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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牧歌》的女性主义解读

2013-04-01张莹波张树娟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多恩犹太罗斯

张莹波,张树娟

(常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2)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是当今美国文坛成就卓著、影响巨大的犹太作家,50多年的默默耕耘收获了包括小说、散文集、自传等在内的32部作品,也因此荣膺了多种文学大奖,如普利策小说奖、全国图书奖、全国书评家协会奖、笔会/福克纳奖、WH斯密斯文学奖、曼布克国际奖和美国文学艺术院文学金奖等,可谓硕果累累。

众所周知,罗斯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自传色彩,正因为此他被认为是“极端不安心理最高呼声之代表,自我陶醉的现代美国社会中受压抑作家之见证人”[1]177。由于罗斯作品中大胆露骨的“性”描写和鲜廉寡耻的犹太人形象,他遭到许多犹太中产阶级读者和美国评论家的猛烈抨击。欧文·豪指责罗斯是一个“自我仇视者”,他的小说里“塞满了逃避责任的士兵、通奸的犹太丈夫、挥霍无度的物质主义女儿以及好色的犹太儿子,总之,都是往犹太人脸上抹黑的家伙”[2]73。《萨巴斯剧院》(1995)的出版和那个无视社会禁忌、摆脱道德束缚魔鬼般的木偶戏艺人米奇·萨巴斯的出现招来了更猛烈的谩骂。也许是为了回应并缓和激烈的批评之声,罗斯两年后推出《美国牧歌》,展现了一个脚踏实地、十全十美的成功企业家形象,即刻引起轰动,好评如潮,次年获普利策小说奖。西方评论界大都认为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是一个因其自身美德而受罚的完美男人,一时间对主人公的同情之声溢满报刊杂志。

塞莫尔·梅辛——塞莫尔·利沃夫现实生活中的原型——为他自己在小说中的正面形象而深感荣幸[3]29-30。美国评论家斯坦利认为塞莫尔·利沃夫是被历史束缚住的仁慈的自由主义者,美国神话的坚信者,罗斯通过考察美国神话的历史和文学元叙事来探寻反映在现代历史和文学中的同化意识的真正意义[4]2。德克萨斯北方大学的帕里希教授聚焦身份追寻之主题,指出《美国牧歌》中无论是塞莫尔·利沃夫还是作家内森·朱克曼到头来都与犹太历史妥协,对犹太传统屈从[5]84。这些西方评论主要从文化历史、美国梦及作者的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从女性主义批评视角进行的解读鲜有涉足,国内学界也暂为空缺,因此笔者意欲对此进行尝试性初探。《美国牧歌》中的女性人物如多恩、梅丽、马西亚·乌曼诺夫、杰西·沃库特等直面男性权威,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从正面或侧面抵抗并颠覆由男主人公塞莫尔、叙述者朱克曼、作者菲利普·罗斯等构成的多重男性主导性话语。尽管她们的方式不甚可取,她们的结局也不够圆满,但我们看到了罗斯对性别平等所做出的主观努力。由于男权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罗斯本人又一直生活在男权文化氛围中,其深层意识与文学创作无不受到主导意识形态的影响,导致其笔下的女性人物始终跳不出两难处境——一个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天使/妖女、玛利亚/夏娃的形象模式——成为男性社会价值判断的归顺者或牺牲品。塞莫尔不是一个完美男人。作为男性主体,他不仅是父权制的卫护者,也是犹太传统的牺牲品,在同化过程中他因不能驾驭自我而成为一个无个性的可悲之人。

一、罗斯表现性别平等的努力

罗斯的早期小说大都以犹太男性为主人公,他们有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的知识分子,如波特诺,凯佩史,朱克曼,也有出身卑微的普通人,如米奇·萨巴斯,马科斯·梅斯纳,布基·坎托等。无论是犹太传统的顺从者还是叛逆者,他们中不乏大男子主义者,以自己的方式维护着父权制。而罗斯笔下的女性人物不是天使就是妖妇,她们呈明显的两极分化状,因而罗斯被谴责为一个厌女主义者。无论是理想的天使——体贴的母亲、贤淑的妻子、顺从的女儿,还是恶魔般的妖妇——歇斯底里的母亲、精神分裂的妻子、越轨叛逆的女儿,她们都是父权制的受害者,没有自我的“他者”。美国女权主义批评家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格巴认为,这种把女性神圣化为天使的做法实际上一边将男性审美理想寄托在女性形象上,一边却剥夺了女性形象的生命,把她们降低为男性的牺牲品,而把她们妖魔化则体现了男性作者对不肯顺从、不肯放弃的自私女人的厌恶和恐惧,然而,这些恶魔形象实际上恰恰是女性创造力对男性压抑的反抗形式[6]347-48。

