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马丘比丘宪章》
2013-04-01◎刘荣
◎ 刘 荣
“城市,是人类的伟大创造,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鲜明标志”①。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人们面临的主要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热点话题和研究课题。《马丘比丘宪章》主要是建立在对《雅典宪章》的反思基础之上,研究者比较两者之后普遍认为,两部宪章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城市规划和保护理念。1933年现代建筑国际会议(简称 CIAM)通过的《雅典宪章》多少年来一直是欧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针。1977年12月的《马丘比丘宪章(CHARTER OF MIACHU PICCHU)》涉及有关改进世界上人类居住点的质量的政策与措施。《马丘比丘宪章》从1977年签署至今已经过去了30多年,在这30多年中,人们的名城保护与规划意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实际的操作中,城市的保护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理论层面都取得了许多重大的进展。但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不能够忽略,那就是我们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已经解决的问题并不代表在我国就不存在了。仔细考察该宪章,我们会发现,宪章对于今天我国的城市规划与保护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再重新审视《马丘比丘宪章》。
一
《马丘比丘宪章》是对《雅典宪章》问世40余年后城市规划实践中的应用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展示城市规划观念新变化的宣言性文件。近几十年世界工业技术空前进步,极大地影响着城市生活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无计划的爆炸性的城市化和对自然资源的滥加开发,使环境污染达到了空前的、具有潜在灾难性的程度。根据这些新的情况,《马丘比丘宪章》认为,《雅典宪章》的某些思想和观点应该加以修正和发展。《马丘比丘宪章》中多次指出《雅典宪章》存在的不足,但是文件的签署人明确指出“《雅典宪章》提出的许多原理到今天还是有效的,它证明了建筑与规划的现代运动的生命力和连续性。”“概括地说,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的规划理念表现为人本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理性化,二者表现出继承与发展的关系。”②
除了建筑理念上的继承与修正关系之外,我们必须看到《马丘比丘宪章》的签署还有其更为深刻的时代和历史原因。二战后初期,开始了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技术革命。这次革命在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达到高潮。新的科技革命让人类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观,促进着社会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与建筑行业相关的是出现了建筑设计和保护的各种新思潮,如结构主义、极简主义等。这些新的思潮冲击着人们传统的建筑设计理念,对以往的建筑风格提出了质疑。20世纪70年代又是人类面临巨大转折的年代,“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③一方面,第三次科技革命给人类带来了社会的急速发展,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世界人口剧增、生态环境恶化,粮食、能源、自然资源问题的不断涌现。这些问题关系着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也引起了全球的普遍关注。与之相应的,建筑设计行业也从本行业的角度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进行了探讨。因此,《马丘比丘宪章》对于《雅典宪章》的修正,不仅仅是文本上的修正,更是人们观念上的深层次的变革。20世纪70年代,后现代主义在各个领域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后现代主义是一股源自现代主义但又反叛现代主义的思潮,它与现代主义之间是一种既继承又反叛的关系。后现代主义发源于文学领域,迅速的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后现代主义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过去美好时光的怀念,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进行重新认识。
综上所述,《马丘比丘宪章》的签署不仅仅是技术进步的结果,而是有其更为深刻的历史和时代背景。《马丘比丘宪章》是对《雅典宪章》的一种修正;是科技革命的推动;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建筑理念变革的反映;是人们主动地去探索解决全球性问题在建筑行业的表现;是后现代主义造成的冲击之一。总而言之,一部全球性的文件的提出从来都是由错综复杂的社会原因推动的结果,反过来,该文件又必然会对这些推动力量产生一定的作用。
二
《马丘比丘宪章》是对《雅典宪章》的全面修正,全方位多层次的阐发了新的城市规划与保护理念。在城市的职能方面,考虑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职能;主张规划的主体多样化,认为城市的规划过程不应该仅仅是专业的规划人的事;主张建筑与城市应该统一;合理的运用技术;全面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马丘比丘宪章》对于技术的态度,在宪章签署的时代第三次科学技术浪潮席卷全球,人类享受着科学技术带来的巨大便利。但是,《马丘比丘宪章》已经敏锐地察觉到技术滥用的后果,主张理性的运用技术。
