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应用英语翻译教学中的应用
——以华锐学院应用英语翻译课程教学改革为例
2013-04-02梁法丽
梁法丽
(信阳师范学院 华锐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案例教学法在应用英语翻译教学中的应用
——以华锐学院应用英语翻译课程教学改革为例
梁法丽
(信阳师范学院 华锐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基本功扎实、专业素质高、应变能力强的翻译人才仍然供不应求.作为培养翻译人才的主要基地,很多高校纷纷加大了对应用型翻译人才的培养力度.由于市面上翻译人才的良莠不齐,随之而来的则是高校对应用型翻译人才培养模式和应用翻译教学改革的探讨.本文结合笔者一线教学工作经验,拟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应用英语翻译课的教学活动中,以期为本院的应用翻译教学改革尽一份绵薄之力.
案例教学法;应用英语翻译;教学改革
案例教学法,简称案例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次提出的,并于20世纪20年代应用于哈佛商学院.随着理论的成熟和时代的发展,该教学法因其灵活性和实践性已被引进到我国并被广泛地应用于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不同学科和企业、政府管理、高校教学以及培训机构等不同领域.它是一种开放、互动性极强的新型教学方法.在此教学模式下,由教师根据学习者的知识掌握情况选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身临其境”,积极参与案例的讨论、评价,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起引导作用,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参与者.通过师生平等对话、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创造一种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式学习的新型开放式愉悦学习的氛围,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案例教学法运用于应用英语翻译教学的可行性
随着对高素质、高能力应用翻译人才需求的急剧增加,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并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际翻译能力成为各大院校应用翻译课程及其改革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遵循创造性和灵活性原则,重视学生的理解力和创造力,做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提高文化素养,增强实际翻译能力以及信息的交流能力”.[1]
案例教学法的首要要求就是用案例来实施课堂教学,由于应用翻译是以传达信息为主要目的,门类广泛、文体形式多样,包括科技、广告、法律、经贸、新闻、旅游等不同领域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例的选择能更贴近生活实际,也因此更具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较之传统的重视翻译技巧训练的翻译教学,案例教学法更能体现应用翻译教学的实用性和直观性.
传统的以翻译技巧的培训为主的翻译教学法不重视翻译理论的传授,即使教,也只是泛泛地把信、达、雅的理论空洞地讲授一番,甚少关注翻译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案例教学法模式下,教师可以通过设计翻译案例,将翻译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既丰富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让学生明白用理论来指导翻译实践的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教师引导学生分析翻译案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译文,然后积极参与同学间的讨论及时发现翻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修正,从而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输出和实际翻译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绝对权威和完美的译文,享受翻译过程并从中学到真本领才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授之以鱼”往往不如“授之以渔”来的深刻和长久.
2 案例教学法在华锐学院应用英语翻译教学中的应用
实践证明,翻译水平的提高是建立在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的基础上的,因此“强调专业翻译实践、翻译经验说明增强事物的感性认识是对空洞教学最好的补偿”.[2]笔者所任教的华锐学院位于小城信阳,虽然交通便利但由于位置在内陆和城市自身发展的限制,能够提供翻译实践的机会少之甚少.在翻译实践的资源和平台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设计合理、可行的翻译案例从而提高学生的翻译实践能力的案例教学法无疑是本院应用英语翻译教学改革的一个大胆尝试和创新.
2.1 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步骤
2.1.1 案例设计
案例设计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在案例教学法中,案例是学生在课堂上的“教科书”,不恰当的案例设计不仅有损案例教学法的优良特性,往往还决定着一堂课的成败及教学目标能否实现,所以案例的编选和设计是非常关键的.应用翻译文体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因此,教师在编选案例的时候一定要本着真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真实性是指设计的案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不是纯理论上的表述.比如,信阳召开珍珠岩研讨会,与会的有外国专家、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教师在准备案例的时候可以模拟会场,设计相关问题及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样既学到了专业知识也增强了学生学习翻译的兴趣.还有每年一次的茶文化节,我们可以选派一些学生去做志愿者,然后回来积极参与案例建设,构建符合地方特色和学生水平的案例语料库.这样根据学生亲身实践设计的案例真实性更强,在课堂上的“威力”也最大.