的确,罗斯小说中顺从和反抗的女性形象是她们被歪曲、遭压抑的结果,是父权制社会男性中心主义思想使然,是罗斯在本质上歧视、贬抑女性的表现。就连小说中的女性人物都在诘问小说家罗斯:“你为何将波特诺夫人刻画成一个歇斯底里的人?为何将露西·内尔森刻画成一个精神变态者?为何将莫琳·塔拿坡刻画成一个撒谎者、一个骗子?”[7]114针对林林总总的批评和指责,罗斯自1990年起努力在创作中体现男女对话的平等,在探讨文学与生活、真实与虚构间关系的同时,寻求小说如何戏剧性地揭示不同的人(包括作者、叙事者、小说中的各色人物)的不同性别观。

罗斯的此种努力在小说《欺骗》(1990)中可窥见一斑。除了让小说中的女性人物公开大胆诘问作者,罗斯还设计了大段大段的对话,故意模糊双方的性别来确保两性对话的公平公正,读者不易分辨哪些话是男主人公说的,哪些话是女主人公说的。在小说的尾声,一女性人物透露要出一本叫《亲吻后泄密》的自传,还威胁要将菲利普(与作者同名)的真相公布于众。显然这些方法并未奏效,女性主义批评家和有女权意识的读者不可能满足于这种所谓公平的或恐吓式的却失去真实感的男女对话方式。当罗斯将自己生活中的真实与小说艺术的虚构真正结合起来的时候,他在冒很大的风险,但结果却是颇为有效的。《欺骗》结尾时,菲利普透露:他一直以来将自己的各种婚外恋情瞒着妻子,而这个丝毫不怀疑的妻子名叫克莱尔。这个克莱尔显然指的就是克莱尔·布鲁姆,罗斯的第二任妻子,著名的犹太女演员。后来罗斯将小说终稿送给布鲁姆,她威胁说要起诉罗斯,还要出一本叫《离开玩偶之家》的自传,于是罗斯被迫把克莱尔的名字换掉了[8]182,这样,夫妻关系才暂时趋于缓和。《欺骗》某种程度上激怒了布鲁姆,促使她后来完成了那部自传。

《美国牧歌》紧随布鲁姆的自传《离开玩偶之家》(1996)后发表,它可以被看成是罗斯对布鲁姆(他们终究于1995年离婚)的及时回应,同时,就如琴特里所指出的,“也可(把它)看成是一种坦白,因为它改写了罗斯早期作品中的性别政治”[9]76。小说中的女性人物以自己的方式挑战男权传统,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父权制庇护下的男性权威。然而现实中的罗斯生活在男权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其潜意识里浸染着男权思想,其笔下的女性人物身上自然折射出小说家有意或无意的操控,刻写着男性视角有意或无意的审视。

二、多重男性视角下的女性人物

在男权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中,在父权传统没有消失的社会里,女性只能充当被男性观看的客体、被男性审视的对象而成为一个永恒的他者,在性别权力关系中永远处于受支配、被奴役的地位,在语言上、文化上永远遭压制、被排斥,女性自我必然因遭到严重遮蔽而难以展示,甚至变得扭曲畸形。《美国牧歌》中主要女性人物如天使般美丽的多恩和女魔般可怖的梅丽、次要女性人物如精神疯狂的杰西·沃库特和自我极度张扬的怪物马西亚·乌曼诺夫实质上是多重男性话语,主要来自作者罗斯、叙述者朱克曼、男性人物塞莫尔·利沃夫、杰里·利沃夫、娄·利沃夫等以不同方式对女性的歪曲和压抑,这充分反映了父权制下男性中心主义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性别歧视在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社会依然盛行之事实。

