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
2013-04-03向灵彦刘娜
向灵彦 刘娜
摘要:反倾销虽然是一个国际贸易问题,但在实际调查、应诉过程中,都离不开会计的工作。本文从会计角度出发,分析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诉讼时所面临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出现被调查后仓促应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成本核算方法与反倾销调查要求不同等问题。文章针对企业、会计、政府、行业协会等不同的主体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反倾销;出口企业
中图分类号:F752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日趋饱和,我国出口产品受到的反倾销调查也日趋增加,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滥用反倾销手段的最大受害者。反倾销调查立案容易,抗辩难度又很大,我国还受到“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歧视待遇,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诉讼时困难重重。而一旦我国出口产品被裁定为倾销的话,则需承担高额的反倾销税,那么产品的价格将失去竞争力,出口数量也会急剧萎缩,这将给我国企业,甚至是某些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而反倾销调查的一系列过程都需要会计人员的参与,调查当局经常是在细节处做文章,十分重视企业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甚至个别会计凭证填写不规范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进而采用他国的价格来替代计算我国产品的正常出口价格,这就使得我国企业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这种严峻的形势,对我国从事反倾销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反倾销下出口企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诉讼时,面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是被调查后仓促应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成本核算方法与反倾销调查要求不同等问题。
(一)大多数出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
在我国特殊的历史与国情下, 企业都比较年轻,和国外动辄百年历史的跨国公司比较,相对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管理水平低下、缺少全球化的视野、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普遍不高,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手段非常单一,除了降价还是降价。
这些出口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大都尚未认识到反倾销带来的对企业甚至是整个行业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又或者存在一些侥幸心理,总想这种倒霉的事没那么快轮到自己头上。而一旦真正遭遇反倾销,本来应该采取控制出口数量的同时也提高出口产品的价格的措施,以缓解与进口国的矛盾,但由于出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只注重自身的短期利益,反而是争先恐后的加大出口力度,只希望尽快赶在进口国裁定高额反倾销税税率之前把货都出清,罔顾整个行业的利益和发展,这甚至成为了我国出口企业的通病。
再加上反倾销应诉的程序复杂、历时时间长,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我国出口企业规模都偏小,不愿意承担高额的应诉成本,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尚在完善中,财务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旦遭遇反倾销,通常会因缺乏积极的应对措施而选择放弃,即使某些企业应诉,也会由于不能及时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非倾销行为,最终导致败诉,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无奈地退出进口国的市场。
(二)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是被调查后仓促应诉
如果企业应诉,很多工作都需要财务人员的主持和协助,并且要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会计资料。但其实很多出口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重经营、轻管理,没有完备的财务制度,又或者虽然制定了比较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却只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根本不严格执行,使得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科目、凭证、账簿的设置不健全,填写不规范,不重视对会计档案的定期整理和归档存查工作,这些细节都会影响企业在应诉时是否能够及时地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
而按照规定,一般应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和以及调查问卷的提交时间,都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企业没有做好日常的会计记录工作,那么调查问卷的填写就无法按时完成,这将会影响到反倾销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也会影响到会计的举证工作。根据过去的反倾销案件来看,无法及时的填写调查问卷、提供案件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是造成败诉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
反倾销调查当局要求出口企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首先要真实可靠,并且相关的数据要具备内在的逻辑统一性。同时《WTO反倾销协议》中也规定了企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通过独立审计并具有通用性”,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财务报告,才是能够取信于国外反倾销当局的。
然而在我国,一些企业为了某些目的,连同或授意会计师事务所粉饰审计报告,使得审计报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符。有些企业实际是盈利的,但在审计报告里却出现了巨额亏损,这成为了企业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有利证据;有些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和会计资料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这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调查当局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全盘否定,转而采用替代国的价格信息来判断裁定,这样的企业往往被课以高额的反倾销税。
(四)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
虽然近年来我国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了很大的进步,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认可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美国、欧盟、日本、印度等国在这方面还有所保留,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同时也是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地区。这也给参与反倾销调查的出口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阻碍。
通常,能够积极应诉的均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的企业,其中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居多,而这类企业的股权大部分由国家控制,贷款大量来自国有银行, 且贷款条件并不是很客观,导致了较高的坏账率,所以说这类企业的财务信息难免会受到质疑,想通过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是很困难的。
