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成昏”非“结婚”考*
2013-04-01李华
李 华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兰州 730070)
一、问题的引出:辞书释义不同
《汉语大词典》(1997)“成昏”解作:见“成婚”。“成婚”的释义如下:
亦作“成昏”。1.结婚。《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辞海》(2009)对“成婚”的解释是:
犹结婚。婚,古作“昏”。《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春秋左传词典》(1985)对“成昏”的解释如下:
定婚,订婚。郑伯许之,乃成昏。(左传·隐公七年)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成婚”的解释为:
可以看出,除《春秋左传词典》外,《汉语大词典》、《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对“成昏”的解释都为“结婚”。
由于以上辞书对《左传》中“成昏”一词的释义引用了不同的书证,下面笔者将通过对相关书证的考察,探求“成昏”一词的正确释义。
二、“成昏”在《左传》中的出处及用法考察
《汉语大词典》和《辞海》所引《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注曰:“此成昏谓聘文姜也。”该句也是对《春秋》经文“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桓公三年正月,鲁桓公和齐僖公在嬴地会面)的解释说明。《经》、《传》相合可证,“成昏”的具体时间是桓公三年正月。而娶亲(结婚)则发生在当年秋季,即《左传》所载:“公子翚如齐逆女……齐侯送姜氏于讙。”
可见,《汉语大词典》和《辞海》所引《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句“成昏”的意思应是“订婚”,即孔颖达所言“聘”。
《春秋左传词典》所引《左传》隐公七年“郑伯许之,乃成昏”的上文语境如下: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单就这个句子看,“成昏”释作“结婚”与“订婚”皆通。然次年,即隐公八年另有如下记述: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这里“成昏”与“逆妇”(迎亲)相对而言,自然是指订婚。故而《春秋左传注》认为:“此文本与七年传‘乃成昏’连贯为一……古人娶妇,除天子外,必亲迎。”可见,这里的“成昏”亦应释为“订昏”。《春秋左传词典》是。
此外,除上述二例,《左传》一书,还有一处出现“成昏”:
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不腆先君之适,以备内宫,焜耀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陨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于大公、丁公,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适及遗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既成昏,晏子受礼。叔向从之宴,相与语。(左传·昭公三年)
这段文字中,“成昏”也是“订婚”之义。因为“既成昏”的前提条件是: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齐景公派晏婴请求再次把女子嫁到晋国去)。
又《左传》僖公三十一年“冬,杞伯姬来求妇”句,杜预注为:“自为其子成昏。”古注以“成昏”训释“求妇”的语料,也进一步印证,《左传》昭公三年“既成昏”(已经订婚)正是“请继室于晋”(请求继续把女子嫁到晋国)的结果。
三、先秦文献中“订婚”的其他表达形式
(一)聘
运用“校读”方法,我们考察了《左传》中三处使用“成昏”的例句,并为其中一处找到了先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校例:
既成昏,晏子受礼。叔向从之宴,相与语。(左传·昭公三年)
晏子聘于晋,叔向从之宴,相与语。(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十七)
上例中的“聘”与“成昏”同义,正是《春秋左传词典》所释:“求妻纳币,若近代之订婚”。应当说,“聘”的这一义项亦保留于现代汉语的“聘金”(旧俗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财)、“聘礼”(订婚时,男家向女家下的彩礼)等词义中。
且从《春秋左传词典》的如上释义,我们又捕捉到了“订婚”的另一表达形式——纳币。
(二)纳币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左传·成公八年)
该句表达的正是(宋共公)先派华元到鲁国定亲,随后又让公孙寿送去聘礼这样一个合乎礼节的过程。另如:
冬,公如齐纳币。(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纳币成婚哉。(公羊传·庄公二十二年)
纳币以成婚。(穀梁传·庄公二十二年)
《春秋》经文“纳币”,《公羊》、《穀梁》二传解作“成婚”。通过该组校例,亦进一步印证了“成昏”即“成婚”,与“纳币”等词都表达“订婚”的意义这一结论。
考察先秦典籍,“成婚”的表达亦出现在《国语》中:
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婚,而惧离其恶名。(国语·晋语四)
(三)纳聘
在《左传》中还有一处“纳聘”的用例:
吴洩庸如蔡纳聘。(左传·哀公二年)
《汉语大词典》对“纳聘”的解释是:即纳币。
四、《左传》中“结婚”的相关表述
《左传》一书中“成昏”意为“订婚”。而“结婚”往往用“昏”字表达。试看以下例证: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偶,齐大,非吾偶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左传·桓公六年)
以上文字中,“未昏”表示尚未结婚。“以师昏”义为通过战争缔结婚姻关系。两处“昏”,都是“结婚”之义。同样的用例另如:
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这里的“新昏”也就是刚刚结婚。
五、结 论
综上所述,《左传》中出现的“成昏”一词,正确的解释是“订婚”。《汉语大词典》、《辞海》等辞书将之等同于“成婚”(结婚),释义欠妥。先秦典籍中,“成昏”的同义表达形式另有“成婚”、“聘”、“纳币”和“纳聘”等。
古今词义的演变,在《左传》一书中体现得较为明显。类似于“成昏”(成婚)的与现代汉语中语素相同的“同形词”意义迥异的还有不少,如“客气”,《左传》义为“接受”,现释为“对人谦让、有礼貌”;“承受”,《左传》义为“接受之敬语”,现释为“接受;禁受”;“行人”,《左传》义为“外交官名”,现释为“在路上走的人”,等等。
故而在考释上古汉语基础上,梳理古今词义的异同,对于准确理解先秦两汉文献典籍和汉语词汇史研究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2.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缩印本).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3.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穀梁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2.
7.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
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
9.杨伯峻,徐提.春秋左传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