《马丘比丘宪章》首先考虑城市的各种职能。宪章开篇指出:“规划过程包括经济计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它应该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城市的职能不是单一的,一个城市的存在更多的是始自军事防御的目的,所谓的“为固疆土以筑城”。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形制不断扩大,其职能也随之增多,如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等等。到了现代,更多的是集中于其经济的职能之上。也正因为城市的职能多样化,因此我们在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保护的时候必须考虑城市的各种职能。《雅典宪章》中提到,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综合四项基本的社会职能——生活、工作、休憩和交通。《马丘比丘宪章》进一步指出,不但要考虑城市的各种职能,更注重“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把人的需求摆在了重要的地位。时代的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日益觉醒,要求“获得为人的尊严”,不但要求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还要满足发展的需求,享受的需求。城市的主体是人,如果一个城市都不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又何谈发展城市,提升城市。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时期,城市的发展主要的表现为其规模的扩大。对经济职能的无限夸大导致在城市化过程中的急功近利思想,城市的文化职能政治职能很多时候被严重忽视了。“城市功能主义理论所带来的最明显的结果之一,就是街道和广场从新城和新区中消失了”④。而在整个人类定居的历史中,街道和广场都是最基本的因素,所有的城市都是围绕它们组织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它们的重要性,因为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街道和广场是城市的中心和聚会场所,它构成了“城市”现象的最基本的部分,是城市中最为重要的空间。而城市建设者和设计者,对街道和广场的认识似乎仅仅停留在交通和气派等的功用上,街道和广场的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却考虑得很少,且在空间环境的处理方面手法贫乏,因而每每在设计街道和广场时,往往把街道和广场的尺度做得过于巨大,特别是当设计者无法把握小空间小尺度时,更是宁大勿缺,结果是人如小舟在巨大的空间中漂泊。在这样的环境中,市民所感受到的不是轻松愉悦,而是会陷入一种淡漠感,一种无力感之中。一个城市的广场和公园绝对不应当成为地方官彰显其政绩的工具,而要真正考虑人民的文化需求,并且设计要日益人性化。时下流行一种所谓“城市心理学”,研究市民社会的心理以及由于城市规划建设不当给市民造成的困扰甚或是心理疾病。研究成果表明,城市规划建设已经不仅仅要考虑上文列举的诸种职能,更要考虑到市民的心理需要。我们坚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的职能必将不断增多。
《马丘比丘宪章》主张城市的多主体共同参与理念。宪章指出“城市规划必须建立在各专业设计人、城市居民以及公众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系统的不断的互相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城市的规划与保护从来都不可能仅仅是任何政府部门和个人的事情,需要全民的参与。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与保护的一般情况是政府部门集中规划,统一指挥,所需人力物力也是由政府部门负担。这种现状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我国是封建主义传统浓厚的国家,人们的思想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封建残余。西方在中世纪的时候城市产生,随之而出现的是一个崭新而具有强大能量的市民阶级。中国城市产生的历史很早,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却是近代社会才出现。城市中大量存在的是所谓的“小市民阶层”,他们也关心城市的现状与发展,但是更多的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他们关注的是日常生活相关的柴米油盐,而对关系城市生存发展的大事漠不关心,更不用说从全局考虑,牺牲小我,成全城市的利益。因此,政府部门在决策的时候忽视市民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此种考虑。但是,毋庸置疑,每个城市中总会有那么一群有远见有思想的人,他们生活于民间,却能很敏锐的把脉一座城市的发展。因此,城市在具体规划与保护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能听取他们的意见必将大有裨益。以扬州为例,大运河申遗的过程中,社会各阶层人士出于对扬州城的深厚感情与建设扬州发展扬州的使命感出发,纷纷献言献策,大大加快了申遗的步伐。
当下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基层社区的活动,更高级别的是各种各样的市民听证会,包括城市中开通的“市民热线”之类。市民的主体意识需要培养,社区的居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个作用。“社区建设可促使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公德意识、互助意识和慈善意识等方面的提高,对社区内居民的意识和行为起到整合作用,使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同时又为社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⑤所以,应充分发挥社区在增强和提高居民文明意识中的作用。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相信,有了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规划与保护进程必将可以取得大的进展。
《马丘比丘宪章》还提出了城市与建筑的统一思想。“建筑是组成城市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的主要象征。”⑥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大兴土木的热潮,一大批各种类型的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争奇斗艳,使城市的景观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城市得到了长足发展。《马丘比丘宪章》指出“在我们的时代,近代建筑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纯体积的视觉表演而是创造人们能生活的空间。要强调的已不再是外壳而是内容,不再是孤立的建筑,不管它有多美、多讲究,而是城市组织结构的连续性”,言简意赅的点明了城市与建筑的关系。我们经常在城市中看到一些华美或是古朴风格的建筑,美则美矣,但是总会觉得有几分别扭。深究其缘由,正是因为这些建筑违背了“城市组织结构的连续性”。试想,在一片流光溢彩时尚简约的建筑之中,突然出现一处雕栏画栋的古建筑,那将是怎样的一种不和谐。正如宝玉在观赏大观园的时候,看到李纨后来住的“稻香村”,也深以为不妥,认为与大观园整体建筑的风格不符。