另外,容易遭遇反倾销调查的还有生产和出口资源型产品的企业,比如初级的化工产品、矿产品、金属零部件等,而欧美国家认为中国在各类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进出口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政府管制,以至于此类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往往难以通过,这也会导致反倾销调查机构对我国企业提供的的产品成本信息和会计资料不予认可。
(五)成本核算方法与反倾销调查要求不同
在应诉过程中,企业所填写的调查问卷里,很多内容都跟会计有关。例如,生产成本的构成以及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期间费用的划分以及摊销标准、产品的销售量以及国内外的市场价格等。其中,被调查产品成本的计算和确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倾销是否存在的最终裁定。但问题是,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计算口径与调查中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企业通常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共同构成;而反倾销调查机构所认可的产品成本构成,则是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之上,除了制造成本法中的生产成本以外,还包括了每单位产品所摊销的期间费用,比如说产品研发费用、广告费用、包装费用、运费以及保险费等。而随着产品的不断升级,这些间接费用在产品总成本中所占比重是在不断增加的,其归集和分配的标准也就成为了反倾销诉讼中的焦点之一。
二、针对反倾销调查的对策建议
反倾销所涉及的会计问题非常复杂,并不是靠企业会计就能独立解决的,要求一个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需要由出口企业、会计人员以及政府和行业协会共同协调和配合。
(一)出口企业方面
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过程中可以联合其他企业,共同应诉;及时调整出口产品价格以及出口市场;吸取教训,将事后反应变为事前控制。
1.联合其他企业,共同应诉
反倾销诉讼毕竟属于国际事件,企业应诉和抗辩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很高,而不应诉的话,则会按最高标准被征收反倾销税,但是单凭一家企业的力量是难以承担诉讼的,况且被调查的产品往往牵涉到很多企业乃至某个行业的利益,所以申诉企业首先应该联合国内相关产业的其他大型企业,共同提出反倾销申诉。这样既可以提高应诉的成功率,又可以降低应诉成本。
2.及时调整出口产品价格以及出口市场
调查机构通常会考虑某国的出口产品在其同类产品进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因此,当某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时,出口企业就应当及时控制对该国的出口量,同时尽量把出口转向其他国家市场。另外,企业在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上应该加大投资力度,以优质的、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占领国外市场,而不仅仅是靠降价促销,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他国对“中国制造”低质低价的印象。
3.吸取教训,将事后反应变为事前控制
只要某出口产品被提出反倾销调查,不管结果如何,都会对该产品的出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国的出口企业应该未雨绸缪,设立专门的反倾销机构,制定一系列的反倾销会计规避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反倾销调查。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掌握市场特点,做好出口产品的产销存分析,预测产品及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定期形成分析报告;通过收集和分析国内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以避免在同一市场上出现大规模的同业竞争,保障行业的整体利益;通过监控和分析国外竞争对手的市场占有情况,可以准确的对企业进行营销定位,确定产品的出口数量和速度;在出口产品定价上进行会计控制,结合国内外市场价格及全行业的实际出口状况,建立同行业联合定价制度。
(二)会计方面
会计应当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完整;采用更为精准的成本计算方法;进一步细化会计科目和账簿记录。
1.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完整
针对不同业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统一性。制度制定好后,企业内部要进行学习和培训,日后操作业务都要按章执行。对于重要的空白凭证、票据和印章要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并实行责任制,做到“票、证、印”相分离,同时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加强会计档案的传递与保管,重视期末的财产清查,并定期对各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存查工作,做到各项业务都有据可依;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严格财务结算纪律,保证企业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2.采用更为精准的成本计算方法
虽然按照国外反倾销调查的要求采用变动成本法会更有利,但根据我国企业目前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看,短期内全面推行变动成本法还是不太现实。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变动成本法,从成本动因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成本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使成本的计算结果更为精确合理,同时还有助于成本的追溯和还原。
3.进一步细化会计科目和账簿记录
精准的成本计算,需要依靠详细的日常记录,这就要求将凭证和账簿细化至二级甚至更为明细的科目,并建立更为详尽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的日常记录,特别是对期间费用平时也要做好细化记录,这样就为产品成本的追溯和还原提前做好了准备。一旦企业遭遇反倾销,就可以快速地提取调查问卷中所需的成本资料,计算分摊每单位出口产品所包含的期间费用。
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出口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一旦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要迅速做出反应,积极投入到反倾销应诉程序中。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会计专业技能、掌握产品成本的构成数据、熟悉本企业的财务状况;还要具备一定的外贸专业知识、反倾销知识和法律常识;随时注意国内外财务制度和政策的更新,定期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还须提高英语水平,以实现由专业型人才向综合型人才的转变。
(三)政府、行业协会方面
在反倾销问题上,企业的能力是有限的,这就需要依靠政府和行业协会提供更多的信息以及做好辅助协调的工作。一方面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在遭遇反倾销时,通常涉及到国内某个行业,大家是利益共同体,必需同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行业协会在搜集国内外市场信息这方面有较强的优势,应该定期提供本行业各产品的国内、国际价格标准范围、价格历史波动以及未来价格走势,并公布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分布情况。另一方面,要依靠政府的有关部门提供宏观信息,比如说通过商务部网站来做出一些预警提示,而现有的网站信息是非常匮乏和滞后的,通常只提示已经提出的的反倾销调查、统计,或者一些境外的自然、政治风险,这些信息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帮助是非常有限的。未来还是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建立一个专门的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通过对我国主要出口市场进行监测,对我国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以及出口状况等重要参数的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实现反倾销会计规避的前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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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