(一)多恩——“美丽的天使”

《美国牧歌》的情节是以男主人公塞莫尔为主要线索,围绕着作为客体和对象的多恩和梅丽展开,并在多重男性视角的审视和打量过程中以纵横交错的时间和空间来推动发展。多重话语声音运作下的多恩成为一个思想和行动都充满了矛盾的复杂人物。

多恩,塞莫尔的妻子,梅丽的母亲,主要是通过他人的视角来展现的。首先,她是丈夫眼中的贤妻良母,家里“美丽的天使”,是塞莫尔自己设计、创建的伊甸园里不可或缺的理想饰品。“漂亮妻子,漂亮房子,他的事业如施了魔法……这是他的乐园,这便是成功人士的生活”[10]81,有了多恩(Dawn义为“黎明”)和梅丽(Merry义为“快乐”),塞莫尔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美国人”而“不是犹太人,不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不是新教徒”[10]307。

然而,在女儿看来,母亲是个十分好面子、爱虚荣的人;杰里认为他嫂子是个物欲永无止境的可怕女人。在社会大众看来,多恩当年参加选美大赛并当上“新泽西小姐”纯粹就是为了名利而出卖色相,与妓女出卖肉体换取物质利益颇为相似。无论哪种视角下的多恩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她的真实感情、行为动机以及内心世界等均不为人所知,她的真实自我遭到男权迷雾的严重遮蔽。虽然作者和叙述者给她机会进行言说或申辩,可她的话语声音只是在她两度患上自杀性抑郁症的时候才发出来的,故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

小说中多恩在许多不同场合反复声明自己当年参加选美大赛只为补贴家用,“原以为不管怎样也能保守秘密,只是赢得那笔钱”[10]170送弟弟上大学。可她错了,人们不信。“为了要点平常的东西”[10]171,多恩走向婚姻,可家庭生活没有帮助她走出选美阴影,反而使她常感孤独和压抑,讨厌那座囚室一样的石头古宅,不满足于当花瓶一样的摆饰。她努力展示自我,选择养菜牛而“不做五六个孩子的奴隶似的母亲和照料一幢有二百年历史的老房子的女佣”[10]184,她要以此向妇女界证明:除了相貌外,她还有其他动人之处[10]188。可她的种种努力都归于失败,养牛生意只赔不赚,丈夫并不真正关心她的内心世界,女儿的口吃令她烦恼,女儿的叛逆让她不知所措。女儿炸掉邮局成为在逃杀人犯这一事件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彻底崩溃,陷入了自杀性抑郁症。多恩整天“伤心地哭述她的羞愧,她的耻辱,她生命的虚度是如此令人难受”[10]177,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怀疑和误解。梅丽失踪5年后,45岁的多恩突然觉醒。她决定做外科整容手术,卖掉石头房子,新建一个现代化小屋,这一切都说明她想告别过去,拥有未来,因为她不想剥夺自己的生活。后来她移情别恋并最终离婚,虽不是明智之举,但这是她摆脱塞莫尔控制的唯一方法,也可看作是她向丈夫权威所做的最勇敢的挑战和反抗。多恩逃离塞莫尔转身投靠乡绅沃库特说明她并没有真正觉醒,也没能找回沦陷了的自我,这显示了美国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即犹太传统的巨大威慑力,实际上还是一种精神上的退却和屈服。

(二)梅丽——“可怖的女魔”

多重男性视角下的梅丽是一个极度叛逆的、令人“可怖的女魔”形象。其实她是父母溺爱子女造成的恶果,也是六七十年代美国的问题青少年中的一个突出代表。

梅丽作为第四代美国犹太人在成长阶段必须承受来自家庭和社会更大的压力。绝顶聪明、操纵心里很强的梅丽从小就知道利用口吃来控制父母,对付来自完美主义家庭的压力,拒绝做父亲乐园里的乖乖女。十一二岁的梅丽就想摆脱父母的束缚,逃离父母为她设计的未来,做自己想做之事,过自己想过的人生。她激进地投身反战(越战)运动,16岁时她抛弃父亲敬仰的文明而将战争带回家,炸掉邮局而后成为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恐怖分子。在逃亡中她最终沦为一名耆那教徒,完全放弃了自我。