《马丘比丘宪章》提出城市建设的合理的运用技术问题。《马丘比丘宪章》指出“技术惊人地影响着我们的城市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的实践”,带来的问题是技术滥用的恶果,“结果是出现了依赖人工气候与照明的建筑环境。这种做法对于某些特殊问题是可以的,但建筑设计应当是在自然条件下创造适合功能要求的空间与环境的过程。”这一点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来说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在我国资源严重短缺,但是在许多地方浪费资源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技术,毫无疑问,给我们这个时代也带来了许多的便利,灯光让黑夜亮如白昼,空调让室内四季如春,大棚让市民可以享受充足的蔬菜供应。但是资源的滥用势头无可遏制,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工业化派生出来的废气、废水、废渣已远远超出地球自身所能调节的能力,并且威胁到人类自身。国家一直在进行各种保护资源的宣传,比如夏天的时候号召把空调调到26度之上,但是保护资源的观念远未深入人心,我们身边浪费各种资源的情况比比皆是。诚然,技术的充分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资源,滴灌技术可以大幅度的节水,空调的省电能力向来是商家的主打牌。但是,正如宪章所指出的,“建筑设计应当是在自然条件下创造适合功能要求的空间与环境的过程”。人造气候,和许多其他被称为人类伟大发明的技术一样,应当与自然条件相联系创造出适合功能要求的空间与环境。环境决定论者认为“炎热国家的年轻人像老头子一样怯懦,寒冷国家的老年人像小伙子一样勇猛”,⑦这种说法虽有其糟粕,但也并非毫无可取之处。汤因比认为,环境带给我们的,无论是极端苦寒还是酷热难耐,都是对我们的一种恩赐。并且指出,正是在贫瘠的沙漠孕育了耶稣。人类应该适应环境,而不是一味的依赖技术来改造环境。荀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人定胜天,但直到今天,大自然制造的每次灾难都是人力所无法制止的,只能事后补救。对于自然,我们应该怀着敬畏之心。
最后,宪章提出了文化遗产的保护思想。《马丘比丘宪章》对于城市的文化和历史遗产的保护也有独到的见解,“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首流动的诗歌,是一段凝固的时光。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亭台楼阁雕栏玉砌,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渗入我们血液的东西,是铁马秋风的豪情,是小桥流水的温婉,是那些让我们魂牵梦萦苦苦追寻的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当下,许多城市出于发展地方旅游业的角度考虑,也对物质性的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保护始终处于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仍处于初级阶段。在许多地区,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要么是无人问津濒于后继无人的境地,要么是过度的商业化运作,反而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价值。2010年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文化遗产的保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呼吁:让文化遗产在新时期更加拥有尊严。文化遗产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一笔宝贵财富,我们有责任把它们传扬下去,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知道我们的先辈们创造了怎样辉煌灿烂的文明,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触摸历史真实的心跳。文化遗产的尊严便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尊严,保护文化遗产的尊严,我们责无旁贷。
三
《马丘比丘宪章》中占很大篇幅的是列举了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这些问题的提出,在当时具有前瞻性,在当代的我国,具有现实意义,有必要对其仔细研究。
第一个问题是人口激增。宪章指出“当人口增加,生活质量就下降”。当代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特点,仍然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为主。城市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住房条件和卫生条件。因此,改革开放后,城乡人口迁移政策的放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我国有八亿农民,每年大量的民工潮给城市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但同时也给城市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这些压力包括就业压力、住房压力、社会服务体系的压力等等。城市中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对于社会治安也是极大的挑战。在乡土社会中,人口几乎是静止的。乡村宗族关系的制约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作用。到了城市中,人口的流动是无序的,如若不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公正的看待这个问题,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导致城市人口激增,这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经环节,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发达国家城市发展的早期也是如此。而且,“从农村释放出来的大量劳动力活跃在城市内外。这是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的必然现象。大多数城市中,农业人口在市区从事职业活动和生活,占据着城市大量的社会活动空间。”⑧现在评判一个城市发展规模的最直观的指标就是城市人口的数量,但是“大未必强”。