之媚人有两途,一曰蛊惑,一曰夙因,蛊惑者,阳为阴蚀则病,蚀尽则死。夙因则人本有缘,气自相感,阴阳翕合,故可久而相安。然蛊惑者十之九,夙因者十之一。其蛊惑者,亦必自称夙因。但以伤人不伤人,知其真伪耳。”纪昀告诫大家,人狐婚恋中大部分都是蛊惑,所以千万不要心存幻想。
《滦阳消夏录一》中记载:献县某仆人为狐所媚,二十余年如伉俪。狐告诉他,两人之间有业缘当补,而业缘一日不可减,亦一日不可增。到期后,狐呜咽而别,此后永不再见。《滦阳续录三》中也记载:有书生与狐女相恋,狐女明确告诉书生,自己是因为贪恋书生的美色而与之相恋,“然一见即恋恋不能去,傥亦夙缘耶?”相恋近十年后,书生突然胡须暴长,狐女叹曰:“岂夙缘尽耶?”后离去。
此类因夙缘而造成的人狐婚恋为数很少,《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大部分人狐婚恋都是狐妖为采补而来,因而多以悲剧结局。《如是我闻二》记载有书生与一狐女相爱后病瘵而死,狐女前来祭奠时明确说:“凡我辈女求男者,是为采补。”《如是我闻三》中纪昀借狐女之口道:狐妖“媚人之辈,岂果相悦哉?特摄其精耳。精竭则人亡,遇之未有能免者”。《槐西杂志一》中狐妖对人道:“今吾事已露,尔辈精亦竭,无所用尔辈,吾去矣。”同卷中另一狐妖也说道:“与君本无夫妇义,特为采补来耳。君膏髓已竭,吾何所取而不去?”可见,凡人和狐妖相恋,即便没有殒身而亡,也会造成其他家庭问题。《滦阳续录六》记载了某举子在逆旅中与狐女产生恋情,后此狐女与举子的书童、仆人、庖人均发生奸情,终为举子所杀。所以,纪昀又提出,这些悲剧结局基本都是人自己造成的,“关键在于人是否具备浩然正气。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敢于并善于向怪挑战,人就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3]100只要心中有正气,狐妖定会远避。《滦阳消夏录四》中议论道:“心地朴诚,即狐不敢近。知为妖魅所惑者,皆邪念先萌耳。”《姑妄听之四》记载:纪昀一学生踏春时遇一老妇带两美女,均为狐妖幻化,学生目不斜视,对方退避三舍,并告诉书生“以公正人不敢近,亦乞公毋近儿辈”。纪昀评价到:“然则花月之妖,为人心自召,明矣。”《滦阳续录二》记载:有狐女曰二姑娘,至某旅馆媚人,碰到一正人君子的老者,即退避三舍而回。可见,只要心中有正气,做善事,即便已经为狐妖所媚,对方也会迅速消失。《如是我闻四》中也有一则这类有趣的故事。那么,为什么狐一碰到正人君子即自行离开?《滦阳续录三》中明确说道:“狐所畏者五,曰凶暴,避其盛气也;曰术士,避其劾治也;曰神灵,避其稽察也;曰有福,避其旺运也;曰有德,避其正气也。”而这五者之中,“惟有德者则畏而且敬”。
四、原因分析
在《阅微草堂笔记》百余则异类婚恋故事中,纪昀认为人神婚恋很少产生,即便偶尔产生也是命中注定,对人本身不会有任何影响,而且当事人根本不会知道对方是神仙。人鬼婚恋中如果双方生前即是夫妻,纪昀对此不置可否;如果丈夫去世后,妻子因为感情深厚、终身不嫁而导致人鬼恋,纪昀更是大加赞赏;而如果是途中邂逅而致的人鬼恋,纪昀则严加指责,明确指出最终结果都是家毁人亡。在人妖婚恋中,如果是夙缘所致,纪昀也不置可否;而如果是邂逅而致,结局也都是悲剧色彩的,因为妖怪媚人的目的都是为了采补。
纪昀之所以如此描写异类婚恋,不满蒲松龄的创作理念、力图消除《聊斋志异》在社会上的巨大影响是最主要的原因。
纪昀对蒲松龄非常不满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聊斋志异》描写了大量的异类婚恋故事,这些异类婚恋行为的产生是自由的,过程是和谐的,结局是美好的。《聊斋志异》中的花妖狐魅往往让人觉得“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8]167纪昀认为这类故事会对青年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他才不遗余力地描写异类婚恋故事,用故事最终的悲惨结局告诫青年人万万不可受《聊斋志异》的影响,整天沉溺于幻想之中。有时纪昀甚至直接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讽刺蒲松龄,让人觉得蒲松龄撰写《聊斋志异》行为的可怜、可笑。