作者罗斯在小说中给予梅丽较多的话语声音。她清楚地告诉父母,“使她扭曲的不是口吃,而是企图改变这种现象的徒劳”[10]96。她不愿意做父亲的陪衬,拒绝同敏感的父亲交谈,“我不想被了解,只想要自由”[10]102。梅丽早于她母亲意识到:只有离开父亲的梦想之屋才能拥有自主的生活,因为父亲只是把她(们)当作自己梦想的一部分而从未把她(们)当作独立的个体。梅丽痛恨“她家的‘资产阶级’价值观”[10]96和父亲成功企业家形象背后的“肮脏的贪欲”[10]155。身处复杂的政治局势和文化环境夹击之困境的梅丽一时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希望,只能通过极端的反抗来宣布自己的“独立”。梅丽宁愿以此求得父亲的恨也不要他对自己幻想的爱,因为恨让她感受到那个真实的自己的存在。“爸爸,你可以恨我一人就行了。我是那可恨的人,恨我吧。”[10]239来自天堂的特权姑娘成了被警察追踪的反社会、反田园的恐怖分子,梅丽在逃亡中从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的年轻人蜕变为宗教教规约束下自我残害、贬低的行尸走肉,成了一名耆那教徒,与父亲所代表的美国文化彻底断绝联系。她浑身散发恶臭,想用污秽的最终形式把父亲从幻想中解救出来:“你应该放弃希望和自我。”[10]256梅丽的言与行非常具有叛逆孩子的典型性,她既是家庭教育失败的例子,也是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与时局动荡不安的受害者。

多恩和梅丽作为女性主角成功地挑战了男性(特别是利沃夫家族)要将她们打造成传统的性别角色的企图,多恩没有成为贤妻良母,梅丽也不是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淑女,她们一定程度上抵抗并颠覆了资本主义体制和父权制下的男性权威,揭示并批评了父权制下的种种不平等。

(三)杰西·沃库特和马西亚·乌曼诺夫——“疯子”和“怪物”

在《美国牧歌》中,杰西·沃库特和马西亚·乌曼诺夫作为女性配角在小说中着墨不多,属于完全不同类型的女性形象。无论她们如何反抗父权制传统,极力表现自我,在多重男性视角下,她们始终是菲勒斯象征次序中永远的“他者”,男性主体与女性客体二元对立模式中的后者——“客体”。杰西和马西亚是极为普通的女性名字,她们代表着当今美国社会中的两类女性:丢失自我和张扬自我的女人,用她们各自的方式挑战男性沙文主义社会。

杰西·沃库特婚前是个生机勃勃、可以依靠的人,心智健全,乐观自信,婚后是个能干的妻子、尽责的母亲,相夫教子,满足于贤妻良母的身份,但她的自我搁浅了。5个孩子长大后相继离家到纽约工作生活,她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重心,开始喝酒以驱赶寂寞,她那搁浅了的自我开始下沉;在发现丈夫不忠时,她酗酒以抑制痛苦,其自我沉入海底。54岁的杰西看起来是一个“憔悴的老太婆,营养不良的酒鬼”[10]319,精神恍惚,疯疯癫癫,她的自我消失殆尽。娄·利沃夫,塞莫尔的父亲,也是“父亲法则”[5]96的代表,父权制观念的化身,试图用自己的耐心和宽宏大量去说服她戒酒,改邪归正,尽管他心里十分瞧不起又酗酒又抽烟的坏女人。然而绝望了的杰西·沃库特实在无法忍受娄·利沃夫那与生俱来的强者的优越感和强烈的控制欲而终于怒不可遏地用叉子猛扎其眼睛,公然大胆地挑战并藐视其权威。杰西“困兽”似的挣扎可以看作是她向父权制发出的最后进攻,但被作者、叙述者、娄·利沃夫、沃库特先生等男性定义为疯狂行为、离经叛道,这无不说明她还是被投入了女性生存的永恒困境——不是拥抱男性价值和权威而成为“好女人”形象,就是因反抗男性秩序而被贴上“坏女人”的标签。杰西最终被当作“疯女人”遭到驱逐,打入社会最底层的“冷宫”——疯人院里。