在人口超过千万的大城市,比如美国的纽约,比如日本的东京,市民的生活质量未必就如想象中的高。在这些城市中充斥的是大批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失业者,是成排的贫民窟。这是都市最阴暗的地方,也是一个城市无法摆脱的痼疾。中等规模的城市,以扬州为例,城市古色古香,人民安居乐业,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都很高。“城市规划中的人口规模是指与城市建设用地相对应的人口规模,即一般所称的建成区人口。”⑨城市在规划的时候必须对人口规模进行细致的安排,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不能超过城市能够容纳的范围,必须与城市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在面对人口迁移的时候,政府部门应该集中引导,政策指引,使其有序流动。全面解决城市的人口问题需要现代社会发展机制的全面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大力提倡绿色GDP的今天,科学发展观应该成为我们时代的主题。
第二个问题是住房问题。与人口激增相伴而生的是城市的住房问题。宪章指出“我们深信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城市规划与住房设计必须反映这一现实。同样重要的目标是要争取获得生活的基本质量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城市中人们的交往问题。当代城市的建设考虑的更多是单元房内部居民的生活设施,关注的是安全状况及周边的配套设施。看起来似乎是已经考虑的十分周到了,但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被忽视了,那就是人。人的需求,人的心理,都没用被纳入考虑范围。在密密麻麻的钢筋水泥之间,人们感觉到的是一种冰冷。城市的居民,即使住对门的都彼此不识,在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想到的是110、120,而非近在咫尺的邻居。这是我们时代的悲哀,也是我们眼下无力改变的状况。在南来北往擦肩而过的人群中,有多少有缘相逢却无力相识的遗憾。“住房不能再当作一种实用商品来看待了,必须要把它看成为促进社会发展一种强有力的工具。住房设计必须具有灵活性以便易于适应社会要求的变化,并鼓励建筑使用者创造性地参与设计和施工。还需要研制低成本的建筑构件供需要建房的人们使用。”我国北方有很多家庭还生活于传统的四合院之中,这对于联络人们之间的感情十分有利。城市建筑在设计的时候也应借鉴我国传统民居中的合理因素,使其能够承担起市民交往的纽带的职能。这一点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有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如何在开放的住房环境下保证居民的隐私与安全,如何处理居民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出现的各种问题。总之,时代在进步,人们之间应该有更多的交往,而不是越来越孤立,成为城市中一个个的“孤岛”。
第三个问题是交通运输。宪章指出“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增长的基本要素。城市必须规划并维护好公共运输系统,在城市建设要求与能源衰竭之间取得平衡。交通运输系统的更换必须估算它的社会费用,并在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中适当地予以考虑。”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交通运输基础薄弱,总量不足,城市的交通运输也不能满足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运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城市交通运输负担着大量的客货运输、转乘、中转、集散等任务,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城市交通运输状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如人均道路面积偏低、机动车增速快、公共交通发展滞后等,“道路分类、增加车行道和设计各种交叉口方案等方面根本不存在最理想的解决方法。”这种构想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得到了实行,如设“奥运快速通道”,实行单双号限行等。但是这些方法,无论如何,只是治标之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运输的问题。“所以将来城区交通的政策显然应当是使私人汽车从属于公共运输系统的发展。”从我国目前各大城市的交通结构看,普遍存在常规公共交通系统发展不足、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滞后、汽车发展势头强劲的不协调现象。我国城市交通运输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高,城市交通运输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建立方便快捷的城市公交网络可以大大缓解城市交通运输压力。但是我国公共交通的发展目前滞后于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出行需求,就出现了公共交通运输中车辆少、车况差、车隔长的状况,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现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之中有一个重要的宣传项目是实行城市“无车日”,号召市民放弃汽车改乘公交出行,虽是杯水车薪之策,但对于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交通运输状况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四个问题是环境恶化。《马丘比丘宪章》指出:“当前最严重问题之一是我们的环境污染迅速加剧到了空前的具有潜在的灾难性的程度。这是无计划的爆炸性的城市化和地球自然资源滥加开发的直接后果。世界上城市化地区内的居民被迫生活在日趋恶化的环境条件下,与人类卫生和福利的传统概念和标准远远不相适应,这些不可容忍的条件包括在城市居民所用的空气、水和食品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以及有损身心健康的噪音。”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环境恶化,尤其是城市环境的恶化也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人们已经意识到了环境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案与政策来保护环境。但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环境状况仍然令人担忧。