针对性是指案例的编选和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语言水平、知识结构和翻译能力.在华锐学院,应用英语翻译主要是为大三的本科生而开设的,经过前两年的语言基础的提高和翻译能力的训练,学生们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翻译能力.由于应用翻译的门类繁多,难度深浅不一,在设计案例的时候,我们教师还应本着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的原则,循序渐进.比如,先从日常生活中的产品说明书、广告翻译练起,再到比较系统的旅游、科技等专业性强的文体.这样既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和理解也能增加他们翻译的成就感.
实用性是指设计案例要突出实用、适用的特点.应用文体具有鲜明的信息性和实用性,因此,应用翻译都有现实、具体的目的.同时,应用翻译的实用性也是很多学生选择这门课的目的之一,因为他们相信通过这门课的学习,自己能够掌握常用的应用文体的翻译,这就要求教师在案例选编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期待.例如,设计案例把华锐学院的简介翻译成英语,向外国人介绍信阳的历史、文化、人口等或者通过案例让学生掌握一些会议、旅游等常用的句型及其表达以便哪天出现了真实的情景,学生不至于怯场.
2.1.2 案例分析与讨论
案例分析与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第二步.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充当“主持人”的角色,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给予适度引导.鉴于应用翻译文体的信息性和实用性,应“不以传统的方式传授翻译知识,而着重对在翻译过程中如何阅读、如何理解以及如何传达思想进行自由讨论”.[3]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该善于营造自由讨论的氛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2.1.3 案例评讲
就应用翻译来说,我们通常把案例评讲做为案例教学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案例评讲不能仅限于教师,学生也可积极参与.案例不应该有标准答案,同样的一篇文章可以出现多个译文,而这些译文各有可取之处,这在翻译中是非常常见的.因此,不要生硬地去设定一个标准,翻译的思路、方法,翻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以及翻译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则应是案例评讲的重中之重.同时,案例设计的合理与否、是否符合学生的层次以及教学目标,学生的表现等等都可以包含在案例评讲的范围之内.
2.2 运用案例教学法需注意的问题
2.2.1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案例教学仅所提供的是一个个具体的、孤立的表面经验及情景,不能代替理论教学,而应该在一定理论基础上实施”.[4]翻译教学是集翻译思想、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综合体,没有翻译理论指导的实践也走不远.受文体特点的制约,应用翻译总要求译文达到某种预期的功能和目的.德国功能学派的“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的理论核心也在于翻译的目的和译文的功能,它强调翻译是实现译文某种预期功能的目的性行为.因此,“功能目的论”与应用翻译的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其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2.2.2 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法的结合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明白,任何一种教学法无论多完美,总有其不足之处,任何一种教学法都不能代替所有的其他种类的教学法用于所有的教学活动,案例教学也不能例外.纵然案例教学法有其新颖、适用性强的特点,但也应和其他的教学法相互补充,扬长避短.同时,案例教学也少不了多媒体教学手段的配合,音频、视频结合更能创造出愉悦的学习氛围.
2.2.3 区分案例与举例
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认为举例子就是案例教学,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有着很大的区别: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方法,有其完备的理论支撑.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引导学生对选编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从而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学生代替教师居于主要地位,成为课堂活动的中心.而课堂上的举例教学则是一种教学媒介或者教学手段,往往是教师为了让学生清楚地理解、运用某种原理,用例子来加以说明,使其讲解更通俗易懂.这里,教师的主角地位没有变.此外,案例的编选要求比举例高.就应用翻译来说,要求编选的案例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若教师具有做翻译的实践经验那就更好了,而举例子则可以是纯理论的.
3 结语
鉴于国际交流增多的大环境和传统的应用翻译教学模式的诸多弊端,为了培养素质合格、专业能力强的应用型翻译人才,很多高校都纷纷探讨应用翻译教学改革模式,笔者所任教的华锐学院也不例外.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本院的应用翻译教学就是此次教学改革的一个尝试性探索.由于才疏学浅,笔者就将自己运用案例教学法的经验做以上总结,以期抛砖引玉.
〔1〕康宁.高校外语专业翻译教学的新趋向[J].科教文汇,2006(9):9.
〔2〕连彩云,荆素蓉,于婕.创新翻译教学模式研究——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专业翻译人才[J].中国翻译,2011(4):10-15.
〔3〕李明,仲伟合.翻译工作坊教学探微[J].中国翻译,2010(4):27.
G642
A
1673-260X(2013)11-0251-02
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2012-QN-45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