马西亚·乌曼诺夫是塞莫尔好朋友的妻子,纽约某大学的一位文学教授,人生阅历颇为丰富,且自我意识惊人,言辞犀利,擅长嘲讽,一个自我造就的革命者,曾因参加反战游行而被关进监狱。马西亚常常有意无意地批评、嘲笑多恩当年参加选美大赛,多恩十分讨厌她的敌意和高人一等的神态。事实上,所有人,男人和女人,都不喜欢像马西亚这样自以为是、自我张扬的女性。塞莫尔将马西亚看作一个“难缠的人”,“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来自学术圈子,来自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10]331。当马西亚看到娄·利沃夫因眼睛被杰西扎伤而满脸恐惧时,她放肆地“嘲笑他们对整个系统脆弱性的无知,嘲笑他们所有人,这些社会的栋梁……从历史的角度嘲笑和欣赏疯狂的动乱到处蔓延,特别欣赏那些本应强壮的东西易受伤害、不堪一击、软弱无力的另一面”[10]417。不管马西亚如何咄咄逼人,如何虚张自我之声势,面对男性社会的价值评判时,她也还是被投入了那个女性生存的永恒困境,因嘲讽、反抗男性权威而被贴上“怪物”的标签。

三、塞莫尔·利沃夫——“美德”面具下的“完美绅士”

与《萨巴斯剧院》中那个坏丈夫、坏朋友米奇·萨巴斯完全相反,罗斯将塞莫尔·利沃夫刻画成一个好丈夫、好朋友,人见人爱,完美无缺,一个实现了其“美国梦”的犹太幸运儿——高中时代的棒球明星,娶美貌绝伦的新泽西小姐为妻,拥有多家海外实体的成功企业家。作家朱克曼自儿时起就仰慕塞莫尔,半个多世纪后再次见到这位昔日的纽瓦克英雄时,他仍坚信,“利沃夫的生活最简单、最平常,但按美国的标准却最了不起”[10]28-29。 然而,朱克曼被瑞典佬的外表和名声蒙蔽了,读者被罗斯高明的叙事手法欺骗了。塞莫尔,这位众人眼里的榜样,犹太社区的骄傲,热爱家庭的典范,其实是父权制的卫护者和犹太传统的牺牲品,一个为了其白日梦而利用他人的大男子主义者。

塞莫尔是父权制的卫护者。作为一家之主,他以保护妻子和女儿的名义控制、利用她们,期盼多恩贤惠顺从,梅丽聪明贤淑。可事实上,他并不真爱妻子和女儿,她们只是他梦幻乐园里不可或缺的美妙物品。 他若真爱多恩,就不会让她在结婚前经受未来公公长达3小时不愉快的盘问,而他自己则端坐一旁一言不发。他若真爱多恩,就不会鼓动她参加选美,也不会“一想到多恩可能的成功就着迷”[10]172,也不会不认真对待她不想当选美皇后的抱怨。他若真爱多恩,就不会背叛她与朋友之妻偷情。他若真爱多恩,就不会支持45岁的多恩做整容手术,也不会给他们新房子的设计师比尔·沃库特有可乘之机。同样,他若真爱梅丽,就不会学她口吃当面取笑她,更不会以激情的、禁忌的亲吻戏弄年仅11岁的女儿。他若真爱梅丽,就不会纵容她的叛逆,容忍她的各种疯狂举动。他若真爱梅丽,就不会在爆炸发生后幻想梅丽的清白,把罪责推给别人。他若真爱梅丽,也不会因闻到她身上的恶臭而将酸水喷她一脸,之后弃她而去。他若真爱梅丽,就会照弟弟杰里说的那样做,“开着该死的车回去,将她从那狗屁房间拖出来,抓住头发,给她镇静剂,捆起来,接她走”[10]264,决不会把她丢在那里。他若真爱梅丽,就会带她去投案自首,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塞莫尔这个表面上充满爱心的丈夫和父亲自始至终深陷于他那个虚幻之梦而变得自私愚昧,不可救药,因为若没了美貌的母亲和聪明欢快的孩子,仅剩下强壮的父亲,他们原本完美的组合就散了架,那曲曾经悠扬的田园牧歌也就跑了调。