令我们欣喜的是,一些以旅游业为主的城市,环境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城市的功能分区,将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向远郊转移,加大治污成本。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控制城市发展的当局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环境继续恶化,并按整理的公共卫生与福利标准恢复环境的固有的完整性。”保护环境也应恢复其完整性,这种观念在我国尚未得到普遍认可。国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环境保护方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必须从整体上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四
《马丘比丘宪章》虽然已经颁布了30多年,但对我们今天的城市发展仍然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重大启示。
首先,城市的规划过程中要考虑到城市的各种职能。现在我国许多城市在打自己城市的特色牌,诚然,一个城市有自己的特色是好的,但是不能只注重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规划的主体不应该仅仅是政府部门和某些专业的规划设计单位,而要发动多主体共同参与,注重基层社区的作用,激发市民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使市民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城市与建筑的风格要统一。城市与建筑的关系,在我们的实际操作中,大多集中体现于处理新城建设与古城保护的关系之上。关于处理新城旧城的关系,半个世纪前,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曾提出对北京城市建设的构想——在旧城之外另辟新城,这样,既保护了老城区的文化遗存,又给新城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扬州城市的规划与保护基本上采取了这种理论,2003年,扬州确立了全面、整体、原址保护古城,另辟新址建新城的思路,同时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坚持每年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得古城面貌得到持续恢复与改善。现在的扬州是国内极少数保存了完整古城格局的城市之一,古城古韵流香,新城风采飞扬,时代气息浓厚,古城新城相得益彰,和谐统一。
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使城市与建筑达到和谐的统一“不应当理解为古典主义的‘先验地统一’”。有人认为实现城市与建筑的统一就要复兴传统建筑,认为现代建筑不值得一提。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的陆伟芳教授指出“我们除了保护古迹古居古文化以外,我们还要创造我们自己的‘印迹’,建设自己时代的东西”。⑩我们不能够只躺在古人留下的遗产上尽享安逸,我们也需要开创我们自己时代的东西,建设我们自己的文化,否则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的将只是一片荒芜。保护与创新,缺一不可。
第三,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要合理的运用技术。技术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当正确地应用材料和技术。我们不否认技术的巨大作用,但是永远不能让人沦为技术的附庸。
第四,全面的保护城市的文化遗产。重视物质性文化遗产的保护,更要保护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创新工作思路。保护不是目的,真正的让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才是终极目标。
最后,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人口激增、住房问题、交通运输和环境恶化的问题。一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痼疾;另一方面,我们要根据宪章的精神,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解决方案。
注释:
①陶思炎.中国都市民俗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117.
②程方炎,等.从人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理性化[J].城市研究,1998(3):23.
③狄更斯.双城记[M].孙法理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1.
④张毅.城市空间的心理解读[J].山西建筑,2006(10):38.
⑤孙建华.城市社区建设的矛盾与问题[J].辽东学院学报,2005(2):42.
⑥周玉荣.浅论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内江科技,2009(1):109.
⑦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326.
⑧蔡莉,等.城市人口迁居理论综述[J].西北人口,2005(5):26.
⑨龙卿富.对城市人口规模问题的再认识[J].湖南教育学院学报,2001(5):169.
⑩陆伟芳.扬州古城保护的两个辩证关系[EB/OL].http://www.yzzx.gov.cn/article.asp?articleid=9760,2008,11,25.
[1]钱城,等.城市环境中的设施与居民的心理和行为[J].工业建筑,2004(37)增刊.
[2]张剑涛.马耳他的城市保护制度[J].国外城市规划,2005,3.
[4]张克敏.镇江城市保护与现代化建设[J].城市问题,2001,1.
[5]许学强,等.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6-40.
[6]刘桂庭.意大利的名城保护[J].城市发展研究,1996,5:27-28.
[7]《马丘比丘宪章》[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49519.htm,2010,3,5.
[8]孙建华.城市社区建设的矛盾与问题[J].辽东学院学报,2005,2:42-44.
[9]周玉荣.浅论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内江科技,2009,1:109.
[10]单霁翔.让文化遗产在新时期更加拥有尊严[N],光明日报,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