《滦阳消夏录一》中记载了一则老杏树精的故事:“此怪非鬼非狐,不审何物,遇粗俗人不出,遇富贵人亦不出,惟遇才士之沦落者,始一出荐枕耳。”纪昀又借他人之口议论道:“此怪大佳,其意识在绮罗人上。”弗洛伊德曾说过:“梦的内容乃是欲望的满足,而梦的动机却是一种欲望,”[9]所以,“借着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祈求,艺术即是一种典型的代表”。[10]很明显,《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白日梦心理的表现,他借《聊斋志异》这种艺术的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祈求,纪昀这则笔记对蒲松龄心理的讽刺可谓尖酸刻薄之极。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自序中说:“少羸多病,长命不犹。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明确道出自己的作品是“孤愤之书”,胸中的愤愤不平之气溢于言表。有不平自然就有不满,有不满自然就不利于“乾嘉盛世”的长治久安。“所谓‘盛世’,是一种惯用的说法,常被人们当作德政的护符,用来装点官方文件。”[11]为了让人们时刻铭记朝廷的德政,常怀感激、畏惧之心,纪昀才有意识地创作《阅微草堂笔记》。他在自序中把自己的创作目的叙说得非常明白:“小说稗官,知无关于著述;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明确说明自己的作品是劝惩之作,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正因如此,在《滦阳续录四》中纪昀记载了一则令人感到恐怖的异类婚恋故事:某孝廉早逝,妻子发誓要以身殉他,但数次上吊都没成功。某晚灯下孝廉突然现形说:“易彩服则死矣。”他妻子果然自杀成功。对于此事,纪昀竟然作诗予以表彰。鲁迅先生曾评价纪昀“处事贵宽,论人欲恕”,[8]173但此篇笔记中的纪昀完全没有这个特点。可见,任何一个忠君官员,当他宽容的个性与君主所极力维护的礼教秩序相冲突的时候,他马上就会表现出苛刻。纪昀就是这样一个集宽容与苛刻为一身的矛盾的统一体。正如周积明先生对他的评价:“他张大明末清初‘实学派’经世致用观念却回避对现实政治的抨击和挑战……他无情地揭开道学家的伪善假面并激烈反对‘存理灭欲’准宗教禁欲主义对人性的摧残,但却又推许三纲五常、贞节忠孝。”[12]
综上所述,古代异类婚恋小说从题材上可以区分为人神婚恋、人鬼婚恋、人妖婚恋等三类,根据主题则可以区分为艳遇类和惩戒类两类。《聊斋志异》中的异类婚恋小说绝大部分是艳遇类,而《阅微草堂笔记》则绝大部分是惩戒类,因为纪昀深知中国就像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以畏惧为原则的专制国家”,[13]所以他在作品中不断用主人公的悲惨结局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受到《聊斋志异》的影响,试图去寻找异类婚恋。正因为蒲、纪二人的创作理念截然不同,所以清代正统文人无不对《阅微草堂笔记》给以很高的评价。如盛时彦说:“诲淫导欲之书,以佳人才子相矜者,虽纸贵一时,终渐归湮没,而先生之书,则梨枣屡镌,久而不厌。是则华实不同之明验矣。”邱炜萲也说:“本朝小说……谈狐说鬼者,自以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为第一,蒲松龄《聊斋志异》次之。”[14]但《聊斋志异》在社会上的风行程度,是《阅微草堂笔记》所无法企及的,甚至纪昀之子也创作了数篇模仿之作,更是纪昀所始料未及。现代有学者把《阅微草堂笔记》和《聊斋志异》的爱情观比较为“爱情观更新的爬行与飞跃”,[15]是非常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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