塞莫尔其实还是犹太传统的牺牲品。青年时的塞莫尔就被看成是几代犹太移民同化的结晶,体现了犹太文化与美国梦的完美结合,从一个校园英雄一下子被推崇为犹太社区年轻人的榜样:“你是英雄,你得谦虚、克制、恭顺,你得善解人意。”[10]75在所有人的肯定和赞美中,塞莫尔踏入社会,开启人生之旅。完美的家庭和四平八稳的生活让塞莫尔信心十足,天真无邪,照人们期望他的那样生活,可他骨子里却还保留着犹太人折中妥协、力图规避一切麻烦的处事哲学,毕生都在维护秩序、避免混乱。早熟的梅丽迫使父亲面对那个“同化了的自我”的虚假性,她曾这样批驳父亲:“不会自己思维的是你……你是我所见过的最因循守旧的人!你做的一切都是人们期望你做的!……充当愚蠢的机器人!”[10]232犹太传统将塞莫尔打造成一个标准绅士:孝顺的儿子、勤奋的实业家、充满爱心的丈夫和父亲、反战的自由人士。为了维护这个“完美绅士”形象,塞莫尔戴上了美德的面具,总“让自己很牵强地去负责任……控制任何无法控制的东西,献出他的一切将他的世界聚合到一块”[10]84。杰里对这位人云亦云、失去真我的哥哥忍无可忍:“没人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你的面纱没被揭开……所以你女儿要将你炸飞。你从不正视任何事情,她因此恨你。”[10]267当塞莫尔认识到梅丽炸毁了他的梦想、生活给了他最糟糕的教训时,仍没有醒悟,他既无法抹掉那段历史,也无法摆脱他始终坚信的美国牧歌之幻梦。“为了第二个妻子和三个孩子,他还是冷酷地假装下去,冷峻地压制住自己的恐惧,学会戴上面具生活”[10]77,继续他新一轮的梦想。正如朱克曼猜测的,塞莫尔后来过的是双重生活,变成“一个人格分裂的诚挚的吹牛大王、表面朴实而内心煎熬的瑞典佬、看似稳如泰山实际内外交困的瑞典佬”[10]196。塞莫尔最终成为一个无法脱离历史、反被历史愚弄的可怜虫,成为一个没自我、无个性的可悲之人。

四、结语

在《美国牧歌》中,罗斯主观上的确想通过刻画具有一定女权意识、追求自由和独立的女性人物来表现其女性主义的主题,但由于现实中的罗斯生活在一个妇女被凝视、被观看的男权文化氛围中,男尊女卑的思想早已渗透到小说家的潜意识和文学创作过程中,文本中的作者罗斯以及他的代言人叙述者朱克曼都无法超越男权意识形态,无法绝对客观地描摹女性人物,无法忠实地展示女性自我。在作者、叙述者以及男性人物构成的多重男性话语的合力运作下,小说中的女性人物形象无论反抗者或是逃避者都成为男性视角的产物。多恩离开塞莫尔后也没能找回自我却跌入另一个婚姻陷阱,前景一片黯淡,因为沃库特远比塞莫尔强势、危险;完全放弃自我的梅丽最后为印度耆那教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与那个精神失常的杰西·沃库特一起被贴上“劣等他者”的标签;即使是一贯张扬自我的马西亚最终也没有冲破男权藩篱而是落入传统的婚姻之囿,被冠以“怪物”的头衔。可见,无论罗斯的主观愿望如何,《美国牧歌》中的女性人物都无法摆脱男性为女性规定的两难处境,她们不是男性社会价值判断的归顺者就是牺牲品。她们的抗争只能是短暂的、间隙性的、个体化的,因而也是无威胁性的。她们的困境及凄凉结局说明了罗斯不仅认识到荒原似的现代美国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依然根深蒂固,女性走向理想的、真正独立自主的生活是多么艰难,女性未来的进路是多么渺茫,同时他也意识到不自觉的男权意识形态始终左右着自己的思想和创作,他为此深感无奈却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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